萬歷四十四年董其昌抄家案
熟悉中國書畫藝術的人大概沒有不知道董其昌的。在明朝萬歷年間,董其昌已經是名重一時的書畫大師,“為本朝第一”,“名聞外國”,并且精于品題(書畫鑒賞)。入清之后,對董其昌的書畫評價依然一路走高,康熙、乾隆爺孫倆都曾贊嘆不已。雖說皇帝的喜好不是評價藝術高下的標準,但他們以九五之尊,盡覽天下佳作,目光很高,自然不至于信口開河,留下笑柄。而董其昌的傳世贗作之多,也足可以證明他受追捧的程度之深了。 不過這位董大師才藝很高,人品很低,日常生活驕奢淫逸,以致跟家鄉(xiāng)百姓結怨。日甚一日,有人甚至恨不得能食肉寢皮。最終,忍無可忍的百姓自發(fā)搞了一個抄家運動,縱火焚燒了他的房屋,搗毀家產,令大師全家抱頭鼠竄。此事轟動一時,明代的史料筆記(如文秉《定陵注略》等)之中多有敘及,有位無名氏還記錄下整個抄家過程,并搜集了與此案有關的官司公文,集成一冊《民抄董宦事實》。 惡貫滿盈 激成大亂 只看聲討董宦檄文的開頭,讀來直令人血脈賁張:“??人心誰無公憤!凡我族類,勿作旁觀。當念悲狐,毋嫌投鼠。奉行天討,以快人心。”照理說,同鄉(xiāng)出了一個國內外聞名的藝術大師,是很值得引以為榮的,為什么董其昌反遭人人切齒痛罵、竟欲討之而后快呢?再細看下文,卻原來,董大師在松江府華亭縣的居家表現(xiàn)著實叫人吃驚。他非但私生活糜爛,“淫童女而采陰”,更甚者,大師還利用在官府的勢力和能量,榨取民脂民膏,“封釘民房,捉鎖男婦,無日無之”。做出此類種種惡行的,竟然是這樣一位大師,委實令人匪夷所思。要知道,學書習畫一直以來都是古人陶冶情操、涵養(yǎng)素質的重要部分! 民抄董宦發(fā)生在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三月。按《民抄董宦事實》記載:從初十、十一到十二,控訴的大字報和傳單沿街塞路,連妓女嫖客的游船也粘貼上了,整個華亭縣乃至松江府都在大罵董其昌“獸宦”,兒童婦女競相傳播“若要柴米強,先殺董其昌”的民謠,安徽、湖廣、川陜、山西等處客商也參加到揭發(fā)批判的行列中來。府縣政府見百姓擁擠街道兩旁,害怕激成大亂,趕緊羈押民憤極大的董家惡奴陳明,當眾打了二十大板,并連忙貼出告示,命令聚集的百姓快快散去。董家見勢不妙,找來打行一百多人連夜入宅防御,誰知上海、青浦、金山等地聽到消息,也趕來報怨,數(shù)萬憤怒的百姓圍住董府。十六日上午,百姓于兩方對峙之中趁機放火,邊拆邊燒,將董家數(shù)百余間畫棟雕梁、園亭臺榭燒成灰燼,大火徹夜不止。第二天,有一個穿著月白綢衣的人經過,恰巧手中拿著董其昌書寫的扇子,當即被百姓扯破,這人還不服氣,結果被痛打一頓。 百姓之所以聲討董其昌,主要是為打抱不平。當時董大師已六十掛零,老而好色,聽說生員陸兆芳家的使女綠英姿色不錯,就指使二兒子董祖常帶人闖入陸宅,搶去使女,打毀家資。后經當?shù)剜l(xiāng)紳勸解,陸生忍氣吞聲,抱病閉門不出。地方百姓特別是讀書人紛紛為之不平,有好事者又將此事寫成傳奇小說,由說書人到處傳唱。對于這一風化事件,后來流傳的版本不一,其他書中也有說是孽子董祖常而非其父誘奸了綠英,過后并帶人打上陸家,當然,不管是哪種情況,董大師對此都非常尷尬,他懷疑是連襟范昶背后搗鬼,就仗勢欺人,逼連襟賭咒發(fā)誓。范昶不堪羞辱,又氣又急,十多天后發(fā)病而死。八十三歲的范媽媽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不禁傷心悲憤,過后帶著媳婦女仆上董府哭罵,不料遭董祖常閉門毒打,隨從婦女還被剝去褲子示罪。這一次實在做得太過分了,但董大師還不知禍已上身,反到學院、撫臺告狀,要擺布范氏一門,至此“怒發(fā)上指,激動合郡不平之心。”看來,董大師一點不懂民意不可侮的道理。 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這次群體性事件中百姓表現(xiàn)得相當克制,他們見火勢只要稍微延及鄰家,就會立即動手撲滅,只燒董宦一家住宅。甚至府縣也不滿于董宦虐待范氏之事,據說松江海防打算點兵出救,華亭縣主持工作的吳司理差人說:“不必出救,百姓數(shù)萬,恐有他變也。”事后,官府捉拿了當?shù)厝舾蓞⑴c抄家的地痞流氓,定罪結案。但董其昌不服,認定背后必有讀書人嗾使,鼓動、組織無知小民抄搶。 深諳規(guī)則 官運亨達 要說董大師還是比較愛惜自己的羽毛,“未求正法,先求正名 ”,他認為只有將事件定性為“士抄”而不是“民抄”,才能夠消除對自己和家族的不利影響——世人將馬上可以知道,這棵政治上的墻頭草此后依然官運亨通,到崇禎朝一路做到南京禮部尚書——為此大師動用了幾乎所有的官場關系,并用他那技藝高超的書法,賣力地寫信托人,還通知了在外地做大官的堂侄董邃初幫忙。最終,此案在拖延大半年后,由蘇州、常州、鎮(zhèn)江三府會審做出判決,除將一干地痞流氓定為死罪論斬外,華亭縣生員有五人受到杖懲并革去功名,另有五人受杖懲并降級,三人受杖懲。而對于董大師的行為,三府會審為他作了必要的開脫,只說是家奴作惡,董其昌不一定知曉。 自萬歷十七年考中二甲第一名進士以來,董其昌歷任翰林院編修、皇長子日講官和湖廣提學副使,已是從三品的高官,如今雖然辭官在家,畢竟官場熟、路子多,所以爭取到這樣有利的判決結果是肯定的。而且要知道,在明朝,像董其昌這樣做過官的鄉(xiāng)紳,是享有很多的政治特權的。自從明太祖朱元璋做了皇帝以后,似乎忘了自己曾經也是個窮苦人,特別地講究起官尊民卑的禮數(shù)來。他在洪武十二年(1379年)下詔說,官員退休家居鄉(xiāng)里時,只在宗族家人之間序尊卑;有酒席聚會時則要另設一席,不許坐于無官者之下;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必答禮,而百姓則須以官禮謁見,“敢有凌辱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或許正是在這樣的官本位社會大環(huán)境下,養(yǎng)成了大師的傲慢與偏見,敢于一而再、再而三地胡作妄為。而從董大師對同府生員不依不饒的架勢來看,他對讀書人好像更加嫉恨。也難怪,這些后備官員們能量雖不足于抗衡他董其昌,卻足以影響和操縱輿論,傳奇小說不就是他們編排出來的嗎?若再有閃失,一旦折損了自己的名頭,畢竟于往后的仕途有害無益。 董其昌一家之所以如此肆無忌憚,還因為董的一個門生恰巧在華亭縣做過一把手。眾所周知,明朝官員的正式工資是歷朝最低的,可是他們千里做官,只為求財,怎么辦呢?所以當時就有一種風氣,由門生故吏代為經營家產。高官中就算是“素負清名者”,他的華屋園亭,也無不攬名勝,連阡陌。而且有了這種師生關系,董家在華亭縣、松江府可謂威權赫奕,平日稍有睚眥之怨,即囑托官府拿人。其他小事情,就算理虧,只要送上名帖也就消弭了?!睹癯率聦崱芬舱f董大師每天為“關說公事”就得用上數(shù)十張上好的信紙。 權勢一大,豪奴悍仆(如陳明等人)自然倚勢橫行,搞得百姓不能安居。一些市井小民為維持生計,也紛紛投靠門下。另據史料記載,當時更有一種獻產惡習:專有一幫流氓地痞,打聽到誰家興旺,官居顯要、官場路熟的,“朝夕游于其門”,或相交公子,或相交管家,等到熟識之后,就將他人的田地投獻上去。而被害者大都良善之人,從未見官,哭天無路,入地無門,就算盡其所有也不定能打贏官司,更慘的還要家事一空?!睹癯率聦崱窙]有具體說董家因此兼并了多少地產,但從他舉進士前家中僅有四十畝薄田、為避稅還偷改了戶籍的窘狀,到如今“膏腴萬頃,輸稅不過三分;游船百艘,投靠居其大半”的闊氣情形來判斷,董大師一家沒少干收納叛主之奴,籍沒他人家業(yè)的種種勾當。至少,大師的二兒子董祖常就犯過招集打行詐害溫飽之家的令人發(fā)指的罪行。 或許年輕時候受了窮,董其昌顯得十分貪婪,因為自己的字影響頗大,求者不絕,就專門養(yǎng)了一批代筆者搞創(chuàng)收。當時朝廷黨爭激烈,董大師與各派人物都有往來,八面玲瓏,人稱“巧宦”。他一面以此避禍,一面又不甘心退出官場(這意味著失去部分特權),于是做一陣官便告隱退,退隱一陣又出來為官。熟練、圓滑的處世技巧使董其昌大獲其利,由中下之家一躍而富甲一方,妻妾成群,奴仆列陣。而毫無疑問,這個為富不仁的董宦,他的發(fā)家史也一定是相當罪惡的,所以才會激起如此強烈的公憤。所以百姓要聲討董其昌,他們也是提出了爭取活命以及平等的訴求。這從他們競相傳播“若要柴米強,先殺董其昌”的民謠中多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而從這一次的小打小鬧,到“吃他娘、穿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了不納糧”時的大規(guī)模造反,這中間也只二十年的時間而已。而那個時候,活了八十二歲的董其昌大師還并沒有壽終正寢呢。 虛名赫奕 德不勝妖 其實,明朝的百姓還不像其他朝代,動輒嘯聚山林造反。不過待到民抄董宦發(fā)生的明朝末期,由于貧富差距日益嚴重,百姓已經累積了相當?shù)牟粷M和怨恨情緒。而且當時風氣,不但地方官府私派橫征,搞得民不堪命,就是退休在家的董大師們也多依仗權勢,“視細民為弱肉”,并且上下相護,百姓根本就投訴無門。投訴無門,不滿和怨恨遲早都會宣泄出來。《民抄董宦事實》里曾一再提到,就在這事發(fā)生前不久,華亭縣的近鄰昆山縣有一位鄉(xiāng)宦周玄暉,他的家也剛剛被百姓打、砸了一通。事實上,當時在長江流域一帶,更準確地說就在全國經濟中心的蘇(州)、松(江)、湖(州)、嘉(興)江南四郡,先后幾十年發(fā)生多起類似的群體性事件,或者按史書上的說法就是:“民變”。不過與造反比較起來,這類民變要相對安全一些。因為百姓不是直接跟朝廷作對,算不上造反的罪名,而且法不責眾嘛,也不致遭到如滅族之類極其嚴厲的報復??梢哉f,董大師的胡作非為恰巧為百姓提供了一個相對安全的宣泄口。 在一般人的心中,大師們既卓越不凡,為人類世界做過巨大貢獻,正所謂道高品自高,私下里他們個個也肯定是謙謙君子,形象無不光鮮亮麗,而其實不然。大師們的另一面有時也很丑陋,甚至比一般人還不如。前些年國外有的學者曾對此做過研究,在中國古代,也早已有人觀察到這個現(xiàn)象,古人將之稱為“文妖”。對于董其昌,《明史》評價他“性和易,通禪理”,“終日無俗語”,儼然一個道貌岸然、與世無爭之人,但從他在抄家運動前后的一系列表演看,卻正是德不勝妖的典型。《民抄董宦事實》就說過,“吾松豪宦董其昌”其實是個一心交結太監(jiān)佞臣、到處收受賄賂的勢利小人、無恥之徒——對于董大師的為人,還是要數(shù)家鄉(xiāng)之人看得更清楚、最直接。事實上,董大師的這次辭官歸家,就多少和索賄不成反遭辱有關。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董其昌出任湖廣提學副使。提學的職責是監(jiān)督、檢查一個地區(qū)的學校和教育事務,一般都是由清議、責任心強的持重之人擔當。但董提學多少帶有藝術家常見的那種輕狂,到任后似乎有點不負責任,又是在監(jiān)考期間游山玩水,又是時不時捉弄讀書人。輕狂些也就罷了,偏偏他還得罪了當?shù)氐囊恍╊^面人物,惹得他們挑動好幾百讀書人鼓噪,并毀了他的辦公樓。這簡直就是四十四年那次民抄事件的預演!董其昌為何得罪了這些人呢?《明史》上說是“不徇請托,為勢家所怨”,責任似乎不在大師這邊,不過細細一想,這個說法很含糊,有點為賢者諱的意味。難道這些勢家,僅僅就會因為一個初來乍到的官員不識抬舉,不理睬他們托關系走后門的那一套,就敢鼓動知識分子沖擊政府機關辦公區(qū)域嗎? 在當時,像董大師所任的這種提學副使,雖說算不上肥差,卻是不錯的潛力股。因為明朝實行科舉取士,讀書成為做官的主要途徑,因而官員們非常講究師生、年誼、同鄉(xiāng)等關系。古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又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官場之中充斥上述關系網,自然也就少不了相互照應、提攜、收受賄賂直至包庇、串通腐敗之舉了。這些都是舊時惡習,多說無益,總之事情鬧成這樣,董其昌顏面掃地,不得不“拜疏求去”。萬歷皇帝倒挺照顧這位藝術家的面子,《明史》說他的辭職報告遞上去之后,皇帝沒有準奏,而是令司法機關介入調查。但事已至此,就算是再厚顏無恥的人,這個時候也沒法再當什么官了,只好回老家去。 可是賦閑在家的董大師依然不改往日輕狂的做法,并且再次縱容兒輩和奴仆欺壓百姓,終于導致民抄事件發(fā)生。真是:“海內但聞其虛名之赫奕,而不知其心術之奸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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