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學研究設計的三個基本概念 研究假設 一、什么是研究假設 研究假設是實踐探索和理論建構的重要基礎,也是課題研究過程中的重要環(huán)節(jié)。通常量的研究、探究性研究要求明確提出假設,質(zhì)的研究、描述性研究雖然不一定要預先提出假設,但其假設往往隱含在研究過程之中或在研究過程中生成。 研究假設是研究者根據(jù)已有的知識、經(jīng)驗對所研究的問題預先賦予的某種答案,是對研究結果的預測,是對課題涉及的主要變量之間相互關系的設想。課題研究假設通常是課題研究目標的指向。例談: 兒童識字量與語文學業(yè)成績的關系,在未得到事實結果前,我們可以假設:識字量與語文學業(yè)成績呈正相關,即識字量多,語文學業(yè)成績相對較好,識字量少,語文學業(yè)成績相對較差。 課題“分層遞進教學的研究與實踐”,它的研究假設是:根據(jù)對我市學生差異現(xiàn)狀的研究,從我市個別化教學的現(xiàn)狀與經(jīng)驗教訓以及在我市進行目標教學研究與實踐所取得的經(jīng)驗的基礎上,通過實施分層教學預計可以解決:①使我市不同層次的學生學習效果得到整體性的提高;②探索出一條符合我市實際需要的,在課堂教學中實施素質(zhì)教育的有效途徑。③有效地轉變我市教師的教育觀念,提高不同層次教師的整體教學水平和理論水平。 二、為什么要進行研究假設 嚴格的研究一般都事先提出假設。概括起來有以下幾點: 1.假設是研究的核心 在有假設的研究中,整個研究過程實際上就是圍繞著驗證假設展開的。假設就如大海中的航標,為研究指明方向,使研究不偏離航向。 2.假設能更明確地說明和規(guī)定課題 有假設的研究,內(nèi)容更具體,方向更明確,目標更集中,既便于研究者把握研究的主攻方向,集中火力,又易于別人理解課題內(nèi)容。 3.假設是實踐通向理論的橋梁 從假設到理論是科學認識發(fā)展的必經(jīng)之路。提出假設并不是認識的終結,而是為過渡到理論作準備?!銇碚f。假設具有理論的某些特征,是有關現(xiàn)象的概括。當假設的基本觀念或預言被證實或被證偽,這個假設就可能上升為理論。 假設的最終結局有二,一是假設被證實,這是通常認為的理想結局,二是假設被證偽,事實上這也是一種理想的結局。因為假設被證偽、被否定,這并不意味著研究本身的失敗。否認本身就是科學研究中認識發(fā)展的一種形式,也是研究成果的一部分。何況有些假設(如虛無假設)的提出,目的就是為了被否定,被拒絕,假設的證實或證偽不取決于人們的主觀判斷,而只能是事實檢驗的結果,事實是檢驗假設的根本標準。 三、怎樣進行研究假設 假設在表述上有以下特征: 1.設想兩個或兩個以上變量之間的期望關系 一般一個假設只能涉及兩個變量,如果涉及多個變量之間的關系、可將變量一一對應地組合成幾組假設。如要研究幼兒的學習效果與教師的文化程度和教學經(jīng)驗的相互關系,這里涉及三個變量:幼兒的學習效果,教師的文化程度、教師的教學經(jīng)驗。我們不要將假設表述為,“幼兒的學習效果與教師的文化程度和教學經(jīng)驗呈正相關。“因為教師的兩個變量混在一起,研究難以驗證幼兒的學習效果是教師的文化程度起決定作用,還是教師的教學經(jīng)驗起決定作用。我們可將三者關系分為兩組假設分別進行驗證: ①幼兒的學習效果與教師的文化程度呈正相關。 ②幼兒的學習效果與教師的教學經(jīng)驗呈正相關。 2.假設應當用陳述句形式簡潔明確地描述 用陳述句形式是指不要用問句形式,因為假設是研究者對研究問題預先賦予的答案,而不是把問題轉問他人。 當無法用絕對肯定或絕對否定的形式來描述假設時,可用虛無假設,也可用條件肯定或條件否定的方式描述,如: ①在幼兒園大班,幼兒的學習效果與教師的教學經(jīng)驗呈正相關。 ②在幼兒園階段,幼兒的學習效果與教師的文化程度無關。 教育研究實際操作過程中,通常按假設的性質(zhì)來分類,可分三類: ①特定假設 特定假設是推測特定對象之間關系的假設,指向個別的,具體的,特定的事例。如,思維能力上,幼兒1比幼兒2 推理能力強。 ②一般假設 一般假設是推測一般種類之間關系的假設,指向普遍的、抽象的,可推廣的事例。如,思維能力上,男孩比女孩的推理能力強。 ③虛無假設 虛無假設是推測某種不存在的、無傾向的關系的假設,指向中性的、無差異的、無區(qū)別的事例。如,在推理能力上,男孩與女孩無差異。 為幫助理解,我們再舉一例說明這三種假設。我們要對兒童的侵犯性行為進行研究。在對某幼兒園甲班兒童進行二天的觀察,發(fā)現(xiàn)男孩好動,好惹事生非,于是我們作了個特定假設,“甲班兒童中,男孩的侵犯性行為比女孩多”。在這里研究對象是特定的,只指甲班兒童,并非針對其他班的孩子。我們也可作個一般假設,“男孩的侵犯性行為比女孩多”。在這里男孩和女孩是指一般種類,即研究結果可推廣到其他的男孩和女孩中去,研究結果具有普遍意義,我們還可以作個虛無假設?!澳泻⒌那址感孕袨楹团⒌那址感孕袨橐粯佣??!痹谶@里設想的男女兒童的侵犯性行為是無差異的、無區(qū)別的。至于實際上是否有差異。則由事實數(shù)據(jù)來檢驗。 在提出假設的過程中應注意,既要從事實出發(fā)。又要敢于超越事實,既要遵循原有理論,又不能被其束縛,既不要輕易放棄假設,又要勇于接受現(xiàn)實,假設有可能被驗證,也有可能被推翻。即使假設全部被否定,這并不意味著研究的失敗,證實和證偽本身就是研究成果的兩種不同的表現(xiàn)形式。對于研究來說,兩者具有同等的價值,胡適有一句名言:“大膽假設,小心求證。”這對我們進行教育研究具有借鑒意義。 研究變量 —、什么是研究變量 研究變量指研究者感興趣的,所要研究與測量的,隨條件和情境變化而變化的因素。通俗地說,變量就是會變化的、有差異的因素。 在教育研究中,常量不是要研究的內(nèi)容,研究要探討的只是變量之間的相互關系。一項研究往往會涉及多個變量及其相互關系,正如教學方法的研究中,就被試來說,學習成績、智力、動機、興趣、能力等因素在質(zhì)和量上都會發(fā)生變化,都有差異,而且這些變量的相互關系交織在一起,要把它們都拿來研究是不可能的,因此研究者必須事先決定研究的主要變量,并理清變量之間的關系。 二、自變量、因變量和無關變量 自變量,因變量和無關變量是教育研究中最重要的、應用最廣泛的變量。 1.自變量 自變量又稱刺激變量,是引起或產(chǎn)生變化的原因,是研究者操縱的假定的原因變量。 2.因變量 因變量又稱反應變量,是自變量作用于被試后產(chǎn)生的效應,是研究者要測定的假定的結果變量。 3.無關變量 無關變量有時也稱控制變量,是指與特定研究目標無關的非研究變量,即除了研究者操縱的自變量和需要測定的因變量之外的一切變量,是研究者不想研究,但會影響研究進程的,需要加以控制的變量。 下面舉個例子: 假設:隨著教育水平的提高,師生課堂交流的程度降低(一般假設) 自變量:不同的教育水平(小學、初中、高中) 因變量:師生課堂交流測驗量表上的得分 無關變量:師生關系、教學風格、課的模式、內(nèi)容等 操作定義 一、什么是操作定義 課題中的主要變量或假設中的變量一經(jīng)確定,下一步就是要給這些變量下定義,界定變量的含義。在研究中,變量或概念本身不會告訴研究者需要收集什么樣的資料或怎樣進行測量,這需要研究者給予變量以定義,賦予變量以意義。簡言之,操作性定義是關于如何或用什么方法測量變量的描述。 給變量下定義的途徑有二,一是下抽象性定義,即從抽象的文字意義上對變量的共同本質(zhì)進行概括,二是下操作性定義,即從具體的行為、指標、操作程序上對變量的特征進行描述。 抽象性定義是對變量基本性質(zhì)進行概括、描述、以便與其他變量相區(qū)別,盡管抽象性定義能提供某些信息,但不能把概念與可觀測的客觀世界聯(lián)系起來。操作定義是從具體的行為、特征、指標上對變量的操作進行描述,是將概念和事實聯(lián)系起來的橋梁。它用具體的,可操作的方法或程序來界定變量。使變量成為可觀察、可測量、可檢驗的項目。從本質(zhì)上說,下操作定義就是描述怎樣或用什么辦法測量變量。 二、下操作定義的方法 1.條件描述法 條件描述法通常是通過陳述測量操作程序來界定一個概念,或是對所解釋對象的特征或可能產(chǎn)生的現(xiàn)象進行描述,對達到某一結果的特定條件作出規(guī)定,指出用什么樣的操作去引出什么樣的狀態(tài),即規(guī)定某種條件、觀察產(chǎn)生的結果。這種方法常用于給自變量下操作定義。 ①競爭關系——兩個以上的同伴,所處環(huán)境相似,大家都有相同的目標,但只允許其中一人能達到目標,這時同伴之間的關系為競爭關系。 ②智力——在《韋克斯勒兒童智力量表》(WISC—CR)上的測量分數(shù)。 2.指標描述法 指標描述法通常是通過陳述測量操作標準來界定一個概念,是指對所解釋對象的測量手段,測量指標、判斷標準作出規(guī)定。通常這些指標能作量化處理。常用于給因變量下操作定義。 ①學習能力——在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中LM表格中的分數(shù)。 ②記憶廣度——兒童記憶2-15個隨機數(shù)字、顏色圖片、形狀圖片三種情形下的效果。 3.行為描述法 行為描述法通常是通過陳述測量操作結果來界定一個概念,是對所解釋對象的動作特征進行描述,對可觀測的行為結果進行描述。這種操作定義通常用于解釋客體的行為,常用于給因變量下操作定義。 ①合作——對別人的活動給予支持,并直接參與活動,成為其中一員。 ②學習興趣——指學生投入某門學科有效學習間的總量,以及上課時的行為表現(xiàn)(注意力的集中程度、舉手發(fā)言次數(shù)等)。 三、下操作定義的注意事項 給變量下操作定義要注意以下幾點: ①通常對重要的研究變量,如假設中涉及的變量,研究中起關鍵作用的新概念、新名詞要下操作定義。 ②應根據(jù)研究目的、內(nèi)容以及變量的性質(zhì)來選擇下操作定義的方法。如因變量通常涉及到研究結果的測定。 ③操作定義的設計要具體、明確。具體,指別人能理解操作內(nèi)容和過程并能重復研究。明確是指制定操作定義要滿足研究目的的需要,要與抽象性定義吻合,能代表抽象性定義的實際含義。 ④操作定義在使用過程中應該是獨特的,它是研究者為其研究需要而規(guī)定的特殊解釋,并非是對變量的全面的、唯一的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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