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社會行為規(guī)范就是人們生存的根本! 【原文】三年之喪,何也?曰:稱情而立文1,因以飾2群,別親疏貴賤之節(jié)3,而不可益損也。故曰:無適不易之術(shù)也。創(chuàng)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遲,三年之喪,稱情而立文,所以為至痛極也。齊衰4,苴杖5,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所以為至痛飾也。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哀痛未盡,思慕未忘,然而禮以是斷之者,豈不以送死有已6,復(fù)生有節(jié)也哉! 凡生乎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愛其類,今夫大鳥獸,則失亡其群匹,越月逾時,則必反鉛7;過故鄉(xiāng),則必徘徊焉,鳴號焉,躑躕焉,踟躕焉,然后能去之也。小者是燕爵,猶有啁噍之頃焉,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氣之屬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親也,至死無窮。 將由8夫愚陋淫邪之人與?則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縱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彼安能相與群居而無亂乎?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駟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 故先王圣人安為之立中制節(jié),一使足以成文理,則舍之矣。然則何以分之?曰:至親以期斷。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遍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然則三年何也?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案使不及也。故三年以為隆,緦9、小功10以為殺11,期、九月以為間12。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則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盡矣。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君之喪,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盡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詩》曰:“愷13悌14君子,民之父母。”彼君者,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父能生之,不能養(yǎng)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誨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誨之者也,三年畢矣哉!乳母,飲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備之者也,三年畢乎哉!得之則治,失之則亂,文之至也。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情之至也。兩至者俱積焉,以三年事之猶未足也,直無由進之耳!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三月之殯,何也?曰:大之也,重之也,所致隆也,所致親也,將舉錯15之,遷徙之,離宮室而歸丘陵也,先王恐其不文也,是以繇其期,足之日也。故天子七月,諸侯五月,大夫三月,皆使其須足以容事,事足以容成,成足以容文,文足以容備,曲容備物之謂道矣。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愅16詭唈僾17而不能無時至焉。故人之歡欣和合之時,則夫忠臣孝子亦愅詭而有所至矣。彼其所至者,甚大動也,案屈然己,則其于志意之情者,惆然不嗛18,其于禮節(jié)者,闕然不具。故先王案為之立文,尊尊親親之義至矣。故曰: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jié)文貌之盛矣,茍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故鐘鼓、管磬、琴瑟、竽笙,《韶》、《夏》、《護》、《武》、《汋》、《桓》、《箾》、簡《象》19,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喜樂之文也。齊衰、苴杖、居廬、食粥、席薪、枕塊,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哀痛之文也。師旅有制,刑法有等,莫不稱罪,是君子之所以為愅詭其所敦惡之文也。卜筮視日,齋戒修涂,幾筵、饋、薦、告祝,如或饗之。物取而皆祭之,如或嘗之。毋利舉爵,主人有尊,如或觴之。賓出,主人拜送,反,易服,即位而哭,如或去之。哀夫!敬夫!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狀乎無形影,然而成文。 【譯文】三年的服喪,是怎么回事呢?回答是:衡量哀情的輕重來制定喪禮的規(guī)定,借以整治聚居群體,區(qū)別親近疏遠(yuǎn)高貴和貧賤的準(zhǔn)則和法度,因而是不得增減的。所以說,它是無論何時何地都不能更改的辦法。創(chuàng)傷巨大的其恢復(fù)的時間就要很久,悲痛深重的其恢復(fù)就很慢。三年的服喪,衡量哀情的輕重來制定喪禮的規(guī)定,就是為了悲痛至極的人的最高期限。身穿喪服、拄著竹杖、居住在草房、喝稀飯、用柴草做墊席、用土塊做枕頭,這都是為了給很悲痛的人整治的。三年的服喪,二十五個月就結(jié)束了,但哀痛之情尚未了盡,思念之情尚未淡忘,然而喪事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以此為終止,難道不是因為葬送死者總要有個停止的時候,恢復(fù)生者的正常生活有個節(jié)制嗎? 凡是生長在這天地之間的動物,有血氣的種屬必然有智慧,有智慧的種屬沒有不愛自己同類的。如今那些大的飛禽走獸,如果喪失了它的群體或配偶,經(jīng)過一段時間必然會順著原路返回,經(jīng)過故鄉(xiāng)時必然會在那里徘徊周旋,在那里鳴叫啼號,在那里駐足停步,在那里來回走動,然后才離開那里離去。小的就如燕雀也會悲鳴一陣,然后才離去。所以有血氣的種屬中沒有比人更有智慧的了,所以人對于自己的父母親屬的情感,至死也不會有窮盡。 要是遵從那些愚蠢拙陋淫穢邪惡的人呢?那么他們的父母早晨死去他們到晚上就會忘掉;如果縱容他們,那么他們連禽獸都不如了,他們怎么能與人合群居住而不混亂呢?要是遵從那些有修養(yǎng)有整飭的君子呢?那么三年的服喪,二十五個月就結(jié)束了,他們還以為時間如同白駒過隙一樣快,如果還要順從他們,那么他們就會無限期地服喪了。 所以 君王的喪期,之所以要采用三年,這是為什么呢?回答是:君主,是治理辨別的主宰,是文明道理的根源,是感情與禮貌的頂點,人們互相遵循而極其尊重他,不也是可以的嗎?《詩經(jīng)》上說:“快樂友愛那君子,他是人民父母親。”那些很好的君子,本來就有是人民的父母的說法。父親能生育人,卻不能喂養(yǎng)人;母親能喂養(yǎng)人,但不能教誨人;所謂的君主,既能養(yǎng)育人,又是善于教誨人民的人。為君主服喪三年,也就完成了責(zé)任。乳母,是喂養(yǎng)自己的人,可以為她服喪三個月;慈母,是為自己穿衣蓋被的人,可以為她服喪九個月;君主,是各方面都具備的人,為他服喪三年也就完畢了。能夠這樣做就能得到治理,失去這些就會混亂,這是人類文明的頂點;能夠這樣做就會安定,失去這些就會危險,這是人類感情的頂點;這兩者都俱全和積累了,即使用三年的時間來侍奉都還是不充足的,只是不可能再增多了。所以,所謂的社,就是祭祀土地神;所謂的稷,就是祭祀谷神;所謂的郊,就是把歷代帝王與上天合并在一起祭祀。 三個月的殯期,這是為什么呢?回答是:使喪禮盛大,使人重視,所以能尊重之,所以能表示親情。所以舉行各種措施,遷移死者,離開宮室而歸葬于丘陵。 祭祀,就是表達(dá)心意和思慕之情的。人們由于情感變動而郁悶不樂,但也不能沒有時限。所以人們在歡欣團聚的時刻,那么忠臣孝子也會情感變動而有所表達(dá)。他們所表達(dá)的,是很大的變動;如果所表示的空無所有,那么他們的心意和思慕之情就會惆悵因而不會謙讓待人,在禮節(jié)上就會感到欠缺和不完備。所以 【說明】本節(jié)還是繼續(xù)探討社會行為規(guī)范的來源。侍奉出生,是修飾人的起始;送別死者,是修飾人的結(jié)局,這就是喪禮的起源,也就是人類社會行為規(guī)范的起源。人們送別親人,都有悲痛,但這些悲痛是有區(qū)別的,有很悲痛的,有一般悲痛的,還有不大悲痛的,因此,在舉行喪葬禮儀時就會有不同的形式和時間。這是千百年以來由人民約定俗成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并由古代君王和圣人以適中的制度加以節(jié)制,使之成為規(guī)章制度。對此,荀子舉了若干例子加以了說明。 本節(jié)是全篇的最后一節(jié),總結(jié)全篇,可以看出,荀子從人的出生一直探討到人的死亡,所探討的都是人的行為問題。人一生下來就有欲望,既然有欲望就會有行為,而如果人們的行為沒有一定的規(guī)范,那么就不能不起爭斗,而爭斗就會導(dǎo)致混亂,混亂則會導(dǎo)致貧窮。所以必須有一定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方式。這些行為規(guī)范不僅從人的出生開始,就是人死亡后送葬死者的人們也必須有一定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才不致于使社會混亂。所以,“禮”,不能狹義地理解為禮儀、禮節(jié)、禮貌等,而應(yīng)取它的廣義來理解,即,含有禮儀、禮節(jié)、禮貌等的行為規(guī)范。人們共同組成一個社會,就必須要有一定的行為規(guī)范來約束人們的行為,否則,也成不了一個人類社會! 而所謂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就是調(diào)養(yǎng)。所謂調(diào)養(yǎng),就是指人類組織、人類社會如果沒有一定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那也就形成不了人類組織和人類社會。因此,社會行為規(guī)范的調(diào)養(yǎng)并不是要人人平等,而是指在一定的組織中、社會中有各種等級差別,而不能認(rèn)為是調(diào)養(yǎng)后人人都一樣了。荀子特別舉了天子的例子來加以說明,就是說整個國家、整個天下,只有一個天子能享受這些,不能人人都成為天子,都能享受這些。 然后,荀子運用辨證法又作了說明,人們之所以出生入死追求名節(jié)正是為了使生命更有意義,如果只為了生存而生存,貪生怕死,那么生命也就沒有意義了。人們之所以支出費用正是為了使財富更加增多,如果不支出一定的費用,那么財富也就不會增多。人們之所以恭敬辭讓正是為了使生存更加安全,如果不恭敬辭讓而兇橫任意,那么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人們之所以形成社會行為規(guī)范和最佳行為方式的文明道理正是為了使性情能夠和諧,如果不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和選擇到最佳行為方式,就會導(dǎo)致更加混亂。這就是社會行為規(guī)范的調(diào)養(yǎng)。經(jīng)過這樣的調(diào)養(yǎng),人們?nèi)绻芙y(tǒng)一于社會行為規(guī)范,那么整個社會就會有秩序,那么人們想要得到的幸福和快樂、財富和安全都能得到,如果不能統(tǒng)一于社會行為規(guī)范,那就會什么都得不到。而且,只有在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的前提下,才能選擇到最佳行為方式。如果只任由自己的性情而不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也就不可能選擇到最佳行為方式,而選擇不到最佳行為方式,那就什么都得不到。荀子說,這就是儒家的觀點,儒家的這些學(xué)說就是為了使人們都能獲得幸福和快樂、財富和安全。 荀子還強調(diào),之所以形成許多規(guī)范行為,那是因為必須要遵守天地運行變化的規(guī)則,天有四季,循環(huán)反復(fù),人們要生存要飲食,要避暑要御寒,必然就會形成許多規(guī)范行為,這些行為規(guī)范就是天地造成的,所以天地是人類社會行為規(guī)范的根本。而很多很多的行為規(guī)范其實就是古人的生活、生產(chǎn)經(jīng)驗,有了這些經(jīng)驗,人類才逐漸走向成熟,所以重視歷史的經(jīng)驗,就是人們賴以生存的根本。君主老師之所以產(chǎn)生,是因為他們學(xué)習(xí)了掌握了總結(jié)了歷史的經(jīng)驗,所以他們自然而然地成了人民的領(lǐng)導(dǎo)人,而領(lǐng)導(dǎo)人民就必須要懂得很多行為規(guī)范,以此規(guī)范人們的行為,才能使管理有效。如果人們不聽你的,那么領(lǐng)導(dǎo)和管理也就是無效的。所以君主 所以,社會行為規(guī)范就是人們生存的根本!因為,如果沒有一定的社會行為規(guī)范,那么真不能設(shè)想人類社會是個什么樣子!所以,社會行為規(guī)范就如同人生道路上的防護欄,提醒著人們沿著正確的道路前行。 —————————————————— 【注釋】1.立文:這里指制定喪禮的規(guī)定之意。 2.飾:通“飭”?!吨芏Y·地官·封人》:“凡祭祀飾其牛牲。”《管子·權(quán)修》:“欲民之有恥,則小恥不可不飾也。”《谷梁傳·襄公二十五年》:“古者大國過小邑,小邑必飾城而請罪。”《荀子·榮辱》:“以相藩飾,以相安固邪?”《荀子·王制》:“王者之人飾動以禮義。”賈誼《過秦論》:“以飾法設(shè)刑,而天下治。”這里用為整飭、整治之意。 3.節(jié):《易·節(jié)·辭》:“節(jié),亨;苦節(jié),不可貞。”《書·召誥》:“節(jié)性惟日其邁。”《論語·學(xué)而》:“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jié)用而愛人,使民以時。’”《管子·牧民》:“如月如日,唯君之節(jié)。”《禮記·曲禮上》:“禮不逾節(jié),不侵侮,不好狎。”《禮記·中庸》:“發(fā)而皆中節(jié),謂之‘和’。”《禮記·文王世子》:“其有不安節(jié),則內(nèi)豎以告文王。”《墨子·辭過》:“風(fēng)雨節(jié)而五谷孰,衣服節(jié)而肌膚和。”《荀子·非相》:“文久而息,節(jié)族久而絕。”《廣韻·屑韻》:“節(jié),制也,止也。”這里用為適度、節(jié)制、準(zhǔn)則、法度之意。 4.齊衰:(zi咨cui崔)古代用熟麻布做成的緝邊的喪服?!墩撜Z·鄉(xiāng)黨》:“見齊衰者,雖狎,必變。”《孟子·滕文公上》:“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飦粥之食。” 5.苴(ju居)杖:哭喪時用的竹杖。《荀子·大略》:“藍(lán)苴路作,似知而非。” 6.巳:(yǐ椅)《易·損·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詩·鄭風(fēng)·風(fēng)雨》:“風(fēng)雨如晦,雞鳴不已。”《詩·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詩·大雅·江漢》:“明明天子,令聞不已。”《老子·二章》:“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論語·公冶長》:“子張問曰:‘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禮記·中庸》:“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己矣。”《孟子·梁惠王下》:“人皆謂我毀明堂;毀諸?已乎?”《荀子·宥坐》:“已此三者,然后刑可即也。”《列子·湯問》:“操蛇之神聞之,懼其不已也,告之于帝。”《廣韻·止韻》:“已,止也。”這里用為停止之意。 7.鉛:通“沿”?!盾髯?#183;禮論》楊倞注:“鉛與沿同,循也。”《篇海類編·珍寶類·金部》:“鉛,與沿同。”清朱駿聲《說文通訓(xùn)定聲·屯部》:“鉛,假借為沿。”這里用為順著之意。 8.由:《書·武成》:“乃反商政,政由舊。”《詩·小雅·賓之初筵》:“匪言勿言,匪由勿語。”《詩·大雅·假樂》:“不愆不忘,率由舊章。”《論語·泰伯》: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孟子·梁惠王上》:“由水之就下,沛然誰能御之?”《荀子·修身》:“凡用血氣、志意、知慮,由禮則治通,不由禮則勃亂提僈。”這里用為遵從,遵照之意。 9.緦:(si思)古代喪服名。五種喪服之最輕者,以細(xì)麻布為孝服,服喪三個月。如:緦麻服(指為期三個月的喪服),緦麻喪(古代喪服名。五服中之最輕者),緦衰(古代為諸侯之喪服)?!睹献?#183;盡心上》:“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放飯流歠。” 10.小功:喪服的名稱,用較細(xì)的熟麻布制成,服喪期是五個月。《孟子·盡心上》:“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放飯流歠。” 11.殺:《書·康誥》:“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管子·侈靡》:“君始者艾若一者,從乎殺。”《論語·鄉(xiāng)黨》:“非帷裳,必殺之。”《禮記·中庸》:“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荀子·大略》:“親親故故庸庸勞勞,仁之殺也。”清陳澧《聲律通考》卷六:“《補筆談》所謂殺聲,《詞源》所謂結(jié)聲,皆為曲終之聲,即蔡季通所謂畢曲也。”這里用為收束之意,又為縛緊,勒緊之意。如:殺緊腰帶,殺擔(dān)。 12.間:《詩·小雅·車舝》:“間關(guān)車之舝兮,思孌季女逝兮。”《孟子·盡心下》:“山徑之蹊間。”《戰(zhàn)國策·齊策》:“時時而間進。”宋沈括《夢溪筆談·活板》:“間道經(jīng)其門。”宋文天祥《<指南錄> 后序》:“間以詩記所遭。”這里用為間或,斷斷續(xù)續(xù)之意。 13.愷:《詩·大雅·泂酌》:“愷悌君子,民之父母。”《莊子·天道》:“中心物愷。”《說文》:“愷,樂也。”這里用為和藹平易之意。 14.弟:通“悌”?!对?#183;齊風(fēng)·載驅(qū)》:“魯?shù)烙惺?,齊子豈弟。”《詩·小雅·青蠅》:“豈弟君子,無信讒言。”《詩·大雅·旱麓》:“豈弟君子,干祿豈弟。”《論語·學(xué)而》:“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禮記·曲禮上》:“僚友稱其弟也。”《荀子·王制》:“能以事親謂之孝,能以事兄謂之弟,能以事上謂之順,能以使下謂之君。”《商君書·去強》:“國有禮有樂,有詩有畫,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辯。”這里用為敬愛兄長之意。 15.錯:通“措”?!抖Y記·仲尼燕居》:“君子明于禮樂,舉而錯之而已。”《荀子·榮辱》:“則君子注錯之當(dāng),而小人注錯之過也。”《韓非子·有度》:“威不貸錯,制不共門。”《易·序卦》:“禮義有所錯。”《洪武正韻·暮韻》:“錯,同措。”清朱駿聲《說文通訓(xùn)定聲·豫部》:“錯,假借為措。”這里用為舉措之意。 16.愅:(ge隔)《集韻·麥韻》:“愅,《說文》飾也。一曰謹(jǐn)也,更也?;驈男摹?#8221;這里用為改變之意。 17.唈僾:(yi邑ai愛)《詩·大雅·桑柔》:“如彼遡風(fēng),亦孔之僾。”《荀子·禮論》楊倞注:“氣不舒,郁悶之貌。”這里用為郁悶不樂之意。 18.嗛:(xian謙)通“謙”?!秶Z·晉語》:“嗛嗛之德。”《荀子·非十二子》:“嗛然而終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賤儒也。”《漢書·藝文志》:“易之嗛嗛。”班固《東征賦》:“思嗛約兮。”這里用為謙虛之意。 19《韶》:舜時的一種樂曲?!断摹罚合挠頃r的一種樂曲?!蹲o》:商湯時的一種樂曲?!段洹罚褐芪渫鯐r的一種樂曲?!稓酢罚褐芪耐鯐r的一種樂曲。《桓》:周代明堂祭祀周武王的一種樂曲。《箾》(shuo朔):周文王時期的一種舞曲?!断蟆罚褐芪渫醴ゼq時的一種樂曲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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