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是地方大員,一般節(jié)制2省,而巡撫相當(dāng)于省長,節(jié)制1省。而且巡撫是文官,主要是地方政務(wù),而總督則可以節(jié)制軍政。
直隸總督,轄直隸省,治保定;地位最高,為總督之首,后來直隸總督又兼北洋大臣,權(quán)勢更重;
兩江總督,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治南京,地位次之,晚清兩江總督又兼南洋大臣,權(quán)勢也日重;
湖廣總督,轄湖南,湖北二省,治武昌;
兩廣總督,轄廣東,廣西二省,治廣州;
湖廣與兩廣地位相當(dāng),總督權(quán)勢也相當(dāng),只是晚清兩廣地位日漸重要,地位在湖廣之上;
閩浙總督,轄福建,浙江二省,治福州;
四川總督,轄四川省,治成都;此二處總督權(quán)勢地位相當(dāng);
陜甘總督,轄陜西,甘肅二省,治西安,地位較閩浙稍低,晚清左宗棠任陜甘總督時,陜甘地位只在直隸與兩江之下,又當(dāng)別論;
云貴總督,轄云南,貴州二省,治昆明,地位最為低下為總督之末;
清末又增設(shè)東三省總督,管轄黑龍江,吉林,奉天三省,治盛京。
巡撫則有23處,直隸,陜西,山東,河南,江蘇,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山西,甘肅,福建,浙江,廣東,廣西,云南,
貴州;后來又依次增設(shè)了:新疆,臺灣,黑龍江,吉林,奉天巡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