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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象《莊子注》與莊學實踐性問題

 hermit_liu 2011-08-26

郭象《莊子注》與莊學實踐性問題

作者:蔡彥峰  來源:拙風文化網(wǎng)

  提要:受制于時代和認識的關系,莊子雖然對自身思想的實踐性問題有所關注,但還未能圓滿地解決這一問題。郭象繼承莊子,深入地探索了莊學的實踐性。首先,郭象以“性分”思想為基礎,解決了《莊子》思想的內(nèi)在矛盾。其次,郭象通過“自生”、“獨化”建立其哲學體系,改造魏晉玄學的本體論,調(diào)和“自然”與“名教”的關系,使魏晉玄學成為具有實踐性的學說體系。

  關鍵詞:郭象 《莊子注》 性分 實踐性

  《莊子》將《老子》關于道的哲學本體論引入到人生的體驗之中, 有意識地要為人生尋找擺脫束縛的道路,即在現(xiàn)實中實現(xiàn)生命的超越,表明了莊子對自身思想的實踐性的關注。但是從《莊子》的內(nèi)在矛盾來看,莊子并沒有真正尋找到可實踐的途徑。莊子那種“芒乎何之,忽乎何適?”正體現(xiàn)他在現(xiàn)實中無法找到人生出路的困惑和絕望。 魏晉以來,如何尋找一條擺脫苦難與危機之路,一直是時代的思想主題,感覺敏銳的知識分子做出了不同的探索。不管是追求超越(如阮籍、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還是主張維護現(xiàn)實(如裴頠的崇儒反道),在嚴酷的現(xiàn)實面前都遇到了重重困難。在這種思想背景下,郭象自覺地繼續(xù)莊子的探索,《莊子注》即試圖綜合當時不同的思想以構(gòu)建一個可資實踐的思想體系,從而實現(xiàn)社會與個人和諧。關于莊學實踐性,現(xiàn)在諸多的研究論著,如湯用彤《魏晉玄學論稿》、容肇祖《魏晉自然主義》、劉大杰《魏晉思想論》、賀昌群《魏晉清談初論》、牟宗三《才性與玄理》、余敦康《魏晉玄學史》等皆有所涉及,但都還沒有將其作為一個專門的問題加以研究。本文將莊學實踐性作為一個重要的范疇提出來,并以郭象《莊子注》為中心,深入論述郭象對這一問題的探索及其意義。

  一、《莊子》的內(nèi)在矛盾及其非實踐性困境

  《莊子》是一個充滿矛盾的思想體系,內(nèi)篇與外、雜篇思想上的歧異,正是莊子內(nèi)在矛盾的體現(xiàn)。內(nèi)篇主要體現(xiàn)了莊子追求本體境界的絕對自由的思想,總體上說具有超越現(xiàn)實的宇宙意識?!跺羞b游》中,莊子強調(diào)“有待”與“無待”的區(qū)別,認為只有無待的“至人”、“神人”、“圣人”才能真正達到超越的、絕對的逍遙。這種逍遙其實也就是本體之境界,即王弼所謂的“圣人體無”。莊子借肩吾與連叔之問答以明此本體境界:“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淖約若處子。不食五榖,吸風飲露,乘云氣御飛龍,而游乎四海之外。” 莊子以寄言出意之法形象地描繪了體神居靈、窮理極妙之本體境界。他如“乘天地之正,御六氣之辨,以游乎無窮”(《逍遙游》),“照之于天”、“體乎天均”、“和之以天倪”(《齊物論》),皆表現(xiàn)出追求“獨與天地精神往來”的超越的本體境界。但是人無法脫離現(xiàn)實社會,在現(xiàn)實中莊子無法尋找到這種絕對自由的可實踐方式。因此,在現(xiàn)實的困境下,莊子的思想被迫從本體境界轉(zhuǎn)變?yōu)閷ΜF(xiàn)實世界的認同,《莊子》外篇與雜篇具有的現(xiàn)實色彩即是這種思想的體現(xiàn)。如《天道》篇:“夫尊卑先后,天地之行也,故圣人取象焉……夫天地至神,而有尊卑先后之序,而況人道乎。” 即承認現(xiàn)實尊卑等級的合理性。外、雜篇中莊子非常強調(diào)“性分”這一重要的哲學概念,這也成為莊子處理個人與社會關系的基本方式。如《馬蹄》篇說:“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 在莊子看來保持這種“真性”才能實現(xiàn)個人自由與社會和諧。而要保持“真性”,對個人來說就要“不以物易性”(《駢拇》),因此莊子接受了“安時而處順”、“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的個人存在方式?!恶R蹄》篇又云:“彼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是謂同德”,因此統(tǒng)治者應該無為以順民之性,讓人民自由地發(fā)展他們的能力。此即《天道》篇說的:“上必無為而用天下,下必有為而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梢哉f這就是莊子對自身哲學思想的實踐性探索,是他對內(nèi)圣外王之道的關注與實踐性闡釋。

  “順性”是莊子對個人與社會如何達到自然和諧,如何保持在現(xiàn)實中的超越所做出的探索。按這一思想發(fā)展下去,莊子似乎就解決了自身的矛盾,尋找到其思想的實踐方式。但在《應帝王》中,莊子最后否定的那種“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的自由的、無為的政治,已被好事的倏、忽二帝用有為的智巧鑿死了。莊子的渾沌已死的寓言,象征著人類社會原始的自然狀態(tài)已受到了破壞,理想中的無為政治,內(nèi)圣外王之道,都已沒有實現(xiàn)的可能性。在莊子看來,齊物逍遙的絕對自由,與認同人世而保持個人“真性”的“安時而處順”,在異化的現(xiàn)實之下都是無法實現(xiàn)的。從內(nèi)篇到外篇、雜篇的思想變化,體現(xiàn)了莊子從追求、動搖到幻滅的思想發(fā)展歷程,莊子那種“芒乎何之,忽乎何適”的絕望的原因正在這里。對于中國的思想體系來說,一種無法實踐的、無法指導人生的價值常常也就意味著無價值,對這種價值的堅持并以之作為理想的人必然會深陷矛盾、痛苦的幻滅之中,莊子就是一個典型。

  二、郭象對《莊子》的實踐性闡釋

  郭象注《莊子》首先面臨的根本問題在于如何解決《莊子》的內(nèi)在矛盾,并將莊學改造成一個可實踐的價值體系。郭象《莊子注序》說莊子思想“雖高而不行”,《天下篇注》批評惠施、公孫龍等人“無經(jīng)國體致,真所謂無用之談”??梢姡?#8220;經(jīng)國體致”的實踐價值是郭象的基本關注點。在探索莊學的實踐性中,郭象從兩個方面對《莊子》進行重新闡釋:一是改造莊子“獨與天地往來”的絕對自由的本體思想;二是修正莊子關于順性與無為的關系說。

  首先,郭象以“性分”為基礎改造《莊子》超越現(xiàn)實的絕對自由的思想?!跺羞b游》云:“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辨,以游無窮者,彼且惡乎待哉。”郭象注說:

  夫唯與物冥而循大變者,為能無待而常通,豈自通而已哉。又順有者,使不失其所待,所待不失則同于大通矣。故有待無待,吾所不能齊也,至于各安其性,天機自張,則吾所不能殊也。夫無待尤不足以殊有待,況待之巨細乎。

  郭象認為只要“各安其性”,則有待與無待之間就沒有根本區(qū)別,都能實現(xiàn)逍遙。從郭象的這個闡釋來看,他認為莊子所說的那種“乘天地之正,御六氣之辨,以游乎無窮”的自由,是現(xiàn)實中就可以達到的,也就是《秋水注》說的:“使群才各自得,萬物各自為,則天下莫不逍遙矣。”郭象通過“性分”把莊子那種超越的、絕對自由的“逍遙”,降到現(xiàn)實的層面上來。 郭象這個“逍遙義”并不一定符合莊子的原意,但應該說郭象的重新闡釋,的確使《莊子》的“逍遙”思想在現(xiàn)實中具有了實踐性的品格,此即《秋水注》所說的“安于命者,無往而非逍遙矣。”

  從深層的思想特點來講,莊子的逍遙乃是對道之本體的體悟?!妒勒f新語·文學》劉孝標注引支遁說:“夫逍遙者,明至人之心也。”牟宗三先生認為《莊子》將《老子》道的客觀性、實體性統(tǒng)攝于主觀境界上而化除,因此“逍遙乘化,自由自在,即是道,即是無,即是自然。以自足無待為逍遙,化有待為無待,破除‘他然’為自然,此即是道之境界,無之境界,一之境界。” 莊子認為只有擺脫“有待”的限制,才能真正地體悟本體性的逍遙境界。區(qū)分無待與有待,其實就是區(qū)分體與用,也就是說莊子并沒有把“體用合一”這一原則貫穿始終,這是造成他的思想矛盾的重要原因。郭象意識到這點,因此他認為不存在一個抽象的“無”。郭象講的“自生”、“獨化”,其實就是“即體即用”。事實上,郭象并不否定本體的存在,而是主張體用合一。因此,郭象的邏輯就是在“用”中亦能實現(xiàn)對“本體”的體悟感受。從這一邏輯出發(fā),郭象才提出了在現(xiàn)實中實現(xiàn)逍遙的方法——各適其性,從而將莊子那種超越性的逍遙轉(zhuǎn)化為在現(xiàn)實中具有實踐性的自足其性的逍遙。

  其次,郭象修正了《莊子》外篇的“順性”與“無為”的思想。莊子和郭象都認為“性”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內(nèi)在素質(zhì)。但是在對“性”的具體內(nèi)涵上,郭象與莊子的看法則有很大的歧異。《馬蹄》篇中莊子以馬為例具體地說明了其“性分”的思想,他說:“馬,蹄可以踐霜雪,毛可以御風寒,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此馬之真性也。”郭象注曰:

  夫善御者將以盡其能也,盡能枉于自任,而乃走作驅(qū)步,求其過能之用,故有不堪而多死焉。若乃任駑驥之力,適遲疾之分,雖則足跡接乎八荒之表,而眾馬之性全矣。而或者聞任馬之性,乃謂放而不乘。聞無為之風,遂云行不如臥,何其往而不還哉,斯失乎莊生之旨趣遠矣。

  在郭象看來,“齕草飲水,翹足而陸”是馬的真性,而讓人乘騎也是馬的真性,只要讓它們的自然能力充分而自由地發(fā)揮就是順馬的真性。若不讓馬自由發(fā)揮其能力,甚至“放而不乘”,那反而是“傷馬之性”。在“順性”的基礎上郭象進一步闡述了“有為”與“無為”的關系,他批評那些認為“任馬之性”就是“放而不乘”的人,就像“聞無為之風”就認為“行不如臥”一樣,是“何其往而不返”,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郭象認為“性分”即一物之限,不可造作,不可強制,“恣其性內(nèi)而無纖芥于分外”,即是“無為”。故“無為”非“放而不乘”,“行不如臥”也,而是令馬行其所能行。 其實“或者”的看法正是莊子的看法,郭象從實踐的角度,通過批評“或者”批評了莊子“無為”的思想,從而也賦予“順性”、“無為”新的內(nèi)涵。

  在郭象看來,莊子思想的最大缺點即在于那種消極的“無為”思想,缺乏“經(jīng)國體致”的實踐性?!跺羞b游》“堯讓天下于許由”一句郭象注曰:“夫治之由乎不治,為之出乎無為也,取于堯而足豈借之許由哉。若謂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后得稱無為者,此莊老之談所以見棄于當途者。” 郭象給“無為”下的定義是:“夫無為也,則群才萬品各任其事,而自當其責矣。”也就是任其自為、率性而動的意思,并不是什么事也不干。“郭象的‘無為’實際上是一種特定的‘有為’,他把‘各司其職’的‘為’叫作‘無為’。而把‘不能止乎本性’的‘無為’的‘為’和‘不用眾之自為,而以己為之’的‘為’叫作‘有為’。” 《大宗師》:“茫然彷徨乎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yè)”郭象注曰:“所謂無為之業(yè),非拱默而已;所謂塵垢之外,非伏山林也。”《天道注》亦云:

  無為之言不可不察也。夫用天下者,亦有用之為耳,然自得此為,率性而動,故謂之無為也。今為天下用者,亦自得耳。但居下者親事,故雖舜禹為臣,猶稱有為。故對上下則君靜而臣動,比古今則堯舜無為而湯武有事。然各用其性,而天機玄發(fā),則古今上下無為,誰有為也?

  夫工人無為于刻木,而有為于用斧;主上無為于親事,而有為于同臣。臣能親事,主能用臣;斧能刻木,而工能用斧。各當其能,則天理自然,非有為也。若乃主代臣事,則非主矣;臣秉主用,則非臣矣。故各司其任,則上下咸得,而無為之理至矣。

  只要是在性分之內(nèi)各當其能率性而動,則有為也就是無為,無為即有為,有為即無為,二者在自為而相因的本體論高度得到了統(tǒng)一。 這里就很清楚地看出了郭象對莊子思想的修正,在性分的基礎上將無為與有為統(tǒng)一起來,糾正了莊子那種消極的無為思想。郭象的“自性”、“性分”思想,雖從《莊子》外篇的“順性”發(fā)展而來,但郭象從滿足社會實踐的角度對其做了很大的改造和發(fā)揮。

  有為和無為是道家與玄學的兩個基本范疇,無為強調(diào)尊重客觀自然規(guī)律,有為則主張發(fā)揮主觀能動性,二者合之則相濟,離之則兩傷。魏晉以來,無論是曹魏的名法之治還是司馬氏的名教之治,都立足于有為,醉心于運用各種行政力量強行貫徹統(tǒng)治者的意志,結(jié)果造成社會各種關系的嚴重失調(diào)。玄學為了糾正這種偏差而鼓吹無為,不是沒有道理的。后來阮籍、嵇康等從個人的自由要求出發(fā),片面地強調(diào)無為,排斥有為。裴頠又根據(jù)崇有的思想,以有為排斥無為,整個社會的思想在兩個極端徘徊。如何辨證地解決有為與無為二者之間對立統(tǒng)一的關系,是郭象玄學一個重要的歷史任務。從上文的分析來看,郭象的闡釋并不一定符合莊子的原義。其實,郭象《莊子注》更主要的是體現(xiàn)為對《莊子》的發(fā)揮和修正,是寄言出意之法。但應該說,郭象的思想是沿著中國思想文化追求實踐的特性發(fā)展而來的,在魏晉這個特定的歷史條件與思想背景下,郭象對《莊子》的修正也有其現(xiàn)實的考慮。

  三、阮籍、嵇康玄學與郭象《莊子注》之內(nèi)在關系

  魏晉易代之后,社會需要一種符合統(tǒng)治者要求的價值系統(tǒng)來鞏固新王朝的統(tǒng)治,而以阮籍和嵇康為代表的具有反判性的竹林玄學思想,此時仍在士人當中保持深遠的影響。 阮籍、嵇康身處“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的魏晉易代之際,根據(jù)自己的個性以及獨特的感受和心態(tài),發(fā)展了莊子超越的、具有批判精神的一面,把玄學推進到無君論的高度。郭象對君主制度的弊端雖然也有清醒的認識,但是他根據(jù)對歷史和現(xiàn)實的深刻理解,認為現(xiàn)實中君主制度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度碎g世注》說:“千人聚,不以一人為主,不亂則散。故多賢不可以多君,無賢不可以無君。”可以看出,郭象的思想與阮、嵇竹林玄學恰好是兩個不同的側(cè)面。這是郭象在建構(gòu)其思想體系時所面臨的現(xiàn)實的問題。可以說阮籍、嵇康思想的影響是郭象探索莊學實踐性的一個重要的現(xiàn)實考慮,因此有必要對阮、嵇的思想作一個總體上的分析。

  從《樂論》、《通易論》、《通老論》、《達莊論》和《大人先生傳》等哲學論文中,可以看出,有一個明顯的發(fā)展過程,即把何晏、王弼以《易》、《老》為主的玄學推進到以《莊子》為主體的階段。阮籍在《答伏義書》中談到理想的思想境界時說:

  從容與道化同由,逍遙與日月并流,交名虛以齊變,及英祗以等化,上乎無上,下乎無下,居乎無室,出乎無門,齊萬物之去留,隨六氣之虛盈,總玄網(wǎng)于太極,撫天一于寥廓,飄埃不能揚其波,飛塵不能垢其潔,徒寄形軀于斯域,何精神之可察。

  阮籍用審美化的語言表現(xiàn)了對齊物逍遙的絕對自由的思想境界的追求,這一點在《達莊論》、《大人先生傳》也有明確的表現(xiàn),可見阮籍主要是繼承了《莊子》內(nèi)篇的思想。但是與莊子一樣,阮籍也發(fā)現(xiàn)了這種絕對自由的思想缺乏實踐性,根本上說它無法使個人的生命得到安頓。所以,在《達莊論》結(jié)尾,阮籍又以“莊周之書何足道哉”來評價《莊子》,否定了自己的思想追求?!对亼选吩姼蜗蟮乇憩F(xiàn)了阮籍在思想上的追求和最終陷入的幻滅。“游仙”是《詠懷》一個很重要的主題,深入分析可以發(fā)現(xiàn),詩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仙人,如王喬、赤松、安期等,其實都是絕對自由的象征,也就是“獨與天地精神往來”的“至人”、“神人”,如七十八首云:“昔有神仙士,乃出射山阿。乘云御飛龍,噓噏咀瓊?cè)A??陕劜豢梢姡犊畤@咨嗟。自傷非儔類,愁苦來相招。下學而上達,忽忽將如何。” 詩中的“神仙士”也就是《莊子·逍遙游》里“姑射之山”的神人。阮籍雖然對這種絕對自由的境界充滿了向往,卻又意識到它根本無法實現(xiàn),感慨這樣的“神人”非我儔類。這一點深刻地表明了絕對自由的神人境界在現(xiàn)實中的不可實踐性。與莊子一樣,在絕對自由的思想破滅之后,阮籍也無奈地認同和光同塵的適性思想,如《詠懷》四十六云:“學鳩飛桑榆,海鳥運天池。豈不識宏大,羽翼不相宜。招搖安可翔,不若棲樹枝。下集蓬艾間,上游園圃籬。但爾亦自足,用子為追隨。” 這其實就是郭象說的自足其性的逍遙。思想由超越的、絕對的自由退回現(xiàn)實的層面,這里面隱含著阮籍很深刻的無奈。但是在魏晉之際禮法名教造成的人的異化的現(xiàn)實狀況下,這種適性其實是以個人的異化為代價的,所以《詠懷》二十一云:“云間有玄鶴,抗志揚哀音。一飛沖青天,曠世不再鳴。豈與鶉鴳游,連翩戲中庭。” 又表現(xiàn)了阮籍對與世沉浮的適性思想的否定,可以說阮籍的思想體現(xiàn)出了“否定之否定”的循環(huán)。在這個循環(huán)中,阮籍始終都沒有尋找到自身思想的實踐方式,沒有從自身的思想中發(fā)展出安身立命的方式。所以,與莊子一樣最終陷入了思想的悖論之中。

  嵇康的思想則主要是融合《老子》與《莊子》外篇的“自然”思想。“自然”是嵇康的思想基礎?!夺屗秸摗匪f的“越名教而任自然”明確體現(xiàn)了嵇康的這種思想取向。這一點從嵇康詩中也可看出,如《游仙詩》云:“黃老路相遇,授我自然道”;《述志二首》其一云:“沖靜得自然,榮華安足為”。按馮友蘭先生的說法,《老子》是道家哲學的第二階段,《莊子》內(nèi)篇則是第三階段, 嵇康的思想即屬于道家的第二階段,所以嵇康也以“自然”為基礎來接受《莊子》內(nèi)篇的齊物逍遙,其《四言詩》云:“齊物養(yǎng)生,與道逍遙”,即將“養(yǎng)生”與逍遙思想等同起來?!娥B(yǎng)生論》專論養(yǎng)生問題,嵇康認為善養(yǎng)生者要:“清虛靜泰,少私寡欲……守之以一,養(yǎng)之以和,和理日濟,同乎大順……無為自得,體妙心玄。” 這里所闡述的養(yǎng)生原則是《老子》思想的體現(xiàn)。嵇康的養(yǎng)生理論最根本的出發(fā)點就是要維護自身的自然情性。在他看來,只要保持自己的自然情性,也就達到了“齊物”的境界。從這一點來看,嵇康莊學思想與郭象是有相似之處。但嵇康的“自然”思想是在隱逸的、否定現(xiàn)實世界的背景下來展開的,這是嵇康區(qū)別于郭象很重要的一個地方。

  “隱逸”是嵇康詩歌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主題,而隱逸詩所表現(xiàn)的正是嵇康那種“自然順性”思想的現(xiàn)實歸宿。在人被嚴重異化的魏晉之際,嵇康的“自然”思想很明顯地表現(xiàn)了對現(xiàn)實的不滿和批判的特性,《與山巨源絕交書》說:“又讀《莊子》重增其放。故使榮進之心日頹,任實之情轉(zhuǎn)篤。此猶禽鹿,少見馴育,則服從教制。長而見羈,則狂顧頓轡,赴蹈湯火。雖飾以金鑣,饗以嘉肴,愈思長林而志在豐草。” 所謂“禽鹿”即是對《莊子·秋水》“涂中之龜”典故的引申,嵇康在這里明確表現(xiàn)了堅持自然本性,拒絕被異化的思想?!洞鸲娙住菲涠唬?#8220;漁父好揚波,雖逸亦已難。非余心所嘉,豈若翔區(qū)外”,表現(xiàn)了對漁父和光同塵、與世沉浮的思想的不滿?!端难再浶中悴湃胲娫姟返谑苏略疲?#8220;澤雉雖饑,不愿園林。安能服御,勞形苦心”,明確地表現(xiàn)了對違法人的本性的社會現(xiàn)實的否定和排斥。對嵇康來說,自然與名教是無法調(diào)和的一對根本矛盾。因此,他選擇了以隱逸作為其自然思想的實踐方式。但是個人畢竟無法完全脫離社會而獨立存在。在魏晉之際,以拒絕被異化的自然思想來反抗現(xiàn)實,是一條注定要付出巨大代價的道路。嵇康被司馬氏所殺,說明“越名教而任自然”無法成為士人普遍的安身立命之方式。

  四、郭象對莊學實踐性探索的完成及其意義

  阮籍、嵇康的困境給郭象以直接的啟發(fā),即追求脫離現(xiàn)實的超越是行不通的,而認同異化的現(xiàn)實又取消了人的尊嚴和價值。因此必須在現(xiàn)實與超越之間尋找到一條可行的道路,這是郭象探索莊學實踐性的歷史任務。阮、嵇的思想雖然存在著歧異,但都具有批判現(xiàn)實的精神,與社會現(xiàn)實是對抗的,這是郭象所面臨的一個當時代的問題,也是他需要做出修正的一個重要的地方。郭象對阮籍、嵇康的思想是積極回應的,可以說這也是郭象探索莊學實踐性的一個動力。

  首先,郭象否定了玄學本體的“無”,而言“自生”,以此改造阮籍本體化的精神境界。阮籍把本體化的精神境界與現(xiàn)實對立起來,使之成為令人向往卻又永遠無法達到的彼岸。從邏輯上看,其最大的缺陷就在于割裂了本體與現(xiàn)象的關系,這是阮籍最終陷入困境的根本原因。郭象否認存在于現(xiàn)實之外的抽象本體,他認為一切事物都是“自生”的,事物存在的根據(jù)在于自身的“自性”,《齊物論注》云:“無既無矣,則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為生,然則生生者誰哉?塊然自生耳。造物者無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無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 通過“自生”,郭象建立了其“獨化”的哲學體系,在郭象看來,事物的存在之根據(jù)只在于自身之“性”,郭象稱之為“自性”,也就是一事物之所以為這一事物的內(nèi)在質(zhì)素。“郭象不僅認為‘性’是不能改變的,而且主張每個事物都應該安于其‘自性’;如果能安于性命,那就是‘逍遙’了。” 所以自由的精神境界不于現(xiàn)實之外,而就在于現(xiàn)實之中?!跺羞b游注》:

  故乘天地之正者,即是順萬物之性也;御六氣之辯者,即是游變化之途也;如斯以往,則何往而有窮哉!所遇斯乘,又將惡乎待哉!此乃至德之人玄同彼我者之逍遙也。茍有待焉,則雖列子之輕妙,猶不能以無風而行,故必得其所待然后逍遙耳,而況大鵬乎!

  郭象認為只要“自足其性”就是逍遙,而“性”是“自生”的,就存在于現(xiàn)實之中,這樣郭象就將阮籍追求的超現(xiàn)實的、絕對自由的“玄冥之境”拉回現(xiàn)實世界之中,解決了思想與現(xiàn)實之間的矛盾,使其具有實踐性。

  其次,郭象從“性分”出發(fā)調(diào)和“名教”與“自然”。郭象強調(diào)“各安其性”取消事物之間的“勝負”,改造了嵇康的“自然”思想,《逍遙游注》:“夫小大雖殊而放于自得之場,則物任其性,事稱其能,各當其分,逍遙一也,豈容勝負于其間哉。” 所以“大鵬無以貴于小鳥,小鳥無羨于天池”。按郭象這種“自性”的思想,事物各任其性就都是自然的,它們之間并沒有高下、勝負的差別,郭象反復強調(diào)對這一點,如《應帝王注》云:“夫有虞氏之與泰氏皆世事之跡耳,非所以跡也,所以跡者無跡也,世孰名之哉,未之嘗名,何勝負之有邪。” 《天地注》:“言二圣俱以亂故治之,則揖讓之與用師,直是時異耳,未有勝負于期間也。” 又如《秋水注》:“逍遙者,用其本步而游乎自得之場矣。此莊子之所以發(fā)德音也。若如惑者之說,轉(zhuǎn)以小大相傾,則相傾者無窮矣。若夫睹大而不安其小,視少而自以為多,將奔馳于勝負之境,而助天民之矜夸,豈達莊生之旨哉?”

  郭象反復糾正人們對莊子的誤解,指出應該安分自得,反對“勝負”爭競。郭象這種思想是有其現(xiàn)實考慮的。他要為“名教”尋求合理性,以解決魏晉時期“名教”與“自然”的矛盾,為士族的統(tǒng)治與士族士人的處世提供思想基礎,也就是提供一種新的“內(nèi)圣外王之道”。而要溝通“自然”與“名教”的關系,就必須取消兩者之間“勝負”之爭的對立。郭象通過處理“廟堂”與“山林”,重新闡釋了“自然”與“名教”的關系?!洞笞趲熥ⅰ吩疲?#8220;所謂塵垢之外,非伏于山林也”,《逍遙游》“藐姑射之山”注則進一步說:“圣人雖在廟堂之上,然其心無異于山林之中。”這樣“名教”與“自然”之間的矛盾就消除了,“名教”與“自然”合一。修正了嵇康“越名教以任自然”的批判性思想,從而也使莊子以來的 “自然”思想,具有不必脫離社會就能加以現(xiàn)實的實踐性。

  從先秦到魏晉,莊學經(jīng)歷了兩個主要的發(fā)展階段,一是《莊子》本身,另一個是魏晉玄學,郭象《莊子注》對莊學實踐性的探索即主要集中在對這兩個階段思想的發(fā)揮、修正、調(diào)和與溝通上,試圖綜合各種不同的思想,以構(gòu)建一個可實踐的莊學思想體系,從而實現(xiàn)社會與個人的和諧。這是郭象《莊子注》的基本出發(fā)點和目的。郭象對莊學實踐性的探索固然并不一定符合《莊子》的原義,但郭象《莊子注》卻對社會產(chǎn)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東晉“鎮(zhèn)之以靜”、“務在清靜”的政治策略,其根據(jù)就是郭象所闡發(fā)的那種內(nèi)圣外王的玄學思想。這種政治策略維持了東晉政權長達百年之久的穩(wěn)定,這是有其歷史功績的。東晉士人名教、自然合一的人格模式,與及他們處世的人生準則,更是受到郭象莊學思想顯著的影響。郭象莊學思想對東晉南朝的山水藝術也有很重要的意義,可以做專門性的深入研究。應該說,郭象《莊子注》的實踐性探索,使莊學成為具有普遍意義的、具有滿足個人和社會的實踐需要的價值體系,使之成為一門顯學,從而奠定了莊學在中國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對中國人的文化心理產(chǎn)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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