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本用神命理精華 序
自序
自序二
秘本命理用神精華目錄 上集 總論 中集 用神 下集 雜論 摘錄
卷上 論命理之起源
欲知命理,須察天理。不察天理,焉知命理。人事盡從天理現(xiàn)。 子平曾云:天地陰陽兩氣,降于春夏秋冬。各生其時,有用者吉,無用者兇。是以識天機之妙理,談大道之玄微。天既生人,人各有命,所以早年富貴,八字運限咸和。 按命之出處,自陰陽兩氣而結(jié)成。降于四季寒暑之中。凡命之好歹,重在有用無用喜忌之間。是故推命,非窮究用神為不用功。其他各種格局次之。若推察用神,必先認清天機妙理四個字為標(biāo)準(zhǔn)。發(fā)用在于天理之間。人既由天而生,命之理由,亦自依天理而定也。非獨人焉,萬物亦由天地之氣而產(chǎn)生也。天以青氣降雨露,滋以地之濁氣實質(zhì)之土。應(yīng)時而產(chǎn)萬物,人乃萬物之最靈者也。欲窮究天理之法,惟有從金木水火土五物。于二十四節(jié)氣寒暑之中,觀其興衰,而定其去留。故曰人事盡從天理見。成敗方面,尚以八字與運限符合者為貴。若命與運相違,命中雖有用神,亦難望其發(fā)福。故曰早年富貴,八字運限咸和。 論用神之大略
凡定用神,其法不可以太過,或不及而推想。常有弱格,即不及之命,忌生扶,而喜盜氣泄氣克制者。強格,即太過之命,反忌盜氣泄氣克制,而喜生扶者。第一須在變通之中用功夫。從寒暑中究其愛憎而定去留。自有一條用神之途徑隱約其中。有水木取用者,有木火取用者,有火土取用者,有土金取用者,有金水取用者。此謂助用神之生氣。更有火金取用者,金木取用者,木土取用者,土水取用者,水火取用者。何以沖克之物,能并取用神耶。此理重在變通。蓋八字中適喜此二物,就以此二物并用之。用其所喜,何忌沖克。又有僅以一物取用者。或金,或木,或水,或火,或土,不必他物取用神,亦不必用神去助他物。此種八字亦常有。惜乎命學(xué)家少有知其妙用耳。古書有用之以官不可傷,用之以財不可劫之論。皆書中之大略也。未能表明究竟。假如官星與傷官,均有益于日主,雖官星為有用之神,偶遇傷官,亦不忌也。又有某書載,不用財星儘可劫,不用官星儘可傷,亦執(zhí)一之論也。每見官星雖非用神,不能傷之。財星雖非用神,亦不能劫之。例如木生于秋,以金為官,而官星非是用神,似乎火傷之亦無害。若日主忌見火,傷無用之官雖無妨,犯及日主亦忌也。譬如木生于秋,秋金利器,為制身之賊論,傷之本無害,然則初秋炎氣尚重,木畏火焚,火傷官仍作害物。故雖不用官星,亦不能傷也。財雖非用之物,似乎劫之無妨。若日主忌見比劫,則財雖無用,亦不宜劫之。總之定用神之法,至少須對方與日主并顧。最佳用神能顧三數(shù)方。然則用神不宜損傷居多數(shù)。神峰所謂,要在隨時變通。須知入眼分明,此兩句命學(xué)家可依之為條律。本書各節(jié)皆有變通意義,至于用神細則,詳載于五星論中。 論生克
金能生水,亦能害水。如水星旺,再逢金,豈不增其泛濫而害之也。水無生金之道,能救金。如初秋之時,金雖漸入旺鄉(xiāng),陽氣尚重,尤忌火多,水則制火救金,然亦能害金。若于深秋及冬令以至初春,金性畏寒,見水反增其寒冷,豈不害金乎。若生夏令,去火匯氣,損益并見,亦無所用。 水能生木,又能死木。如于冬令嚴(yán)寒之際,水結(jié)冰凝,木之氣脈收藏于根,冰凍過冷根被傷,其木安得生存也,必致于死。又能害木。如春令木旺,正欲發(fā)展,見水則陰重,使其不能萌芽,豈非害耶。又能救木。如夏令及初秋之際,夏火炎炎,足以焚木,秋金銳銳,足以制木,若非水來制火化金,其木殆矣,是則水能救木也。 木能生火,又能害火。若夏日火氣熾盛,再逢木來生其勢,足以燎原,是則害火也。如于初春,木雖生矣,陰氣尚重,無火暖不能生長,是則火亦能生木也。且火又能死木。夏月火炎,燥木逢火,猶之干柴烈火,木作灰飛,決死無疑矣。惟亦能救森,如秋令金重克木,則非火來除金救木不為功。 火能生土,土不能生火,但能害火。夏火雖炎,土多則晦其光。又能救火。冬火晦,遇水克,非土救之不可。 土能生金,金豈能生土。但能害土。如秋冬之際,子旺則母衰,豈不害土耶。又能救土。夏土雖旺,木來受敵,非金救不可。 金能克木,木亦能損金。金雖鋒刃之器,多伐木,必傷其口。是則木損金矣。又能害金。蓋春夏冬金衰。喜土助。木來損其用物,豈不為害。亦能救金。秋金逢土,多曹埋沒,非木來破,則永埋土中矣。 木能克土,土不能克木,能害木。初春之木,芽枝始放,土多根盤不發(fā),則為害矣。又能救木。四季之木,其根必寬且大,如無土,性雖堅亦易倒。冬令水旺木枯,尤宜土制水培木,皆救木之良劑也。 土能克水,水亦能克土。洪濤滾滾,激流沖堤,土被漂沒,豈非土被水克。又能救土?;鹱葡耐?,無生物之功,欲使夏水能產(chǎn)物,須得水來滅火以潤土。亦能害土。土在寒冬得火暖,而產(chǎn)生萬物。陰氣重而去熱度,增其寒以水凍,減其生產(chǎn)能力,是以害土矣。 水能克火,火亦足以克水。水淺遇旺火而干涸。曬水之無形,與克無異。又能救水。時值冬令,水結(jié)冰凝之時,無火溫暖不能流通。 火能克金,金不能克火。能害火?;鹚ブ畷r,賴木生扶。金來損木,以削火勢,害火無疑。此法害重于克。何也。例如身衰煞重之命,用印綬化煞。而煞雖制身,尚能助印綬之用神。金者火之財也。木之煞也,水之母也。水雖克火,而生木助火,所謂助用神。金害火,則盜火氣,克木之用神,又去助煞。命理最忌傷用神,故曰害重于克。又能助火。所謂太陽火忌林木為仇。得金去木,則陽光能普及萬方矣。 以上總述生克之法,皆合用神之喜忌者也。 論格局
本書專以敘用神為宗旨,以貢獻于研究用神家之需要。本書不談格局,希歷觀新舊書中,無不論之,故亦略表幾句,不另起爐窖。就各書之意義而述之也。古書所載入格者為貴命,破格則賤,所謂格局者,如朝陽拱祿拱貴夾丑,炎上潤下曲直從革稼穡之類是也。名目繁多,恕不贅述。此皆呆格性質(zhì),普通人亦常見之。此種八字,未必盡貴。又有傷官食神格,正官偏官格,正印偏印格,正財偏財格,及羊刃建祿格之類。神峰書中,不過表其性情惡劣與善良,并非完全作格局論。仍以五行之愛憎用功夫。命中所愛,雖惡亦喜。命中所憎,雖善亦忌也。不可以財官印食悉為善物。傷煞梟刃皆以惡論。所謂傷官格中,亦有君子,正官格中,能無小人乎。觀夫某書論,用財官印食四吉神者,運宜助之,用煞傷梟刃四兇神者,運宜制之,豈有是理也。茍如林省長造,庚金卯月,以梟神為用,豈非用財來制乎。豈知遇梟神運最佳。仆賤造亦庚金日生。印綬為用神。行戌土運。為一生最得意時也。如甲生午月,見庚金為煞,行火運。勝耶?dāng)∫?。請高明者試之。定有幾分把握。神峰十干定格之論中,以甲生寅月為建祿格,卯月為建刃格。巳月為食神格,午月傷官格,申月七煞格,酉月正官格,亥為偏印格,子為正印格,辰戌丑未為雜氣財官格之類。按其書本重用神,其法暗藏天理,可稱為定用之導(dǎo)師。惜學(xué)者不察其中之妙用也。依十干定格之論,并非提綱為格,乃以觀提綱而定日元之弱旺,閱其病藥說類,便明暸矣。子平云月提取用,亦此意也。學(xué)者就以月提為用神,不明真理,不能得用神一條途徑,未免牽強誤人。又能有某書中載,依月干定格之法,以月支暗藏最旺之物,透出天干,乃稱格局,再定用神。此理不易解。論用神不可損傷,凡命學(xué)者皆知之久矣,惟不識定用之法耳。鄙意以為八字如房屋,用神作棟梁,若某書以格局作廬舍,蓋廬舍較棟梁,更不能損傷。若廬舍損傷以至坍倒,則橋梁亦隨之而倒,其勢然也。至于格局,可以克可以制,用神亦可以傷之制之。逢傷,用神之運則敗,信而有徴。傷格局之運,依理更險矣。應(yīng)概生之扶之。然事實常不驗。又觀某書載蔣委員長造。庚金傷官為喜神,何以喜神要制。余不敢言。事實庚金為病,以梟神為用也。因其金重火輕,運補用神之不足,格局究竟驗否,吾不敢必。故本書不重視。 論十干化氣
化氣與格局,各書皆抄有舊文章。命學(xué)家多有不研究用神,專在格局及化氣之中用功夫。然則化氣論中,究有幾分之驗,余不敢妄談。大概專論化氣者,亦莫明其堂奧也。古書曾言,十干化氣,有影無形。依此兩句,明明浮而不實。如以化氣為有理,當(dāng)為命書之重要品。則甲己走土運是喜,乙庚踏金鄉(xiāng)必佳,丙辛利于水運,丁壬美在木地,戊癸行南方則發(fā)矣。結(jié)果則往往相反,所以化氣之道,不能重視,本書亦不多述。略敘幾句,以明輕重。查此法,有化旺不化弱之點,假如已土取用,木為忌神,生于夏令,適與己合甲?;羷t佳。如生春令,木星正旺,豈肯化土從弱。尚有理可言耶。又有旺亦不化。每見人之八字,如冬水正旺,應(yīng)喜火運,干透辛金,運行丙火,應(yīng)概化水變?yōu)榻儇?。所謂化合為兇。然行此運,十有九佳。以此類推。則化旺之說,又不實矣??傊糜谜?,為佳。惟本星不致磨滅,如甲巳化土,則甲木未必化為無形。學(xué)者須留意,萬勿呆論而決休咎也。 十干總論
子平之書,以甲為參天之木,曰直埋萬丈。又曰棟梁。乙曰花果之木。丙曰太陽之火,丁曰燈光。戊曰泰山,又曰城墻。己田園。庚頑金,辛珠玉。壬曰江河,癸曰露水。先人定名本非無因,后人誰能識得其中之妙。使學(xué)者無根可究,故淵海子平者,實言其深奧也。今以快刀斬亂麻之法,就近論之,但求其符合用神之道決之。木不問其有根無根,甲為雄壯之木,乙為花草之類,軟弱而細小。丙火明若太陽,言其性猛,丁火之光柔如燈燭,言其性微。見丙火奪冰鎮(zhèn)之句,當(dāng)以奪光為劫財之意。古書云:失令難熔一寸金,此論休咎時代完全作燈光看。又云:得時能鑄千斤鐵,在旺相之際,亦能鑄千斤之鐵。結(jié)局曰:旺一爐衰一檠。觀以上諸言,明明以時令而定旺,豈可皆作燈光論也。諺曰: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此之謂也。戊曰泰山,曰城墻,曰隄岸,究竟是何性質(zhì),人莫能識之也。古書亦不過大略。言其土性雄厚而已。己曰田園之土,當(dāng)以薄弱之性耳。庚曰頑金,又曰鋼金,其力強,其性堅論之。辛金柔弱之體,其力遜于庚金。壬曰汪洋,言其性狂,癸曰雨露,為無力之水,真詮論十干為氣質(zhì)之別,亦無特殊根據(jù)可靠。總而言之,五陽與五陰為剛?cè)針?biāo)準(zhǔn)之可也。 論長生與墓絕
命理之中,有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yǎng)之道。長生者,猶人之初臨盆也。沐浴,即在臨盆后,而使之就沐也。冠帶,乃在自能穿衣戴帽之時。臨官,即專祿則在二十前后,血氣方盛之際。帝旺,即羊刃。如三旬前后,人之最強健之時也。衰乃近四旬,由壯而轉(zhuǎn)衰弱。病則四旬后,衰而乏力,易起疾病矣。死者猶五旬而后之人,風(fēng)燭殘年。古人云,人生五十不為夭,即此意也。既死而后入墓,己無軀殼之完整,至是曰絕。其靈魂再去貪生。謂之始,十月滿足,又轉(zhuǎn)為養(yǎng)。自此循環(huán)不已。生生不絕。至于長生有理解不同之點,墓絕有于推命時應(yīng)驗之處,是以分三項述之如下。 一長生
子平真詮以氣質(zhì)為主。似乎帶點虛空,詳載于第三集中神峰辟謬所載。陽長生支中藏有生扶而有力。陰長生皆泄氣盜氣之物。謂這弱,然其中亦有未盡處,故再細述之。關(guān)于陽長生,惟壬丙長生為最有勢力。蓋丙火生寅月,印綬有氣,陽氣亦生,火亦隨母而旺,寅中又藏甲丙以扶助之。壬水生七月,申金當(dāng)權(quán),處暑之時,水亦有氣,蓋申藏庚金生之,壬水助之故也。甲木生在亥,亥中雖有壬甲生扶,不過冬令之木,究竟陰氣重。枝葉剝落時間。雖曰長生,其勢則遜于壬丙之長生矣。至于庚生巳月,戊生寅月,則尤遜于甲木。蓋甲雖生于枯朽時代。表面尚有亥中甲木助之。壬水生之。或稍轉(zhuǎn)點勢。若庚之生巳,戊之生寅,支中雖亦有比印生扶,無如皆在七煞當(dāng)權(quán)之時。不過一點名目而已,所以庚戊長生,又遜于甲木??傊L生云者,如人之初生,血氣未足,不可以旺相論。祿旺之地,乃真旺耳。 陰長生既以弱質(zhì),何以古書再當(dāng)長生論。例如乙生午,丁己生酉,癸生卯,辛生子之類是也。其中亦有理解。假如甲生亥屬陽,順行,亥為長生起數(shù),二乃子為沐浴,三為丑冠帶,四為寅臨官,第五數(shù)至卯即帝旺。乙為陰木,逆位而行,然甲乙同屬木,皆逢寅卯為祿旺。乙及逢寅為五數(shù),四位卯,三曰辰,二曰巳,輪至起數(shù)而遇午,就以此為長生。余可按此類推。是以陰長生重于祿旺,長生乃起數(shù)之法,而虛偽之性,無足輕重。世人以長生為何等重要,不亦謬域。惟子息多寡用長生訣頗有靈驗。 二墓庫
辰戌丑未為四庫,辰為水庫,戌為火庫,丑為金庫,未為木庫,已見于三合之中。即申子辰成水局,火金木局亦然。甲生亥,輪至未適值墓庫。此乃普通之法,不待贅述。 返之乙丁辛癸四位屬陰,逆行而數(shù),得辰為金庫,戌為木庫,丑為火庫,未為水庫,戊己則從丙丁。以戌丑為庫。依理而言,必從陽而不從陰。夫逆行者,乃湊遇之象也。如乙生午倒數(shù)至第九位,墓地適逢戌字,即以此為庫。似乎俱有虛偽之意義。凡命學(xué)者,須要參考,逢此四者,為假墓庫推之可也。尤若甲庚逢辰戌,壬丙逢丑未之類推之。亦可也。 普通談命者,有墓庫喜沖之說,然從經(jīng)驗所得,有沖好,亦有沖壞,總之土為喜神,不沖亦佳,若為忌物,雖沖無益,惟四庫逢刑,不論陰陽順逆,運至刑庫之地,不見破耗便見刑傷,十有八驗,尤其丑戌相刑則更驗。若子平真詮論,墓庫逢刑沖則不忌,刑沖未必成格,皆文人筆墨,何嘗試驗。妄說他書之謬,須知雖不忌沖,而必忌刑。成格忌刑沖之理,凡貴人必成格,莫非貴人之命皆無刑沖字也。即真詮書中亦有之也。 三絕處
甲絕于申,乙絕于酉,丙絕于亥,丁絕于子,皆煞居絕地。戊絕于亥,己絕于子,庚絕于寅,辛絕于卯,壬絕于巳,癸絕于午,皆偏財居絕地。命運之成敗,雖重于五行之喜忌,但依經(jīng)驗所得,十干若臨絕地,亦見有刑害。雖五行取為用神,亦難望其全美。談命理者不可不注意及之也。 論反伏吟
無論流年太歲,與日干支相并者,謂之反吟。如甲子生日人,遇甲子流年,或有刑害發(fā)生,然則其為害也尚輕。又有流年太歲與日干并,而支沖者,如甲子逢甲午之類是也。名曰天比地沖,其年害尤輕。亦有日干支沖流年太歲之干支者,謂之伏吟。例如甲子日逢戊午流年,欲呼曰天克地沖,其害則較以上兩側(cè)尤重。若五行中所喜之神,或能免其災(zāi)害,尚有時干支沖流年太歲者,其禍害較諸以上數(shù)則更重。更有日干支與流年太歲干支相合者,如甲子日逢己丑流年,甲與己合,子與丑合之類,名曰晦氣流年,其禍害更為重大。凡人命逢此種晦氣之年,犯及自身,乃見災(zāi)耗,傷亡者少,犯及他人者,傷亡居多。輕重官訟疾病火災(zāi)等事,然則并不應(yīng)在當(dāng)年,上下之年,亦或犯及。如甲子逢己丑,上年戊子,下年庚寅,亦須仔細。再查其五行喜忌,而定其害之輕重,茍能平安無事者,十中不過一二。若遇有喜慶之事,而免晦氣是非,亦或有之,但不多見耳。 論干支之關(guān)系
此論大運之干支,非命中之干支也。關(guān)于干支,本無所論,無如新舊書中,似有不同之處,故亦略述之。而無重要之可言,依情節(jié)卻亦重要。神峰論中,有干能壓支之說,假如八字喜走金運而忌火鄉(xiāng),適行丙申丁酉,金被火壓,雖達用神之方,亦難施力,似乎近理。但依經(jīng)驗所得,逢丙丁固敗,至申酉運仍佳,所以上論,亦不過理解,難作事實。又某書載干支作三七管限之法,無論干七支三,或干三支七,行運是否應(yīng)驗于三七之年。若應(yīng)驗者居多,乃可不論其理由之曲直,以三七轉(zhuǎn)運標(biāo)準(zhǔn)之。若與此法相違者,則不能依此而言也。按此法,與初學(xué)者有誤會之關(guān)系。為此敘明。又有古今書中,論行運,皆十年相連,不分上下五年者,茍如甲寅乙卯庚申辛酉等運,適上下同性,或可作十年之談,不分上下亦可。若逢庚寅甲申之運,有忌金喜木,亦有忌木喜金,何能十年混談。此各書之錯誤處也??傊羞\干支,須要分開上下五年,不能易其真理。吾人研究命學(xué),須由應(yīng)驗上用功夫,有一分之經(jīng)驗,乃有一分之進步。既學(xué)此書,不得當(dāng)玩具,亦不可作迷信論。所惜者,后學(xué)難能窺其堂奧耳。嘗見大運與流年相背者,究竟對于喜忌若何,假如運喜金水忌木火,適逢金水大運,木火流年,諸如此類,大概言之,大運為重,流年較輕,所以應(yīng)大運為多數(shù),應(yīng)于流年者,不過十中之二而已。運與流年相背者,成敗較輕,大運流年相符者,成敗較重也。學(xué)者務(wù)必隨時試驗,勿以談錯為羞,方能達到進步之目的。 論子午與巳亥合
古書以子午為陽,巳亥為陰,此論吾不明暸。若子午干頭皆為陽物,巳亥干頭皆為陰物,又有地支六合,理應(yīng)陰合陽,陽合陰,然則寅亥合,巳申合,觀此兩則,分明巳亥為陰,子丑與午未合,則子午為陽。再察其四生及四敗,而與六親生克之理,則不然矣。蓋巳亥從寅申,為四生,子午從卯酉,為四敗,尤其是甲見子為正印,午為傷官,巳為食神,亥為偏印。乙見子為偏印,午為食神,見巳為傷官,亥為正印,此則子午完全為陰,巳亥屬陽矣。究為孰輕孰重,余以為生克之道最關(guān)重要,非敢妄決,叨諸愛學(xué)君子論之。 論合婚之輕重法
合婚之法,始自呂才。所謂三元九宮八卦之說,神峰辟謬論中,悉已去之,無存在之必要。從中尚未辟盡,故本書再補述之。按五星之法,自軒轅大撓二式,首造甲子干支以來,向無命書,唐代袁守成始著五星指南。以年為主,呂才合婚之法,由是而產(chǎn)生,亦以年為主。明代徐均作子平之書,以日為主,年為祖,月為父母兄弟,日干為本身,支為支室,時為花果為子女,其理頗善。是以子平之書,風(fēng)行邇遐,指南書由此而取消。既無指南書之存在,呂才合婚法亦應(yīng)隨之以去,后學(xué)不明真?zhèn)危R源朔ê吓浠橐?,豈不謬乎。凡正理合婚者,非以傷官與劫財雙方較重輕重則不可,總之婚姻乃天定,父母有愛子之心,擇配當(dāng)?shù)貢r間亦慎重。售斯術(shù)者,既明此理由,亦不宜敷衍了事,若專以生氣福德為上婚,不論刑沖,皆可合配,茍男命適逢休囚時,四柱又無比劫,女命生于旺相,加以傷官重重,其可配乎。今表明兩種性質(zhì),凡遇合婚,須重五行可也。 論六親之不清
六親之法,各書備載,不屬用神之內(nèi)。本書本可不錄,無如新舊各書,所論不一,擬述混雜,故亦略言之。依古書,“皆是正印為母,偏財為父,比肩為兄弟姊妹,男以正財為妻,官煞為子,女以官星為夫,傷食為子?!蹦硶龉欧ㄖ疅o理,曰偏才為父,我克者財也。子無訓(xùn)父之理,女以傷食為子,凡妻之子,即夫之也也,女之傷官食神,即男之官煞,而我之子,又來克我,以為謬說,理亦不合,兌偏才為父,又為偏妻,豈能父作子之妾也。印綬既為母,官煞為子,即印綬之孫也,不知官煞能生印,豈有以孫生祖之理。是以辟之為善。依某書所定之法,男女皆系印綬為父母,傷食同為子女,所謂夫之子即妻之子也。男以正財為妻,女以官星為夫,避免以下犯上之嫌。表面觀之,似乎理出于正,若究其中之意義,亦不盡善。若說子女同用傷食為子女,例如男以甲乙木,妻為戊己土,父母壬癸水,子女丙丁火,我子即妻子也。然而丙丁火生戊己土,子又去生母矣。戊己土生庚辛金為子女,妻子即我子也。所謂子又來克父矣。非惟克父,又去生祖父母矣。究竟甲乙生丙丁傷官為主,抑或戊己生庚辛傷食為標(biāo)準(zhǔn),某收未曾表明。吾亦莫明其妙。故曰論六親之不清。鄙意以為,夫妻同體,夫或?qū)倌?,妻亦屬木,水星同為父母。丙丁皆作子女,三代相生,辟去金土兩星為最善。若見四代,丙丁生戊己,來犯壬癸水之曾祖矣,此論亦只?dāng)玩物,不能認真而誤世??傊叛粤H無非以生生不絕之義為宗旨,若以一定要下不犯上之目的,惟有三行耳。 論正官
正官者,乃陽克陰,陰克陽之類也。如甲生酉月,乙生申月,丙生子月,丁生亥月,戊生卯月,己生寅月,庚生午月,辛生巳月之類。此謂正氣官星,乃本身之出處。如府縣官能管束人民,不使為非作歹,豈能為人民之用物也。惟四季雜氣之中,或財或官及虛官,而有取用之處。凡官星臨于歲月時中,謂之虛官,日主強,官星之氣不足,多數(shù)以財來生官。又有忌財者,獨用官煞來助。忌比印,尤喜食傷者。按傷官食神,乃官煞之官煞也。雖制衰官,暗中能生財,助官星之根。比劫者,官煞之財星也,官星既衰,不可再見比劫,盜官煞之氣。又?jǐn)毓偕分?。印綬乃泄官星之氣,并忌之。日主強,官星亦有氣,須雙方比較輕重。茍如日主強過于官星,似以財生官,若雙方勢力不相上下,雙方皆不宜助?;蛞杂脗承谷罩鳉?,而制官星,作雙方和解之神。如日主與官星并弱,此種八字,一生無出息,則不能用傷食。及財與比劫等類,惟取官印作雙方之兼顧。又如日主弱,官星強,不可用傷食制官星。蓋身弱亦忌泄氣也。大忌財神,只喜比劫奪財,而分官星之勢。最喜者,為印綬生扶,而敵其財官也。 論七煞及偏官
陽克陽,陰克陰,謂之七煞。如甲見庚,乙見辛之類是也。為殺身之利器。古書皆論其性情如虎,急燥如風(fēng),兇頑無忌憚,乃十惡之流,小人之類。要制服而成偏官,或用化合以挫其兇頑之氣,而入正道。論其性情,煞重?zé)o制化,八字頗多。不過稍具剛氣,頗能明理,亦不乏善良之輩。若以克身之患論,則每見有生扶七煞之命者,由是觀之,豈能完全兇物論也。無論生克制化,須觀八字中喜忌,而定去留。古書曾言,莫言身弱造化而為之衰,勿以煞多而為壽年之夭。要在隨時變通,須知入眼分明。此四句,亦命學(xué)者之寶箴,非惟論煞,宜變通。其他各節(jié),亦貴隨機應(yīng)變。 制之以力,不如化之以德。 論制煞不如化煞之義。要分兩端,不可混而述之。所論制煞者,傷官食神是也。凡煞用制者,身煞須并旺,喜傷食泄日主之氣而制煞?;氛?,印綬也,凡用化煞之命,要在煞重身輕之格,用印綬化七煞,并能生扶日主。此亦兼顧之法也。關(guān)于合煞之道,有喜合亦有忌合。如甲見庚煞,生于春月,行乙運雖能合煞,未必為佳。生于他月,或有愛合者。又如乙見辛煞,生初春,或秋冬之際,逢丙火來合,則喜。若在炎熱之時,雖曰傷官合煞,不能化水,反增熱烈之害,所以研究命理,無論對于何種八字,須各方并顧之。 偏官有制化為權(quán),英俊文章發(fā)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按七煞多兇暴有權(quán)威,若得馴服而歸正道,反極有用,故曰有制而有權(quán)。此等八字,亦系煞重身輕之類,八字中有制,再達身旺之運,助起日元而敵之,自然功名大用矣。 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 其理以身煞兩強之格為例。喜食制煞,又能泄我之氣,雙方和平之法。若逢梟神奪食,而助身過旺,推動和解之神,則身煞惡戰(zhàn)無了期,非和平之道,故曰不貧則夭。 煞星重而行煞旺運,早赴幽冥之客。 煞星既重,身自不敵,再逢煞旺之運,制身太過,豈能言吉。然則早赴幽之句,似覺過重其詞,駭人聽聞耳。 傷官制煞,與食神制煞之兩較。 古書以為偏官不如食神制煞之顯著,其理雖善,其事實則無若是之簡單。如甲見丙制庚,乙見丁制辛煞之類,謂陽見陽克,陰見陰克則有力。又如甲見丁克庚,丙見己克壬煞,即陽克陰,陰克陽,為傷官制煞,有陰陽之隔,男女之別,其力較輕。以上所論,分別食神勝于傷官矣。是以普通談命者,見人之八字有七煞,不管日主與七煞感情若何,專指食神為無上吉星。但依病藥及變通方法而論,則傷官有勝食神之處,蓋煞既重要制,其煞必為病神,而日主亦不弱。如甲逢庚煞,得丙火制之,庚金豈能敵丙火,則病神已去,無起發(fā)可觀,乃平常人也,何貴可言。若甲逢庚而遇丁,此謂傷官制煞,力量有限,乃煞重制輕,其病未去盡,再達去病之運,乃為貴也。若八字有煞無制,及煞重制輕之命,則食神運勝偏官多矣。最好八字中,用傷官制煞,蓋八字既亦不弱,傷官乃透氣之物,而有威儀。煞之病亦未盡去,運上再逢食神制之為妙。無論任何八字,四柱必須有病,行運補其中和,此謂談命之要訣。蓋病者忌神也,藥者用神也,命中要病重藥輕,乃為佳造,若有病而無藥,則不取矣。古書云:煞輕制重,為人到底迍邅。煞重制輕,身旺總須發(fā)達。觀此四句,即可明其意義矣。 陰為柔物,身遇刑克亦無傷。 陰者女也。凡女性主柔,雖見兇惡之物來克,亦能避其勢,則害輕矣。故曰身遇刑克亦無傷。 陽主剛權(quán),原弱逢煞官而兩破。 陽者男也,男性剛,不問身勢何如,或在煞重身輕之時,適煞畫制,強欲交鋒,其禍害則重,故曰原弱逢煞官而兩破。 論用煞之大略
凡身強煞淺之格,大多以財生煞為主。如四柱財星重重,身主雖強,盜氣過多。或用化合之法以安之。然而合不宜多,多合反為仇。古書所謂群陽妒合一陰,如楚漢爭鋒之象。諸陰爭合一陽,不過蛙鳴蟬噪。觀此四句,亦可明合多之害。不但制煞太過,日主之氣,亦被盜泄盡。此等八字,惟有用煞印或官印,一路可通。凡用煞印或官印相生之命,大概病輕者居多。又有生煞皆立于不旺不弱之地者,用何法以治之也。惟有財印并見而解之。內(nèi)中仍看財印之輕重,親其輕而遠其重。此類命造,用神亦難定。非用變通之法,難覓線索。尚有煞重身輕之格,不宜傷食制,大忌財生煞黨。喜見比劫扶身,尤宜印綬化煞以生身。官煞混雜之論,各書皆有理解。有去官留煞者,亦有去煞留官者,柱見傷官而去官存煞,見食神則制煞存官。亦有去輕留重之說。茍如官煞并出,而無制無合,乃謂混雜。惟神峰稍與他論不同,其理以官煞相連只論煞,官煞各分為混雜。如年月上官煞并透,即是相連,皆作煞論?;蚬偕吠赣谀陼r之上,謂之各分,乃謂混雜。此法亦近于理。蓋官星和善之性,君子之流,七煞者,兇神惡煞,小人之流是也。今官煞同處,有同化之可能,語云;近墨者黑,此之謂也。若官煞臨于年時上,則各霸一方,我行我志,故曰混雜。又論去留之法。以天干主動,則易動,地支主靜,則難去。似亦近理。總之無論混與不混,若得身勢強旺,力能勝其官煞便佳。神峰之結(jié)論曰:身強遇此多清貴,身弱重重禍百端,可以明其官煞混雜亦無關(guān)大局,甚至官煞混且重,財星亦大旺,日主極弱,亦有貴人在焉。論富貴命,神峰之病藥說類。偏枯為貴,頗有應(yīng)驗。其法以大凡至富至貴之人,必先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然后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人命之妙,其猶是乎。夫命理之增益,非八字中增之,乃在運上去益之也。四柱亦宜見用神,宜輕不宜重。若忌神與用神并重,則病已盡,亦不貴矣。然則貴命非一定格局造就,多由四兇神排立于命中,用之得宜而成。蓋傷煞梟刃之類,性質(zhì)精明,膽量過人,然后能達到大貴之目的也。 論正印
正印者,生身之母也。乃陰見陽,陽見陰之類。性質(zhì)慈善,凡事能利己利人,與正官食神同為君子之流。凡正印等物取用,為生財有道,或有身旺忌比印之命,行正印運亦能維持現(xiàn)狀,大多無害于事,蓋慈母有愛子之心,子母不和,不過難望其助力,所以正印之物,利多而害少,如傷用神,則亦忌見。 論梟印
梟神即偏印,乃陽見陽,陰見陰,為繼母之類。凡偏印性質(zhì),表面文秀而親善,胸藏不測之機。茍取為用神,則較正印為尤美,具隨機應(yīng)變之功夫,人所不能料也。若梟神而為忌物,則禍深重,所謂繼母不容,乃鞭笞備至,身無完膚矣。 論比劫羊刃
比劫與日主同性,為兄弟之類。比劫重而財散,凡散財之命,其性情必豪爽居多。故身旺之格,力能乘其財,何必要兄弟來分奪?;蚍耆醺瘢Σ荒艹素?,宜以比劫分之為安。凡取比劫為用,總歸虛花無實惠。若四柱財神過多,日主弱極,遇比劫或可稍得其利益,惟羊刃運無論身弱,遇此煞益少而害多。 論傷官
傷官者,殺傷官府,不服官治,乃化外之人也。然傷官,亦有賢愚之別。喜自強,腹中秀氣充足。傷官能泄之于外,此謂好精氣。最好金水傷官,旺泄出地支,其人清秀多智慧,乃傷官格中之君子也。傷官若透于天干,則人雖聰敏,常有傲慢之氣。若為火土水木傷官,其性更驕,此種格局,如身弱則泄盡腹中精華,威武顯露,視人如無物,此謂化外之人也。宜以印制而歸正道。若逢梟神制之,則勇謀兼全,成為大偉人矣。凡傷官格,身旺宜化,身弱宜制,化者財也,制者印也。 論食神
食神者,知禮義,明廉恥之士也。只宜獨見一位,乃實貴之品,雖非用神,亦不宜傷。若見二位,則不貴矣。每有食神最喜“劫財鄉(xiāng)”之說,此論須分開講。如日主強,劫財雖扶食神,而助日主太旺,亦害也。如身弱財重,食神之氣亦盜盡,宜以比劫分奪財星,助日主兼助食神,所謂食神最喜劫財鄉(xiāng)者也。 論正偏財
我克者為財,陽見陽,陰見陰為偏,陽見陰,陰見陽為正。俗以財為養(yǎng)命之源,然則五行得用,固稱養(yǎng)命之源,或與日主臨對敵之地,則作害命之物看。身旺之格,大多喜財,亦有忌財者,但不多見。弱格雖忌財者多,偶亦有喜財者在焉。此論與普通法,似乎矛盾,須知五行自有不同之處,必須先明天理,方知喜忌之法也。 上論各節(jié),皆談命之大略,其詳細載于五星用神之中,可為標(biāo)準(zhǔn)或參考也。 論四時之節(jié)氣
節(jié)氣與用神有連帶關(guān)系,按四時節(jié)氣,用由天理而變化,五行之性質(zhì),亦隨之而不同。欲知天理,先察節(jié)氣,然后求用神循序而進也。 初交立春,火始產(chǎn)生。此謂丙火長生在寅之意。如人之初生,血氣未足,不可作旺論,只存一絲生氣,也已表明長生論中,不再贅述。 雨水之中,木正榮。按正榮二字,并非旺極,又非初出萌芽之意,乃在其枝葉怒發(fā)之際,有漸漸轉(zhuǎn)旺之象。 驚蟄春分皆論木。此謂二月節(jié)中,木星正在旺相之時,大概他物可不必論矣。 其中輕重在三旬??偡Q雖曰旺相,其輕重仍在上中下,三旬之中,可以分出。察其意義,無非推中旬為最旺之時,在春分前后各五天,猶人之中年,血氣方剛之候也。 木茂水聚清明候。交清明節(jié)氣,木性尚在茂盛時代,惟天道轉(zhuǎn)熱,水性漸衰,已在歸宿之際,無流動之勢,是則木尚藏,水則聚而成堆之象矣。 谷雨水土兩存形。 按存形二字,宜明其來去之分。蓋陽漸盛,土亦隨陽氣而存來之形質(zhì)。水則陽氣愈重,其性愈涸,但存去之形質(zhì)。大低一點潮濕而已,是以谷雨氣中,水土二物,只存形質(zhì)矣。 立夏五朝尤是土。初交立夏五天之內(nèi),土性尚不大旺。五天后始得勢,而乘其財神。 土金相會旺中旬。氣交小滿,土有產(chǎn)子之力,而生庚金,謂之母子相會。即庚生己。不應(yīng)在立夏節(jié)論起。小滿氣定長生,按事實,七煞當(dāng)權(quán),陽長生中最無力也。 小滿之時丙火用。并非以丙火為用神,乃此時丙火正在得勢之候,其氣正盛也。 火土芒種不須論。按不須論三字,非說其無力,乃謂此時火正旺,土亦正盛,明知旺相,不必再窮究其旺弱矣。 夏至陰生陽始極。交進夏至,陰氣漸生,乃陽氣旺之極矣。盛極而將有轉(zhuǎn)衰之勢。 一交小暑木存形。春日木旺,交進小暑,雖在失令,然其形質(zhì)尚盛,枝葉正茂,其形榮極,其氣則衰,故曰小暑木存形也。 土最旺時交大暑。交近大暑,未土正旺,暑氣甚烈,土雖旺,而性焦燥,何能應(yīng)時而產(chǎn)物,仍屬無用之類也。 立秋坤土五朝存。此謂立秋之后五天內(nèi),土尚不弱,雖金漸秉令,仍不言其泄氣過重,五天之后,則子旺而母衰矣。 坤土既生金自旺。坤土既生庚金,母衰子強,而金星又臨祿旺之鄉(xiāng),猶人在血氣正盛之時也,金愈重而土愈輕矣。 時逢處暑水方生。交入處暑,水始產(chǎn)生。即壬生申。在七月之中旬,可知處暑前,水尚未生,雖印綬司權(quán),水力尚不足,所以古人嘗曰:大旱不過七月半。即此意也。每見夏秋之交,伏暑正盛,易成旱災(zāi)。處暑后,暑氣漸退,有甘霖矣。 白露秋分金旺極。凡五行臨帝旺之鄉(xiāng),正旺極之時,金亦然也。此理與木星同。亦可分為三旬,秋分前后各五天,為最旺之時耶。 寒露七日尚言金。交進寒露七天之內(nèi),金星尚旺,七天后,漸漸收令而轉(zhuǎn)衰。亦不可完全衰弱論,因陰氣漸增,則金性漸減,逐時而失其勢矣。 火土聚時霜降后。霜降之后,土雖存其來之性質(zhì),其力則遜于谷雨時之土,蓋以寒暑氣候各別。谷雨之后,陽轉(zhuǎn)重,有母助之,霜降之時,前金后水,盜泄其氣,雖曰土旺四季,實則名目而已?;鹁壅?,乃收斂時代也,不能透其光輝。木性收藏于根,無助火之功,是以火土兩物,皆聚集而不能活躍矣。 立冬乾氣水將盈。將盈者,將滿也。欲滿而不滿也。滿則溢矣,猶之旺極則衰也。待二候一朝,方用其水,此時水星正旺,方可用,亦非以之為用神,乃正旺得勢之時也。 木須小雪始能生。交進小雪木始產(chǎn)生,所謂甲木長生在亥,其理解已詳于長生論中。 大雪水生陰正極。大雪之時,陰氣正重,而水星旺極之際也。 陽生冬至火堪論。經(jīng)曰:冬至一陽生,火乃隨之而來,此理當(dāng)不可作旺解。蓋時值冬令,寒氣正重,何能有若干光輝。不過一點溫和之氣,回光一照,而即滅也。 小寒火絕卻言水。交進小寒,火氣仍絕,水尚得勢,上句言冬至之火,雖得溫和,進小寒仍絕,豈非一點回光,焉有實力哉。 大寒金土兩存形。金去土來,金則實去矣。蓋一方水旺泄氣,再則木性動而盜氣。金星正弱,何堪再受重重剝削,故曰實去。土乃虛來,蓋徒有四季旺土之名,其實木水分界之時,冬土本乃畏寒,水增寒而盜其氣,木克制之,土無能為矣。故曰虛來??傊两饍晌铮藭r只存其形質(zhì)而已。 以上所述各段,乃五行生旺之理,再憑造化而定其興衰可也。各書皆載土旺四季,然則何能無輕重之別。關(guān)于命理之學(xué),不可拘泥,須要變通。古書曾言,土無正位,寄生于四季,寄生者,借住之意也。豈有實權(quán)哉。如孟仲之月,金木水火乘旺之時,豈有土之地位存焉。僅在四立之前各十八天,金木水火自欲收束之時,而讓與土也。故曰土無正位。古書有云:寒土堪成稼穡功。謂衰土能成稼穡之意。未土母子皆得勢,可謂旺極,旺土難成稼穡格,只作炎火土焦論之。 論五行之性質(zhì)
上已述四時之節(jié)氣,然后可以敘五行在各時之性質(zhì)矣。所謂定用神之細則也。至于論用神之法,其重在于五行陰陽較量輕重為要素。 春金之用神
初春之金,性體柔弱,況殘冬適去,寒氣未除,尚喜火來溫暖,為護身之要物,既見火則金性稍具鋒芒,可以用比劫來助其形勢。如原八字中缺火暖身,則金雖多,亦不能施其威。所以初春之金,火不能省也。春日木漸旺盛,此之謂財旺身弱。若八字中木多,春金非但無削伐之功,反傷其柔弱之體。若再見水則泄金之氣,而又增寒。金力愈乏矣。是以水木兩物,皆不可取用,要以土來盜財神之氣,制水之源。而養(yǎng)金之質(zhì),助金之形,此時土性松厚而有溫和之氣,不致埋金,反能生扶。故并喜土。既喜火土兩物,土多不妨,火不可過多。 交進二月,木性火旺,金力愈減,此財神不能作為養(yǎng)命之源。誠害命之物也。水乃助木,兼泄金之氣,并忌之。此時陽氣漸盛,金性不畏寒,無用火之必要。惟喜比劫之物,分奪其財神,而助日主。最喜者印綬也。此類八字,見比劫而得名,遇印綬而獲利。 清明節(jié)后,陽氣已重,衰金忌火鍛煉,不能作護身之物。而為制我之蟊賊。此時財金仍重,弱質(zhì)之金,不勝其旺財,反足以滋助官煞而克日主,是以財亦忌見水乃泄身之氣,無所取用,惟以印綬與比劫,為正副用神耳,以印綬為正。 比 劫 煞 辛丑 庚寅 辛未 丁酉 梟神 正財 梟神 專祿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辛金生于正月,雨水之時,木星正旺。天道尚寒,金性弱而忌冷,幸四柱不見水星,水泄氣增寒助財之患,八字中比劫專祿印綬雖多,無火暖之,難施其威,是以五行全恃丁火七煞透出,暖寒金有功。然則正月之丁火,其力尚微,月支寅木正財,雖能助煞,幸木不多,不然損土亦忌。今以土有寒水助金之功,與火并用。 梟 煞 財 己卯 丁卯 辛丑 甲午 偏財 偏財 偏印 七煞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辛金生于二月,性質(zhì)弱極,木性極旺,今見甲卯三木,柔弱之金不能克制,反為勞力,兼之丁午兩煞,隨之施威,制身太過,是以木火兩物,與我為敵對之神。四柱不見水星而無害,蓋水雖去火之物,一方生木亦忌。害重利輕之物,不見為妙。五行既無比劫分奪無用之財,全憑丑己二土之印綬,生扶日主而敵煞。亦得兩用之妙。隨以土而定為用神,運達水木火地,皆非所宜,自交戌土運而轉(zhuǎn)機,此時臨用神之運,獲利無疑。進辛酉運,比劫總歸虛榮,名譽難佳,只應(yīng)付而已。 傷 財 煞 癸酉 乙卯 庚午 丙戌 羊刃 正財 正官 偏印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庚金生二月,春分之時,木性旺極,加以陽氣漸生,金性雖衰,不畏寒。柱中官煞重見,且貼身克制衰金,已見其病。再以乙卯兩木正財,助兇神惡煞,并盜其氣,癸水傷官,雖能制煞,一方泄金氣而生財,亦非所宜。酉金羊刃,無非助空氣。八字獨取戌土,偏印,以其善能化煞生身。有一物二用之妙。且喜不損,是以定為用神,此造行比劫運而得名,逢印綬以獲利,進羊刃則仙游矣。 印 煞 食 戊寅 丙辰 庚午 壬午 偏財 偏印 正官 正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庚金生三月,谷雨之時,陽氣已重,庚金乏力,柱中官煞重逢,克制日主,加以寅木又來助煞,木火之病已明。壬水雖堪制煞,而泄金氣,亦非佳物。辰土欲來助日主,奈被寅木克制,五行惟取年干戊土,化煞生身,以作用神。是以幼年大運,皆非吉地。自交己未正印運以來,蒸蒸日上。庚申辛比劫運,名譽亦佳。達進酉運,臨羊刃以后,接連壬水食神,皆不宜矣。 論夏金之用神
夏令火星乘旺,官煞橫行。金體仍在,柔弱之際,豈堪洪爐鍛煉。再加木來助火,則火勢愈猖獗矣。使金性镕化,而不成器,難免傷其體制。八字中若見比劫印綬,火雖旺亦自能助形也。此所謂化煞生身之道。惟羊刃總屬無用。水雖能制火,亦不取用,以其泄弱金之氣也。按夏金,譬如花甲老人,四柱木火,如患感冒之癥,普通談命,以為比劫護身,水來制火,所謂食神制煞,此皆呆論也。茍以食神傷官取用者,猶之病人進表藥也。凡表藥必散氣,年老之人,豈可全用散氣之藥,病雖愈而氣亦盡,無益于事,必用表而兼補,卻其疾病,而調(diào)理其體質(zhì),非印綬比劫而不為功。何也,以其能泄旺火之氣,而又扶助日主,所為制煞,不如化煞之為益也。 大暑之后,若金土過多,略見水木或不為害,然庚金生夏令,見土多似有剛暴之性,用神非他不可。 食 財 印 壬午 乙巳 庚戌 己卯 正官 七煞 偏印 正才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庚金生四月,煞重身輕之格。官煞毗連,只作煞論。巳火克身已重,無所謂長生。兼之乙卯兩木,又來助煞,為害非淺。壬水雖制煞,而泄衰金之氣,單顧一方,難作用神。今查八字,得己戌兩土正偏印,化火而生扶日主,得兩用之妙。乃定為用神。初運丙午丁未,一帶火鄉(xiāng)皆未利,進戊運漸入和平之境,直至酉金羊刃運,變更受環(huán)境壓迫,率至失敗。進庚運,連下戌辛等運,始復(fù)舊觀耳。 比 財 財 辛亥 甲午 辛未 甲午 傷官 七煞 偏印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辛金生五月,正衰弱之際,七煞當(dāng)權(quán),重重克制,未土本屬助身之要物,惜被兩午火夾合,而失生金之能力。亥水傷官,又不能制午火,反泄日主之氣,兩甲木透出,無用之財,宜藏不宜透。又去生煞,是又木火兩物,皆作病神。八字全仗年上辛金,分奪財神,稍減火勢,聊作和解之神,無如不足,再逢金土之地,名曰溫藥補身之法。 心田自造 印 印 官 戊寅 己未 庚寅 丁丑 偏財 正印 偏財 正印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庚金生六月,大暑未交,炎氣已重,丁火官星本非用物,又有兩寅木財神,助火作祟,四柱不見無用之水,則無患。全憑四土泄火氣,而生扶日主,為重要之神,俗以土厚埋金則大謬也。自交庚申辛運起,比劫幫身,出道頗早。名譽亦佳。進西夏運達羊刃之地,以至失業(yè)。自酉運至壬水運,十年之間,披星戴月,受盡風(fēng)塵之苦,無甚良果。進戌運,臨用神之方,而入佳境。交進癸水傷官運,泄金氣,雖戊合類成火形,乃亦害物。操業(yè)失敗,豈能免也。自己未冬,乃滾入江湖而圖糊口,運蹙亦可畏矣。 財 劫 官 甲戌 辛未 庚辰 丁丑 偏印 正印 偏印 正印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庚金亦生六月,未進大暑,火性尚烈。失令之金,難敵得時之火。加以甲木財星助火為患,幸有辛金,和服可去木,殺火勢而資日主,惟喜四土生之為合用,而今年逾花甲,觀其一生行運,惟有戌運全部為得意,其余皆非所喜,無能取用也。 論秋金之用神
秋金秉令坐祿之鄉(xiāng),強健無疑。再見比劫,其體愈剛,重逢印綬,其土易折。土加多而埋金,然金之性質(zhì),不論鋒銳無比,木總不宜過多。蓋金見木而伐之,木雖不能敵金,多伐則斧斤亦傷。雖曰秋金銳銳而乘財神,財多亦忌。所謂五行性質(zhì)不同者也。 初秋之候,暑氣未退,金雖旺而煞亦不弱,所以火不宜多。喜水來泄金氣,又能制煞。并作財星之根。按七月之金,如人之在中年,血氣方剛,身煞有對恃之勢,雙方皆作病論,宜表不宜補。所以用食神傷官泄旺金之氣,制七煞,又能來生財,乃清解之法也。此謂身煞兩強,制鄉(xiāng)為福之道也。 仲秋之金,要以水木三物并臨,即謂之火煉水磨,鑄成鋒銳之器。用神惟取木火。大忌印綬與比劫耳。 季秋之金,天道轉(zhuǎn)涼,無須用水,仍以木火為主,不宜見比印。近冬金性寒,略已轉(zhuǎn)衰,稍見比印則不忌。關(guān)于用神,火為主木助之。 傷 印 印 壬辰 戊申 辛丑 戊子 正印 劫財 偏印 食神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辛金生七月,四柱不見一點火,適鑫逢戊子時,乃一位朝陽格局。應(yīng)推富貴之命。何以又是普通人也。所以格局完全名目而已,少有應(yīng)驗,惟朝陽格局,主人文秀是實。若當(dāng)以成格論,少年金運應(yīng)利,進水運應(yīng)敗,但事實適得相反。此造少年金運平常,行水運名譽極佳。依蒸氣而論,初秋則喜水來生財,進白露,柱中水既重,不宜再達水運,若初進立秋節(jié),見水或能聚財。此造生白露前一天,逢水而得虛名,欲獲實惠,必在甲寅運中。 偏 比 比 戊子 庚申 庚申 庚辰 傷官 建祿 專祿 偏印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庚金七月,地支申子辰會局,對于寅午戌之財官印,完全成為井欄義格。依古書重于格局者,又是貴命無疑,而不知仍是普通商人也。按命理,總以用神為主,此造四柱比印重重,宜用辰中一點乙木財神,而生官星。子水聊作財神之根,而泄旺金之氣。惟不能作用神。此造少年金土運次,水運尚可,惟以甲木運為最佳也。 印 比 印 戊戌 辛酉 辛卯 戊戌 正印 建祿 偏財 正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辛金生八月,正在司權(quán),勢力可以橫行天下。奈何母多拘留,使英雄不得出頭,此謂土厚埋金格也。支坐卯木,身旺應(yīng)得之財,又不能破土,無如酉祿貼身相沖,分奪無余。四柱又無火來制金存木,受虧多矣。出道以來,一帶水運,庸庸碌碌,惟甲木運破土,稍露頭角,以后丑運為最次,至丙寅運,則稱全美矣。 財 官 煞
乙亥 丙戌 辛未 丁酉 傷官 正印 偏印 專祿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己 庚辰 辛金生九月,節(jié)近立冬,金性已寒,水不宜多見。秋金本忌土也。然則近冬,金性稍轉(zhuǎn)衰弱,雖有兩土,亦不大忌矣。若作強格論,宜以火制,今以寒性推算,當(dāng)以火暖之。所以丙丁兩火,暖寒金有功,乙木財星,又來助官煞,格局純粹,雖不大發(fā),亦得樂而無憂也。 官 印 傷 丙申 戊戌 辛丑 壬辰 劫財 正印 偏印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辛金生九月,初交寒露,金性尚旺,四柱純是金土,助身太重,反不能顯揚。正所謂埋沒英雄。丙火透出,應(yīng)作用神,雖有壬水傷官來制,妙有戊土護身,得辰戌對沖,沖出辰中乙木,聊作官星之根,是以木隨火并取膦用神,以上行運,皆在金土水鄉(xiāng)?,F(xiàn)在仍在壬水運,傷丙火為忌,待進寅木運,方能言佳也。 論冬金之用神 冬日之金,形寒性冷,其質(zhì)亦弱,見水陰氣重重,而增其寒。且泄衰金之氣,土為堤岸,能制水之源,為助身之要物,若見木多,寒金無削伐之功,勞而無益,反足以損其印綬。是以水木兩物并忌。要以火來溫其體,暖其性,然后其質(zhì)健全,能施鑿伐之功。土能止水,使金性不寒,加以火來助之,無不利矣。比劫雖多,則無所用,此法與初春之金,大概相同。以官煞印綬并用,惟比劫有異耳。 財 官 比 乙亥 丁亥 庚辰 庚辰 食神 食神 偏印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金生十月,初交立冬,天道已寒,兼之兩亥水相映,愈增其寒。使金星不能執(zhí)化。五行得兩辰土塞水之道,而生扶庚金為美。最佳者,惟有丁火官星,為護身之本,加以乙木助之。然則木不宜多,其多則損土也。此造自四十八歲,交進午火運而后轉(zhuǎn)入佳境。夕陽雖好,將近黃昏,為日不多矣。 煞 比 印 丙辰 庚子 庚午 己卯 偏印 傷官 正官 正財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六八 七八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庚金生十一月,大雪之后,形質(zhì)寒冷,坐支午火,又被子水沖去,且以見水而增寒。辰土被合,則減助金之能力,八字全恃丙火七煞透出,以暖寒金,方成其器。是以有用。加以己土正印,制水助身,亦所喜之物。今以煞印并取為用,獨一卯木,能助丙火,不可再見而傷己土。一排水木運,皆非善地,進火運土鄉(xiāng),始可言吉。 財 印 官 乙卯 戊子 辛丑 丙申 偏財 食神 偏印 劫財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金生十一月,節(jié)臨小寒,亦在寒冷時代。子水增寒之物,妙有丑合。申金為柱中之閑神,雖無害,亦無益。五行得丙火虛官透出,暖辛金有功,兼之戊土正印貼身相助,是以取官印為用神。乙卯兩木,幸屬陰性,不傷陽土,而能助火,不可再見,多亦忌也。前行亥運應(yīng)次,丙戌十年,惜乎太早,再逢火土之方,則又遲矣。 比 印 食 庚寅 己丑 庚子 壬午 偏財 正印 傷官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庚金生十二月,性質(zhì)仍在寒冷之中。午火虛官,本為柱中之要物,坐支子水傷官,沖克官星為最忌之神。喜得丑土合去,其功甚大。不然用神受損,真為乞丐之命也。再有寅木遙合午火,始得轉(zhuǎn)危而安。加以己土助之,始成普通之命。惟壬水透出,使寒未除,其病未清,宜以運補。所以前行一排金木水運皆次,自交巳火七煞運,乃達佳境也。 中集 用神
論春木之用神
初春之木,在漸漸生發(fā)之時。其性未堅,加以寒氣未除,宜以火來暖之。木本賴土培植,但土不宜過多,若土多則木反受制。然則五行中,木本克土,而土重亦能害木。何也,蓋四時木之性質(zhì)不同。初春之木,正在萌芽時代,其根亦在發(fā)展之際,土多則壓之太重,不免根盤受損,豈有發(fā)展之能哉。如比劫重重,亦宜金來削伐,但不可過多。蓋木性甚嫩也。若無火而增水,則寒氣更增,豈能萌芽哉。 二月之木,柱中水火須要并見,不宜偏多。因水助劫財之物,只許一點。行運不宜再見。如柱中火不多,遇火運不妨。若柱中火已重,則行火運,似乎太燥。亦不取。二月木性最難推察,因天道似寒非寒,似熱非熱之際,關(guān)于土則不論寒熱,看木性而定多寡。其木漸大,其根漸展,而漸堅。土亦逐漸而加厚。金要看木之多寡而增減,少見為妙。惟水火兩物,冷暖須配調(diào)勻。是以論春木,最宜仔細,不可以木旺專以泄氣克制為貴。乃呆論也。蓋木之性質(zhì),與他物有不同之處也。 春末木雖旺相,然陽氣已重,木防燥渴。宜以水來滋,亦忌太多。多則助劫財而不取。無水而增火,渴燥過甚,枝葉防枯,其能華麗乎??傊轮咀钕藏斝且?。 傷 印 財 丁亥 壬寅 甲辰 戊辰 偏印 建祿 偏財 偏財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甲木生正月,初交立春,寒氣未退,壬亥兩水不能生木,反使陰氣重。嫩木尚在萌芽之時,柱中土多則根盤。不能舒暢欲為也。八字惟喜丁火傷官透出,甲木得暖氣而能欣欣向榮。初行金水運,陰氣更濃,何能言佳。土運壓木,亦非所喜,惟取丙丁運,可為美矣。 食 印 食 丁未 癸卯 乙卯 丁亥 偏財 建祿 專祿 正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乙木生二月,身臨祿旺之鄉(xiāng),地支亥卯未全,會成東方一氣。古書所謂仁壽格也。若以成格論,嫌白帝而喜坎地。白帝者金也??舱咚病?傊山鹣菜?,然則依其經(jīng)過則相反。此造念二歲,交進庚金運,頗順利。庚午年任統(tǒng)捐局長,行子運,達坎地而失職近年仍在敗運之中。若依用神推察,身強喜財來生官,初交驚蟄,陽氣未重,年上丁火被癸水制去,全由時上丁火助用神而生官,所以庚運利,要再露頭角,非達財運不可。 劫 財 煞 乙未 己卯 甲子 庚午 正財 建刃 正印 傷官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甲木生二月,月臨建刃,氣近春分,木性旺于極端。柱中劫財羊刃疊見,更助其榮。天道寒暖調(diào)勻,柱中不欲見水,而助劫財為忌?;鹉酥斨?,不能省,且寒氣尚未盡,略加點,亦可作木火通明論。今八字中又得己未兩土為依靠之神,蓋最喜者財也。書云建刃若行財官運。為人必白手成大業(yè),良不謬也。 印 比 壬寅 甲辰 甲子 己巳 專祿 偏財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甲木生三月,清明之后,木星正茂,比肩專祿過多。有劫財之患,無資助之功。陽氣已生,火不宜多。木性防燥干之患。壬子兩水,潤木有余,多則助劫財為忌。五行惟取己辰兩土財神,以資扶旺木。不見官煞,財須防劫,是以達金土財官之地,定能嶄然崢嶸也。
論夏木之用神
依天理推察,夏木性質(zhì)尚堅,不可以休囚論。惟氣候炎熱,不免枝枯根槁。防枝葉之焦朽。宜以水來潤澤,始無干枯之患。時當(dāng)生旺,自然滋之有力,土乃培植之物,萬不能省。若八字無水,使焦燥之土,豈能培植萬物也。木雖尚在華麗時代,猶能成林,總無結(jié)果。蓋夏木雖盛,不過虛榮。能開花不能結(jié)實耳。此時木不畏傷食泄氣,惟忌火炎土焦。木作灰飛之禍。所以要水土調(diào)和,滋生日主,而制烈火為宜。孟仲之月,金星力乏,鑿木無功,若于季夏,金漸有形,而施剢伐,所以夏木總以水土為主。 劫 官 食 乙亥 辛巳 甲申 丙寅 偏印 食神 七煞 專祿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木生四月,尚在茂盛之時代,比劫重逢,以助虛榮。惟丙巳兩食神疊見,火星過重,甲木須防枯槁,得亥水滋潤,又兼辛金透,為水之源頭,而助其長滋之力。惟不見土,未免根松,所以宜達財運,補其不足之處,始可美觀。至于四生之局,不過名目而已,總之五行安置得法,最為重要也。 印 比 傷 壬辰 乙巳 乙巳 丙子 正財 傷官 傷官 偏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乙木生四月,傷官司令,然丙巳三火,重重來焚乙木,則危險萬狀。全由壬子兩水,制火有功,此之謂傷官佩印者也。再以辰土而培植之,夏土性亦燥,賴水以調(diào)和,否則木難疏燥土。所以水土兩物者,皆八字中之重要用神。四柱既明用物,且喜行運皆水運金土鄉(xiāng),普通之人,一生衣食則有余矣。此種命運,若自操業(yè)則富,近政必貴也。 官 印 食 庚辰 壬午 乙亥 丁丑 正財 食神 正印 偏財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乙木生五月,火勢正旺,花木雖在繁盛之時,然則丁午兩火并見,未免枝葉枯焦,而失其華秀。所喜者,辰丑兩土栽培乙木,再得壬亥兩水正印,殺火勢和土而滋木,兼之庚金官星,為水之源,此之謂官印相生。乃為純和之象。四柱皆財官印食,其性又屬忠厚。一派正氣,乃君子之命也。一生安分守命,無任何利害可言。 比 印 印 乙亥 癸未 乙亥 癸未 正印 偏財 正印 偏財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乙木生六月,小暑之后,陽氣正重,四柱不見火而無枯焦之患。五行得水土調(diào)和,以滋乙木,必成華麗之象。從中水土兩較,則水重而土輕,所以用神以土為主。且能生其官煞,尤喜行運亦以金土為多,雖在夏月,金多亦忌。然則此造八字中適少金,所以達金鄉(xiāng)亦無害,惟火則不取矣。 比 官 傷 甲戌 辛未 甲申 丁卯 偏財 正財 七煞 羊刃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甲木生六月,雖稱收令之時,其枝葉尚在茂盛之際,然而夏木成林,總少結(jié)實。丁火透出,雖能制煞,而增熱度,木防枯朽。未戌兩土,應(yīng)作培木之要物,惜四柱不見水來調(diào)濟,以至火炎土燥,難作萬物之娘。雖壽越花甲,難享現(xiàn)成之福也。 論秋木之用神
秋木雖為凋零時代,然于處暑之前,水尚未生,火有余炎,煞星雖當(dāng)令,不宜火制,蓋火雖制煞有功,而木亦防燥干。宜以水來化煞,再用土來櫚木,至于水土兩物,本犯沖克,今以此兩物并用者,因初秋之木,非此兩物不能生也。然則不忌沖克者,乃從天理而推察也。處暑后近白露,天道轉(zhuǎn)涼,稍可用火,但不宜多??傊赜谒羶晌锒?。 仲秋之木,值肅殺氣候,枝葉根干,將欲枯朽,此正凋零時代至矣。古書用以金剢,此論不然。既是凋零之木,豈堪銳金削伐。雖有煞星重不忌煞之說,然而五行之性質(zhì),各有喜忌不同。八月之木,剢之無益。且不用他來生水,所以忌見官煞。原書曾言,煞星重而行煞運,早赴幽冥之客。如五言獨步云:甲乙生居酉,莫逢己酉丑。富貴坎離宮,貧窮申酉守。明明忌金而再犯。水火者,制化之道也。然中秋之時,天道轉(zhuǎn)寒涼,至水雖能化金而生身,一方增涼,陰氣重重,木亦不能興旺。凋零木要以增秀,宜以火來暖之。猶在花房之中,水汀開放,雖在寒冷之時,花草樹林仍能欣欣向榮也。況火又能制金而生財,有顧及三方之效用,是以為最喜之物。至于水,八字中略見一點,運上不宜再見。并不作用神。無論木性凋零至如何程度,土總不可缺,無盜氣之害,有栽培之功。亦不作財生煞論。古書曾言,八月官煞旺,甲逢秋氣深。財神兼有助,免得自然享。庶幾可以明暸真相矣。普通之論不察五行性質(zhì)變化,專以太過不及為依歸,所以有毫厘千里之謬也。 深秋霜降之時,木形更枯,枝葉凋零,而且陰氣加重,見水則憂。因近冬氣候,見水則愈寒,此時草木氣脈漸入于根,以火暖土培。若土多見比劫亦不忌,惟金水兩物,徒增其寒,不宜見也。 印 官 傷 癸未 庚申 乙酉 丙亥 偏財 正官 七煞 偏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乙木生七月,初交立秋,暑氣尚重。柱中官煞重疊,克制乙木太過,丙火傷官雖能制金,然則炎氣未退,丙火之勢尚在。乙木亦防枯溫渴。要以水來善化金神,又用土來培植,所以初秋之木,尤以水土調(diào)和為貴。柱中已見兩水,土尚不足,宜行土運補之,始為合理。達比劫成虛榮。 印 財 食 壬子 戊申 乙丑 丁丑 偏印 正官 偏財 偏財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木生初秋,處暑未交,火氣仍濃。丁火食神獨見,尚是無妨。因食神亦貴重品,不宜傷也。亦不宜再見。申金正氣官星獨見,為護身之本。不宜多得而損木。土見三位,似乎財旺身弱,不知秋木生于凋零,宜以土為培養(yǎng),亦未必為害。水星有二,調(diào)濟氣候,生扶乙木,當(dāng)取為用。至于土,行運逢之,雖無妨害,然則柱中土多于水,總以用水為主。運行庚金,正在學(xué)堂攻書,且以壬水透出而引化,有滋印之功,所以尚稱良好。戌運刑丑,椿庭見背,可為墓庫忌刑不忌沖之明證。水運與土既濟,當(dāng)能較順也。 財 官 食 戊子 辛酉 甲辰 丙寅 正印 正官 偏財 專祿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甲木生八月,正凋零之時也。酉金正氣官星,本乃護身之物,只許一重,不宜再見,無取用之理,亦不宜傷他。無如干上再透辛金,重見官星,當(dāng)以七煞論。戊辰兩土,虛生金神,實有培木之益,古書八月木要水火坎離宮為貴,依經(jīng)驗所得,逢水則害多而益少,遇火則主榮華。秋生甲乙透丙丁,莫作傷看,乃為正法。 官 財 劫 辛巳 戊戌 甲辰 乙亥 食神 偏財 偏財 偏印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甲木生于深秋,節(jié)近立冬,肅殺未盡,陰氣又來,凋零之木,雖未盡落,焦黃不免。徒有官印,益增其寒,剢之無用,養(yǎng)亦不活。陰氣加重,有損于木,喜得巳火暖之,存其生氣,亥水欲來沖巳,全仗辰戌兩土阻隔,巳火不至有損。乙木本為劫財,幸柱中財星有三,逢比劫而無害,反有助身之功,總之以火為主。 印 官 傷 壬子 庚戌 乙亥 丙子 偏印 正財 正印 偏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乙木生九月,霜降之后,木性已衰。天道亦寒。水雖多無產(chǎn)木之功,而增陰寒之氣,非所宜也。庚雖合乙,實情而論,金總歸金,木仍是木,惟陰陽有情,少克制之害耳。八字得戌土而制水以植木,亦有功于日主,加以丙火透出,助土暖木有兩用之妙。以為凋零之木宜水生,乃謬說也。依天理推察,近冬之木,水愈多則愈寒,木將更損其根矣。其性雖衰,土總不忌,蓋土無盜氣之害,有培植之功者也。再用丙火暖之,則更佳矣。
論冬木之用神
冬令之木,應(yīng)正枯朽之際,枝葉盡落,氣脈收藏于根,無發(fā)展之力矣。惟保留其原有之精華,待春發(fā)動也。欲保留其根而不損傷,第一不宜水。蓋寒冬之時,水凝結(jié)為冰,非但無助于木,反足以損之也。要以土來壓之,自然根本堅固。按冬木,全靠土來護根,不作財旺身旺看。木性在根,金剢無用。若水多,見煞不為忌,惟不作用神論也。比劫雖多,豈能并秀,但取土來培植。再加火來暖之,使木之根源得其溫和之氣,則寒性既除,庶無冰凍之患矣。故而火土為最得用之神。 印 官 食 壬午 辛亥 甲戌 丙寅 傷官 偏印 偏財 專祿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子 辛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甲木生于亥月,名雖長生,實則毫無精神。壬亥兩水,不能保護甲木,反助陰氣,而甲木愈無精采。辛金官星獨見,雖無害于木,然亦無用之物。尤喜戌土培養(yǎng),加以丙火暖之有功,冬令之木,本以火土兩物并用,加以地支寅午戌會火局,熱氣充足,不畏寒冷,故用神以土為主,行運再達火鄉(xiāng),雖無害亦無益矣。 官 煞 比 辛丑 庚子 甲子 甲戌 正財 正印 正印 偏財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亥 甲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甲木生十一月,于寒冬之時,雖沐浴之地,實則仍在枯朽之鄉(xiāng)。庚辛兩金相連,皆作煞論。加以水多,兩物皆無剢伐及滋養(yǎng)之功,全仗丑戌兩土,制水培木為有用,惟四柱不見明火。寒氣未除,猶防冰凍,雖有戌中丁火,力量有限,無能為也,宜達火土之方,始可稍得安全。 官 財 食 庚寅 戊子 乙丑 丁亥 劫財 偏印 偏財 正印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木生十一月,枝葉盡落,精氣聚集于根,能得保護根源而不損傷。逢春仍能復(fù)其舊觀,不意地支亥子丑,會成北方一氣,天道嚴(yán)寒之際,一片汪洋,未免冰凍而損之。貴有戊土透出,塞水道而培乙木。雖有寅木劫財,然而地支之木,難劫天干之土。且有庚金正官以護財也。至于金神雖護財,一方亦須防生水之忌,是以運上不宜再見官煞,五行獨取丁火食神貼身生財暖木為最愛之物,使根源得溫和之氣,而免冰凍之患,逢春自能萌芽矣。 印 比 劫 癸巳 乙丑 乙亥 甲申 傷官 偏財 正印 正官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乙木生十二月,天道正寒,枝葉仍在枯槁之時,氣脈尚在根源。癸亥兩水,無生木之功,有增寒之患。申金官星無削伐之力,比劫雖多,有劫財之患,無資助之方。所以冬木雖衰,比印兩物皆忌多見。五行全仗丑土培木之根,再以巳火助財星而暖寒木。亥水欲來沖巳,妙有丑土隔離,本當(dāng)火來生土,結(jié)果土去救火,乃連環(huán)用法,所以火土兩物并取為用。 論春水之用神
春水性質(zhì)不易捉摸,學(xué)者須要細察。初春之水,尚有泛濫之勢,八字中再見金來生扶,則成崩堤潰岸之力,蓋春日陽氣已動,水亦開凍矣。宜以土坯為制之。若遇金多,則徒使其奔馳不停也。稍見一點木尚不忌,若四柱水木重重,則木浮而不積,所謂水漂木浮也。要以火旺去金焚木而生土為合宜。是以初春之水,亦喜火土兩物也。如四柱不見比印,純是火土木盜泄其氣,則病輕。惟喜土暗中生印幫身,乃輕補之法也。 仲春之水,其氣漸衰,木為忌物。略見比印則無妨,但不可多見耳。火亦不可多。而損印。又不可不見。少許見點為宜。但其八字,似旺不旺,似弱不弱之時者,其病亦輕。尤喜土來解決其病源也。 清明之后,陽氣加重,土性逐漸而加厚,則水亦漸漸而轉(zhuǎn)衰。無論汪洋之水,至此時亦聚而不流矣。若木火多,尤喜土來生金。如土亦多,且無比印,則喜印綬?;蚰净鹋c金水勢力相并,獨喜土來和解,谷雨后水只一點形質(zhì),其性尤弱,以金來生扶,若金水旺,又喜土來制也。 食 財 煞 甲午 丙寅 壬寅 戊申 正財 食神 食神 偏印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壬水生正月,尚在旺相時代,申金印綬雖生旺水,然四柱木星過重,泄損精華。且以戊土七煞有用之物,亦被克制。喜得財旺而生扶戊土。節(jié)近驚蟄,火過重水亦盜氣,是以獨取戊土為最有用之神,此造嫌其官煞運交太早耳。 傷 財 乙亥 己卯 壬申 丁未 專祿 傷官 偏印 正官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水生二月,氣未全衰,天干乙木透出,地支亥卯未成為傷官之局,泄壬水之精華。幸坐支金星助之,稍得其力。以此而論,水木有對持之勢,妙在己土官星透出,制水而盜木之氣,作雙方和解之神。丁乃官星之根,用物以己土為主。 食 煞 印 甲午 戊辰 壬午 庚戌 正財 七煞 正財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壬水生三月,清明之后,水性收束之時,無流動之勢矣。柱中三煞,制身太過,再以兩午火財神,助七煞而盜衰水之氣。此午火不作祿馬同鄉(xiāng)看。宜以五行喜忌為主,既身弱煞重之格,財乃助煞之物,應(yīng)作病神論。甲木食神雖制煞,而泄氣亦無益于事,惟忌庚金善化七煞,一方又能生扶日主為合宜。欲以為梟神奪食,但喜忌而論,甲木既非用物,奪之亦無害也。此造行庚運尚早,至辛金運而得勢。惟進未運,官煞重逢,則失威矣。若柱中見有辛酉等字,則庚金制甲木,亦作害物論也。 財 劫 傷 丙子 壬辰 癸亥 甲寅 專祿 正官 劫財 傷官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癸水生三月,谷雨之后,天道轉(zhuǎn)炎,雖多比劫助身,四柱木火重重,盜泄衰水之氣,且無印綬生扶。二相較量,木火重于癸水,宜以雜氣官星生印滋身為用神。 論夏水之用神
夏冷之水,性質(zhì)干涸,熱氣炎炎,萬物皆燥。能見一滴之水,可澤之里之潤。夏水見比劫本為貴重之物,能助我之力也。不過比劫之物雖助身,總屬劫財,所以虛空無實惠。若八字中財星重遇,比劫運或可稍得余糧。當(dāng)此炎熱之際,花木枯槁,非水之滋養(yǎng)不為功。況有制火之力也。土乃長養(yǎng)之物,亦宜見之。惟不欲多。多則損水。最喜印綬滋生,亦化煞生身之道也。見木雖能克土,然泄我之氣,無益于用。總之官煞宜化不宜制,化則助身,是為王道。制則傷身,是為霸道。惟有印綬能顧及數(shù)方,可以定為用神矣。 食 財 甲午 己巳 壬申 丙午 正財 偏財 偏印 正財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壬水生四月,節(jié)近芒種,火土正旺。壬雖稱為江海之水,到盡頭之時,不但不能施威,反成干涸。兼之四柱純火,壬水無處藏其形,甲木有生火泄氣之害,亦非善良之輩。得己合而從土,而止其助火之患。然身弱本忌財官,幸官星不多,所以從土,亦不大忌。蓋弱格全仗印綬生扶,財星乃傷印綬用神,故大忌之。官煞雖制身之物,尚能護印,所以此造忌財不忌官也。甲合就己者,為夫家冷落,妻家興旺不免。從妻而過活,也此謂化旺不化弱之道也。總之木性亦不能完全毀滅,八字最有用之物,獨坐支申金,只要五行得用,何忌梟神。壬水得其依靠而有長滋之力,且以午火不傷申金,巳火合作不傷其形。乃以之為用神。中年金水連環(huán),極為順利。 煞 煞 印 戊寅 戊午 壬戌 辛亥 食神 正財 七煞 專祿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壬水生五月,財神旺極,水性正衰。年月兩煞透出,克身已成太過之勢,不意地支寅午戌會成火局而助煞,以害日主。其病甚重。五行全由時干支正印專祿生扶,稍能敵其財煞??傉搫t火土有余,而金水不足。所謂財煞旺,日主弱。運行身旺馳名者也。此造一帶皆是西北之地,臨用神之方,所以生平樂而無憂也。 財 財 印 丁丑 丁未 癸巳 庚申 七煞 七煞 正財 正印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癸水生六月,大暑未交,火星仍旺,以助七煞。然而弱水豈能敵其乘旺之火土。其病已明。巳火幸有申合去,雖不能化水,亦無壞印之害。四柱惟喜庚金正印,善能化丑未之煞。兼作日主之根。始有長潤之力。且以丁火不能傷庚金,是以定正印為用神。此造與上首五月壬水,命同而運異,皆喜西北金水之方,然則前者運順,一帶皆逢金水,一生頗佳。今則逆境內(nèi)外,一排皆在火土木運,致一生多勞,少得安全也。 印 劫 印 庚子 癸未 壬寅 辛亥 羊刃 正官 食神 專祿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壬水生六月,火土司令之時,壬水正衰之鄉(xiāng),然則四柱純是比印,生扶有力,且以八字缺火,則印綬不受損傷。而生壬水,以弱轉(zhuǎn)強。夏水雖涸,亦防洪潮。言雖如此,其性質(zhì)總不堅,惟喜官煞制水滋金,火則少見為妙。若多損印亦忌也。 論秋水之用神
秋水母旺子相,謂金星司令。水隨母而生也。稱為表里光榮。再加以金白不清,子母皆和,成為體全之象。此等八字,若生于處暑前,四柱木火多見,而金土水少,尤宜土來生金,若處暑后,則金生水強,忌比印。宜財來官煞。兼用一點木。若金水重,最喜者土,略帶木火兩物為合格。 仲秋之水,要以土制,或用木泄氣而生財。惟以土為主。明財不宜見,見則必破敗。何以身旺反忌財,而且忌財者,獨壬水。若八月癸水則不忌財,此乃玄妙之理,應(yīng)驗異常。后學(xué)者與人談命,若遇此類八字,勿以身強財淺論,寧使木來生火為要法。 深秋之水,最喜財神,稍見木土,以備制旺水,兼生財之用。若木多,以土為主。金水多,則宜火土。土太多,則用木,不宜再見比印。察其不足之物,而定用神,方為正理。萬勿以普通學(xué)用神要得氣,乃大謬也。若以得氣為主,定用神最易。譬如春旺木術(shù)以木為用,夏令便可取火為用神,滴天髓中之從旺論無異,豈有是理哉。抑有幾許人能合其行運也。書謂身旺無依,又作何解耶。故定用必以不足處推之,行運補之,始有驗矣。 傷 劫 劫 甲午 壬申 癸巳 壬戌 偏財 正印 正財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癸水生七月,處暑未交,余炎未盡,且喜比印重逢,以助身榮。巳午兩火,財力亦不弱,加以甲木傷官透干,以助財星。身與財似有對恃之勢,然細推金水稍重于木火,宜以戌土虛官制水,以存財,而定為用神。神峰云:歲日時中,虛官取用,十有九富。言雖如此,總須運來相湊。此造晚景榮昌之命也。 財 煞 印 丁亥 己酉 癸巳 辛酉 劫財 偏印 正財 偏印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癸水生八月,印綬司令,日主隨酉金而并旺。兼之時上辛酉金兩金生扶,其勢更猛。身旺本喜財神,坐支巳火,可為用物,惜被亥水沖去,亥再助癸為害,此造全由己土七煞制劫財。而存丁火財星,且喜丁火又作衰煞之根,謂身強煞淺,生煞為貴者也。既曰財煞依護,惟八月丁火力量有限,尤喜木來生之。今四柱不見傷食等物,宜以運上補其不足耳。 財 官 印 丁卯 己酉 壬辰 庚戌 傷官 正印 七煞 七煞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水生八月,正印司令,水隨母生,加兩印生扶,亦有泛濫之象。柱中三煞,加以丁火助化,與壬水為敵,此造身雖旺,無用財之必要,且以八月壬水,本當(dāng)忌火,七煞太多亦不貴。惟有卯木傷官,稍去七煞,暗中生財,壬水亦賴之泄氣,所以取木為用神,酉金本傷卯木,幸有辰合,以存卯木用神,此造四旬后,始得運順。 官 劫 印 己亥 癸酉 壬寅 庚戌 專祿 正印 食神 七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壬水生八月,身勢應(yīng)旺,兼之祿印疊疊生扶,勢力更為雄厚,得兩土制之相宜。只要身健,何患官煞混雜。且喜四柱不見財星,蓋八月壬水大忌者財也。五行惟取寅木食神制煞生財。身旺尤喜泄氣,有三方之用。是以寅木為用神。此即不必他物生用神,亦不宜用神生他物之例也。此造行金火運必失敗,達中央轉(zhuǎn)和平,逢木則所喜也。然而八字中無火,偶走火地,其害較輕。 財 煞 煞 丙午 戊戌 壬辰 戊申 正財 七煞 七煞 偏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壬水生九月,水本有氣,加以申金生壬水,其力更壯。然而柱中四煞環(huán)繞,與壬水為敵,此謂身煞對敵者也。宜以木來制之為合理。八字不見明木,全由辰中乙木,稍能服煞,且喜作丙午財星之根,是取傷官為用神。此造欲要發(fā)展,非進寅木運,難達目的。 論冬水之用神
冬季水神司令,若再加以比劫印綬,明雖助其旺相,實則水結(jié)冰凍,使其不能流動。要以火來除其寒,而使其流通。土雖能制其旺水,不宜多見,而藏水形。亦受危也。所以土多亦忌。至于冬水最喜財神,木有制土生財泄氣之功,并用之。若柱中木多,略見一點土,以火土為主。如八字中純是木火,略帶一點土,而無比印,尤以土來暗中滋印生身為合宜。何以春水見木多為水漂木浮論。冬令水正旺,反喜木也,蓋春水旺而浮木,木隨之以漂,冬水雖當(dāng)令,性質(zhì)寒而凍,豈有漂木之力哉,其木反有生火之功也。 印 官 劫 辛丑 巳亥 壬寅 癸卯 正官 建祿 食神 傷官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水生十月,月臨建祿,名曰日通月氣,以資身榮。兼之金水并透,其體愈剛。幸小雪未交,天未大冷,不致冰凝,仍有流動之勢。冬水本忌土多,此造則己丑兩土有寅卯兩木制之得宜。所以行土運不大忌矣。五行所喜者,寅中一點丙火為養(yǎng)命之源,乃命中之臺柱,而定為用神。所以達丙火運極順利,進申運,傷寅中丙火,用神受損,不免一敗涂地矣。 財 印 印
丁亥 辛亥 壬午 辛丑 專祿 建祿 祿馬 正官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壬水生十月,初交立冬,水性正在發(fā)旺之時。兩亥水乘勢而助日主,天干又逢兩辛金透出,凜凜生氣,威儀百倍。丑土虛官,乃塞水之要物,多見亦忌。水雖旺盛,土多亦受其危。五行得丁午兩火財星為虛官之根,且冬水最喜財神。惜乎八字不見木,不能發(fā)出壬水之精氣。財星之根亦不固。雖行財運,其利亦輕矣。柱中皆是財官印祿,一派正氣,乃善良性質(zhì),所以雖達財鄉(xiāng),亦難望其大發(fā)也。 印 官 財 庚寅 戊子 癸酉 丙辰 傷官 建祿 偏印 正官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癸水生十一月,其性最旺,加以金水重逢,尤防水結(jié)冰凝。辰被酉合而軟化,惟有戊土合日主,為護身之本。庚金直透,生水過重為嫌。妙有丙火制去,一生衣食無慮。皆由丙火而來。誠養(yǎng)命之要物也。年下寅木,作丙火之根,不過土不重,木亦不過多,總之最喜者財星也,愈多愈妙。 劫 傷 財 癸巳 乙丑 壬戌 辛亥 偏財 正官 七煞 專祿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壬水生十二月,節(jié)臨大寒,水性尚不弱。兼之比劫印綬疊見,助身更旺。似乎有奔馳之勢。豈知寒冷之時,尚在冰凝之際,難能流通。冬水本患土多,水亦不免受危。丑戌兩土,足以塞水,希則欲使水流通與土調(diào)和,全賴巳火助其溫暖,解其冰凍。雖有時支亥水來沖巳火,且喜中隔丑戌兩土,不致有損。加之乙木傷官透干而生巳火,為財星之發(fā)源。是以定傷官生財為用神。經(jīng)云:傷官身旺若逢財,身到鳳凰臺。此人八字雖不壞,惟運途不合,金水運居多,惜哉。 論春火之用神
春月木神司令,土旺火相,若再木火重重,未免太過,恐傷物而損身。初春之時,火尚未旺,見比劫能助其光輝。光輝者虛榮也。若木火多見,欲喜既濟,土亦不能省。若水土過多多木火少,又喜火來助形。金只可一點,不宜多見。蓋初春之火,其力綿薄,金多則損其印故也。 二月之火,其焰稍高,大忌木多。稍見比劫尚可,然亦屬無用。金土須要并見,最喜水來濟火。 清明之后,陽氣漸盛,見木火而燥焰,不可取用。所以春末不得再見比印,要以金來則燦明,能施其功。此類八字,若比印重逢,要以金來盜氣,以滅火勢。而助官。第一喜水,若柱中比劫印綬少見,或竟缺如。加以土數(shù)重重,則火泄氣過深,轉(zhuǎn)為衰,惟病則輕,雖不能用重藥補救,亦不宜傷其根源,所以忌財星而喜官煞,暗中滋印綬而濟火,則子母皆喜矣。至于土亦不能缺,然多則毀光不取矣。 財 財 印 辛卯 庚寅 丙子 乙未 正印 偏印 正官 傷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丙火生正月,雨水之時,稍具生氣。兼之三木生扶,成為虛焰之勢。庚辛兩金透出,壓制寅卯,則火勢亦減。八字惟取坐支子水,暗中滋印生身,乃謂有用之物。關(guān)于未土,雖不能取用神,然則土乃長養(yǎng)之物,不能省卻。八字略成純粹,一生行運,惟金與木稍次,水土火較順??傊疅o何大成敗。 煞 印 印 癸未 乙卯 丁巳 乙巳 食神 偏印 劫財 劫財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丁火生二月,陽氣漸進,加以兩巳火相助,乙卯等三木生扶,其勢更重。癸水七煞為夫星,雖透天干,然四柱無財,使夫星之氣不足。惟梟神七煞并透,精明之女,頗有機謀。雖鄉(xiāng)間平民之婦,其才亦能壓眾。既夫星不旺,又無財生,自然女操男權(quán),主理家政。且以前皆在火土之鄉(xiāng),制過夫星,心神操勞。難得高枕。直至四十七歲,交進財運,助起癸水,始得否去泰來也。 傷 劫 煞 己巳 丁卯 丙午 壬辰 專祿 正印 羊刃 食神 初四 十四 二四 三四 四四 五四 丙寅 乙卯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丙火生二月,已得生氣,柱中木火重重,以資其勢,成為光輝耀目之象。得己辰兩土泄其火氣,多則亦不貴。喜壬水七煞高透,為最有用之神。俗以丁壬木,依事實而論,丁終歸火,壬仍是水,豈可作木論也。惟八字不見財星,使煞星不見根,而成欠缺,所以宜行西北方運,補其不足。此之謂涼藥通劑之法也。 食 比 傷 戊子 丙辰 丙辰 己丑 正官 食神 食神 傷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丙火生三月,節(jié)近谷雨,陽氣本重,火力將欲充足之時。雖有月干丙火以增其力,惜乎四柱土數(shù)重重,泄氣已盡,五行又缺木來生扶,雖將旺而轉(zhuǎn)衰。三月丙火,本喜金水,然而身勢既轉(zhuǎn)衰弱,不過輕病,宜以子水官星,暗中生印而滋身為用。輕補之法,所忌者,財來壞印也。 傷 食 印 己丑 戊辰 丙寅 甲午 傷官 食神 偏印 羊刃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丙火生三月,谷雨之時,火有進氣,加以午火羊刃臨時,以助其光,再得甲寅兩木生扶,進氣之火,其力更強。惟年月干支四土泄丙火之氣,論土本不可少,然太多亦憎。既八字無金,偶逢金運亦無害。最喜水來濟之,而符中和之道。是故出道以來,一帶木運,不免損財。自交子運,本可轉(zhuǎn)佳,惟其沖刃,則營業(yè)雖無礙,亦難免是非。待交癸運,方為全佳,最喜者七煞也。 論夏火之用神
火居夏令,乃得時行權(quán)之時。木火多則太旺,物極必反。愈光輝則易滅。如土多則藏壓,更阻其光。宜以水來既濟,希夏水力量有限,為之身強煞淺。要以金來助之,以敵旺火,并能助其制火之頑木,成為良工巧匠。如無金而加木,則火更熾反速夭亡。如得金而缺水,亦難成造物之功。夏令萬物齊備,土乃長養(yǎng)之物,不可缺。過多亦忌。若季夏之火,四柱全土,尤忌財星??傊幕鹱钕舱?,水來調(diào)濟也。 劫 煞 財 丙戌 癸巳 丁卯 辛丑 傷官 劫財 偏印 食神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丁火生四月,身在祿旺之鄉(xiāng),勢力雄厚,兼之劫財印綬疊見,更助其強。凜凜生氣,儀表不凡。癸水七煞透出,為柱中之要物。此七煞為我之傭人也。然則傭人乏力,宜以補助之。所以辛金財神助七煞而并用之。完全成為良工巧匠。且傷煞梟并臨,必有能為之命也。然而木火有余,金水不足,雖有土來助金,亦須運土再達西北,始能頭角崢嶸。所以進申運而得勢,達丁運傷辛金用神,而失職。交酉運再登臺。 比 劫 劫 丁未 丙午 丁亥 丙午 食神 建祿 正官 歸祿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丁火生五月,交進芒種,火勢正旺。兼之干支純是比劫,資助其勢更為猛烈。未土本可泄火氣,又被午合。助其兇頑之火。幸不見木,稍減其力。雖有坐支亥水,希夏令涸弱之際,難敵得時之眾火。所謂杯水車薪。四柱又無財來扶其官星,此乃散財之命。 運達西北,稍得安逸耳。若再行火地,不堪設(shè)想也。是以行癸水運,頗為如意,達卯運而散財。若依滴天髓之法,強眾弱寡,去寡之論,應(yīng)行東南方為發(fā)福,則事實適相違矣。 印 財 財 甲午 辛未 丙子 庚寅 羊刃 傷官 正官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丙火生六月,節(jié)近立秋,火勢尚在,兼之羊刃及印綬重逢,仍有光輝之象。子水官星雖未得勢,庚辛兩金財神已經(jīng)得氣而生官星,以此推之,稍成對恃之象。八字頗稱不惡。行金水運適合中和,惜乎太早耳。 財 煞 財 庚寅 癸未 丁酉 庚戌 正印 食神 偏財 傷官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丁火生六月,大暑未交,尚在旺相之時。加以寅木生扶,更增其勢。惟四柱金土環(huán)繞,盜泄其精華。夫旺相之火,雖盜泄氣多,不能作弱格論。不過其病較輕,尤喜癸水七煞透出,而獨用之,以滋印生身為輕補之法。夏月之火,用水不用金者,亦不多見之命也。此類八字,行水運稍有起色,其他皆平常而已。 論秋火之用神
夏火既曰旺極,交秋自當(dāng)逐漸而衰。為性息體休,乃收束之時矣。初秋火氣尚未全衰,宜水以濟之。且暗中生木,以助之也。忌金來犯,恐損印綬。蓋初秋火性雖未全衰,印綬則不宜損傷,是以忌財。 仲秋天道轉(zhuǎn)涼,水已進氣,是以不宜多見。要火來助其光。木以生之。土宜見而不宜多,多則少光。若柱中木火多見,而金水少者,尤喜官煞來生印綬也。財星傷印之物,不見為妙。 深秋之火,陰氣漸重,火性聚集,雖透其光,水土兩物少見不妨,惟不宜過多。最忌者財星,以火來助形,用木來生扶,自然光輝照燭矣。 食 官 印 己卯 壬申 丁丑 甲辰 偏印 正財 食神 傷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丁火生七月,處暑未交,金星雖旺,火之余炎尚在。加以甲卯兩木生扶,勢尚不弱。然則一方三土助申金之財,大有身財對恃之勢。喜月干壬水透出,泄申氣而滋印,所謂水輕無克欲濟者也。是以定壬水為用神,惜乎行運達不到水鄉(xiāng),何能顯達也。 官 財 官 癸卯 庚申 丙戌 癸巳 正印 偏財 食神 專祿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丁卯 甲寅 丙火生七月,處暑已過,水已產(chǎn)生,然而兩癸水透出,尚不大忌。蓋水雖制身之物,猶能生印,是以其害較輕。不過柱中既有兩水,再逢水運亦非宜。坐支戌土,雖非用神,然萬物無土不生,略見一點,亦有益于命宮。獨有庚申兩金當(dāng)旺,盜盡火盡,又去損印,是以隱隱作病。五地惟喜卯木正印,生丙火而敵財星,無如不足,宜行印綬之地,謂之溫藥補身之法。 傷 財 財 戊戌 辛酉 丁酉 辛亥 傷官 偏財 偏財 正官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丁火生八月,節(jié)近寒露,肅殺之氣已重。丁火不能乘其旺財,兼之辛酉四金疊見,戊戌兩土泄丁火之氣,而助無用之財。火被滅毀殆盡矣。亥水制火,其害則輕。喜其能滋印也。五行惟取亥中甲木,助丁火為用。然一點藏木力量有限,宜達木火之地,補其中和,始為合理。 財 食 食 辛丑 戊戌 丙戌 戊戌 傷官 食神 食神 食神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丙火生九月,節(jié)近立冬,火星收束而無光,辛金透出,為柱中之忌物。兼之滿盤純是傷食,泄盡丙火精英。四柱不見水而無害。蓋水雖犯火,而能滋印故也。惟五行獨不見木,非但更不能發(fā)其火光,而且永遠被土埋沒。幸一生木火運居多,乃得溫飽也。如滴天髓所謂一出門來只見兇之法論之,一生達倒霉運矣。 論冬火之用神
冬季之火,鬼旺之時。水星當(dāng)權(quán),火力正衰,八字中水星過重,完全滅其火光。官煞重犯,亦宜土制。若土多,雖制煞太過,亦無妨。惟泄火氣則不取。宜以比劫來助其光,最要之物,須用木來生扶。若八字木火多而水少,偶走水運不大忌。惟弱極之火,不宜見金而損印綬也。 印 印 劫 甲寅 乙亥 丁卯 丙午 正印 正官 偏印 專祿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丁火生十月,水星進氣,火性失令,類似竹燈。弱格無疑。凡弱火大忌財。今此造四柱全無一點財星,且不見土,惟有亥水欲來犯火,而得寅合,雖不得化木,亦不致犯火。滿盤推之純是木火。若以旺論,究為失令之火。茍為弱論,則比印重重而助身,亦不可當(dāng)以全衰。既在不旺不弱之際,無何病藥可取,東南西北,任何游行,惟到絕地,稍見災(zāi)害耳。 比 傷 煞 丙子 己亥 丙戌 壬辰 正官 七煞 食神 食神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火生十月,七煞司令,火性受危,亥子官煞相連。皆作煞論。三煞排立四柱。雖有三土制之得宜,不過土多,衰火亦被泄氣。幸不見金,稍減其勢。所喜者,年上丙火透于天干,而助日主之光。再得亥中甲木,作衰火之根,是以取木火為用神?,F(xiàn)在正印運,頗為順利。 煞 煞 財 壬寅 壬子 丙戌 庚寅 偏印 正官 食神 偏印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丙火生十一月,正衰弱之時,兼之壬子三煞排門。按八字月為門戶者也。煞星既重,身不能敵,加以庚金透天,助長七煞。是以隱隱作病。幸天干庚金不傷地支寅木,乃大幸也。坐支戌土塞水有功,惟單方面用,不作用神。五行惟喜年時支兩寅木印綬。善化七煞,兼生日主。有兩方之用。且喜不損,定為用神。無如寒有余,熱不足,再走東南之地補之,始為吉兆。妙在行運一帶,皆是木火之地,此之可稱為長生運也。 劫 官 財 丁未 癸丑 丙戌 庚寅 傷官 傷官 食神 偏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火生十二月,寒冬之時,火力綿薄,正弱之體。加以庚金財星盜氣而增寒,丁火欲來助日主,又被癸水隔制,再則地支三土泄火精華,其力更乏。五行所喜者,獨取寅木生扶日主,為一物兩用之妙。而定為用神。然行運適與命相背,惜哉。 論春土之用神
春日木星司令,官煞當(dāng)權(quán),土星薄弱,且寒氣未退,遇水則漂沒而增寒,反助官煞以克身。金亦不宜多見,蓋金雖去木之物,勢必增寒而助水。寒薄之土,亦不宜泄其氣也。要以比劫分奪財神,而斬官煞之根,最佳者,惟取火來化煞扶身,使土性得溫厚之氣,能作萬物之母也。 仲春之土,春分前寒氣未除,與正月相同。亦稍見火,并用比劫,春分后陽氣漸進,陰氣漸退,土性轉(zhuǎn)厚,稍見金水不忌。惟不能多。因官煞正重,防盜泄其氣。兼助煞之害。仍以火土為用。若火土過多,逢金水亦無妨。木終不宜再見。 清明之后,火土轉(zhuǎn)旺。金水木漸弱。金水兩物,并見不忌。惟木不可多見。若遇火土與金水并立,四柱不見木,乃獨取辰中乙木,泄水氣制旺土為用。作雙方和解之神。若遇火土重,略見金木而缺水,則取辰中癸水,調(diào)和土而去其火為主。如遇木旺,火土金水皆少,用以制化為主。谷雨之后,陽氣已重,火土得勢矣。木不宜多,只喜一重。用金水泄土助木。如金水木三物疊見,仍以比印生扶。蓋立夏前之土,雖未當(dāng)權(quán),亦稍有勢力,其病必不重。察其不足之處,而定用神,配其中和是也。 財 財 食 壬寅 壬寅 己卯 辛未 正官 正官 七煞 比肩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土生正月,余寒未盡,以官煞司令。己土正衰,官與煞連,皆作煞論。三煞來克弱土,豈能對敵。加以兩壬水透出,漂沒薄土,又生惡煞,是以水木兩物皆作病神論。雖有辛金制木,一方則又生水增寒,兼泄己土之氣,亦不能取用。時下未土,稍可資身。然有合卯之意,雖不致完全化木,總滅其固有之力?;鹉税俗种兄接蒙瘢闹毴?,何能顯揚于世。所喜行運皆在火土之地,稍可補其不足。此造在癸酉年天克地沖,甲戌年又什干支會合,即是晦氣流年,難免災(zāi)禍也。 煞 比 官 乙未 己卯 己卯 甲戌 比肩 七煞 七煞 劫財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己土生二月,節(jié)近清明,天道轉(zhuǎn)暖,陽和之氣漸生,己土不畏寒而懼克矣。甲木合之有情,不傷己土,然則更有乙卯三木,煞星重重,來犯日主。陽和既有氣,不用火化煞,尤忌水來生煞。所以四柱不見水火兩物,則無妨害。惟喜金來制煞,所嫌五行不見金,受虧多矣。比劫雖多,而能助我,然無用具。豈能敵強煞也。四柱既不見火,行火鄉(xiāng)亦稍可化煞,尚稱無妨。總嫌運中不達金鄉(xiāng)也。此造癸酉甲戌亦逢克沖,及晦氣流年災(zāi)禍,豈能免哉。 印 官 食 丁未 甲辰 己丑 辛未 比肩 劫財 比肩 比肩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己土生三月,火有進氣,四柱不見明水,比劫重重,而性則燥。甲木豈能疏通。丑辰之中,雖藏癸水,究難潤澤曠野之土。妙有辛金透出,土厚不忌泄氣,而能己土精英發(fā)出外來。又能作水之源??偼平鹚粩郴鹜?,宜走西北金水之鄉(xiāng),補其不足之氣,名曰涼藥通劑之法。 印 財 財 丙子 壬辰 戊申 壬戌 正財 比肩 食神 比肩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戊土生三月,清明之后,木性尚在,土力本不足,惟其陽氣已生,火方進神,加以辰戌土助之。丙火又來生扶,是為轉(zhuǎn)旺。然木性方在茂盛時代,火土雖多,類成土阜而已,豈有實力哉。至于清明后之水,聚而成堆,無流通之勢,故天干兩壬水透,地支申子辰又會水局,究屬失令,難作汪洋之論也。更不得作雨露之水觀。類似一塘之性性質(zhì)。雖未干涸,難達江河。此種八字,水土皆在兩停之時,定用神最不易。若依普通之法定用,當(dāng)以食神生財,或以印生身,皆謬論。宜以變通之法推算。既水土兩停,應(yīng)用辰中乙木,泄水氣而制土,作雙方和解之神。所以達官煞而榮華,遇傷官鄉(xiāng)以見災(zāi)。若用金生水,則土阜亦防崩潰,或以火來生土,死水亦防涸。所以定用神貴在變通也。 論夏土之用神
夏日土性正厚,加以火來生扶,雖曰火生土強,實則火炎土焦,木難疏燥焦之土,非水潤之不為功。曠野焦土,無水何能產(chǎn)物。金乃生水之器具,為財星之根。欲求土之有用,豈能無金。古書曾言,夏榮戊己露庚辛。即此意也。若滿盤純是金水木等,而少比印,土雖旺亦防崩坍。若逢此種八字,亦在輕病之例,逢火上亦無所為害也。 比 比 比 己未 己巳 己未 己巳 比肩 正印 比肩 正印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此造己土生四月,乃身勢旺鄉(xiāng),凡女命以安靜純和為貴。夫子兩星作一生依靠之神,今此造夫星入墓,且無子星,失一生之依靠,加以四柱純是比印,身勢過旺,壽星亦損壞。按女命食神為子,又為壽星,既命中無夫無子而少壽,加以運臨午火,會巳午未梟神之局,制過壽星,豈不命歸泉路。凡女命最害梟神,傷官次之。 傷 財 食 庚寅 壬午 己巳 辛未 正官 偏印 正印 比肩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土生五月,正旺之時,地支巳午未全南方一氣,寅木官星欲制旺土,又被午合成為火形。以此推之,一排純火。焚土必矣。妙在害物均藏地支,得庚辛壬金水蓋頭,壓其熱度,而滋潤燥焦之土為合理。惟行運復(fù)雜,常見得失。難達美滿目的。 印 印 煞 丁亥 再午 戊申 甲寅 偏財 正印 食神 七煞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戊土生五月,土星正旺極之時,雖柱中無比劫,然有丙丁午三火生扶,豈知火愈炎而土愈焦矣。甲寅兩煞,并作灰飛。五行惟喜亥水財神,制火和土,再得坐支申金為水之源頭,且泄戊土之英華,為八字中最重要之神。惟木火有余,金水嫌其不足,所以達西北運而飛騰,中年以來,運行竹節(jié),待至庚子運,始有十年之佳境耳。 印 印 劫 丁丑 丁未 戊戌 己未 劫財 劫財 比肩 劫財 初六 十六 二六 三六 四六 五六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戊土生六月,四柱純是火土,茍生丑戌之季,寒土堪成稼穡格論。今則生于未季,只作火炎土焦,難成稼穡之格。此種八字,一生勞碌奔波,豈有安寧之日。無論木火土鄉(xiāng),皆在困苦之中。偶走西北之地,稍得安逸而已。 論秋土之用神
秋日金星乘旺,土性轉(zhuǎn)衰,但在初秋炎氣未盡,火土尚有余威。因四柱中比印重逢,仍以水來潤澤為要。稍有木無害。因申金司令,運上不宜再見金神。尤喜水來調(diào)和。節(jié)近白露,天道漸涼,水已產(chǎn)生。若火土多,稍見水亦不忌。金木兩物,乃克制泄氣之神,并忌之。尤以金為最忌。如金水木三物,并臨且重,又喜火來制金焚之,而生身,再用比劫以塞水道??傊緯靡?,依據(jù)天理,除暴安良為宗旨。與他書從旺及存強去寡等法則相背。學(xué)者須要仔細推詳。仲秋之月,熱度已降,肅殺轉(zhuǎn)高。土性漸弱,八字中,如遇火土多,而無水木,遇水木運亦無大害。惟不能取用。金則忌見?;蛑薪鹚君R備,仍以火來幫身,為用物也。 深秋近冬,天道轉(zhuǎn)寒,土亦隨之以薄弱?;鹜羶晌铮囗殢奶鞎r之變化,而加厚以暖之也。若柱中火土多,偶行金水木鄉(xiāng)不大忌,若火土少,而金水木三物并臨,尤喜火土來扶身助其形,以敵之也。 煞 財 財 甲戌 壬申 戊戌 癸丑 比肩 食神 比肩 劫財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戊土生七月,初交立秋,金神雖重,暑氣尚盛,土性仍然防燥。四住不見火則不忌。土數(shù)重重,全仗干透壬水,以調(diào)和之。始能產(chǎn)生萬物。甲木七煞透于天干,庚金重不以制煞,蓋秋令金星過重亦忌。以水為主,滋潤戊土則萬物生。 財 劫 傷
壬辰 戊申 己亥 庚午 比肩 傷官 正財 專祿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己土生七月,節(jié)近白露,秋涼之時。暑氣退而水生矣。壬亥兩水,足可滋土,不宜再見。庚申兩金,助水為忌。蓋重金泄土之氣也。戊土能去壬水,然辰土不能去亥水,反與申合而成水形。金水之病明矣。今獨取午火助身,此造既見病,若走火地,亦堪為富翁,無奈一帶行運,皆在金水病地,一生難許顯揚也。 財 印 癸酉 辛酉 戊辰 丁巳 傷官 傷官 比肩 偏印 初二 十二 二二 三二 四二 五二 庚申 己未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戊土生八月,金神旺極,土星轉(zhuǎn)弱。重重辛酉,泄氣太過。其力更乏。全恃比劫印綬生扶日主,以敵傷官。五行最佳者,惟取丁火正印,制傷官為護身之至寶。是以寶為用神。雖有癸水遙沖,妙有戊合之。使用神不損乃為美。推五行缺木則不忌。蓋木乃單方作用,不見為妙。偶行木運亦無害。此造中年一帶皆行火土助身之運,頗許佳境。老年交進木運則轉(zhuǎn)和平。 財 傷 印 壬寅 庚戌 己卯 丙寅 正官 劫財 七煞 正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己土生九月,節(jié)近霜降。秋涼之時,土性衰弱而忌寒冷。壬水透出增寒為患。且地支三木七煞克制弱土。雖有戌土資身,亦難敵其財煞。庚金有泄氣之害,無去木之力。蓋干支相隔者也。八字所重要者,惟有時上丙火正印。去傷官化七煞暖寒土,有三方之妙用。今被壬水遙沖,雖無實禍,亦減其固有之力,一生行運,與命相違。待入丙運,始可如意。上年亦在晦氣之中。 論冬土之用神 冬土氣質(zhì)既寒,金水木之三物,皆克制盜泄精氣為忌神。如八字中無此物,運上偶逢之,則不大忌。因原八字純是火寺者也。雖在休囚之鄉(xiāng),與質(zhì)亦固。所以偶達忌地,亦無妨害也?;蛟俗种幸岩娂缮?,則運上不得再見矣。若只有一點木,則有生印之功,惟不作用神。最喜火以暖之,能使產(chǎn)生萬物,不為荒蕪之土也。若原八字無火,則寒氣未除,雖有比劫助身亦無能為也。 印 劫 比 丙戌 己亥 戊寅 戊午 比肩 偏財 七煞 正印 初八 十八 二八 三八 四八 五八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戊土生十月,本乃寒薄之體。然則八字中只一點亥水,且不見金。加以土數(shù)重重,足以敵其財神。坐支寅木獨煞,合午戌而化印局,再以丙火透出暖身,此中理解,雖寒而不寒,似薄而不薄,成為中和之道。若遇制身泄氣盜氣之物,亦不大忌矣。不過中和之命,性情和平,難能致富希望。亦少任何危險發(fā)生,一世平常過去耳。 財 食 官 壬申 辛亥 己卯 甲戌 傷官 正財 七煞 劫財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土生十月,節(jié)近大雪,天道正寒。兼之金水木三物,排列于四柱,則身勢更為寒弱。甲己有情,不犯克制之害,雖有戊土資助,惟不見火,寒氣未除,難作萬物之母,總歸寒儒不出塵。行丙火運,臨用神之方,始得轉(zhuǎn)機。普通以為丙辛化水論,則此步變?yōu)閿∵\矣,所行土運,亦助身之地,惟癸酉甲戌兩年,逢克沖及晦氣之年,以致災(zāi)疾不休也。 財 煞 財 癸亥 甲子 戊申 壬子 偏財 正財 食神 正財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七三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戊土生十一月,水星司令,陰氣正重。寒氣襲人,冬土畏寒而喜暖,再加水星累累,未免有飄蕩之患,豈堪再加申金助惡水為害不淺。甲木七煞,雖生火之物,薄土亦忌泄氣克制等患。宜以火來化煞制金暖土,奈何八字失此貴重之神,少年再行西北方運,受盡風(fēng)霜之苦。自進己土運以后,始得溫飽。行火鄉(xiāng)而成小康,現(xiàn)在雖古稀之外,仍在火運之中,頗稱順利。 印 傷 印 丙戌 庚子 己酉 丁卯 劫財 偏財 食神 七煞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己土生十一月,寒薄之體,兼之庚辛兩金助水為害甚重。卯木七煞雖制身,其害較輕。然卯木不用食制,宜以火來引化。戌土劫財亦助身之物。五行惟丙丁兩火,去庚金之病,此之謂傷官佩印者也。少時皆在休囚之地蹭蹬,待印綬之方,則老運亨通矣。 劫 煞 印 戊子 乙丑 己亥 丙寅 偏財 比肩 正財 正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己土生十二月,身勢正弱,不可作四季旺土看。柱中水木重重,制身之賊環(huán)繞,使己土不能生存。丑土又被亥子合去,以吉化兇。五行喜得戊土透天,而助日主,而敵水。八字獨取丙火正印貼身,化煞而生暖日主,得雙方之妙用。且喜不損。而定為用神,惟命中水木有余,火土尚輕。宜行南方及中央之地,補之為美。所以此造中年運頗為得意,達庚運稍為失利,待進午火運,始復(fù)舊觀。 下集 雜論
崖泉男命賦 凡觀男命,先觀日主之盛衰,次察財官之強弱。日主旺,財官得地,一生福祿優(yōu)游。日干衰,財官敗絕,一世貧窮到老。日主旺而財官衰,遇財官發(fā)福。財官旺而日主弱,運行身旺馳名。財旺官柔,不可以官柔而言不貴。官旺財絕,縱貴也不顯榮。財星入庫逢沖破,富有千倉。官星正氣遇刑沖,貴而不久。官若有沖還有合,頭角崢嶸。庫逢沖破再逢沖,家資漸退。四柱純財身更旺,不貴即當(dāng)大富。財官入墓,非損子即損妻。財官若臨敗絕,寡獨貧寒蹇滯。財官俱值空亡,中途子夭妻傷。奔走仕途少得傷官就祿。財星秉令支中,早配豪門淑女。官星得祿日時,定生折桂賢郎。月令財居絕地,妻無內(nèi)助之賢。時上官星無氣,有子不能跨竈。傷官羊刃日時,莊子鼓盆之嘆。丙辛遁入酉時,他日何人掃墓。財星帶合日干衰,外春風(fēng)而內(nèi)懷奸詐。陽木金多無火制,性剛暴而兇惡之徒。印旺財輕身更弱,錦心繡口之人。財多印輕身又弱,有學(xué)寒酸之輩。身弱財多,偏聽內(nèi)語。官少身弱,一子傳芳。財官俱散,壯少難行。生地相逢,壯年不祿。學(xué)海奔波,非縣佐也只是儒官。財多煞重,家富榮干之人。印破財傷,少遂青云之志。印旺一見財鄉(xiāng),自然家肥屋潤。印輕倘行財運,俄然夢入南柯。印綬重重財被劫,嚴(yán)慈重拜北堂。印綬若行身旺運,到底尋常。陽剛陰柔,兄強弟弱。陰盛陽衰,弟必強兄。羊刃劫財疊疊,花燭重輝之兆。柱中煞印相生,身旺功名顯達。印旺煞輕,馳身定享科名。煞旺印輕,出仕定居武將。帶煞魁罡逢沖戰(zhàn),性高強而掌生煞之權(quán)。羊刃七煞交加,守邊城軍民受惠。七煞有制化為權(quán),定產(chǎn)麒麟之子。食多煞少身又柔,子少而性無發(fā)越。傷官入墓,要分陰陽。陽傷官入墓,地老天荒。陰傷官入墓,有病何妨。傷官又見四柱,有子難繼書香。大運倘得入財鄉(xiāng),麒角麟毛可寳。金水傷官得令,五經(jīng)魁首文章?;鹜了緜?,恃己凌人傲物?;鹈髂拘闳罩鲝?,定作狀元郎。傷官身旺若逢財,身到鳳凰臺。傷官身弱見傷官,平地起風(fēng)波。傷官運若逢刑沖,一夢入幽冥。羊刃煞敵煞,黃金榜上定標(biāo)名。傷官有情來合煞,金榜標(biāo)名定是真。夫年論妻災(zāi)何處,看財星受克淺深。子命推母淵源深,看印星受傷輕重。癸用庚金為印星,乙庚暗合,定然母氏心邪。庚用乙木作財星,重見庚辛,必主室人內(nèi)亂。戊用癸妻坐亥酉,妻主好色而好酒。已用甲官子午時,縱然有子損而危。倒沖格、井欄叉,有財位居臺閣。甲趨乾,壬趨艮,身旺乃朝廷之臣。拱祿拱貴夾丘鄉(xiāng),無填實,為廊廟之人。 金木交戰(zhàn)身更弱,為技藝而惹是招非。水土遞克帶魁罡,犯刑名而多遭囹圄。羊刃傷官逢沖呀,性兇惡而與人少合。水多木少又身柔,性飄蓬而五湖四海。群陽妒合一陰,如楚漢爭鋒之象。諸陰爭合一陽,不過蛙鳴蟬噪。逢沖則兇,有合反吉。有合則吉,妒合反兇。甲乙生逢寅卯辰為仁壽格,見坎地多者登榮。丙丁局全寅午戌,位重權(quán)高,逢水鄉(xiāng)坎離交媾。戊已局,全四季,榮冠諸曹。壬日全逢申子辰,從潤下,見財?shù)貥s登仕路。辛日子時畏離位,喜見四方,弱而有救。壬癸生亥子,運行火土鄉(xiāng),名蓋當(dāng)朝。甲日亥月,見離壽促。乙日卯提,官鄉(xiāng)發(fā)祿。卯字提綱到乾宮,歸寄兩途。丙子寅月逢坤兌,火不西行。丁日酉提到艮方,明無不滅。壬水亥月到震方,子旺母衰。陰水運到申山,土重露珠干燥。陰水運到巽方,木被巽風(fēng)吹折;到離位,煙滅灰飛。陽土陽金陽火,逢坎地總?cè)胗内?。陰木陰金陰水,到離巽宮,安不慮危。壬癸耗在北方,無土制定捐溝澗。戊日提寅,見申酉,十死一生。己日酉月到寅宮,少全安逸。辛逢巽地,少樂多憂。 女命賦
凡觀女命要身弱,正氣官星要得祿。有財無煞混官星,定配賢良富貴族。無官便要看財星,財旺生官富貴真。食神祿旺有財星,子貴夫榮理最明。 食神祿旺財官衰,子貴夫愚無所托。財官敗絕食神衰,夫庸子懦無所依。財官得祿食神強,因子因夫紫誥章。食神入墓子必損,官星入墓夫先亡。食神重見在中央,早年父母先后傷。縱然蟄蟄螽斯羽,瓜瓞綿綿也難當(dāng)。干支官食落空亡,后嗣良人命不長。日時辰戌兩相沖,既娶偏房獨守空。雖然有子難登第,百歲光陰不善終。金水傷官柱內(nèi)逢,其人如玉更玲瓏。有財帶印隨夫貴,淑善幽閑主饋中。傷官太旺若無財,—對鴛鴦兩拆開。干頭戊己土重重,心內(nèi)玲瓏無發(fā)越。子午卯酉號桃花,官帶桃花福祿夸。煞帶桃花貧且賤,為娼為妓走天涯。柱中梟食并傷官,子死夫亡是兩端。梟食傷官女命嫌,財食官印女命喜。梟食傷官運見財,決然有子不須猜。支內(nèi)財官印綬多,非淫即賤損兒么。癸日生人用戊官,少年定嫁白頭郎。若還亥酉支中見,好飲花中約夜郎。干支暗合貴人多,畫眉咬指笑呵呵。支內(nèi)暗藏官帶合;定然有寵在偏房。擇婦沉靜要純和,察理詳明不用多。識得崖泉如鏡賦,萬卷千秋永不磨。 論命捷徑賦
詳觀三命,細究五行。格局乃八字之樞機,日干為一生之主宰。清濁辨乎貴賤,運限決于枯榮。莫言身弱而為造化之衰,勿以殺多而斷壽年之夭。要在隨時變通,須知入眼分明。陰為柔物,身遇刑克亦無妨。陽主剛權(quán),原弱逢殺官而兩破。壬癸生巳午月,逆運當(dāng)主榮華。丙丁值孟冬時,順行早當(dāng)發(fā)達。壬癸喜財官,惟八月逢財則破。戊己入北方之運,一生作事無成。庚金無火,非夭則貧。身旺無財,縱壽則否。建刃若行財官運,為人必白手成家。庚辛若行巳午方,定是中年損壽。月逢羊刃,運神喜殺以嫌財。時透天干,歲月怕官而喜制。殺輕制重,為人到底迍邅。殺重制輕,身旺終須發(fā)達。時帶傷官,男命決然損子。柱中印綬,女命決定無兒。印綬與傷官,為人奸吝偏淺。兼作事虛花。正財隱于地支,良賈深藏之士。官煞透于時日,浮潺淺露之人。金白水清,聰明特達。土多火少,晦性昏朦。月逢墓庫,官殺混雜亦無妨。格用財神,比劫重逢于不利。干支同而傷官重,害子刑妻。財星旺而日主強,興家創(chuàng)業(yè)。二月丁火有殺,榮貴非常。子提干水,無財飄蕩。冬土怕寒而喜暖。水嫌印而宜財。身強殺淺,不宜有制。印多身旺,最喜逢財。大抵日主是人之根基,財官為人之祿馬。財官旺而身衰,多主富貴。財官輕而日大旺,亦見貧寒。印綬多而宜見殺。傷官重而不忌官。一位食神,富貴賢良之女。滿盤金水,淫邪智慧之人。官殺混而財星多,夫多重疊。印綬多而日主旺,子息難成。甲乙木生丑月,必主先亨。壬癸水值孟秋,終當(dāng)富貴。四柱中有辰龍,方為得化。三元內(nèi)無比劫,可作得從。從殺者必然富貴。從財者定主富豪。棄命無從,決然壽夭。 附論
合喜與合忌 滴天髓曰:不管白云與明月,任君策馬朝天闕。 日主乘用神而馳驅(qū),無私意牽制也。用神隨日主而馳驅(qū),無私情羈絆也。足以成其大志。是無情而反有情也。 又曰:出門要向天涯游,何事裙釵恣意留。 本欲奮發(fā)有為者也,而日主有合,不顧用神,用神有合,不顧日主,不欲貴而遇貴,不欲祿而遇祿,不欲合而遇合,不欲生而遇生,皆有情而反無情。如有裙釵之留,不能成其大志也。 神峰曰:壬逢己土欲為官,卻被青陽起訴端。按青陽者,乃甲木也,引誘合將真貴去,致令受祿萬千般。 又曰:壬水相逢陽土?xí)r,心懷忿怒起爭非,忽然癸妹來相助,合在兇頑不見威。 上述滴天髓與通考幾則,皆論喜神不宜合。其理與忌神宜合同。然則喜神有合壞,亦有合好。如己土取為用神,逢甲木之忌神,若生春令,甲旺己衰,猶夫家興旺,豈能從妻,而已反隨夫。失去用神之力,此為合壞。若生夏令,甲衰己旺,猶夫家冷落,則化土從妻。反助用神。是合之更佳。如滴天髓以為用神與日主無合可以游行天涯,成其事業(yè),理亦不足。莫非成大事業(yè)者,皆無妻室也。不過有賢有不賢耳。倘遇姤合,則酒色昏迷,難伸其志矣。聞有貴族之甲午年,乙亥月,庚辰日,己卯時,據(jù)云宋子文先生造。官印取用,其取用之法,已載冬金論中。依滴天髓之法,日主與用神皆不宜合,豈知庚逢乙合,己逢甲合,以此類推,日主與用神合亦不忌矣。則何理裙釵恣意留之言,虛而不實,是否宋先生真造,吾未盡知也。 滴天髓之反局論 君賴臣生理最微,兒能救母泄天機,母慈滅子關(guān)頭異,夫健何為又怕妻。 木君也,土臣也。木浮水泛,土止水則生木。木旺火熾,金伐木則生火?;鹜两?,水克火而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則生金。金旺水濁,火克金則生水。皆君賴臣生之謂也,其理最妙。 木為母,火為子。木被金傷,火克金則生木?;鹪馑?,土制水則生火。土遇木傷金克木則生土。金逢火镕,水克火而生金。水因土塞,木克土則生水。是皆兒能生母之謂也。 水能生木,水旺則木漂。木能生火,木旺而火熾。火能生土,火重則土焦。土能生金,土多則金埋。金能生水,金旺則水濁。皆母慈而滅子也。 木夫也,土妻也。木雖旺,土生金而克木。水雖盛,火生土而克水?;鹜两鹨嗳?。是則夫健怕妻之謂也。又有烈火水逢而生土,寒金逢火而生水?;鸱倌径撸翝B水而木枯之類。皆為反局之論。學(xué)者可細察其意義。本書生克論中已詳述,然滴天髓之書,此篇文字為最玄妙,故亦錄之,以貢獻學(xué)者之參考。 上述木者,唐君也。水者,則天也。土者,薛氏也。滅其母而存唐室,乃忠臣也。皆文人賣弄筆墨,總之水漂木浮,土克水而存木,得救援之力。土豈能生木,猶臣無生君之道也。兒能生母者,不過傷官食神制煞之道。假如火來克金,不定要水來救,亦有化與合之法。或用傷食,亦不能作生字。應(yīng)當(dāng)救字論。世上只聞有救母,未聞有生母也。論母慈滅子之法頗多。如水災(zāi)滅禾稻,火火而土焦,土多則金埋之類是也。亦須看節(jié)氣為標(biāo)準(zhǔn)。木多火旺而不滅,金多水濁而不亡。夫健怕妻之論,無非城頭土抬棺材,大盤轉(zhuǎn)之法。不過官煞制身,若以認真子殺父而助母,豈有此種滅倫事也。父母不和,子為和解,是近于理。惟其合局一則,合有宜不宜,合多不為奇之論。則近理矣。 神峰蓋頭說與天髓戰(zhàn)局之兩較 神峰蓋頭說述略一 何以謂之蓋頭也。如人一身外露之頭,為一身之端。頭與面相連,耳目品鼻在焉,其下則四肢肚腹也。身上偶有不善之處,尚可以衣服飾之。茍若頭面有損,則露出于外,不若肚腹四肢內(nèi)藏之物。為害輕。大抵人之八字亦然。天干四支頭面也。地支肚腹四肢也。支內(nèi)藏物,乃藏腑也。如肚腹秀氣發(fā)出頭面上來,猶其相之眉目清秀。乃謂好秀氣。若其面貌不揚,瘡疣雜出,例如八字忌傷官,若傷官藏支內(nèi),尚有衣服掩飾之。若露出天干,則頭面上見了,便不好也。 天髓戰(zhàn)局論述略二 其書曰:天戰(zhàn)猶自可,地戰(zhàn)急如火。干頭甲遇庚,乙見辛。謂之天戰(zhàn)。若得地支純靜者無害。地支如遇寅遇申,卯見酉,謂之地戰(zhàn),則干不能為力。其勢兇頑。若甲寅乙卯而遇庚申辛酉,謂之天地交戰(zhàn),其兇更無疑矣。 以上兩則,依神峰而言,則天干為頭面,或有不善之處,難于遮蓋。其利害為重。地支為四支肚腹,稍有不善,可衣服掩飾,其利害較輕。依天髓而言,天干猶自可,利害則輕,地戰(zhàn)急如火,利害為重。各有其理,但于學(xué)者,究以何說為定,則難明矣。惟有用神為把握,或用神透出天干,又或用神在地支,觀傷用神之害重輕為決定。 又有神峰動靜說,較上述尤為近理。附述大略,以作參考。其理天干主動,屬陽為男,地支主靜,屬陰為女。以動攻動,以靜攻靜,為有勢,禍害則大。如運上天干甲木,但能攻命中天干之戊土,不能攻支中所藏之戊土也。但有震驚之勢。地支攻地支,以女?dāng)撑疄橛辛?。如運上申金,只能攻八字中之寅木,不能攻天干之甲木,亦屬虛驚。察其意義,與干頭說同,而與戰(zhàn)局論異。蓋此法亦重干支交戰(zhàn)。如在命中,曰內(nèi)外交戰(zhàn)為禍大。若運逢庚申,戰(zhàn)命中之甲寅,不能作干支交戰(zhàn)論。按每運一字,如行申運來戰(zhàn)命中寅木,又不涉運上庚金及命中之甲也。此種理由,宜表明,勿使學(xué)者如墜五里霧中。如是則天戰(zhàn)與地戰(zhàn),禍之大小,亦得明顯矣。 滴天髓曰:強眾而弱寡,勢必去其寡。強寡而敵眾,勢在成乎眾。 又曰:強寡而敵眾者,喜其強而助強者吉。強眾而敵寡者,惡敵而敵眾者滯。 此論未必盡善。蓋命之去留法,與病人用藥無異,邪氣強,正氣弱,且補其正氣之不及。若再去其寡弱,則殆矣哉。凡談命總訣,他強我弱而扶我,我強他弱而扶他。八字本欲偏枯,行運補其中和。以上兩側(cè),惟喜強而助強者吉之句,謂最佳也。 三命通會曰:晦氣者,乃不明之象。昏昧之道也,即甲己乙庚之例,以合則晦也,日干與時干不宜與太歲元天元合,合則名為晦氣。又要分日干合太歲與太歲合日干,如甲日己年之例與己日甲年之類是也。甲合已災(zāi)重,已合甲災(zāi)輕,歲位近者災(zāi)重,遠者災(zāi)輕。如歲在日前五辰而遇合,謂之太歲入宅,晦氣臨門,主災(zāi)厄。 神白經(jīng)論晦氣日輕時重。更見人元旺,則主門戶眷屬之災(zāi)。死絕并沖,主身災(zāi)。若在地支六合,謂之鴛鴦相合,主好事相近。若干支俱合,主添進人口。得吉神同位,士人宜見官奏薦文書之喜。若相憎,則主有離別之苦。若有相刑之位,更處體囚,主本身災(zāi)禍。若在六害之位,主小口有疾,或奴婢走失之惱。若在日時宅墓之位,主門戶不寧,及陰人為撓。有懷妊者,產(chǎn)后必有不寧之象。利在女,不利在男。生男則母子之中,必有一失。歲君與大運合亦同論。論干支相合,本書亦已概述,無論其刑害,應(yīng)好應(yīng)壞,本不摘而錄之。蓋通會有天元合,亦云晦氣流年,神白經(jīng)以地支六合為有用,主好事云云。究有幾分應(yīng)驗,是以并錄如上,以資試驗。 窮通寶鑒之五星論 始觀其五行于四季之發(fā)用,頗近用神之法。若再用變通功夫進行,完全一條用神正路。不意逐月理解則不親切。惜哉。略述春秋之木一二則,以貢獻學(xué)者。 木生于春,余寒猶有,喜火溫暖,則無盤屈之拘。藉水資扶,而有舒暢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陰濃則根損枝枯。春末則陽氣煩燥,無水則葉摘根干。是以水火二物,既濟方佳。土多而損力,土薄則財豐。忌逢金重傷殘克伐,一生不閑。設(shè)使木旺,得金則良,終生獲福。 夏月之木,根干葉燥,盤而且直,屈而能伸。欲得水盛而成滋潤之力,誠不可少。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憂,故以為兇。土宜在薄,不可厚重,厚則反為災(zāi)咎。惡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則不能琢削。重重見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jié)果。 秋月之木,氣漸凄涼,形漸凋敗。初秋之時,火氣未除,猶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以成實,欲得剛金而修削。霜降后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節(jié)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無自任之能。 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而培養(yǎng)。惡水盛而忘形。金雖多不能克伐。火重見溫燥有功。歸根復(fù)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須忌死絕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三春甲木 春月之木,漸有生長之象。初春猶有余寒,當(dāng)以火溫暖,則無盤屈之變。土多成克,有損精神。重見生旺,必用金削,可成棟梁。春末陽壯木渴,藉水資扶,則花繁葉茂。初春無火,增之以水,則陰濃氣弱,根損枝枯,不能華秀。春末失水,增之以火,陽氣大盛,燥渴相加,枝枯葉干,亦不華秀。是以水火二物,要得時相濟為美。 正月甲木,尚有余寒,得丙癸透,富貴雙全。癸藏丙透,名寒木向陽,主大富貴。倘風(fēng)水不及,亦不失儒林俊秀。如無丙癸,平常人也。 或一派庚辛,主一生勞苦,克子刑妻,再支會金局,非乏即貧。如無丙丁,一派壬癸,又無戊己制之,名水泛木浮,死無棺槨。 如一派戊己,支會金局,為財多身弱,富屋貧人,終生勞苦,妻晚子遲。或無庚金有丁透,亦屬文星,為木火通明之象,又名傷官生財格,主聰明雅秀。一見癸水傷丁火,但作厚道迂儒。 或柱中多癸,滋助木神,傷滅丁火,其人奸險梟雄,曹操之徒,言清行濁,笑里藏刀。若庚申、戊寅、甲寅、丙寅。行金水運,中進士。 或甲午日庚午時,此人必貴。但要好運相催,不宜制了庚金丁火。 或支成金局,多透庚辛,此又不吉,號曰木被金傷,若無丙丁破金,必主殘疾?;蛑С苫鹁?,泄露太過,定主愚懦,常有啾唧災(zāi)病纏身,終有暗病。支成木局,得庚為貴,無庚則兇,若非僧道,男主鰥孤,女主寡獨。 正二月甲木,素?zé)o從財從煞從煞從化之理。支成水局,戊透則貴,如無戊制,不但貧賤,且死無棺木。故書曰:甲木若無根,全賴申子辰,子得才煞透,平步上青云。 凡三春甲木,用庚者,土為妻,金為子。用丁者,木為妻,火為子??傊录啄?,有庚戊者上命。如有丁透,大富大貴之命也。 二月甲木,庚金得所,名羊刃駕煞,可云小貴,異途顯達,或主武職,但要財資之。柱中逢財,英雄獨壓萬人。若見癸水,困乎才殺,主為光棍,重刃必定遭兇。性情橫暴。書曰:木旺宜火之光輝,秋闈可試。木向春生,處世安然有壽。日主無依,卻喜運行才地。 三月甲木,其氣相竭。先取庚金,次用壬水。庚壬兩透,一榜堪圖。但要運用相生,風(fēng)水陰德,方許富貴?;蛞娨欢?,獨取壬水。壬透清秀之人,才學(xué)必富。 或天干透出二丙,庚藏支下,此斧鉞無鋼,富貴難求。若有壬癸破火,堪作秀才。 或柱中全無一水,戊己透干,支成土局,又作棄命從才,因人而致富貴,妻子有能。 或見戊己,及比劫多者,名為雜氣奪才,此人勞碌到老,無馭內(nèi)之道。女命合此,女掌男權(quán),賢能內(nèi)助,若比劫重見,淫惡不堪。 或支成金局,方可用丁,不然,三月無用丁之法。惟有先庚后壬取用。 書曰:甲乙生寅卯,庚辛干上逢,南離推富貴,坎地卻為兇。此之謂也 三秋甲木 三秋之木,木性枯槁,金土乘旺,先丁后庚,丁庚兩全,將甲造為畫戟,七月甲木丁庚兩透,科甲定然。庚祿居申,煞印相生,運行金水,身伴明君?;蚋笩o丁,一富而已?;蚨⊥父?,亦主青衿小富?;蚋酂o丁,殘疾病人。若為僧道,災(zāi)厄可免?;蛩闹?,支內(nèi)水多,不作棄命從煞。見土多可作從才而看。 庚多無癸,而壬水多,戊己亦多,此則專用一些丁火,方可制金以養(yǎng)群土,此命大富。丁藏富小,不顯。丁露定作富豪。得二丁不坐死絕,必然富貴雙全,即風(fēng)水不及,亦可富中取貴,納粟奏名。 或癸疊疊制伏丁火,雖滿腹文章,終難顯達。得運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歲運皆背,刀筆之徒。 支成水局,戊己透干,制去癸水,存其丁火又可云科甲,但此等命,主為人心奸巧詐,好訟爭非,因貪致禍。奸險之徒,決非安份之人也。 七月甲木,丁火為尊,庚金次之,庚金不可少?;鸶羲荒荛F金,故丁火镕金,必賴甲木引助,方成洪爐。若有癸水阻隔,即滅丁火,壬水無礙,且能合丁,但須見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八月甲木,木囚金旺。丁火為先,次用丙火,庚金再次。一丁一庚,科甲定顯。癸水一透,科甲不全。丙庚兩透,富大貴小。丙丁全無,僧道之命。丙透無癸,富貴雙全。有癸制丙,尋常之人。支成火局,可許假貴,戊己一透,可作富翁。 或支成金局,干露庚金,為木被金傷,必主殘疾,得丙丁破金,亦主老來暗疾?;蛑С赡揪郑赏副冉?,反取庚金為先,次用丁火。 九月甲木,其性凋零,獨愛丁火,壬癸滋扶,丁壬癸透,戊己亦透,此命配得中和,可許一榜。庚金得所,科甲定然。 或見一二比肩,無庚金制之,平常人也。倘運不得用,貧無立錐。一命:甲辰、甲戌、甲辰、甲戌、身伴明君,富貴壽考,此為天元一氣,又名一才一用。遇用才專取己土。或見庚金,可許入泮,白手成家。用火者,木妻火子,子肖妻賢。 或四柱木多,用丙用丁,皆不足異,專用庚金為妙。凡四季甲木,總不外乎庚金。譬如木為犁架,欲疏季土,非庚為犁刀,安能疏之乎。雖用丙丁,癸庚決不可少也。九月卻不取土妻庚子,當(dāng)取水妻木子。凡甲木多見戊己,定作棄命從才而看。從才格,取火妻土子。 或見一派丙丁,傷金太過,假道斯文,有壬癸破去丙丁,乃技藝之流。無壬癸破火,支又成火局,乃為枯朽之木,有庚亦何能為力,定作孤貧下賤之輩,男女一理。 或有假傷官,得地逢生,此正合甲乙秋生貴元武之說,用水制傷官者,以金為妻,水為子。或丁戊俱多,總不見水,又為傷官生財格,亦可云富貴,此格取火為妻,土一命:庚申、丙戌、甲申、壬申時,此主功名顯達,有文學(xué)。若無庚丙年月,又無火星透干,雖曰好學(xué),終困名場。 九月甲木,專用丁癸,見戊透必貴。如戊戌、壬戌、甲子、甲申,支成水局,干有壬水,有立貴元武之說。配得中和,一榜之命,家計豐足。但庚丁未透,不能館選。 總觀寶鑒之五星論,與逐月愛憎有不符之處。與群眾八字,命運有幾成符合。是否合于五星論中,或合在逐月愛憎之法,未曾指明。觀其意,重在逐月愛憎法。依理須要聯(lián)絡(luò)一氣,則稱佳作?;蚴邪酥嫌谛羞\,亦堪稱妙文。請諸同志試之。又觀其妻子之道,有印綬為妻,比肩為子者,又有比劫為妻,傷食為子者。莫明其妙。并請學(xué)者詳察之。其理若何。人之子息多寡及賢愚,從此法而決定乎?;蛭逍兴鶒壑譃槠拮雍酢H粢晕逍兴鶒圩挚勺髌拮?,竟將用神作妻子更妙也。總之子無生父之道,或父有難而子來救,方××道天理也。 子平真詮摘論 友人有攜來沈孝瞻先生著作命理三十九論一書,閱之即是子平真詮。余觀其大略,始則氣質(zhì)之論,筆法奧妙,所以學(xué)者每有視為無上之至寶也。余也贊其文字之妙??芍^冠于群書。驗否雖無事實證明,亦苦心之著作矣。觀其后文,理論各節(jié),皆平淡性質(zhì),不能聯(lián)絡(luò)一氣,惜乎哉。觀其各節(jié),與本書有同意處,亦有異處。本書重于用神,真詮以格局為主。依其定用神之法,不能完善,略述幾句于后,以貢獻學(xué)者之討論。今先敘十干氣質(zhì)。以陽為陽,以陰為陰,如甲乙者,陽與陰也。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zhì)。在天為生氣,而流行于萬木者,甲也;在地為萬木,而承滋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zhì)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何以復(fù)有寅卯者,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甲乙之陰陽,木之行于天而為陰陽。以寅卯分陰陽,則寅卯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以甲乙寅卯而統(tǒng)分之,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以此諸論,皆平淡者也。惟其氣質(zhì)之變化,散布凝成之法,與大眾不同。先以甲在天,乙在地,后以甲乙在天,寅卯在地。在天在地,皆是變化之道。有影無形,人雖不見,無論其事之虛實,其文法則佳妙。 又有長生之法,與本書不同。本書分旺弱,以入用神之道為根據(jù)。彼則以氣質(zhì)循環(huán)而推移,其理陽生則陰死,即以甲乙而論,甲為木之生氣,流行于萬木者,是乙為木之質(zhì),木之枝葉。授天之生氣以生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夫木當(dāng)亥月,正枝葉剝落,內(nèi)之生氣已收藏充足,可以為來春發(fā)泄之機。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當(dāng)午月,正枝葉繁茂之候,而甲何以死。卻不知外雖繁盛,而內(nèi)之生氣發(fā)泄殆盡,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葉繁盛,即為之生,亥月枝葉剝落,即為之死。以質(zhì)而論,自與氣殊也。以甲乙為例,余可知矣。云云。若甲之布氣在寅卯之月,為最能生發(fā)。若以氣言,乃無形之物,誰能見之。就其事實而論,乙之質(zhì)生午,枝葉正在繁密。繁密者,正茂盛時代也,莫非陰物逢長生。較諸祿旺更強乎。若是則五月乙木當(dāng)強過正二三月,八月丁火當(dāng)旺于四五月,土月辛金,又強于七八月之辛金。二月癸水,勝于十月十一月矣。天下安有是理乎。若以旺極為長生,一月之木,的確最榮華。然八月丁火又如何,誰不知最無精神也。所以真詮之書,氣質(zhì)文法雖佳妙,論其事實,卻不符本書長生論中。亦經(jīng)解釋,然乎否乎,質(zhì)之高明,惟其筆法可謂絕妙。觀其后文應(yīng)驗章,似乎牽強。此書格局與用神并推法。 以用神專求月令,而以四柱配之,以推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沖破害,是官格成也。財旺生官,或財逢食生,而身旺帶印,或財格帶印,而位置妥適,兩不相克,財格成也。印輕煞透,或財官印兩生,或官印兩旺而傷官泄氣,或印多帶財而財逢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 又有用神之變化法。如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有戊透,則財能生官,印逢財而退位,雖通月令,格成正官,而印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財,而又透甲,格成傷官,而戊官忌見。丙生寅月,午戌會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則仍為印綬格而不破。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變化不可云云。觀以上三則,即為該書用神變化之要法。至于格局,無把握可言。試觀各書,皆有貴格排立其間,各出一理。若此則普天之下,盡是貴格矣。甚至假八字,亦能作貴格看。如某書載潘復(fù)造。癸未、癸未、庚午、戊寅。月上癸水從戊而化,年上癸水滴水熬干云云。癸未年何有癸未月,可知格局完全不可靠也。若以用神之道,要命運相符合。命學(xué)者雖非神仙,研究用神一路,十中七八。總須應(yīng)驗。若癸生寅月,透財透傷,為傷官格,走傷官運,成敗如何。惟丙生寅月,支會三合劫財之局,而透甲或透壬為印格?;蛏飞。越诶?。初交立春時,遷運或有相合,若近二月,鯇運不及煞運之美也。總之定格定用之法,各出其理,應(yīng)驗多者,其理愈近。乃為最正之道。 觀此書所載古人八字,如葛參政造:壬申壬子戊午乙卯,作為財旺生官格,為貴命。依神峰所載,乃財官旺日主弱,運行身旺馳名,則命運相符矣。蓋此造水木重重,身勢正弱,力難乘其財官。以水木為病。午火助日主之不足,所以達南方及中央之地,去水而扶日主,乃為發(fā)福。此書之解釋,財旺生官,財露不忌,蓋財露防劫。既有官管,能退其劫財矣。若依此法,財星取用,干頭有官星,劫財運則不忌矣。茍為如是之理,則初行癸丑甲寅乙卯,既無劫財之患,又有官管之美,則更佳矣。但依用神而論,早年木運未必為佳。如乙卯運,在政學(xué)界尚不忌。經(jīng)商難獲其利也。 又有胡會元命。戊戌壬戌丙子戊戌。此種八字,未貴前當(dāng)以制煞太過,或曰泄氣太重。既貴就作貴命論耳。依用神之理解,水土兩物,皆作泄氣克制,作重病論。行東南水火之地,化煞破土,而生扶日主,得三方之用。名曰溫藥補身。觀其書之解釋,曰干無印綬,而單透七煞。只要無財,亦是貴格云云。查其行運,初交癸亥甲子,繼以乙丑丙寅丁卯,皆是印運而破格。逆料此造,必從乙運而發(fā)揚,不過政界亦空拳覓利也。但得名譽,或逢提攜,即可升騰。惟運不佳,則事多逆乎而已。 觀真詮論用神分順逆之法。財官印食為用神之善者,而順用之。煞傷及梟劫,此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順者財取用神,必賴食神生之。生官以護之。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之。印喜官煞相生劫財以護之。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之,此謂四吉神取用。以生扶為主,若不善而逆用者,七煞喜食制,忌財,印以生扶之。傷官取用,喜佩印相制。生財以化之。羊刃喜官煞以相敵,忌官煞之俱用。月劫喜透官相制,利用財而透食以化之。此謂四兇神。取用以制化為主。此乃該書論取用之要法也。觀其行運,則與各書無異。先查八字之喜忌,運至其所喜之神即佳,所忌之神即兇。此則論成敗之正理。實則喜神,即用神也。后觀之以訛傳訛一則。論命取運。偶然湊合。而遂以已見為不易之說。其言確乎不差。此乃不明用神者,偶有一得之謂也。若真有定用神之學(xué)識者,十必有七八可應(yīng)驗也。學(xué)者須隨時試之。 觀其四卷第八頁中,載有井欄成格之命,謂庚申三七兩月,方用此格。以申子辰?jīng)_寅午戌。財官印綬合而沖之。若透丙午有巳午,已現(xiàn)存官煞而無待于沖,非井欄閣矣。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即郭都統(tǒng)之命,喜財運不利填實,余皆推吉云云。然此格各書亦見之,稍有不同耳。 正閱此篇理解,適有不速之客,來問休咎,乃四十八歲七月初十辰時生者,推查八字,亦戊子庚申庚申庚辰,已載在秋金論中。貴乎賤乎。若重于格局者,當(dāng)為貴命。豈知為普通之小商人也。故談命其為易事乎。本書所述八字,多為普通之人,內(nèi)中亦簡有貴命在,誰能識之乎。善究格局之人,亦未必有此目力,無非知其貴而言貴,知其賤而言賤也。 再觀其陰陽生克一節(jié),即以甲乙丙丁庚辛論之,甲者,陽木也,木之生氣也;乙者,陰木也,木之形質(zhì)也。丙者,陽火也,融和之氣也;丁者,陰火也,薪傳之火也。庚者,陽金也,秋令肅殺之氣也;辛者,陰金也,人間五金之質(zhì)也。木之生氣,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肅殺之氣,則銷克殆盡,而金鐵刀斧,乃只能傷木之形質(zhì),遇金鐵刀斧則斬伐無余;而肅殺之氣,只可外掃落葉,而根蒂愈固。此所以甲以庚為煞,以辛為官,而乙則反是,庚官而辛煞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秋天肅殺之氣,逢丙而克去,人間之金,不畏融和之氣也,此所以庚以丙為煞,辛以丙為官也。人間五金之質(zhì),逢薪傳之火而立化,肅殺之氣不畏薪傳之火。此所以辛以丁為煞,而庚以丁為官也。即此以推,其余之相克可知矣。此亦妙文章。以氣敵氣,以質(zhì)敵質(zhì),融和這氣為最有勢力,秋可除肅殺,冬可御陰寒,春可和生氣,夏令當(dāng)權(quán)更有威儀。然而論氣總帶虛空,莫如以質(zhì)敵質(zhì)為實。融和與肅殺兩氣相爭,氣之在天,孰勝孰敗,人不能見。惟有寒暖而可分別。依事實而言,秋令融和,不敵肅殺,總歸生氣助融和為多,未必要沖氣而助肅殺也。若產(chǎn)夏令,普通皆用陰氣助肅殺,而敵融和。妙在沖氣助肅殺,而減融合之氣也。嘗見薪傳之火,不敵人間之金。遇生氣助之則安?;蛉诤团c生氣過重,用陰氣救肅殺,此則在于初秋。希則八月庚金,未必懼丙火也。若論氣不傷質(zhì)之說,則甲木生酉月,畏庚申運,不畏辛酉乎。如正月生氣見肅殺兩氣相爭,然兩氣皆虛爭而無利,須要防陽和之氣,方得各顯其能。蓋寒木向陽,寒金得溫,均有勢力矣。若沈先生筆法雖佳,總非變通之道也。不過氣與質(zhì)爭,有陰陽之別,其害較輕。欲分輕重,須察氣候。例如秋冬初秋時暑氣未退,人在乘涼,近冬寒氣重,熱氣降,雖同在冬令,氣候大異。命學(xué)家不可不詳察之也。 讀書存疑 任氏所著之滴天髓闡微者,內(nèi)容豐富,有五百余造之說解,余未能多閱。略觀大概,中有三則,不無存疑。一為亥月丑土,能止水衛(wèi)火,己土通根,作燥土之意。一為午月丑土,晦火養(yǎng)金蓄水,癸水通根而助壬水之煞,作濕土之意。一為子月丑土,能晦火不能止水,有為濕土之意。何以仲夏及仲冬之丑土作濕土,獨亥月,丑作燥土,難察其中奧妙,其理如何,余不敢妄論。今以此三則,附錄如后,以供大眾探討。 其一:丙子 己亥 乙丑 壬午 此造初看,一無所取,天干壬丙一克,地支子午遙沖,且寒木喜陽,正遇水勢泛濫,火氣克絕,似乎名利無成。惟細推之,三水二土二火,水勢雖旺,喜無金生;火本休囚,幸有土衛(wèi),謂兒能救母;況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zé)o爭克之意。地支雖北方,然喜己土原神透出,通根祿旺,互相庇護,其勢足以止水衛(wèi)火,正謂有病得藥。且一陽后萬物懷胎,木火進氣,以傷官秀氣為用。中年運走東南,用神生旺,必是甲第中人。交寅,火生木旺,連登甲榜,入翰苑,是以青云直上。由此觀之,配合天干之理,其可忽乎? 其二:癸丑 戊午 丙午 壬辰 火長夏天,旺之極矣。戊癸合而化火為忌,還喜壬水通根身庫;更妙年支坐丑,足以晦火養(yǎng)金而蓄水,則癸水仍得通根,雖合而不化也。不化反喜其合,則不抗乎壬水矣。是以甲寅乙卯運,制土衛(wèi)水,云程直上;至癸丑運,由琴堂而遷州牧;及壬子運,由治中而履黃堂,名利裕如也。 其三:己亥 丙子 乙丑 壬午 此造俗看丑土能止水衛(wèi)火,何其妙也。不知丑乃濕土,能泄火不能止水,丙火在月,壬水相近,已土不能為力,子水又逼近相沖。而且運走西北陰寒之地,丙火一無生扶,乙木何能發(fā)生?十干體象云:“虛濕之地,騎馬亦憂”,斯言不謬也。所以屈志蕓窗,一貧如洗,克妻無子,至壬申運,丙火克盡而亡。所謂“陰乘陰位陰氣盛”也。 頃得友人抄來一造,據(jù)說公平洋行買辦盧少堂先生八字。是否盧君八字,吾亦不知其詳。就將此八字談?wù)劇?BR> 傷 食 劫 戊辰 己未 丁巳 丙午 傷官 食神 劫財 專祿 初三 十三 二三 三三 四三 五三 六三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依普通談法,以為日祿居時,或曰傷官生財,皆謬說也。然此造似旺不旺,曰弱不弱,亦以變通之法推算,方能合格。論丁火生六月,大暑之后,雖在失勢之時,不能作旺極看,如人在二十之內(nèi),及將四旬之精神也。雖然柱中火多資助,惟不見木,究屬根源不堅。加以年月土數(shù)重重,遇瀉疾而泄丁火之氣。幸四柱不見金,其根雖不堅,亦不致受損。所以其病尚輕。宜以輕補之法治之。用以辰中一點癸水,暗中生印滋身,正謂煞印相生,功名顯達者也。即輕補之法耳。幼年財運,未必為利,觀其起家,必在水鄉(xiāng),達火地投重補之劑,則不妙也。 印 煞 劫 己卯 丙子 庚寅 辛巳 正財 傷官 偏財 七煞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據(jù)云:此造乃史量才先生八字。凡庚寅日生,與今年乙亥大歲天干乙庚合,地支寅亥合,按日干支與流年太歲干支相合,名曰晦氣流年。人命犯之,十有其八必出是非。且以辛巳時再沖乙亥太歲,名曰時沖太歲,亦見災(zāi)害。今兩害并臨,則禍殃不免矣。害之輕重,已詳載本書反伏論中。每見逢此種行年,其害犯及他人傷亡,或遇火災(zāi)及官訟等事。若犯自身,亦疾病虛驚,無生命之憂也。然則逢晦氣等年,其上下兩年,亦能之。如乙亥為晦氣年,甲戌丙丁兩年亦須留意。 又據(jù)友攜來文鴻恩先生造。是否文先生真造,固且不論,適命運相符,為此錄之如下,以資參考。 劫 財 煞 辛卯 甲午 庚寅 丙子 正財 正官 偏財 傷官 初九 十九 二九 三九 四九 五九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庚金生五月,官煞司令,金性尚柔。喜生旺而忌絕。柱中丙火施威,制身已達太過之勢,白鐵豈堪受烘爐鍛煉。不意再遇甲寅卯三木財神,助火作祟,此財星為害命之物者也。難免傷形克體。以此類推,病重明矣。凡富貴之命,本以病重居多。子水傷官為表藥,雖能去火之病,而日主之氣隨之散盡。所以子水亦非所用。五行雖有辛金資助日主,惟不見土之正式用神,以成缺如。蓋印綬能善化七煞,而生扶日主,有一物兩用之妙。謂以表帶補之法也。既失此用神,大不幸也。上步庚運,頗許順手。去年交寅木運,財臨絕地矣。再去助火而焚身,且又逢甲木流年,增火勢,今年又值乙亥年,與日干支乙庚寅亥,合成晦氣流年,不免晦氣臨門也。若犯秋末冬初,古歷十月乙亥,禍害更重,何以犯及自己生命,則少見也。 煞 煞 官 癸酉 癸亥 丁丑 壬寅 偏財 正官 食神 傷官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丁火生十月,火勢本衰,柱中財煞重重,制身太過。得丑土稍可制煞,八字最佳者,惟取寅木印綬,化煞生身,所以定印綬為用神。幼年西方傷用之運,難許吉。進土運略轉(zhuǎn)機。交火運則尤妙。此命一式有二人,一為嘉定銀行行長,一乃中等商業(yè)賬司。營業(yè)范圍,大小,不關(guān)命之相同。各有一路交際或習(xí)慣。運之順逆,不致有異。然銀行長,生有二子,商業(yè)司賬則無子。推此八字,子息本少,何有一有一無。莫非妻妾分上或陰陽宅之關(guān)系也。不過成敗方面,以個人之命為主,非一人之能力。是故有應(yīng)有不應(yīng)者也。然應(yīng)驗居多。惟此二人者,壽元亦不同。商業(yè)者亡于己運中,尚有理解。蓋己酉丑會金局。而傷寅木用神。衰火之根既被損,豈不亡哉。銀行長亡于午未丁初之時,正在佳運之中。人所不識。莫非亦在宅基及心田之關(guān)系也。以談命最不易定壽元。于此可見一斑。 論夭與亡
神峰曰:戊己生人氣不全,月時二處見傷官,必當(dāng)頭面多虧損。濃血之瘡苦少年。此法亦稍有應(yīng)驗,故錄之。 壽元歌曰:丙臨申位逢陽水,定見天年夭可知。干頭透出壬癸水,其人必定死無疑。此法丙申日生,值申月,干透壬癸,而無土制,亦頗驗。仆曾見一子,適此種八字,至三歲逢辛年辛月辛巳日,重金生水盜火氣,又值晦氣日而夭亡矣。后學(xué)君子遇此等小孩命,以變通言之,免使父母擔(dān)憂,灰其撫育之心也。 本書初出版時,有命學(xué)家攜去一部,次日當(dāng)攜去八字三則。據(jù)云適與本書用神,及用神之外應(yīng)驗法相符合,要求錄于本書,為此錄之如下: 劫 財 戊戌 壬戌 己未 丁卯 劫財 劫財 比肩 七煞 初五 十五 二五 三五 四五 五五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土生九月,霜降之后,俗法又為土旺四季,則大謬矣。而不知霜降后,金水交換之間,寒氣已生,土性受盜泄之患。則力寒薄矣。豈可作旺土看。幸水不多,且喜無金,再則土多資身,丁火透出以暖之,使土性得溫和之氣,能生萬物。卯木七煞獨見,柱中土多,偶逢一木則不忌。且有丁火來化,最得用者,惟有丁火印綬也。此造進乙運以來頗佳,丙火運中則尤美滿。 印 印 劫 壬辰 壬寅 乙未 甲申 正財 劫財 偏財 正官 初一 十一 二一 三一 四一 五一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乙木生正月,驚蟄未交,寒氣未除,比劫太重,土氣不足,豈能使其長大也。加以二壬水透,非惟不能養(yǎng)木,反足以害木。何也,蓋陰氣增重,豈能發(fā)榮也。時下申金虛官,木多使其管束。惟不可多見。辰未二土,能作官星之根。又能培養(yǎng)乙木,得兩用之妙。惜不見火,則寒氣未退。全恃寅中一點丙火,稍來暖之。無如不足,宜走南方之地,使陽光透而解寒,則花木榮矣。所以此造,于巳火運而發(fā)展,連下丙午丁未等運,悉在火鄉(xiāng),惜乙未日逢庚午流年,天干乙庚合,地支午未合,達到晦氣之年,于次年辛未,壞事發(fā)生,壬申尚有余害,且以壬乃傷用神之物,此二年中,難逃水火災(zāi)害,大傷元氣也。 傷 印 食 癸未 戊午 庚戌 壬午 正印 正官 偏印 正官 初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庚金生五月,火性極旺,庚金最無精神者也。柱中二午火司令,當(dāng)以煞論。似乎制身太過。壬癸二水,非但不能殺火,反足以泄衰金之元氣。四柱既無比劫資助,全由印綬生扶,且喜八字不見木。印星可以取用矣。此造丁巳丙火運應(yīng)次,進辰運則稍露頭角,交乙運合庚,不傷戊土,而達目的。至卯運合戌化火而焚身,以之失敗。甲寅尚在庸碌之中,現(xiàn)在癸運,尚難發(fā)展。至丑土運,始臨用神之方,再興事業(yè)可也。惟墓庫逢刑,防見刑服。營業(yè)必利。交壬子運無能為矣。 友人陳象封君,與各命學(xué)家往來書示余。翻閱之下,有重子平真詮者,又有重命理約言及滴天髓等。各有所信。觀其用意,亦只平常,無出色理論。內(nèi)有一則,系王曉廬君所致,除敷衍之外,關(guān)于論命之法,雖則廖廖幾句,深合命理之要義。為此全函錄于本書,以助命學(xué)家之進步,并顯揚王君之才能也。 超然我兄惠鑒(即象封): 承致命學(xué)苑函,敬悉。苑之發(fā)起人,半系舊日月時法及大運小限命宮之例等基礎(chǔ),閣下已研究過二三年。此等事想已熟知。即其間若你有不明之處,來信一詢可也。但閣下既肯用心于斯道,何以數(shù)年于茲,一無所獲?;蛏院蜌庵狻C韺W(xué)并無玄奧,蓋數(shù)即理也。理明數(shù)亦見。譬之花木,水與土之不能或缺,人皆知之。然陽光空氣共重要,亦不讓于水土,有時更須賴人工之補助。倘有需皆備,花木豈有不茂盛之理。反之無有不萎頑枯焦。所以花枯乃是數(shù),陰陽五行配備之功,乃是理也。明其理,自然數(shù)難逃矣。往往有未明其理,先言其數(shù),于是推算不準(zhǔn),復(fù)牽扯強附會,弄得前后矛盾?;蚓褂庹f逾玄,差以毫厘,失之千里。結(jié)果如閣下所說,茫無頭緒。此種現(xiàn)象,確其普遍。以此為業(yè)者,亦復(fù)大半類此。從經(jīng)驗中稍有心得,視作第二生命,不肯輕易授人。亦無怪其然也。至業(yè)余消遣者,倘不肯下死功夫,讀書而又無相當(dāng)之人指導(dǎo),經(jīng)驗又無從去搜求,則一暴十寒,終無有所獲益也。據(jù)愚意,能下苦功,將子平淵海等書,讀得爛熟,然后再近人八字,悉心研討,不過自己須認定目標(biāo),因昔人書籍太多,憑經(jīng)驗立說,似乎據(jù)理欠明,切莫彷徨于歧途。此法如嫌迂緩,則可略得門徑,復(fù)即將自己或友人之八字,經(jīng)過人之批算者,何者為合,何者為不合,合之意何在,不合之意何在,參以己意,筆之于簿,請人決斷,及說明其所以然之理。一旦豁然,孟行向前,不消數(shù)月,真堪刮目相看。乃事半而功倍也。愚之學(xué)術(shù),豈敢自夸。惟自信尚能一貫,不致矛盾。就余學(xué)者頗多,青勝于藍,原定學(xué)費念元,但可以隨意分繳。年來雖以此為業(yè),然對于志同道合者,決不齦齦于此小利,所以愿意付學(xué)費若干,盡可隨便,決不敲竹杠。請放心可也。命學(xué)書,自唐以來,頗多名著。茍能得其窮,要開卷處處有益,倘蒙不棄籍,作永久之友,無不可也。望不吝賜教。是幸。 此頌 道安 弟曉廬上 七月五日 觀上述之用意,適合命學(xué)家之要義。言雖不多,包括無數(shù)妙文。 論滾浪桃花 滾浪桃花,又名墻外桃花。四柱以月令為門戶,日時用門戶之外,故曰墻外。如丙子日生人,辛卯時是也。干頭丙辛合,地支子卯相刑,裸體見刑,已失禮儀。天干再見情合,未免犯及淫欲。若遇此種八字,我雖不去尋花問柳,然花柳方面,亦來就我。此非專指娼妓而言。即良家女遇之,亦大有應(yīng)驗。如逢丙子月辛卯日,其害則輕,不驗亦有之。然則桃花八字之人,并不一定愛花,性情端方,大有人大。人來就我,情難卻耳。 約言論一則 前清海寧陳素庵相國,所著命理約言,書中削桃花之無理,曰春花皆含妖冶,何獨桃花為淫。友人問余曰,究屬桃花意義何在。余以為古人既有桃花之名稱,未必?zé)o因?;蛴猩钜庠?,不過相國身分,尚且說不出所以然來,一言削之為快,何況余小商人資格,更難推察矣。經(jīng)友人再三盤問,惟有俗論,解釋幾句以答之。 按春令雖曰百花齊放,眾中須分三春。初春天道尚寒,陽光未充,百花未曾齊放,人之性欲亦未動搖。二月氣候,陽光充滿天空,此時柳絮飛舞,人之性欲亦漸有不能鎮(zhèn)壓之勢。三月艷陽,桃花正盛,且桃花似帶輕薄,即所謂妖冶,最使人欲醉者也。 士子游春,又曰踏青,春光明媚,春心蕩漾,小婦思春,正共時矣。吾輩皆過來人,且古人詩賦,皆有桃源洞,賽桃源,世外桃源之詩句,悉贊桃花之美,是故愛美色者,簡稱者花柳也。是耶否耶,吾未敢必,以資參考。 余聞命理約言,削盡諸外格之無理,關(guān)于富貴人,不定皆有格局,宜削之為快。惟成格之人,性質(zhì)文秀居多,凡研究命學(xué)家,皆不重視。論大富貴人,為中和格局則不然。不過陳素庵相國,生于太平天下,而作太平宰相,則享一生之福,非至相國一人享福,滿朝文武皆享幸福。莫非悉是中和之命也。再進一層言,明雖享福,或有一逆手事,及家庭之變遷也。豈能全福,總之大富貴,應(yīng)推大英雄,能造時勢,可稱為大貴人。然而大貴人未嘗無落魄之時。神峰曰:沖天之羽健,貴有三年之不飛。驚人之聲雄,貴有三年之不鳴。乃為正理。惟約言書看用神法一章,內(nèi)有幾句,頗近論用之法,為此全章錄下。 命以用神為緊要,看用神之法,不過扶抑而已。凡弱者宜扶,扶之者,即用神也。扶之太過,抑其扶者為用神,扶之不及,扶其扶者為用神。凡強者宜抑,抑之者即用神也。抑之太過,抑其抑者為用神,抑之不及,扶其抑者為用神。如木弱,扶之以水,水扶太過,制水以土,水扶不及,生水以金。木強,抑之以金,金抑太過,制金以火,金抑不及,生金以土。至同類之相助,財氣之相資,亦扶也。生物瀉其氣,克物殺其勢,亦抑也。是故有日主之用神焉,六神之扶抑日主者是也;有六神之用神焉,六神之互相扶抑是也。六神之用神,即為日主用也,有原局之用神矣。局中本具之扶抑是也;有行運之用神焉,運中補足之扶抑是也。行運之用神,即為原局用也,用神無破為吉,有助則更吉;用神有損為兇,無救則更兇。命譬之身,用神譬之身之精神。精神厚則身旺,精神薄則身衰,精神長存則身生,精神壞盡則身死??疵撸从蒙穸岩?。然取用神之法,雖當(dāng)專一而不眩,亦宜通變而不拘。如正偏官格,有時制化互用,甚或生制參用。觀其看用法全章,惟制化互用,及生制參用。此二句最有價值,乃定用之路也。下文尚有,不欲再續(xù)矣。亦不過大略,無用神之要訣。 印 財 傷 丁亥 癸丑 戊戌 辛酉 偏財 劫財 比肩 傷官 初七 十七 二七 三七 四七 五七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戊土生十二月,大寒后水木交換之際,土性尚在寒薄時代。依呆論,又是土旺四季,豈不呆說。然柱中金水過多,仍以盜泄氣論。大忌增寒為患。雖有丑戌二土雄厚本命而敵水,亦賴丁火暖之為最有用之物。癸水傷用之神,全由本命合之,此謂貪合忘克。然此造,其他各運皆驗,惟己土運則不驗。按己乃助身之物,結(jié)果則相反。不過此種不驗之運,亦不多見。如澹圖命談云:十有七驗,可謂精于命理,乃正論也。 劫 官 財 乙亥 乙亥 戊申 癸亥 偏財 偏財 食神 偏財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此已故潘鶴仁君造。戊土生十月,水旺而身寒薄,癸亥四水,來漂薄土,身已不敵。加以坐支申金,助水作祟,再則亥中三甲相映,來犯本命。已見病矣。四柱不見一點火來助戊土,大受其虧,所謂屋無梁而不固者也。全仗年干己土,稍可敵水助身,卻被乙木貼身相制,八字無火,已大傷元氣,一點己土再被木傷,其屋必坍無疑。且以一帶走運,又值西北金水之鄉(xiāng),今庚適逢乙亥,乙酉月,再犯己土,雖己亥日而助之,卻遇乙亥時來克日辰,殆乎。然則年月傷用神,雖壞不過失財而已,傷身不多見耳。 命學(xué)初步 本書應(yīng)研究各種全局高尚之士,要求定用神之法而出版,所以華蓋驛馬大敗貴人安命等,初學(xué)手續(xù),一概刪除不載?,F(xiàn)因初學(xué)同志責(zé)余曰:凡命學(xué)自然從初步而入手,緩緩進行,由淺而深,方達高尚目的。不論何界皆然。不學(xué)初步,無從入手,余得正理所責(zé),為此略述數(shù)則如下: 四方相屬 東方甲乙寅卯木,南方丙丁巳午火,西方庚辛申酉金,北方壬癸亥子水,中央戊己辰戌丑未土 (天干五陽)甲丙戊庚壬 (天干五陰)乙丁己辛癸 (地支陽)子寅辰午申戌 (地支陰)丑亥酉未巳卯 六十甲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附花甲子 甲子乙丑海中金 丙寅丁卯爐中火 戊辰已巳大林木 庚午辛未路傍土 壬申癸酉劍鋒金 甲戌乙亥山頭火 丙子丁丑澗下水 戊寅已卯城頭土 庚辰辛巳白蠟金 壬午癸未楊柳木 甲申乙酉井泉水 丙戌丁亥屋上土 戊子已丑霹靂火 庚寅辛卯松柏木 壬辰癸已長流水 甲午乙未砂金石 丙申丁酉山下火 戊戌已亥平地木 庚子辛丑壁上土 壬寅癸卯金箔金 甲辰乙巳覆燈火 丙午丁未天河水 戊申已酉大驛土 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子癸丑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 丙辰丁巳砂中土 戊午已未天上火 庚申辛酉石榴木 壬戌癸亥大海水 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生我正印偏印,又名梟神。我生傷官食神。克我正官偏官即七煞。我克正財偏財。并輩比肩劫財專祿羊刃。 裝八字求年月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之位從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戊癸之年從何起,甲寅之上可追求。 例如甲年或己年生人,不論男女,正月建寅,便是丙寅。二月卯,曰丁卯。三月曰辰,便是戊辰。四月即己巳。五月曰午,乃庚午。六月即辛未。七月壬申。八月癸酉。九月申戌。十月乙亥。十一月丙子。十二月丁丑。 或乙年與庚年生人。正月戊寅,二月己卯,三月庚辰,四月辛己,五月壬午,六月癸未,七月甲申,八月乙酉,九月丙戌,十月丁亥。十一月戊子。十二月己丑。 又丙年或辛年生人。正月庚寅,二月辛卯,三月壬辰,四月癸己,五月甲午,六月乙未,七月丙申,八月丁酉,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庚子。十二月辛丑。 丁年與壬年生人。正月壬寅,二月癸卯,三月甲辰,四月乙己,五月丙午,六月丁未,七月戊申,八月己酉,九月庚戌,十月辛亥。十一月壬子。十二月癸丑。 戊年與癸年生人。正月甲寅,二月乙卯,三月丙辰,四月丁己,五月戊午,六月己未,七月庚申,八月辛酉,九月壬戌,十月癸亥。十一月甲子。十二月乙丑。 日求時法 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法,壬子自順行。 例如甲日與己日生人,子時便是甲子,丑時曰乙丑,寅曰丙寅,卯曰丁卯,辰即戊辰,巳曰己巳,午為庚午,未乃辛未,申即壬申,酉曰癸酉,戌曰甲戌,亥即乙亥。 乙與庚日生人,子時即丙子,丑時曰丁丑,寅曰戊寅,卯曰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接連次日丙辛日之戊子時。余類推。 凡年求月之法,上年十二月,必接下年之正月。如甲年十二月為丁丑,乙年正月便于工作是戊寅。五年一轉(zhuǎn),毫無錯訛。 按每年十二個月,五年乃六十個月,適合六十甲子之?dāng)?shù)。日求時亦然也。如甲日生,子時即甲子,輪到亥時,曰乙亥。次日乃乙日為子時,曰丙子,一天十二時,五天合六十時,以湊六十甲子之?dāng)?shù)。其法與年求月同,不過年求月從正月寅起,日求時從子起,稍有異耳。 排八字法。以日干為主,即本命。假如甲日屬木,乃木命,見庚申,陽木逢陽金,便是偏官七煞,見辛酉,為陽見陰金,即正官。見壬亥,陽木見陽水,乃偏印,即梟神。此處亥作陽水看。見癸子陰水,即正印,此子作陰水看。見丙巳即食神,此巳火作陽火看。見丁午,陽木見陰火,作傷官看,此午火又作陰火看。見辰戌戊陽土,作偏財看,見己未丑為陰土,作正財看。再見甲曰比肩,見寅曰祿,見乙曰劫財,見卯曰羊刃?;蛞胰丈耍c甲日陰陽相背,乙為陰木,見庚申,曰正官,見辛酉偏官七煞。壬亥曰正印,癸子為偏印梟神。丙巳為傷官,丁午為食神,戊辰戌為正財,己未丑為偏財,見甲為劫財,見乙為比肩,寅為旺,卯為祿,陰干無羊刃。余仿此類推。再將天干五陰,通變排立于后,學(xué)者容易明暸。 甲丙戊庚壬 甲丙戊庚壬 為比肩兄弟之類 乙丁己辛癸 為劫財羊刃及主克父及妻 丙戊庚壬甲 為食神天廚壽星,又為男 丁巳辛癸乙 為傷官盜氣,克子息削官 戊庚壬甲丙 為偏財偏妻,又為父為妾 己辛癸乙丁 為正財正妻,主克母 庚壬甲丙戊 為偏官七煞,將星權(quán) 辛癸乙丁巳 為正官榮身星也 壬甲丙戊庚 為倒食梟神,主克子息 癸乙丁己辛 為印綬庇蔭 以上五陽通變,以下再排五陰 乙丁己辛癸 乙丁己辛癸 為比肩兄弟 丙戊庚壬甲 為傷官小人 丁己辛癸乙 為食神天廚壽星 戊庚壬甲丙 為正財正妻克母 己辛癸乙丁 為偏財偏妻偏妾 庚壬甲丙戊 為正官祿馬 辛癸乙丁己 為偏官七煞 壬甲丙戊庚 為印綬正人 癸乙丁己辛 為梟神偏印倒食,主克子 甲丙戊庚壬 為敗財逐馬 男女順逆行運 假如甲年生男命,陽年順行,正月生日丙寅,即提綱。從提綱起,初行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每步五年,第十二步,數(shù)至申運,沖提綱寅字為度。 女命逢陽年生,逆行,正月生丙寅,初行乙丑,甲子,癸亥,壬戌,辛酉,庚申,亦十二步,沖提綱為度。 或乙年生人,陰年生,女命順行,正月戊寅,即提綱,從提綱起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沖提綱止。 男命陰年生,逆行,正月亦戊寅,初行丁丑,丙子,乙亥,甲戌,癸酉,壬申,亦至十二步?jīng)_提止。 起大運法 起運法不論男女,凡順行,以生日數(shù)至未來節(jié),逆行,以過去節(jié),數(shù)至生日為止。譬如今年乙亥,正月十七寅時生人,順行數(shù),二月初二戌時交驚蟄節(jié)止。月小補足計十四天。三天作一年,為五歲欠三分。 或逆行,以正月初二丑時交立春節(jié)起數(shù)至生日寅時,止計十五天,即五歲起運。 若以扣足推算,凡順行正月十七寅時至二月初二戌時,十四天八時,合十五天,尚少四時。每時十天計算,以十二天作四歲,再申一年,即五歲起運,尚欠二天八時。每天十二時,合計三十二時,即三百二十天。應(yīng)加十個月二十天,每逢甲己年十二月初七交換。 或逆行,正月初二丑時,至十七寅時,計十五天一時,申一年,扣足六歲起運,尚欠十天。每逢乙庚之年,正月二十七交換,余可依法推算。 長生掌訣 甲木長生在亥,乙木生午,丙戊生寅,丁己生酉,庚生巳,辛生子,壬生申,癸生卯。均是日干為主,不論男女。逢陽干順行,如甲日生,亥起長生,子為沐浴,丑曰冠帶,寅曰臨官,即專祿,卯為帝旺即羊刃,辰曰衰,巳為病,午曰死,未曰墓,申曰絕,酉日胎,戌曰養(yǎng)。 或乙日生,陰干逆行。午起長生,巳沐浴,辰冠帶,卯臨官,寅帝旺,陰干無羊刃,丑衰,子病,亥死,戌墓,酉絕,申胎,未養(yǎng)。余做此推算。 天干五合 甲與己合化土,乙與庚合化金。丙與辛合化水,丁與壬合化木,戊與癸合化火。 天干相沖 甲戊相沖,庚甲相沖,壬戊相沖,庚丙丁沖,壬丙相沖。 地支四方 寅卯辰為東方一氣,巳午未為南方一氣,申酉戌為西方一氣,亥子丑為北方一氣。 地支三合 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申子辰合水局。 地支六合 子與丑合化土,寅與亥事化木,卯與戌合化火,辰與酉合化金,巳與申合化水,午與未合化火。 地支六沖 子午相沖,寅申相沖,丑未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己亥相沖。 地支三刑 寅刑巳上巳刑申,丑戌相刑未戌真,卯刑子上子刑卯,辰午酉亥自相刑。 地支六害 六害子未不相親,丑害午兮寅巳真,卯害辰兮申害亥,酉戌相逢轉(zhuǎn)害深。 華蓋 寅午戌生見戌字,亥卯未生見未字,申子辰生見辰字,己酉丑生見丑字。此為華蓋是也。 三車賦云:華蓋重重,勤心學(xué)藝,又曰華蓋乃聰明之士。古云:華蓋逢代,偏宜僧道。 奧旨云:柱若逢華蓋犯二德,用清貴之人。 通明賦云:華蓋臨身,定為外方之人。留心于蓮社蘭臺,容膝于蒲團竹偈。 造微賦云:印綬逢華蓋,尊居翰苑。 古歌云:生逢華蓋,主文章藝術(shù),偏多智慮長。 驛馬 寅午戌見申字,申子辰見寅字,己酉丑見亥字,亥卯未生見巳字。此為驛馬。 馬逢鞭策,身不安閑。馬頭帶劍,鎮(zhèn)壓邊疆。壬申癸酉為直劍,馬奔財鄉(xiāng),發(fā)職猛虎。又曰馬忌空亡。 古歌云:人命若還求驛馬,大利求名求利者。 六甲空亡 甲子旬中無戌亥,甲寅旬中無子丑,甲辰旬中無寅卯,甲午旬中無辰巳,甲申旬中無午未,甲戌旬中無申酉。 紅沙 寅申巳亥月逢酉日,子午卯酉月逢巳日,辰戌丑未月逢丑日,此為紅沙。 若孟仲之月己酉日?;蛴黾且嗖患?,若逢四季月丑日,則萬事不宜。又一法,三月逢辰日,四月逢巳日,八月逢酉日,九月逢戌。 天赦 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人命逢之,百事無憂。 天德 正月生見丁,二月生見申,三月生見壬,四月生見辛,一月生見亥,六月生見甲,七月生見癸,八月生見寅,九月生見丙,十月生見乙,十一月生見己,十二月生見庚,此為天德。 月德 正五九月在丙,二六十月在甲,三七十一月在壬,八十二月在庚,此為月德。 凡遇天月二德日生人,百災(zāi)不為害之說。確有應(yīng)驗。如洪群夫人與賤內(nèi),皆甲木生六月,逢天月二德,常有病能不藥而愈。然賤內(nèi)昔年患時疫重癥,危險萬狀,正在九死一生之際,仍能轉(zhuǎn)危為安,豈不二德之功乎。 天乙貴人 甲戊兼牛羊,乙巳鼠猴鄉(xiāng),丙丁豬雞位,壬癸兔蛇藏。庚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 安命宮(不論男女僧俗皆逆數(shù)) 一命宮,二財帛,三兄弟,四田宅,五男女,六奴仆,七妻妾,八疾厄,九遷移,十官祿,十一福德,十二相貌。女命妻妾作夫主。 僧道安命 一命宮,二衣缽,三徒弟,四本師,五小師,六人力,七道情,八疾厄,九游行,十師號,十一福德,十二相貌。 星辰 生年起太歲,不論男女皆順行。按太歲乃眾煞之主,犯之不為兇?;蜃幽晟耍鸵允终浦凶游黄鹛珰q,丑為太陽,寅為喪門,卯為太陰,辰為五鬼,巳為月德,午為歲破,未為紫薇,申為白虎,酉為天德,戌為吊客,亥為病符。依此類推。 輪星辰與安命法 凡輪星辰與立命宮之法,論氣不論節(jié)。進大寒作正月,進雨水作二月,交春分作三月,交谷雨作四月,交小滿作五月,交夏至作六月,交大暑作七月,交處暑作八月,交秋分作九月,交霜降作十月,交小雪作十一月,交冬至作十二月。 其法以手掌子位作正月,逆行,亥起二月,戌為三月,酉為四月,申為五月,未為六月,午為七月,巳為八月,辰為九月,卯為十月,寅為十一月,丑為十二月。板規(guī)不改。 例如戌年生人,生于七月寅時,已過處暑,作八月排算。子正月,亥二月,戌三月,酉四月,申五月,未六月,午七月,巳八月,數(shù)至巳宮,作八月止。再將巳宮起數(shù),以本人時辰為標(biāo)準(zhǔn),生寅時,就將巳宮作寅時排,巳為寅,午為卯,以卯作命宮,輪到午字為卯即是午宮立命。 再推小限,以生年起數(shù),從午宮起,就以午字曰戌。逆行,巳曰亥,今年亥年,輪至巳宮,曰亥。巳即小限。按小限乃流年太歲之位也。再用上法,戌年生人,以戌為太歲,亥曰太陽,子曰喪門,丑曰太陰,寅曰五鬼,卯曰月德,辰曰歲破,巳曰紫薇,即紫薇星值年。午曰白虎。立命宮坐白虎星也。余依此類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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