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象與天學秘籍[續(xù)三] 除了《開元占經》、《乙巳占》和《靈臺秘苑》及官史中的“天學三志”以外,其余的傳世星占學著作,或殘缺不完,或年代不明,或流落海外。茲擇其要者,略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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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討論名聲很大的《石氏星經》和《甘石星經》問題。
所謂《甘石星經》,顧名思義,當然被認為是甘德、石申(夫)的作品。甘、石齊名,漢人常并稱之,如《史記·天官書》云:
故甘、石歷五星法,惟獨熒惑有反逆行。
此處“歷”猶“步”也,推算也。又《漢書·天文志》亦云:
古歷五星之推,亡逆行者,至甘氏、石氏《經》,以熒惑、太白為有逆行。
中國古歷何時能夠描述行星的逆行,是中國行星天文學史上一個重要問題,但我們這里還是省卻枝蔓,專談甘、石要緊。漢代人雖常將甘、石并稱,現代學者更是常將甘、石并稱為戰(zhàn)國時人,其實甘德的年代很可能要比石氏晚,因為在《史記·張耳陳余列傳》中記載著甘公勸張耳棄楚投漢之事,此甘公被認為就是甘德,如果這樣的話甘德就活到楚漢相爭之時,已在戰(zhàn)國之后了。
非常奇怪的是,漢代以后的古籍雖常稱引甘、石著作,但在《漢書·藝文志》數術略下,天文類、歷譜類中卻未著錄任何甘、石著作;僅雜占類有“《甘德長柳夢占》二十卷”。自然而東漢以降,對甘、石著作的記載漸漸多見:
許慎《說文解字》中出現了《甘氏星經》之名;
《后漢書·律歷志》中有《石氏星經》之稱;
梁阮孝緒《七錄》中云甘公作《天文星占》八卷、石申作《天文》八卷;
《隋書·經籍志》稱“梁有石氏、甘氏《天文占》各八卷”,又著錄石氏《渾天圖》、《石氏星經簿贊》、《石氏四七法》等;《舊唐書·經籍志》中亦加著錄;
南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著錄了“《甘石星經》一卷”;
……
相傳既久,在明人叢書中就有歸于甘、石名下的《星經》,但是現代學者們普遍認為是后人偽托之作(詳下文)。
然而,現代天文學史專家們在將明人叢書中的甘、石《星經》歸于偽作的同時,卻又普遍相信甘、石的著作確實流傳至今——至少是有一部分流傳至今。這就是唐代瞿曇悉達所編《開元占經》中的甘氏、石氏和巫咸三家的星占占辭及星表?!堕_元占經》中所引用的石氏占辭被許多現代學者視為《石氏星經》的真正遺文——事實上他們通常就將這部分占辭直接稱為《石氏星經》。
《石氏星經》之所以受到現代學者特別的重視(遠遠超出甘氏和巫咸二氏),是因為其中除了有二十八宿及中官與外官諸星的記載和占辭(同類的內容甘氏和巫咸二氏也有),還有120個星官之距星的“入宿度”、“去極度”和“黃道內外度”。正是后面這部分內容構成了一份真正意義上的恒星位置表——通常被稱為“石氏星表”。
中國古代天學家所用的天球坐標系統(tǒng),當然與現代天文學的不同。關于“入宿度”、“去極度”和“黃道內外度”的具體含義,詳見下一章,這里只需明白前兩項數值可以從數學上直接換算為現代天文學的“赤經”和“赤緯”即可。
從理論上說,利用現代天體力學的方法,只要知道了一份古代星表中諸星的赤經和赤緯數據,就能根據歲差理論推算出這些數據觀測的年代。既然如此,推算《石氏星經》究竟是什么年代的觀測結果,就成為吸引不少天文學史專家的題目,日本學者好象尤其熱衷于此。如新城新藏、上田穰、藪內清,以及在德國的前山保勝,都對此作過專題研究。[1] 中國學者的研究工作,到目前為止最為全面的或許當推潘鼐,他在《中國恒星觀測史》中的結論是:
(石氏星表中)第一群星的平均年份為公元前440年:……第二群星的平均年份為公元160年:……因此,似乎可以作出這樣的判斷:《石氏星經》恒星表的觀測原本作于公元前五世紀近中葉的戰(zhàn)國初期,部份佚失后,補充于公元二世紀下半葉約東漢桓靈之世前后。[2]
潘鼐的結論,屬于長期被許多同行所接受的主流觀點。
然而,最近胡維佳異調獨彈,提出了與以往主流觀點迥異的看法。他認為現存的《石氏星表》實際上只是隋唐之際的天文學成就。
胡氏起先是用傳統(tǒng)的文獻考據之法,指出將現存的《石氏星表》視為戰(zhàn)國時期或漢代的作品,文獻學上的證據并不充分。但是以往的主流觀點,是建立在利用歲差之類的數理天文學方法推算古代數據的基礎之上的,“科學”色彩非常濃厚,如果沒有對應的推算結果來證明《石氏星表》的數據確實來自隋唐之際,也就很難使異調獨彈的結論真正確立。因為在許多人心目中,數理天文學計算結果的“硬度”是大大超過文獻考證的。胡氏暫時無法提供這樣的推算結果,但是他的辦法卻很絕:他將前賢推算《石氏星表》的方法移用于已知確切年代的宋代星表,結果發(fā)現推算的年代與已知年代相差達數百年之久!這樣,他實際上就用反證法證明了:前賢在處理這一課題時相沿所用的現代天文學方法,其實不一定適用于這一課題。既然如此,他們所得的結論也就靠不住了。胡氏的結論是:
“石氏”星官的組織規(guī)模是逐步發(fā)展的,至陳卓為三家星“定紀”,方達到了其后沿用數百年不變的規(guī)模;我們今天判斷星官分屬石氏、甘氏或巫咸氏的依據正是陳卓的“三家星”體系。“石氏”星表的形成應在“石氏”星官的確立之后。
我們今天所見到的最早的二十八宿星表及“石氏”星表,是出于唐代文獻的;排比唐代文獻中的二十八宿星表并參照相關的記載可以推斷,其二十八宿去極度數值的改變是由新的觀測引起的,而不是由流傳造成的。
夾注于《開元占經》中的二十八宿的黃道內外度和“石氏”星官的入宿度、去極度及黃道內外度,是在唐初文獻所載的二十八宿去極度之后出現并被加入的,沒有理由認為它們的觀測年代會更早,而應當把它們作為唐代早期天文學上的一項重要成就。
對流行的用歲差逆推星表觀測年代方法的檢驗表明,其方法是不可信的;對逆推的基礎──唐代文獻所載星表──的考查也表明,這類方法的應用是不必要的。
在這個問題上,“科學”色彩非常濃厚的結論既然靠不住,我們豈不是還只能回到傳統(tǒng)的文獻考據之法那里去?然而胡氏的論證還有更為重大的啟發(fā)意義:如果他的論證能夠成立,這就對科學史研究中一種普遍被接受的觀念──認為越是使用了“科學的”(實際上是數理的)方法,其結論就越可靠──造成了一次有力的沖擊。他實際上提醒廣大的科學史研究者:由于古代文獻本身的制約,一些本身正確無疑的現代數理方法,用之于某些古代文獻的處理上是無效的,或是可疑的。
當然,依我的看法,即使現今所見之《石氏星經》是隋唐時代的觀測成果,但戰(zhàn)國時代曾有過甘、石其人,他們曾留下過星表,仍是可以相信之事。
當我寫這一章時,胡氏陳述上述結論的論文正在印刷過程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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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敦煌卷子中,有不少星占學史料。其中最重要者當推伯卷2512和斯卷3326,本節(jié)先略述之,下面幾節(jié)再討論有關的問題。
伯卷2512。此卷卷首殘缺,抄寫也缺乏章法,有時不同的作品接連抄寫,有時同一作品中卻分行分段,標題眉目也不全。但保存下來的內容多達約八千五百字,在敦煌卷子星占學史料中,這或許可算最重要的一種。內容分為五部分:
1、星占的殘余部分。因卷首殘缺,故第一部分僅余外官占、巫咸占、占五星色變動、占列宿變、五星順逆、分野、十二次、九州等。
2、二十八宿次位經。列出二十八宿各宿之宿名、星數、距度,以及每宿之距星、各距星之去極度,還有各宿所屬分野。
3、石氏、甘氏、巫咸氏三家星經。
4、著名的《玄象詩》。
5、一段星占雜論及關于日月旁云氣之簡單圖說,不象完整作品。
此卷中第2、3、4部分涉及比較重要的問題,將于下文討論。
斯卷3326。為一長卷寫本,卷首部分也已殘缺。卷子前半部分尚存云氣圖25幅──按圖末原作者所記,應有云氣圖48幅;圖下為占文。
此卷特別受到科學史研究者注意的是其后半部分,共有星圖13幅,其中前12幅系依據十二次(這是中國古代對天區(qū)的傳統(tǒng)劃分法之一),畫出各次天區(qū)之星圖,最后一幅為“紫微垣”星圖,并附一引弓矢之神像,旁題曰“電神”──看不出與諸星圖有什么內在聯系。
斯卷3326星圖與古代中國主流星占學體系的關系是密切而明顯的:圖中十二次的起訖度數與《晉書·天文志上》所錄陳卓──關于此人我們后面還會談到──的度數完全一致;而各次星圖下的說明文字則取自《開元占經》卷六十四“分野略例”。這些說明文字已由席澤宗院士在1966年發(fā)表的研究工作中對其抄寫訛誤作了??4]
關于這份星圖系依據何種原理而繪成,也有一點公案。李約瑟在他的著作中多次斷言,此星圖(以及后來蘇頌《新儀象法要》中的星圖)是用“麥卡脫式正圓柱投影”(cylindrical orthomophic ‘Mercator’ projection)繪成。這一說法和李約瑟的許多其它說法一樣,問世之后就被國內學者反復援引沿用──盡管李約瑟并未提供證明。然而近年國內新的研究成果通過計算表明:這些星圖不可能是用麥卡脫投影法繪成的。[5]
關于伯卷2512和斯卷3326的價值,前賢都評價很高,這自然不錯,但是有一點,似未見有論者特別提出,即此類卷子在今日固然是珍品,但在當日卻未必是精品──因為敦煌卷子的保存有很大的偶然性。所以此兩卷并不能視為當時天學水準的最高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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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卷2512中的《二十八宿次位經》是一份完整的作品。它看來也是嚴格繼承著傳統(tǒng)數據的:各宿的赤道距度(各宿在赤道上所跨越的度數)數值與《淮南子·天文訓》及《漢書·律歷志》相同。先前已有一些學者對此作過研究。潘鼐在《中國恒星觀測史》中的結論是:
“二十八宿次位經”作為天文資料,……其觀測時期可分為公元前450年及公元200年兩組?!怂薮挝唤洷旧肀闶恰妒闲墙洝返牡慕M成部分。[6]
但是新出的研究成果卻不支持上述結論。因為此問題是與《石氏星經》問題密切聯系在一起的,胡維佳既已論證《石氏星經》為晚出,當然也不會認為《二十八宿次位經》能早至戰(zhàn)國秦漢,胡氏的論斷是:
《開元占經》所載二十八宿星度是先天二年(713年;即開元元年)或其后不久的觀測結果,而今存最早的二十八宿去極度表《次位經》應是唐初或稍前觀測的。[7]
這一論斷自然與他對《石氏星經》的論斷同進退。
這里還有兩種編撰年代介于《二十八宿次位經》和《開元占經》之間的作品,即麟德元年(公元664年)李鳳所撰的《天文要錄》和麟德三年(公元666年)薩守真所撰的《天地瑞祥志》,需要一提。此兩作品皆只在日本保留下了殘缺的抄本。席澤宗院士曾對這兩份殘抄本作過研究,他的結論是:《二十八宿次位經》通過此兩作品過渡到《開元占經》(中的三家星經)。[8] 這一結論也為胡維佳所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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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伯卷2512中的“石氏、甘氏、巫咸氏三家星經”這部分內容,潘鼐在他的著作中費過不少篇幅。他主要是仔細統(tǒng)計和比勘了三家的星座和星數,最后論定為星官283座,星數1464(或1465,因對“神宮”一星的處理而異)。[9]
其實三家星的問題,也是中國天文學史上不可忽略的重要問題之一。應該在此作一簡要交代。
中國古代的天文星占之學,曾分為不同門派,各有承傳。從現在所掌握的材料看,當初石氏、甘氏和巫咸氏三家,各有自己的星經和星圖,所占之星也不相同。但是他們的原始資料并未能直接傳下來?!堕_元占經》中保存了三家的星占資料,如前所述,星表可能出于后來所測,但甘、石作為星占學家,歷史上確有其人,應屬無疑;巫咸的問題就比較玄一點。[10] 潘鼐甚至認為,所謂巫咸之星,其實就是陳卓自己所補入的,不過托名巫咸而已。其說也頗能成理。[11]
三家星經·星圖承傳史上的關鍵人物是陳卓。陳卓生卒年已不可考,正史中亦無傳記。但從《晉書·天文志》及《隋書·天文志》中可知,他原是東吳的太史令,西晉滅吳后,他與許多原東吳上層人物一樣,出仕西晉朝廷,在晉武帝時任晉朝的太史令。這一事實足以說明他在當時天學界的重要地位──西晉朝廷在滅吳之前已經接收了曹魏和蜀漢的兩套天學家班子,陳卓如果藝業(yè)平庸,恐怕就輪不到他來當新朝的太史令。及至永嘉南渡,陳卓看來也舊地重游了──公元317年西晉滅亡,晉元帝即位于建康,建立東晉王朝,陳卓以太史令的身份參與了登基大典吉日的選擇。此后在史籍中就見不到陳卓活動的蹤跡了。
陳卓在東吳太史令任上完成的一件大事,是將三家之星整理匯總。《隋書·天文志》記此事云:
三國時,吳太史令陳卓,始立甘、石、巫咸三家星官,著于圖錄,并注占贊,總二百五十四官,一千二百八十三星;并二十八宿輔官附坐一百八十二星,總二百八十三官,一千四百六十五星。
自陳卓匯總三家之星后,就出現了如何在匯總的星圖中區(qū)分各家之星的問題。古人想到的辦法,是在星圖中用三種不同的顏色來標識三家之星。此法原很自然,但因后世約定不同,也引出一段“星三色事”的小小公案。劉宋時太史令錢樂之,鑄銅渾天儀,首開此法。《隋書·天文志》記此事云:
宋元嘉中,太史令錢樂之所鑄渾天銅儀,以朱、黑、白三色,用殊三家,而合陳卓之數。……(隋文帝)乃命庾季才等參校周、齊、梁、陳及祖暅、孫僧化官私舊圖,刊其大小,正彼疏密,依準三家星位,以為蓋圖。
錢氏的銅制渾天儀,當然未能流傳下來。庾季才所撰的《靈臺秘苑》中倒是有星圖多幅,但此書傳世的版本是北宋王安禮等人重修的,其中的星圖,究竟是北宋之物還是隋周之際的舊物,抑或是更早時代的遺物,已不得而知矣。
錢樂之以紅、黑、白三色區(qū)別三家,用在銅制的儀器上當然可以,后來用在墻面、絹帛或紙上時,白色會與底色混淆,就要變通了。在北燕馮素弗墓中,石槨內頂星圖(只是星象圖──并不反映諸星的精確位置)用了紅、黃、綠三色;唐章懷太子墓后室頂上的星象圖用了金箔、銀箔和黃色;而在伯卷2512中,明確記載著:
石氏中官六十四坐二百七十星赤,石氏外官三十坐凡二百五十七星……赤;甘氏外官四十二坐二百三十星……黑,甘氏中官七十六坐二百八十一星皆黑;巫咸中、外官四十四坐一百三十四星黃。
在伯卷3589的《玄象詩》(不全)中,也用同樣的方案標識三家星(石氏、甘氏、巫咸氏星前分別書有“赤”、“黑”、“黃”字)。此兩卷中雖無星圖,但可以從斯卷3326中看到不同星色的標識──甘氏之星用黑色圓點,石氏與巫咸之星在黑圈中涂以紅色。另一幅傳世的敦煌卷子星圖,通常被稱為“紫微垣星圖”(敦煌縣博物館藏品58號),也用了同樣的標識方法。
此外史籍中還有不同的標識記載,如北宋蘇頌《新儀象法要》中的星圖、日本的《格子月進圖》(約公元1100年,被認為是日本最古老的星圖)、南宋葉紹翁《四朝聞見錄》甲集“詞學”條記徐子儀考試事,等等。茲將史料出處與三家星色給出一覽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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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氏 甘氏 巫咸 《隋書·天文志》記錢樂之銅儀 黑 紅 白 敦煌卷子伯卷2512 紅 黑 黃 敦煌卷子伯卷3589 紅 黑 黃 敦煌卷子伯卷3589 紅 黑 紅 敦煌“紫微垣星圖” 紅 黑 紅 宋蘇頌《新儀象法要》卷中 紅 黑 黃 日本《格子月進圖》 紅 黑 黃 南宋葉紹翁《四朝聞見錄》甲集“詞學”條 黑 紅 黃 星分三色,只是早期星占學門派的歷史遺跡。自陳卓匯總三家之后,從實際應用的角度來看,已經沒有多大意義,所以以后的星圖逐漸取消了這種多此一舉的區(qū)分,也就順理成章了。
12
伯卷2512中的《玄象詩》,是以詩歌形式描述天空星象的通俗作品,雖名曰詩,實無文學價值可言。茲舉其首尾若干句以見一斑:
角、亢氐三宿,行位東西直,庫樓在角南,平星庫樓北,南門樓下安,騎官氐南植,攝角梗招搖,以次當杓直?!倍凡蝗朐?,為是人皆識,正北有奎婁,正南當軫翼。以此記推步,眾星安可匿?
伯卷3589中也抄有《玄象詩》,不全,且與伯卷2512中的編排有出入,但題有“太史令陳卓撰”字樣,因此潘鼐認為應將《玄象詩》的作者定為陳卓。[12] 但細玩這些如此通俗質樸的文句,似乎不象陳卓這種人物以及那個時代所應有──當然這僅僅是感覺而已。
與《玄象詩》相比,另一首同類作品《步天歌》要重要得多。
《步天歌》有文本傳世?!缎绿茣に囄闹尽啡疤煳念悺狈Q:“王希明丹元子步天歌一卷”;此外鄭樵《通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等書中也皆有著錄。但對于王希明是隋代人還是唐代人,以及他和“丹元子”是否為同一人,歷來有不同說法。據我所見,以今人陳尚君教授之考據最為可信,所見文本亦以陳氏點校者為最佳,[13] 今采其說:王希明,唐人,開元年間曾任右拾遺內供奉,著有《太一金鏡式經》十卷,“丹元子”應視為其號。
《步天歌》用七言歌行形式,描述陳卓所匯總的283座星官共1464星。在文采上明顯比《玄象詩》好些,姑舉其北方七宿之“牛”為例:
六星近在河岸頭。頭上雖然有兩角,腹下從來欠一腳。牛下九黑是天田,田下三三九坎連。牛上直建三河鼓,鼓上三星號織女。左旗右旗各九星,河鼓兩畔右邊明。更有四黃名天桴,河鼓直下如連珠,羅堰三烏牛東居。漸臺四星似口形,輦道東足連五丁。輦道漸臺在何許?欲得見時近織女。
《步天歌》最重要的意義在于,它是迄今所見最早確立“三垣二十八宿”天區(qū)劃分法的文獻。二十八宿早已有之──它的起源是一個非常令人困惑但又是非常迷人的問題,我們下文還會談到。三垣者,太微垣、紫微垣、天市垣也。其雛形在《史記·天官書》中已經初具,其名稱在《玄象詩》中也已經出現,但到了《步天歌》中才算真正確立,此后就一直被沿用下來,長達一千二百年左右。明末耶穌會傳教士輸入西方天文學,清代以歐洲天文學作為官方天文學的理論基礎,也只是建立中西星名對照而已。直到二十世紀中國全盤采用西方的現代天文學,三垣二十八宿的傳統(tǒng)天區(qū)劃分才被放棄。
在《玄象詩》和《步天歌》前后,還有一些鋪陳描述星象的作品。相傳東漢張衡曾作《天象賦》,但已佚失。北魏太武帝時太史令張淵作《觀象賦》,隋唐之際李播(李淳風之父)作《天文大象賦》,初唐四杰中的楊炯有《渾天賦》,宋朝吳淑作《星賦》,元代汪克寬有《紫微垣賦》,到清代吳錫祺還有《星象賦》。這些作品,除了《天文大象賦》較為專業(yè)化之外,都只能視為文人舞文弄墨之作,至多只能算二三流的文學作品,不應與專業(yè)性質的《玄象詩》和《步天歌》等量齊觀。這從鄭樵在《通志·天文略》中對《步天歌》的贊嘆就可略窺一二:
臣向嘗盡求其書,不得其象;又盡求其圖,不得其信。一日得《步天歌》而誦之,時素秋無月,清天如水,長誦一句,凝目一星,不三數夜一天性星斗盡在胸中矣!此本只傳靈臺,不傳人間,術家秘之,名曰“鬼料竅”。
換句話說,《玄象詩》和《步天歌》屬于“天學秘籍”之列,而那些賦則不在此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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