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wǎng)訊:女大學生在網(wǎng)絡上發(fā)布家教信息,想入戶輔導孩子,沒想到卻落入淫魔手中。一名男子以給孩子聘家教為名,將女大學生騙至家中,伙同相好將女大學生的手腳捆綁并給其拍裸照。該男子欲兩次強暴女大學生,但在女大學生的極力反抗下未能得逞。日前,本市南開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以強奸罪分別判處男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和女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
案情回放 合伙騙女大學生兩次強奸未遂
45歲的男子李某曾因盜竊三次被判處有期徒刑,總刑期高達17年。出獄后,他與24歲的山東省樂陵市來津婦女劉花(化名)相識,很快二人就形成姘靠關(guān)系。但李某不滿足,總想再找點別的刺激。此后,李某經(jīng)常上網(wǎng)尋找獵物,并將作案目標鎖定為在網(wǎng)上發(fā)布家教信息的女大學生。
2011年10月初,李某在網(wǎng)上發(fā)現(xiàn)了一名在校女大學生的資料,他以為孩子聘請家教為名,在網(wǎng)上與這名女大學生取得聯(lián)系。女大學生信以為真,決定到李某家輔導孩子。同年10月8日18時,李某伙同劉花將女大學生騙至家中。
女大學生走進屋內(nèi)后,李某和劉花裝模作樣地和她寒暄了幾句。然后二人兇相畢露,用事先準備好的手銬、繩索強行將女大學生的手腳捆綁,李某還指使劉花將女大學生的手機丟棄。當晚,李某使用數(shù)碼相機拍攝了女大學生的裸照,欲實施奸淫,女大學生極力反抗,李某未能得逞。但李某并沒有將她放走的意思,而是將其拘禁在家中。次日中午,李某欲再次強行奸淫女大學生,但又遭到了反抗,最后也未能如愿。
在實施犯罪行為過程中,李某因故多次外出,當月10日下午,李某讓女大學生離去。出門后,女大學生隨即報警。當日,警方將李某和劉花抓獲歸案。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劉花的行為已構(gòu)成強奸罪。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在五年以內(nèi)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依法系累犯,應當從重懲罰。兩被告人已經(jīng)著手實行強奸犯罪,由于被害人強烈反抗而使犯罪未能得逞,依法屬于犯罪未遂。
律師說法 婦女教唆幫助以強奸罪論處
本市刑事辯護律師張彤表示,強奸罪,犯罪主體是年滿14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女性在一般情況下不符合強奸罪的主體要求。但在共同犯罪情況下,婦女教唆或幫助男子強奸其他婦女的,以強奸罪的共犯論處。
天津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張寶義表示,應該將學生家教納入制度化的軌道。學?;蛘呦嚓P(guān)部門可以為學生建立免費平臺。市民可以在進行登記和手續(xù)齊全的情況下通過該平臺聘家教。學生在應聘時,也應該注意自我保護。新報記者張家民通訊員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