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交響曲樂章(16):科學與信仰的關系之曲 信仰,是指對圣賢的主張、主義、或對神的信服和尊崇,對鬼、妖、魔或天然氣象的恐懼,并把它奉為自己的行為準則。信仰與崇拜經常聯(lián)系在一起,但是信仰與崇拜還有不同。信仰主要針對“觀念”,而崇拜主要針對某個“個體”,例如上帝、耶穌、太陽、獅子等。 信仰與“認知(相信)”不同,一般說認知(相信)一種理論,而不是說信仰一種理論。信仰帶有情感體驗色彩,特別是體現在宗教信仰上。信仰成為一個議題源于古希臘,蘇格拉底云:“未經審視的生命不值得活?!奔礊榧牙?span lang="EN-US"> 信仰是人對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等的選擇和持有。信仰體現著人生價值、人生意義的可靠落實。信仰與所信仰的物件是否客觀存在沒有必然聯(lián)系。宗教并非信仰物件,而是信仰的表現形式,表現形式不可作為信仰物件。 信仰的定義:對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堅定不移的相信。我們信某一個東西,這個東西既不是自然界的,也不是人類社會的,比方說上帝、真主。相反,自然和世俗,是它創(chuàng)造的。我們對它的存在,不抱任何懷疑,堅定不移的相信,這就叫信仰。信仰也可以說是一種生活態(tài)度,信仰是實踐生活的哲學。 信仰一般被認為是由外在因素所形成、受到父母、社會、宗教和傳統(tǒng)所影響。如果一個伊斯蘭教家庭從一個基督教家庭收養(yǎng)一個剛出生的小孩,那小孩長大后變成一個伊斯蘭教徒的可能性就會提高;反之也是如此。唯信仰過程必須是經過內在回應的,其中需透過個人的經歷和對靈性的追尋,進而選擇一種適合自己的宗教信仰。信仰可以獲得,可以被塑造,也可以被拋棄。雖然有不少宗教對信徒的離開有嚴格限制,但根據聯(lián)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人是有選擇宗教、或選擇不信仰宗教的自自由。人如果自己不愿意去思考,就只好相信別人的。信仰就是相信并尊重自己,不仰視他人。
科學基于理性與邏輯思維方式,而不是感覺或直覺;科學基于事實本身或可觀測的事物,而不是憑空想象或紙上談兵的玄學;科學基于的原則是可證實和/或可證偽,而非溫室的各色各樣的花朵;科學知識是人類經驗、科學實驗的積累,人人都會肯定,而無須宣傳與說服。 信仰與科學有著顯著不同,甚至相反或相悖;信仰可能是基于內心的思維活動,但又屬于典型的非理性思維;信仰可能有內心的對象, 但絕非基于事實或事物本身;世界上的確存在著無數的信仰,但它們都拒絕證實和證偽;也無法用理性知識系統(tǒng)加以證明或者證偽;信仰是宣傳得到的反映,是說服的結果,也是灌輸功能的體現。 盡管如此,信仰自由是世界通行的價值觀。科學上的公理,也無法被理性系統(tǒng)證明,有點類似信仰。然而科學公理本身,可以接受事實的檢驗與驗證。其含義就是科學公理,并不拒絕證偽或證明。事實上,千百年來,科學公理一直在接受驗證,接受各種形式的事實與邏輯的檢驗與驗證,所以科學公理與信仰有著本質的不同。 “科學”與“宗教信仰”代表著人類思維方式的兩極,它們之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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