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談申冤
為洗冤,不能死信念支撐8年
京華時報:2007年10月10日,亳州檢察院訴稱,你與被害人代坤家有家族矛盾,遂產(chǎn)生報復(fù)意圖,你與李保春預(yù)謀后,邀集李超,分別持斧頭、錘、刀,由你帶路來到代坤住處行兇。
克民:一派胡言,都是刑訊逼供得到的,都是非法證據(jù),我沒殺人!
每次開庭,我都強(qiáng)烈提出五個要求:檢方要說清楚拘留、逮捕我的根據(jù)是什么,提交殺人現(xiàn)場的指紋和遺留物,審訊我們的全程錄音錄像,證人被關(guān)押在蒙城縣看守所取證的錄音錄像,同時我要求對刑訊逼供給我的身體帶來的傷害進(jìn)行傷情鑒定,但這5個要求始終沒有得到回應(yīng),他們依然依照非法證據(jù)進(jìn)行枉法追訴及枉法判決。 京華時報:2009年11月25日,亳州中院判處你死刑,聽到這個消息你什么反應(yīng)?
代克民:當(dāng)時他們給我戴了8個月10公斤左右的大腳鐐,我像死尸一樣躺在鋪板上,感到極度絕望,沒有生的希望了。但我又想自己如果真的這樣死了,就真的成了冤案,所以說我不能死,這個信念一直支撐了我8年。
京華時報:案件被安徽省高院發(fā)回重審后,亳州中院之后又連續(xù)兩次判處你死緩,你沒絕望嗎?
代克民:沒有,因為我沒有殺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要上訴,我相信案件的事實會大白于天下,我也相信法律會還我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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