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近古社會,男女婚姻的選取擇上,大都是靠父母之命、媒約之言,男女婚前的交往,還不很普通,尤其女方少出深閨大門,為人父母、長輩者,除注意通常的條件外,在八字合婚上,也構成了相當大的決定權,可見八字合婚在我國社會,婚姻選擇上由來已久,根深蒂固,牢不可破。我國以前男女婚嫁,最初的第一種手續(xù),就是出八字,把女子出生的年月日時生辰,寫在紅色的八字貼上,由媒人送到男家,男家接受以后,就供在灶神的神桌前面,并供上祭品、點上香燭請灶神定奪吉兇。又將女子的八字請專業(yè)的命理師去推算其命運的好壞,和男子是否相沖或配合。 客觀上講,八字合婚有其可信度,因為八字是一個人的心態(tài)結構,兩人心態(tài)相交,可以看出利與弊,其利弊的審查檢討,可以增加二人的感情和睦以及共同生活幸福的程度。 一般人在選擇配偶時都在屬相上特別在意,認為屬相上一定要相合,不犯刑、沖,就一定會婚姻幸福,其實在命理學的觀念里,這是非常精淺的選擇方法,并且其概念也很模糊,可信度不高,因為一個人的屬相是以出生的年份地支來確定的,而年份地支只是八字中的一個字,所代表一個人的信息量是非常有限的。再有者,在研究自己八字的夫妻宮時,都會對配偶的外貌、職業(yè)、個性、人品、事業(yè)、財富等特別關注,一看到夫妻宮吉利時,就認為配偶一定很理想,婚姻生活一定幸福美滿;一但發(fā)現(xiàn)夫妻宮不吉利時,就會對婚姻失去信心,以為結婚后爭吵不睦生離死別等各種不祥的悲慘之事,都會降臨到自己身上似的,對婚姻產(chǎn)生恐懼心理,以至不能得到應有幸福生活。 其實這些觀念并不正確,因為要判斷婚姻美滿與否,不能只由男女的屬相和一方的夫妻宮作為依據(jù),而必須配合男女雙方的八字喜忌來論,這也是命理學中的“八字合婚”,只有夫妻雙方的八字五行能互相調(diào)和,且雙方所行的大運、流年,沒有嚴重沖克的話,那么就表示夫妻性情相投,婚姻美滿。 命理學中的八字合婚原則和方法: 一、男命八字比劫太旺,而傷財神妻星時,可配傷官多之女命。相反若女命八字中比劫太多時,則應配合男命食神、傷官多之人,如此才能互相調(diào)和,化兇為吉。其他各神可類推得知。 二、無論男女的八字,互相配合,能夠五行中和,各取所需,各得其所,不偏枯者,是為好的合婚。如金太旺的八字,就配合以金為喜用神的八字,就能成為良緣。 三、以日干的配法,如果雙方八字中和,無嚴重克害且雙方日干和為一體而為喜用神時,那就更好了,往往這對夫妻,同心一體,令人羨慕。例如:甲日出生的人與己日出生的人,或乙日出生的人與庚日出生的人等,此為陰陽結合一氣,而成為幸福伴侶。 四、生日地支看法,男命日支為妻宮,女命日支為夫?qū)m,能互相配合,不發(fā)生互相刑沖克害,或合化為用神,那就是好婚姻。如果日支互沖,但有另一合神解除此沖象者,即能逢兇化吉。 五、雙方八字命宮最好不要六沖,沖則不穩(wěn),在性格上往往不能調(diào)和。例如:一方命宮為子,對方為午;或一方為寅另一方為申。余類推而知。 總之,命理八字合婚,要用男女雙方的八字來看,一定要使其強弱均等,忌刑沖克害。當然,也要采用太過或不及,抑制生化,喜忌原則,不要互相損害用神,才是最理想的配合。 晚婚的八字: 男女命,傷官顯明者,選擇配偶的條件最高,現(xiàn)在的大男剩女們大多如此,易晚婚。女命梟神顯明者,易婚變。梟劫重重,晚婚。男命,財官不顯晚婚者多。女命傷、劫、梟顯明者,婚晚,容易失婚姻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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