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言志”辨 “詩言志”是中國古典詩學理論的奠基石,朱自清先生稱之為“開山的綱領”(《詩言志辨》)。從它誕生以來,歷代學者對其進行闡釋、分析、解說,已成為中國傳統(tǒng)詩學領域中“說不盡的詩學命題”。 一、“詩言志”產(chǎn)生的歷史語境 歷來的言詩者都將記載“言志”觀念的發(fā)生上溯到傳說中的五帝時代。《尚書·堯典》云: 這是《尚書·堯典》記載的舜帝與其樂官夔的一段談話,《尚書》是中國上古時期歷史文件和部分追述上古事跡著作的匯編,據(jù)古今學者們考證,最早作于西周時期,而涉及西周以前的歷史各篇,如《虞書》、《夏書》、《商書》,都是戰(zhàn)國時候的擬作或著述(陳夢家先生的《尚書通論》即作如此推斷),至于《堯典》出現(xiàn)期就更晚。大約是戰(zhàn)國時寫成的。所以,對“詩言志”出自于大舜之口,一直以來就有人不斷提出質(zhì)疑。最早是羅根澤先生,他提出: 聲律的起源很晚,自然不能認為史堯舜時代之說,即:“詩言志,歌永言”,也不能信其出于大舜,因為虞書編輯,已被古史大家顧頡剛先生推定在西漢時期了。但“詩言志” ,我們可以斷定是較早的說法,大約周代已經(jīng)有了。(羅根澤.《中國文學批評史》:第一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57.36) 陳良運先生對“詩言志”產(chǎn)生的時代也提出了懷疑: 實際上,堯舜時代絕對不可能出現(xiàn)如此明斷的詩論,因為連“詩”字也是西周時候才出現(xiàn)。據(jù)陳夢家《尚書通論》的推斷,《虞書》之《堯典》、《舜典》均為戰(zhàn)國時代的著作;近人蔣善國綜合古今各家學者的考證成果,并將《堯典》中所涉及的歷史文物和語義特征,與先秦諸子著作及其他有關典籍作了詳細的比較,勘定《堯典》出現(xiàn)于公元前372-289年之間,即墨子之后、孟子之前所生活的時代。……這就是說,《堯典》中歷來被認為中國最早的詩論這段話,是戰(zhàn)國中期某位無名氏整理史書時的擬作,《詩》已流傳甚久,算是晚進的詩論了。(陳良運《中國詩學批評史》[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 他還從文字學、文獻學、先秦諸子論詩的情況加以考察和辨析,認為“'詩言志’出自舜之說應予徹底否定。“否定了此說,我們便可以實事求是地確定中國詩學到底發(fā)端于何時,便可對其具有詩學意義地理論觀念作出科學的界定?!保?/SPAN>陳良運《中國詩學體系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最后他推斷“詩言志”這一觀念的出現(xiàn),當在秦漢之際。 王運熙、顧易生認為: 又說: 廖群先生認為: 張少康先生說: 因為《尚書·堯典》晚出,大約是戰(zhàn)國時寫成的,所記舜的話自然是不可靠的……到了戰(zhàn)國時代“詩言志”的說法就普遍存在了。(張少康、劉三富《中國文學理論批評發(fā)展史》上【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 筆者認為,《尚書》及其《堯典》篇不宜輕易否定。這無需作煩瑣考證,僅從戰(zhàn)國前的文獻征引《尚書》的情況略作統(tǒng)計即可說明問題。據(jù)陳夢家先生的《尚書通論》和劉起先生的《尚書學史》統(tǒng)計,《論語》的《為政》《憲問》篇引“《書》云”二次?!秶Z》的《周語》《楚語》引“《書》曰”、“《書》有之曰”二次?!蹲髠鳌芬啊稌吩弧逼叽??!赌印芬跋韧踔畷蹦衬称酁椤渡袝分械钠?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次數(shù)多達三十二次。再進而核對各文獻所引《尚書》文句,雖有些為佚文,然多數(shù)與我們今天見到的《尚書》內(nèi)容一致。即便《堯典》也在《左傳·文公十八年》被征引過一次,以《夏書》為名引堯舜時事跡的則更有莊公八年、僖公二十四年、二十七年、襄公二十六年、昭公十四年等五次。所以,我們雖不敢說《堯典》中那段話真的出自舜之口,但說其最遲出于春秋時期、《左傳》之前大抵是不會錯的。 如果我們將《尚書》成書的時代推至戰(zhàn)國時代,那么,“言志”之說就并非《尚書》最早提出,之前的典籍中已經(jīng)出現(xiàn),《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曾記載趙文子對叔向說:“詩以言志。” 戰(zhàn)國時的典籍《莊子》和《荀子》也曾說到“詩”和“志”?!肚f子·天下篇》說,古之道術有存在于《詩》、《書》、《禮》、《樂》者,“《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盾髯印と逍А氛f《詩》、《書》、《禮》、《樂》是圣人之道的體現(xiàn),“《詩》言是其志也,《書》言是其事也,《禮》言是其行也,《樂》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顯然《莊子》《荀子》所說的“詩”都是專指《詩三百》而不是一般的詩歌,所說的“志”也并非泛指。但它們的這種說法,也從側(cè)面反映出,在戰(zhàn)國時代,《詩》言志是一種普遍的觀念。《尚書·堯典》也許正是在總結了當時的有關論述之后,提出了“詩言志”這一詩學命題。 問題是,在詩與禮樂密不可分、文學遠不是作為文學而存在的歷史語境中,“詩言志”這個頗與現(xiàn)代文學觀念相合的提法究竟是如何被提出來的?詩又是在怎樣的范圍內(nèi)生成與傳播的,促使它產(chǎn)生與傳播的動因又是什么。 “詩”是由古代宗教性政治性祭祀之禮而產(chǎn)生的,已為眾多學者所證明。劉師培先生推斷:“文學出于巫祝之官”,他說“蓋古代文詞,恒施祈祀,故巫祝之職,文詞特工。今即《周禮》祝官職掌考之,若六祝六詞之屬,文章各體,多出于斯,又頌以成功告神明,銘以功烈揚先祖,亦與祠祀相聯(lián),是則韻語之文,雖匪一體,綜其大要,恒由祀禮而生?!痹?,在其初生階段,不是作為一種文學樣式,而是與歌、舞結合在一起,作為祭祀的一種儀式。“當時所謂的'詩’,是在宗教性、政治性的祭祀和慶功的儀式中禱告上天、頌揚祖先,記述重大歷史事件和功績的唱詞”(李澤厚、劉綱紀《中國美學史》第一卷第111-112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呂氏春秋·古樂》記載“昔葛天氏之民,三人操牛尾,投足歌八闋”,即在傳說中的遠古時代,人們手持牛尾,腳踏節(jié)拍,載歌載舞。盡管記述不免有揣測之意,但原始歌謠與音樂、舞蹈不可分割應屬可信。原始詩歌的樣子,因年代久遠洇滅,今人已難明其原貌。在一些古籍中,載有所謂神農(nóng)、黃帝、堯、舜時代的歌謠,如《擊壤歌》(見《藝文類聚》卷十一引《帝王世紀》)《康衢歌》(見《列子·仲尼》)《堯戒》(見《淮南子·人間訓》)《賡歌》(見《史記·夏本紀》)等等,實際上多系后人偽托,或經(jīng)改竄之作,大都不足憑信。不過少數(shù)質(zhì)樸的歌謠,比較接近原始的形態(tài),從中也可看出祭祀儀式的特征。如《吳越春秋》記載的黃帝時代的《彈歌》: 斷竹,續(xù)竹,飛土,逐肉。 一直以來被認為是一首記錄勞動過程的詩歌,反映的是原始人制造彈弓和狩獵的過程,表現(xiàn)了人們勞動的喜悅,具有記事的功能。但也可認為是一首向神靈禱告的詩,用于祭祀儀式上娛神的歌舞。再如《禮記·郊特牲》所載相傳為伊耆氏(一說即神農(nóng),一說為帝堯)時代的《蠟辭》: “蠟祭”是古代年終合祭萬物之神與宗廟的儀式,這首祝禱詩,仿佛是對自然界發(fā)出的“咒語”,意命令土、水、草、木各還其所,昆蟲不要為害。表達了征服水患、蟲災、草木荒以奪取農(nóng)業(yè)豐收的強烈愿望,是一首節(jié)奏鮮明、用詞簡單的短歌,明顯帶有原始宗教意識色彩。此外,像甲骨文卜辭中的韻文,《易》卦爻辭,鐘鼎銘文中的韻語等等,都是一種宗教頌贊禱祝之辭。就是《詩經(jīng)》中的《頌》,大多也是用于朝廷、宗廟祭神祀祖。如《大雅·文王》: 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禮贊文王勤勉興邦,祝其在天之靈保佑國運永昌。上古祭祀活動盛行,許多民族都產(chǎn)生了贊頌生靈、祖先,以及祈福禳災的祭歌。中國古人特別重視祭祀,認為“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禮記·表記》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禮”。這類詩從文學角度看,其價值遠不如《風》《雅》,但在當時卻是最受尊崇的。上述說明,詩歌最初是作為宗教意識上的頌贊禱祝之辭,與原始宗教儀式一起產(chǎn)生的并保存下來的。 《詩經(jīng)》是迄今為止所見到的保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詩歌總集,全書收錄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五百多年間的詩歌。對于春秋來說,這并不是一個創(chuàng)造詩歌的時代??鬃又畷r,原被稱為《詩》或《詩三百》的《詩經(jīng)》已經(jīng)定型,孔子有“詩三百”之說,而魯襄公29年(-544)吳公子季札至魯觀禮,所觀周樂與今本《詩經(jīng)》之序相似,都是證據(jù)。而《詩經(jīng)》中的詩歌,所概括的地域,約相當于今陜西、山西、河南、河北、山東及湖北北部一帶。作者包括了從貴族到平民的社會各個階層人士,絕大部分已不可考。時代如此之長,地域如此之廣,作者如此復雜,顯然是經(jīng)過有目的的搜集整理才成書的。 關于《詩經(jīng)》的編集工作,在先秦古籍中沒有明確記載。歷史上有廣泛影響的“獻詩”、“陳詩”“采詩”之說,透露了《詩經(jīng)》作品來源和編定的一些信息。周代公卿列士獻詩、陳詩,以頌美或諷諫,是有史籍可考的。《國語·周語上》云: 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矒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guī),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 《國語·晉語》云: 吾聞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聽于民,于是乎使工誦諫于朝,在列者獻詩使勿兜,聽風臚言于市,辯祅祥于謠,考百事于朝,問謗譽于路。 與獻詩性質(zhì)相近的是陳詩。據(jù)《禮記·王制》載:“天子五年一巡狩,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编嵭⒃疲骸瓣愒姡^采其詩而視之。”意思就是說采集詩歌給天子觀賞,以從中了解民風?!对娊?jīng)》中當不乏這類作品。漢代人認為周代設采詩之官到民間采詩,獻于朝廷以了解民情。這種說法是否確切,頗有爭論。公卿列士所獻之詩,既有自己的創(chuàng)作,也有采集來的作品。周王朝是否實行過采詩制度,雖不能確定,但如無周王朝有意識地進行詩歌搜集工作,產(chǎn)生于不同地區(qū)的民間之詩是很難匯集于王廷的。因此,可以說《詩經(jīng)》包括了公卿列士所獻之詩,采集于各地的民間之詩,以及周王朝樂官保存下來的宗教和宴饗中的樂歌等。 采詩、陳詩和獻詩,并非詩歌創(chuàng)作活動,而是一種政治應用性的接受行為。它們和祭祀、禮儀中的用樂所不同的是,在祭祀禮儀中,樂歌被當作古代文獻,《孟子·離婁》曰:“王者之跡熄而《詩》亡。《詩》亡,然后《春秋》作?!薄对姟肥怯浭觥巴跽咧E”的歷史文獻,是某種政治和道德理念的載體,起到溝通感情、陶冶道德情操的作用;而在采詩獻詩等行為中,樂歌被看作現(xiàn)實生活的反映,是某些群體和個人的思想情緒的載體。所謂“勤而不怨”、“思而不貳,怨而不言”,都是指作品所表現(xiàn)的思想情緒而言的。通過考察作品的思想情緒,進一步了解當時的社會情勢,是這種接受行為的基本方式。儒家的審音知政的思想正是在此基礎上產(chǎn)生的。 從上述文獻及有關資料來看,在先秦,“詩”的涵義具有文獻詩和文體詩兩種體式。從《詩經(jīng)》產(chǎn)生的過程來看,詩在春秋時代,主要被當作一種特殊的歷史文獻的專用名詞,而不是作為一種文體符號。人們所考慮的不是如何利用這種文體進行新的創(chuàng)作,而是如何對這一歷史文獻作有效的接受和應用。所以,那些來自于民間的鄉(xiāng)野之詩,經(jīng)過王廷樂官的編排修訂,被納入了周代禮樂文化的范圍,經(jīng)過王廷典禮的示范、學校的傳習和不同場合的應用,詩不斷地被賦予新的意義,終于被儒家確立為經(jīng)典??梢哉f,先秦詩學理論的建立是圍繞著《詩經(jīng)》學的,所以“詩言志”首先是“《詩》言志”。 陳良運在《中國詩學體系論》中指出,“詩言志”觀念發(fā)端于接受理論中。(見《中國詩學體系論》第34-35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這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研究角度?;赜^《詩經(jīng)》的傳播與接受歷史,最廣泛的應用莫過于賦詩和引詩了。 春秋時期,賦詩被廣泛地應用于各種交際場合,人們不僅用來傳達己意,還用來考察賦詩者的志意、修養(yǎng)乃至前途。此即賦詩言志和賦詩觀志?!蹲髠鳌废骞吣暧涊d了一次較大的賦詩活動: 這次賦詩出自趙孟的請求,帶有酬酢和娛樂的性質(zhì),與出于功利目的用詩作外交辭令有所不同。子展等人賦詩的用意,大都是表達對趙孟的贊美,非常符合當時的場合,因此趙孟或表示辭謝,或給予稱美。惟獨伯有所賦的《鶉之賁賁》是刺衛(wèi)宣姜淫亂而作,詩中有“人之無良,我以為君”兩句,伯有用來表達對鄭伯的不滿,所以趙孟當面給予批評,事后又說他:“志誣其上,而公怨之,以為賓榮?!痹诖嘶A上,趙孟又對賦詩者的前途命運作出判斷,這些預測是《左傳》敘事的慣用手段,本不足為據(jù)。值得注意的是趙孟所說的“詩以言志”、“亦以觀七子之志”,這里的言志和觀志都不同于文學創(chuàng)作和欣賞中表達、探求作者情志的活動,而是通過賦他人之詩,暗示或隱喻賦詩者的思想感情,聽者則在正確把握對方所表達的情意的基礎上,進一步探求其賦詩行為背后所隱藏的深層動機。所謂志,即孔子說的“曷各言爾志”之志,有“志向”、“懷抱”之義。言志本身即是一種特殊的文學傳播與行為,而觀志則構成對傳播行為的分析考察,是更高層次上的接受行為。 魯齊兩國為爭奪漢陽之田,矛盾由來已久。晉國作為霸主,曾主張齊國歸還魯國的汶陽之田,現(xiàn)在又出于本國利益,讓魯國把汶陽之田送給齊國。因此季文子批評晉國失信,又引《詩經(jīng) ·衛(wèi)風·氓》中的句子表達己意。所引詩句本來是棄婦怨恨丈夫用心不專,而季文子只取其“二三其德”之義,至于后面所說的“士之二三,猶喪妃耦”,更非詩之原旨,不過是季文子根據(jù)需要加以引申,以說明晉國作為霸主而不講信義,無以長有諸侯。這里的引詩,不同于一般情況下的引經(jīng)據(jù)典。一般的引經(jīng)據(jù)典是在不違背原義的前提下用經(jīng)典做論據(jù),如果對經(jīng)典的理解有誤,就失去了立論的依據(jù),造成理論的破綻。這是稍有常識的論者所盡力避免的。而引詩卻不顧及經(jīng)典的本義,引詩者以為我所用的態(tài)度對經(jīng)典重新加以闡釋,引申出符合自已需要的意義。這種隨意解釋的做法導致同樣的詩句在不同的語境中被賦予不同的含義。例如《左傳》僖公二十八年的這段評論:“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对姟吩疲?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刑之謂也。”論者引《大雅·民勞》中的詩句,贊揚晉文公“不失賞刑”,意即能正確運用刑罰,因而使下民服從。而同書昭公二十年的“仲尼曰:'善哉!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对姟吩唬?民亦勞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詫捯病!蓖瑯拥脑娋洌瑓s被孔子用來說明為政以寬的道理。由此不難看出,引詩也是把詩當做現(xiàn)成的語言材料,隨心所欲地拿來為引詩者所用。對經(jīng)典的運用和重新解釋是同時發(fā)生的,詩句一旦被引用,就在新的語境中獲得作者賦予的新義,變成其論說的有機組成部分。 朱自清先生在《詩言志辨·興義溯源》中曾做過統(tǒng)計:《左傳》所記載賦詩,見于今本《詩經(jīng)》的,共53篇:引詩共84篇。將兩項合計,再去其重復的,一共有123篇,占全詩的1/3強,足見當時“稱詩”之盛。春秋以后,賦詩言志的情況不復存在,但在言辭和論著中斷章取義地引用“詩三百”,卻一直延續(xù)到戰(zhàn)國和漢代,賦詩言志是一種普遍的觀念。 上述所引文獻,凡在賦者,是“言志”;在他者,聽后加以判斷,是“觀志”。無論是“言志”還是“觀志”,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根據(jù)自己對于《詩》中某些篇章的理解、接受的程度,賦《詩》者將其作為與自己心意、志向寄托相對應的言詞而表白出來,聽《詩》者則作出相應的判斷。“斷章取義,余取所求”,這本是對歷史文獻求使用的態(tài)度,與創(chuàng)作的態(tài)度是截然不同的。我們知道,“詩三百”中的每一首詩,都是作者們因事因情而發(fā),并沒有明確“言志”的動機,但既然從“心”而出,情意便有所向。當這些即興創(chuàng)作用文字記錄下來并流傳之后,接受者,特別是有一定知識的接受者,便會根據(jù)自己的生活經(jīng)驗,或者產(chǎn)生共鳴而認同,或使這些作品“進入具有延續(xù)性的、不斷變更的經(jīng)驗視野”,以與自己此時此刻的情意交融契合。意識達到可以用《詩》言己之志,用現(xiàn)代的接受美學理論來說,是接受者審美意識的覺醒,先人們“從簡單的接受進入到批判的理解,從消極接受轉(zhuǎn)化為積極接受”。(參閱漢斯·羅伯特·堯斯[德國]:《作為向文學科學挑戰(zhàn)的文學史》,譯文載《外國文學導報》1987年第1期) 陳良運對這一接受詩學評價說: 這種積極的接受意識的覺醒和應用,使已經(jīng)作為文獻的《詩》中一些隱蔽的特征,被接受者揭示出來并逐漸明朗化了。孔子說《詩》可以興、觀、群、怨,也是從接受的角度提出來的,揭示“《詩》三百”有抒情、反映社會生活、交流思想感情和婉言怨諷等本體特征。但他們是將這些本體特征與功用看成完全一致的,即使在有的詩里很難達到一致,他們就采取引申義而求得一致,……這頗像現(xiàn)代接受美學所說:“一切解釋,只要在文本中找到相應的理由,便或多或少是合理的?!薄爸尽?,雖然在《詩》中沒有明確表述過,接受者從《詩》中表現(xiàn)處于各種情感狀態(tài)的“心”(“我心”、“中心”、“勞心”、“心傷”、“心悲”等等)——心情心意的篇章中抽象出了這一新的觀念,這是對《詩》的作者們不自覺“"言志”而作出自覺的、具有理論意義的界定。這個新觀念因為可以在《詩》的各個 “文本”找到“相應的理由”而得以成立,于是“言志”說在中國詩學理論中便成為一個合理的存在。(《中國詩學體系論》第38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 以上賦詩、引詩、教詩的各項活動,便是先秦詩學發(fā)生的背景。先秦有關詩的論述,大都可以依憑這些活動得到解釋?!霸娧灾尽闭f的形成,也正與“用詩” 之風密切相關。這種情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先秦詩學(尤其儒家詩學)的性格,即偏重于讀者而不是作者,偏重于接受而不重創(chuàng)作,偏重于實用而不重審美,在根本上是不合于詩的美學的、藝術的特質(zhì)的。 二、“志”之考辨 對“志”的含義的不同理解,便會產(chǎn)生對“言志”說的不同闡釋。“志”的解說是“言志”說的核心。所以,后世對“詩言志”命題的討論,首先集中在對“志”的涵義的考辨上。 從訓詁學的角度考察,“志”的最一般的含義,與“詩”是相通的。在漢代,人們即多訓“詩”為“志”,如:許慎《說文解字·言部》:“詩,志也。志發(fā)于言,從言,寺聲?!编嵭ⅰ渡袝ず榉丁の逍袀鳌?SPAN lang=EN-US style="WORD-WRAP: normal; WORD-BREAK: normal; LINE-HEIGHT: 28px" xml:lang="EN-US">:“詩之言,志也。”高誘注《呂氏春秋·慎大覽》:“詩,志也?!蓖跻葑ⅰ冻o·九章·悲回風》亦云“詩,志也?!薄对娮V序》孔穎達疏引《春秋說題辭》:“詩之為言志也。”楊樹達《釋詩》說:“‘志’,字從‘心’,‘止’聲,‘寺’字亦從‘止’聲?!埂ⅰ尽?、‘寺’,古音蓋無二。……其以‘止’為‘志’,或以‘寺’為‘志’,音近假借耳。”他還根據(jù)《左傳·昭公十六年》韓宣子“賦不出鄭志”之語,認為此處“鄭志”即“鄭詩”,故“古‘詩’、‘志’二文同用,故許(慎)徑以‘志’釋‘詩’?!?/FONT>(以上所引楊樹達語均見《積微居小學金石論叢》卷一)聞-多在《歌與詩》中也同樣得出“‘詩’與‘志’原來是一個字”的結論,并說: “‘志’字從‘止’。卜辭‘止’作‘ ’,從止下一,象人足停止在地上,所以,‘止’本訓停止?!庇?SPAN lang=EN-US style="WORD-WRAP: normal; WORD-BREAK: normal; LINE-HEIGHT: 28px" xml:lang="EN-US">:“‘志’從‘止’從‘心’,本義是停止在心上。停止在心上亦可說藏在心里。”《荀子·解蔽》:“志也者,臧 (藏)也?!?注:“在心為志。”正謂“藏在心里”。故《詩序疏》所謂“蘊藏在心謂之志”最為確詁?!睹娦颉氛f得更為明確:“詩者,在心為志,發(fā)言為詩?!焙喲灾闶恰霸娧灾尽薄?/FONT> 既然“志”的本義是停在心上或藏在心中,因而在秦漢典籍中訓“志”為“情”、為“意”者亦非鮮見?!蹲髠鳌ふ压迥辍诽宕疒w簡子問禮,說:“民有奸、惡、喜、怒、哀、樂,生于六氣。是故審則宜類,以制六氣?!笨追f達《證義》云,:“此六志《禮記》謂之六情。在己為情,情動為志,情,志一也?!睗h人又以“意”為“志”,《禮記·學記》:“一年視離經(jīng)辨志”,鄭玄注:“辨志,謂別其心意所趨向也?!薄秷虻洹罚骸霸娧灾荆栌姥浴?,鄭玄注:“詩所以言人之志意也;永,長也,歌又所以長言詩之意?!薄稄V稚·釋言》曰:“詩,意也。”《漢書·司馬遷傳》引董仲舒語曰:“詩以達意。”在這些詮釋與理解中,“志”的內(nèi)涵就是“情”、“意”,也就是詩人內(nèi)心的情感與意志。所以。“言志”的本義,無非就是言情、言意。關于這一點,唐代孔穎達在《詩大序》《正義》中說得較為明確: 詩者,人志意之所適也。雖有所適,猶未發(fā)口,蘊藏在心,謂之為志。發(fā)見于言,乃名為詩。言作詩者,所以舒心志憤懣,而卒成于歌詠。故《虞書》謂之“詩言志”也。包管萬慮,其名曰心;感物而動,乃呼為志。志之所適,外物感焉。言悅豫之志則和樂興而頌聲作,憂愁之志則哀傷起而怨刺生?!端囄闹尽吩?SPAN lang=EN-US style="WORD-WRAP: normal; WORD-BREAK: normal; LINE-HEIGHT: 28px" xml:lang="EN-US">:“哀樂之情感,歌詠之聲發(fā)?!贝酥^也。 “志”與“情”、“意”是完全等同的,詩所要表達的就是詩人內(nèi)心的情或意。換言之,詩既是詩人內(nèi)心志意的抒發(fā),也是詩人內(nèi)心情感的流露,“情動于中”,這就是詩歌產(chǎn)生的本源。 從“詩言志”說產(chǎn)生的年代以及對詩的解說看,春秋時期,談詩最多的莫過于《左傳》和《論語》了。 先看《左傳》,據(jù)有學者統(tǒng)計,“志”字在《左傳》中約出現(xiàn)60余次。 楊伯峻先生按詞義分為6類,其中兩類屬于書名;有兩類動詞分別釋作 “表明、記住”;“修明、表識”;另一類名詞,釋作 “斗志、勇氣”。而大量的意思仍是名詞“志向,抱負”,如僖公十五年、二十二年、十八年,襄公四年,昭公十五年等近40處。如僖公十五年載: 三敗及韓,晉侯謂慶鄭曰:“寇深矣,若之何?”對曰:“君實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孫!”卜右,慶鄭吉。弗使,步揚御戎,家仆徒為右。乘小駟,鄭入也。慶鄭曰:“古者大事,必乘其產(chǎn),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訓,而服習其道;維所納之,無不如志。” 這是關于秦晉之戰(zhàn)的一段記述。晉軍三敗,晉侯則另選從鄭國進口的小駟馬駕戰(zhàn)車,慶鄭就以古代重大戰(zhàn)爭為例,勸說晉侯用國產(chǎn)的戰(zhàn)馬。其“無不如志”的“志”,從字面意看,似是指國產(chǎn)戰(zhàn)馬善解主人心意,聽從主人使喚,實質(zhì)上是指能滿足國君取得戰(zhàn)爭勝利的政治抱負。 再看《論語》。“志”字在《論語》中共出現(xiàn)16次,依楊伯峻先生的注釋,做名詞“志向”講的有12次;作動詞“有志于”講的4次,都與感情無關。如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 顏淵、子路侍。子曰:盍(何不)各言爾志?子路曰:愿車馬衣裘與朋友共,敝之而無撼。顏淵曰:愿無伐善,無施勞。子路曰:愿陳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少者懷之,朋友信之。(《論語·公冶長》) 前一段中“觀其志”的“志”,明顯是指“志向”。因父在,作兒子的無權獨立行動,所以觀察的只能是他的“志向”。從“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句,可知這個“志向”應為父親人格修養(yǎng)中好的東西(道);后一段師徒三人所言之“志”,無疑是“志向”了。兩個弟子的“志向”是關于修身,孔子則是講述其治國的政治抱負。 再從接受角度看,作詩往往是個人性的行為,故總以“吟詠情性”居多,這有十五《國風》和《小雅》中許多詩篇為證。然而,從獻詩、賦詩這種當時特殊的用詩之學來看,因獻詩、賦詩者身份、地位及賦詩場合、目的的特殊性,所賦之詩章、詩篇都已被納入政教禮樂的軌道,詩人的瞬間情緒和個人感受已然被改造、提升、泛化為公眾的意志,詩的意義也已被重新確認,因而,“雖然所唱只是些當時流行、人人習熟的某一首舊詩,但在唱詩人心中則別有所指,借他所唱來作諷諭。”(錢穆,《中國文學講演集》,成都:巴蜀書社1987,P97)這“別有所指”是什么呢?瞽矇和公卿列士獻詩的目的是長君之善正君之過,太師教詩的目的是培養(yǎng)行人,使之能專對能達政,二者之志自然多屬家國之志而牽涉政治。這往往與作者之志、文本之義不能同一,因此,“斷章取義,予取所求”成為用詩之學的方法論指導。在這個語境中,錢賓四先生的下述結論可以得到恰當?shù)陌差D:“可見‘詩言志’,古人多運用在政治場合中,所言之志都牽涉到政治。”(同前)都是事關政治教化、國家利益的“公志”,而非賦詩者個人的“私志”。也只有在這樣的語境中,才能比較容易理解《詩大序》的以下一段話:“是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一人”系誰,獻詩者也、賦詩者也,若謂凡作詩者皆有此擔當,未免過甚其詞。其中之“風”乃諷喻、規(guī)勸之意,“雅者,正也”,皆非體裁義。 因此,可以認為,“戰(zhàn)國以前人們既沒有文學觀念,也沒有從理論上認識到詩歌的抒情特征,人們只是把《詩三百》篇作為政治歷史道德修養(yǎng)的文獻來看待的。因此,不論提出作‘詩言志’還是賦‘詩以言志’的學說,其‘志’都主要是指作詩人或賦詩人的政治抱負、道德修養(yǎng)、或政治生活中具體愿望,還沒有包含抒情詩中的喜怒哀樂的情感,尤其是個人的私情。”(參見徐正英《“詩言志”復議》,《中州學刊》1999.6.)
三、儒家詩學觀的確立 “《詩》言志”是先秦諸子百家對詩歌本質(zhì)的一種廣泛的共識,也是諸子百家共同的詩學觀念。在對《詩》的解說中,儒家建立起了其政教詩學理論體系。 最早對《詩》進行理論總結的是孔子??鬃邮且晃唤艹龅乃枷爰液徒逃?,是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他自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這是他對古典文獻的態(tài)度。他企望從古代典籍中來尋找社會改良的思想源泉和理論原則,在整理、解釋古代典籍中建立自己的思想體系。孔子非常重視《詩》,《論語》中論及《詩》有18次??鬃釉娬撚腥蟛糠?SPAN lang=EN-US style="WORD-WRAP: normal; WORD-BREAK: normal; LINE-HEIGHT: 28px" xml:lang="EN-US">:一是《詩》的作用:“興、觀、群、怨”(《論語·陽貨》);二是《詩》的品格:“怨而不怒,哀而不傷”(《論語·八佾》);三是《詩》的本質(zhì):“詩無離志,樂無離情”(《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簡·孔子詩論》),情志并舉的“無邪”(《論語·為政》)說。 應當看到,孔子并不是把《詩》看作文學的一種,而是把它視為培養(yǎng)合格的人才的教科書。他看到了詩歌對人具有潛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因此,在給學生解詩的過程中,孔子不斷地將“淫詩”作了倫理化的闡釋。例如: 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后素?!痹唬?“禮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薄墩撜Z·八佾》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弊迂晿罚骸啊对姟吩疲骸缜腥绱?,如琢如磨?!渌怪^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始》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論語·學而》) 這兩則都是孔子與學生的對話,前一則,子夏所問之詩見于《詩經(jīng)·魏風·碩人》,這首詩本是描寫女子美貌的,但孔子卻從“繪事后素”中引申出了先仁后禮的道理。而子 夏從老師的解釋中,領悟出以仁義為質(zhì)地,以禮儀為文采的道理,深受孔子的稱贊;后一則原是贊美一位風流倜儻的美男子的,但子貢從老師的話中受到啟發(fā),于是引出品德修養(yǎng)猶如琢磨玉石當不斷提高。 孔子一再強調(diào)《詩》在培養(yǎng)人的思想道德品質(zhì)中的重要作用。 子曰: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墩撜Z·泰伯》 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鳥獸草木識名?!墩撜Z·陽貨》 孔子認為詩、禮、樂詩人們進行道德修養(yǎng)的幾個必經(jīng)階段。“興于詩”據(jù)何晏《論語集解》引包咸注云:“興,起也,言修身必先學詩。”為什么修身要從學詩開始呢?因為人的道德修養(yǎng)總是從具體、感性的榜樣學起,詩歌正是以生動具體的形象和強烈的感情來激動人心,而《詩》在孔子看來,以其“無邪”的內(nèi)容和生動形象的表現(xiàn)形式提供了許多這樣的典范,使人們的言談立身行事有了可靠的合乎禮義的依據(jù)。這從上引孔子與學生對《詩經(jīng)》中有關詩句的討論,就可看證明。之后,再通過學習禮節(jié)儀式、用音樂陶冶性情,來完成對個體的道德修養(yǎng)的培養(yǎng)。 孔子注重的“詩”的功能是與他的政治倫理觀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興觀群怨”論,則是他對《詩經(jīng)》的社會傳播功能的強調(diào),可以說是中國詩學道德教化論的濫觴??鬃右栽姷乃季S方式和倫理情感為基礎,通過教化達到向仁向善的政教意義,這對中國詩學思想影響極其深遠。 孟子時代,對于《詩》的理解已出現(xiàn)許多問題,所以孟子提出理解《詩》要“知人論世”(《孟子·萬章下》),“以意逆志”(《孟子·盡心下》)。這的確是全面、深刻理解《詩》的正方法。但孟子說詩仍是斷章取義的方式。在孟子看來,要是符合善的,就一定是美的。養(yǎng)浩然之氣是向善真美努力,由此把《詩》與作詩人的意志聯(lián)系在一起,從對賦人的“志”的關注轉(zhuǎn)向了對作詩人的“志”的關注。 荀子首先把“情”和“志”分而論之。荀子的性惡論,先肯定了人的情志的個體性,他認為這種個人的情志需要社會倫理的教化和制約。《荀子·樂論》云:“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 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fā)于聲音,形于動靜?!避髯铀f的情感,并非人的天然情感,更不是審美情感,而是他所倡導的以“禮義”為核心的倫理情感。音樂所表現(xiàn)的情感性質(zhì),不能越出禮義之道的范圍,因而必須“以道制欲”,才有真正的愉悅和快樂:“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币远Y義制約感情,把情感納入倫理之軌。荀子明確提出“詩言志”,強調(diào)詩要“明道”,明“圣王之道”(《荀子·效儒》)?!盾髯?FONT style="WORD-WRAP: normal; WORD-BREAK: normal; LINE-HEIGHT: 28px" face=華文中宋>·儒效》這樣說: 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也。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詩》、《書》、《禮》、《樂》之歸是矣?!对姟费允瞧渲疽玻稌费允瞧涫乱?,《禮》言是其行也,《樂》言是其微也。 這里的“志”,不僅包含“思想”,還包含“情感”的意思。而且,這個“志”不再指說詩者的志,而是指作詩人的志,“圣人之志”。這就把儒家規(guī)限的要典,與“志”和“道”聯(lián)系了起來,與“百王之道”結合在一起,使之都帶上了政治倫理教化的意味,指明詩的使命,開了“原道”、“明道”甚至“載道”的先河。這是詩體的自覺,也是詩的本質(zhì)的自覺。 荀子的詩學思想對漢儒的詩經(jīng)學思想有很大的影響?!抖Y記·樂記》與《毛詩序》對音樂與詩歌中情感因素的認識,都繼承著荀子《樂論》的傳統(tǒng),強調(diào)情感的倫理道德屬性。 《毛詩序》對“詩言志”在先秦的意義上作了新的解釋,第一次從理論上明確地將“志”與“情”聯(lián)系起來,揭示了詩歌抒情與言志相統(tǒng)一的藝術本質(zhì)。 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fā)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毛詩序》 《毛詩序》首先闡明了詩歌創(chuàng)作的本源在于“志”,“志”構成詩的內(nèi)容,這與先秦時代就已產(chǎn)生的“詩言志”的觀點一脈相承。其次,進一步提出“情動于中而形于言”的觀點,也就是說,詩是發(fā)動于內(nèi)心的“情”外化于“言”的產(chǎn)物,是通過“吟詠情性”來“言志”的,所謂“言志”即是表情。雖然,在這里“志”與“情”的關系與內(nèi)涵還沒有得到明確的說明,但可以看出,作者是企圖將言志功能與言情功能作一個理論上的折中。既肯定“詩者,志之所之也,”同時又指出詩是“吟詠情性”的,“情動于中而形于言”,實際上是從理論上把“情”“志”統(tǒng)一了起來。 抒情之說,早先主要用在樂論之中。《荀子·樂論》和《禮記·樂記》有大量的有關論述。 《荀子·樂論》云: 《禮記·樂記》云: 從這些論述中不難看出,當時人們是何等地重視音樂和樂教。音樂不僅與倫理、政治相通,而且又是同“禮、刑、政”并列為治國之根本。由于音樂具有一種特殊的感化力量,它對人們的思想、道德和情感能夠產(chǎn)生潛移默化而又強有力的影響,故能達到移風俗、善民心、天下皆寧、美善相樂的政治功效。從另一個方面看,通過音樂,可以觀風俗、知盛衰,而后治道備。相反,如果一個人不知樂,那么他就沒有資格參政。所以,對于貴族子弟來說,接受音樂教育,決非等閑之事。在《周禮·大司樂》中,還記載了對“國子”進行樂教的基本內(nèi)容: 從“樂德”、“樂語”、“樂舞”的內(nèi)容上看,樂教實際上是包括了音樂、詩歌和 舞蹈這三位一體的綜合教育。 《毛詩序》關于抒情觀點的表述可以說襲自荀子的《樂論》和《禮記·樂記》兩文,連文字都大致相同。不過上述兩文是論樂,《毛詩序》用以論詩罷了?!睹娦颉分羞€保留有許多樂論的因素,是因為它基于詩與樂的緊密相關性來認識詩的本質(zhì)的。正因為如此,它才汲取了樂論中的抒情說作為先秦以來言志說的必要補充。“如果聯(lián)系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整個發(fā)展史,我們就會意識到這一補充是多么有意義?!?/FONT>(韓湖初,陳良運主編《古代文論名篇選讀》,中國書籍出版社1998年P68) 但是也應看到,首先,《毛詩序》所強調(diào)的情,不是個人之情,而是“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的世情,如治世之情、亂世之情、亡國之情等等。這種世情,主要是群體之情。其次,《毛詩序》在肯定詩歌表情特點的同時,也給詩歌提出了“發(fā)乎情,止乎禮義”的要求。這一要求,實則是接受了儒家詩教的產(chǎn)物。孔子就強調(diào)詩“無邪”,力倡 “溫柔敦厚”的詩教,《禮記·孔子閑居》又載孔子言:“志之所至,詩亦至焉;詩至所至。禮亦至焉?!鄙鲜隹鬃诱撌龅木駥嵸|(zhì)均集中載“詩言志”的“志”必須符合儒家倫理政治規(guī)范這一點上?!睹娦颉分皇怯檬置鞔_的語言表達了這層意思罷了。 儒學,就其實質(zhì)而言,是以倫理學為核心的政治哲學。儒學所提倡的“仁”,就是要求個人鉗于君臣與父子這個社會與家庭的正常的秩序之中,個人服從于社會,形成儒家的理想的和諧王國。這樣的學說,自然要限制和制約個人的性情,強調(diào)合于秩序的理性,而不提倡可能會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情感。尤其是漢代儒學,是一個雜糅讖緯神學思想的儒學,神授的君權,更對士人的思想和人性形成雙重的沉重壓迫。所以,漢儒們在論述詩歌是人的感情之表現(xiàn)時,還是著意于通過人的自然情感來喚起人的倫理情志,人的情志必須“止乎禮義”?!对姶笮颉愤€特別強調(diào)了詩的教化功能,風、雅、頌、賦、比、興一一被賦予了政教使命,特別是《毛詩》將三百零五篇,篇篇賦予了圣道王功的神奇力量。在儒家經(jīng)學語境下的《詩》,不是文學作品,而是被鑄造成一部道德經(jīng)典、王道政治的教科書,“志”被就解釋為“圣道之志”,具有理性內(nèi)涵和教化作用。漢儒的闡釋顯然偏離了“詩言志”之說的原始感性取向而將之強行規(guī)整到道德理性取向之上。特別是經(jīng)過漢儒們獨尊儒術的思想禁錮, “言志”說遂成為詩歌創(chuàng)作中不可逾越的鴻溝。 儒家把倫理情感視為整個社會的穩(wěn)定統(tǒng)治的基礎,所以也要求詩把倫理情感作為全部內(nèi)容的基礎。儒家的功利主義的藝術觀,正是為了以詩中的倫理情感去規(guī)范社會全體成員的自然情感,從而達到“經(jīng)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的道德政治效應,以鞏固社會禮制的穩(wěn)定結構。他們的詩學理論批評核心,是強調(diào)詩可以影響人心(情志)善惡而決定政治的良窳?!霸姟橹尽蔚馈边@個模式,就是“詩言志”的內(nèi)涵。 四、“詩緣情”的提出 “情”是人類一種與生俱來的基本心理活動,人們對“情”的認識由來已久。從文字構成來看,“情”屬于心的系列與“性”、“志”、“意”等相聯(lián)系。不過從詞源來看,“情”字晚出于“心”字。據(jù)考察,“情”字最早出自《尚書·康誥》“民情大可見”。不過,這里的“情”與后來“感情”的“情”還是有差異的,它主要是指“情況”、“實情”之“情”。最早”情”作為“感情”之“情”來應用的是《詩經(jīng)》?!对娊?jīng)·陳風·宛丘》說:“洵有情兮,而無望兮?!敝祆鋵⒅忉尀椤扒楦小薄皭勰街椤?。不過,“情”字在《詩經(jīng)》里也就出現(xiàn)過一次,而且“也只是指一種具體的情,而沒有上升到一般意義上的情感或情緒”。屈原的《楚辭》“則已將內(nèi)心郁結的種種情感明確地用一個‘情’字來概括,并指出做詩就是‘抒情’” 的思想。 漢代經(jīng)學的大背景下,詩并沒有在“言志”的經(jīng)學上停滯不前。經(jīng)學作為官方的哲學占統(tǒng)治地位,但詩不可避免地隨著社會歷史潮流向前發(fā)展。首先,漢代出現(xiàn)了專門的文章之士。漢代的文人中,郭紹虞指出有“文學之士”與“文章之士”之分(郭紹虞.中國文學批評史[M].上海:上海新文藝出版社,1955.22-23.9)文學之士主要是研究儒學的儒生。文章之士并非專指子書及史書的作者,同時也包括擅長一般辭章的文人。有漢一代,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tǒng)的帝國,在其完善的官僚體制下,作為帝王之師的巫者和樂官以及儒者,分別被納入了更為精細的官吏體系之中,于是就出現(xiàn)了專以文學為職業(yè)的文人。他們既算不上是政客,也不是哲學家,也不是巫者和術士,他們成了游于藝的御用文人。如果說賈誼、陸賈等還不明顯的話,那么,到枚乘、司馬相如、東方朔等,就非常清楚地是以文章顯赫而成名了。揚雄、蔡邕以及漢代的一大批辭賦家大都不是儒學經(jīng)學研究家,亦非以官為主,這支作家隊伍的出現(xiàn),正是文學的獨立和自覺的最好證明。 第二,詩體成為一個獨立的門類。詩樂禮分離以后,到了漢代,詩賦已作為專門的一類被人們充分注意,并且已經(jīng)從學術文化中分離出來了。在西漢時期,劉向的《別錄》專列“詩賦”;劉歆的《七略》專列《詩賦略》;東漢班固的《漢書》也別有《藝文志》;在《后漢書》中專列《文苑》,記載以創(chuàng)作文章為主的作家情況。華麗而鋪張的大賦,可以使司馬相如、枚乘、東方朔們以文入朝,但他們的大賦雖力求“曲終奏雅”,但實則“勸百諷一”,只能以“潤色宏業(yè)”為主,成為統(tǒng)治者膨脹欲望的“膨脹的文學”(章培桓,駱玉明.中國文學史(上)[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6.191.),其政治道德的教化力量再也不能與《詩》三百同日而語。因為,畢竟詩與禮樂的分離已許久了,《詩》作為制度的禮樂之儀,早已被一套精密的封建制度所取代。從這個意義上說,文學的詩可以是與政教相對疏離而獨立存在的一種精神產(chǎn)品,而詩里所表達的情志也似乎可以與政教功用產(chǎn)生相對的張力。在漢代,作為詩的主流是漢代的樂府詩。是“感于哀樂,緣事而發(fā),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而作。樂府詩雖也可觀政教得失,但不再似《詩》三百那樣,來自宮廷,以政治教化為使命,而多是來自民間感于哀樂、緣事而發(fā),歌食歌事的歌謠。這些都給詩的下移、詩與政教功能的疏離、詩學觀念的轉(zhuǎn)變奠定了基礎。 第三,出現(xiàn)了一批詩學批評著作。從《毛詩大序》劉安的《離騷傳敘》開始,以詩經(jīng),楚辭,漢賦為中心,詩學理論是比較繁榮的。《淮南子》、《史記》、《春秋繁露》等學術著作都有有關文學的論述,雖然尚未擺脫經(jīng)學的背景,但也力求從文章的角度來看待詩賦了。如儒學大師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從藝術起源于的情性的角度,指出“《詩》《書》序其志,《禮》《樂》純其養(yǎng),《易》《春秋》明其知,六學皆大而各有所長,《詩》道志,故長于質(zhì);《禮》制節(jié)故長于文,《樂》詠德,故長于風。”這里所謂“《詩》道志”,“長于質(zhì)”是指詩歌藝術的特點,在于表達思想感情的質(zhì)樸和真誠,所謂“《樂》詠德”,“長于風”是指音樂藝術的特點在于能以美德以情動人,所以能產(chǎn)生廣泛的社會影響。同時董仲舒將人的情感與自然之物在天人合一的前提下,建立了一種客觀對應系統(tǒng),將兩者相通為一,從而使審美理論進入了新的發(fā)展階段?!疤炷擞邢才分?,人亦有春秋冬夏之氣者,合類之謂也?!庇秩纭叭松邢才分?,春秋冬夏之類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边@種自然之天與人在情感上的客觀對應說,有力地促進了寫景抒情的創(chuàng)作和情景交融的理論的發(fā)展。而在對自然的描述中,總是體現(xiàn)著春喜秋怒的心理定勢這種藝術上的異質(zhì)同構,業(yè)已形成一種集體無意識,對后世詩學理論影響甚深。陸機《文賦》就很明顯受益于《春秋繁露》。東漢以后,專門的文學理論批評就更多了。 漢末的動亂瓦解了大漢帝國,在儒學衰微的背景下興起的魏晉玄學,以老莊哲學為其哲學基礎,老子、莊子反對禮樂對人的情志的制約,提倡自然人道,直接啟發(fā)了魏晉玄學的詩學觀與美學觀,成為政教功利的詩學向?qū)徝赖脑妼W過渡的中介。五言詩的出現(xiàn)和完善,特別是《古詩》中所表達的個體生命體驗引起了廣泛的共鳴,它所反映的是個體對自身生存狀態(tài)和生命價值的關注,標志著個體意識的覺醒。漢代的人物清議、魏晉的人物品藻,相繼使人發(fā)現(xiàn)了自身的品格、氣質(zhì)、才情、風貌的美,對這些的充分肯定,就是對人的個體情志的充分肯定。正因為個體意識覺醒了,個體的情志才被高度重視和充分肯定。個體意識的自覺是審美自覺的內(nèi)在決定因素。從漢代開始的對詩賦文體的批評,終于以魏晉南北朝時期的“詩緣情而綺靡”之說開啟了一個詩的審美的世界。 “詩緣情”是西晉陸機在《文賦》中提出的理論觀點。 首先,陸機從文體上指出了詩歌的抒情本質(zhì)特征。《文賦》在言及文體特點時寫道: 體有萬殊,物無一量……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zhì),誄纏綿而凄愴。銘博約以溫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yōu)游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奏平徹以嫻雅,說煒曄而譎誑。 從行文來看,陸機并非有意在“言志”之外另立一個“緣情”的理論,他最初的意思只是要區(qū)分詩與其他文體的不同特點,尤其詩與賦。在陸機看來,詩與賦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緣情”和“體物”。也就是說,詩的特點是抒發(fā)情感,賦的特點是描寫事物。由于表現(xiàn)對象的不同,決定了文辭的特點,詩是抒發(fā)詩人內(nèi)心感情的,感情的深微纖曲,決定了詩的文辭要綺麗精細。賦是描寫外在事物的,外物的廣博,決定了賦的文辭要清明朗暢。因此,“詩緣情而綺靡”,“實際上不過是一個有關文體的說法而已”。(見詹福瑞、侯貴滿:《“詩緣情”辨義》,《河北大學學報》(哲社版)1998.2) 雖然,陸機也多次談到“志”,“昔崔篆作詩,以明道述志。而馮衍又作《顯志賦》,班固作《幽通賦》,皆相依仿焉?!彼^“明道述志”,就是緣情。因為緊接此話,陸機又說:“崔氏簡而有情”。對于馮衍的《顯志賦》,評說它“抑揚頓挫,怨之徒也?!睆纳鲜鏊?,“志”的內(nèi)涵,基本上被情的內(nèi)涵所代替了,所謂“明道述志”實即抒情。 不管陸機主觀上是否意識到,他提出“詩緣情而綺靡”的主張,卻具有開一代風氣的重大意義。他只講緣情而不講言志,實際上是起到了使詩歌的抒情不受“止乎禮義”束縛的巨大作用。后來清人對此有許多論述。沈德潛《說詩晬語》中就說他提出這個主張使“言志章教,惟資途澤,先失詩人之旨”。紀昀《云林詩鈔序》說:“知‘發(fā)乎情’而不必‘止乎禮義’,自陸平原‘緣情’一語,引入歧途?!蓖魩燀n《學詩纂問》也記載道:“以‘綺麗’說詩, 后之君子所斥為不知義理之歸也?!鼻迦苏驹趥鹘y(tǒng)儒家立場上,對陸機的種種指責,正可以使我們從反面了解到《文賦》的“緣情”論在突破經(jīng)學對詩歌的控制方面所作的積極貢獻。 與《毛詩序》和漢儒不同,陸機《文賦》中的情,更多地是指物感之情。“喜柔條于芳春,悲落葉于勁秋”的物感之情,更多地帶有個人感受地性質(zhì)。 檢讀陸機的詩賦之作,雖然題材并不廣泛,也少有反映社會政治的內(nèi)容,但他能將一己之情真實自然,毫不掩飾地抒發(fā)出來。他的作品大都以哀傷悲秋為感情基調(diào),或思念故土與親友;或傷時嘆逝,恐功名之不立;或抒寫羈旅行役之苦。他反復強調(diào)自己是“感于物”而“慷慨”悲歌的。其《感時賦》云:“悲夫冬之為氣,亦何慘懔以蕭索。……猿長嘯于林杪,鳥高鳴于云端。矧余情之含瘁,恒睹物而增酸。歷四時之迭感,悲此歲之已寒。撫傷懷以嗚咽,望永路而泛瀾?!倍烊f物蕭索之景與詩人“含瘁”之情相接,故使詩人更曾酸楚之情,傷懷而嗚咽了?!稇淹临x》:“余去家漸久,懷土彌篤。方思之殷,何物不感?曲街委巷,罔不興詠;水泉草木,咸是悲焉?!彪x家日久,心中十分懷念故土,因此曲街委巷,水泉草木,都感人至深?!洞涸仭罚骸肮?jié)運同可悲,莫若春氣甚。”《賦洛二首》:“載離多悲心,感物情凄惻?!薄顿浬袝深檹┫榷住罚骸案形锇賾n生,纏綿自相尋。”感物之情,時時可見于詩賦之中?!霸娋壡椤笨梢哉f也是陸機詩賦創(chuàng)作實踐的理論總結。陸機現(xiàn)存作品中,“緣情”一詞共出現(xiàn)過三次。除《文賦》外,一是《嘆逝賦》:“樂隤心其如忘,哀緣情而來宅?!绷硪皇恰端細w賦》:“悲緣情以自誘,憂觸物而生端。盡輟食以發(fā)憤,宵假寢而興言?!?/FONT> 朱自清先生在《文學的標準與尺度》一文中曾指出:”即如詩本是‘言志’的,陸機卻說‘詩緣情而綺靡’?!灾尽鋵嵕褪恰d道’,與‘緣情’大不相同。陸機實在是用了新的尺度。”(《朱自清古典文學論文集》)“言志”與“緣情”的根本區(qū)別在于:“言志”是要求“發(fā)乎情,止乎禮義”,使人的情感必須合乎儒家的道德規(guī)范;“緣情”則“發(fā)乎情”而不必“止乎禮義”,完全依據(jù)詩人的窮通出處,喜怒哀樂而在詩中自由地抒發(fā)性情??梢姟熬壡椤边@一“新的尺度”,在根本上就是否定了傳統(tǒng)的儒家“言志”的道德內(nèi)涵。 從“詩言志”到“詩緣情”,詩學觀念的的本質(zhì)經(jīng)過了如下轉(zhuǎn)變:第一,從本質(zhì)上看,詩從禮樂制度的一部分,下降為個體抒情言志的藝術樣式。 “緣情說”打破了情感要遵循于“理”“道”的傳統(tǒng),確立情感在詩中獨立的本體地位。第二,從功能上看,詩從政教功利的教化工具轉(zhuǎn)為個體的生命歌唱?!熬壡椤闭f改變了“言志”說以倫理情感“勸善懲惡”的狹隘功利性,強調(diào)怡情悅志,把詩的情感建立在主體對客體的審美觀照之上,使之變成一種意味無窮的審美情趣。第三,對賦、比、興的認識,從美刺諷喻的教化手段轉(zhuǎn)為對詩的審美本質(zhì)的把握。劉勰在《文心雕龍·比興》篇中提出:“興者,起也?!薄芭d”的作用在引發(fā)、喚起人們的某種情感,敏銳地認識到了興與情密切的關系,意識到了藝術是通過個別、有限的事物去表現(xiàn)比任何個別、有限的事物都要更為廣闊、無限的思想感情。但是,劉勰“興”起的情仍然是歸于政教倫理的情:“比則蓄憤以斥言,興則環(huán)譬以托諷”。是鐘嶸突破了縈繞在劉勰文論中政教因素的羈絆,他認為,“興者,文已盡而意有余”。鐘嶸還獨到地改變了歷來相傳的賦、比、興這個次序,把個體對人生感受的抒發(fā)的“興”放在首要的位置。鐘嶸對“興”的解釋,實際上已不只是對作為一種藝術手法的“興”的解釋,而是觸及了藝術的根本特征,指出了一切成功的藝術作品,都能引起人們對作品的語言的述說更為廣泛的聯(lián)想和體驗(李澤厚.中國美學史·魏晉南北朝編(下)[M].合肥:安徽文藝出版社,1999.751.)。 從“詩言志”到“詩緣情”,既是“言志”說發(fā)展演進的歷史之必然,又是人們的詩學觀念不斷發(fā)展成熟的必然趨勢,充分說明魏晉時代人們的詩學觀念和價值趨向出現(xiàn)新的飛躍。從秦漢的以志為主,情志并舉,到魏晉的以情為主,情志并舉,中國古代詩學理論對詩歌基本特征的認識逐步加深,在以后的演進中,越來越朝著“情”與“志”的融合之路發(fā)展了。 五、“情志,一也”——“詩言志”的闡釋、演進 明確的把情、志統(tǒng)一起來的是唐代的孔穎達??追f達是以經(jīng)學家的身份而聞名歷史的。他對“詩言志”的重新解釋,對唐代和后代的影響都相當大。他說: 在己為情,情動為志,情、志一也。(《春秋左傳正義》卷五十一,昭公二十五年) 按照這種解釋,“志 ”并不是人心中固有的、靜止的東西,而是 “情動”的產(chǎn)物。因此它是具體的。孔穎達又說: 詩者,人志意之所之適也。雖有所適,猶未發(fā)口,蘊藏在心,謂之為志,發(fā)見于言,乃名為詩。言作詩者所以舒心志憤懣而卒成于歌詠。故《虞書》謂之“詩言志”也。包管萬慮,其名曰“心”。感物而動,乃呼為“志”?!爸尽敝m,外物感焉。言悅豫之志,則和樂興而頌聲作,憂愁之志,則哀傷起而怨刺生?!端囄闹尽吩?,哀樂之情感,歌詠之聲發(fā),此之謂也。正經(jīng)與變同名曰“詩”,以其俱是“志”之所之故也。(《毛詩正義》卷一) 這就是說,由于外物的感動,人心中產(chǎn)生哀樂的情感,就叫“志”。把這種情感抒發(fā)出來,就叫“詩”?!霸姟碑a(chǎn)生于情感的抒發(fā),情感產(chǎn)生于人心對外物的感動。 孔穎達的解說,一方面強調(diào)了詩歌的抒情特性,另一方面強調(diào)了外物對人心的感動。在劉勰、鍾嶸等人關于詩歌生產(chǎn)的理論基礎上,孔氏將“詩言志”的命題向前推進了一步。將兩個先前相互對立之說融合在了一起??追f達突現(xiàn)個體的(“己”)情”,明顯與唐代整個重情的審美思潮有一定內(nèi)在關系,有開始偏離《毛詩序》之跡象??资系倪@一新動向,對朱熹的《詩》以“感物道情”,突出“情”的價值,應該說是有一定影響的。 白居易既是一位著名的詩人,又是著名的詩學理論家。他繼承并發(fā)揮了漢代《毛詩序》的闡釋,強調(diào)詩歌在社會生活中應該發(fā)揮“補察時政”、“泄導人情”的積極作用。而詩歌之所能發(fā)揮這樣的作用,是由詩歌的本質(zhì)決定的。他說: 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聲,莫深乎義。詩者:根情、苗言、華聲、實義。上自圣賢,下至愚騃,微及豚魚,幽及鬼神,群分而氣同,形異而情一,未有聲入而不應,情交而不感者。(《白香山集》卷二十八《與元九書》) 大凡人之感于事,則必動于情,然后興于嗟嘆,發(fā)于吟詠,而形于歌詩矣。故聞《蓼蕭》之詩,則知澤及四海也;聞《華黍》之詠,則知時和歲豐也;聞《北風》之言,則知威虐及人也;聞《碩鼠》之刺,則知重斂于下也;聞“廣袖高髻”之謠,則知風俗之奢蕩也;聞“誰其獲者婦與姑”之言,則知征役之廢業(yè)也。故國風之盛衰,由斯而見也;王政之得失,由斯而聞也;人情之哀樂,由斯而知也。然 后君臣親覽而斟酌焉;政之廢者修之,闕者補之;人之憂者樂之,勞者逸之……(《白香山集》卷四十八《策林六十九》) 這兩段話,第一段論述詩歌何以感動人心。第二段論述,詩歌在社會生活中何以能起到“補察時政”,“泄導人情”的作用。兩段話都歸結到“詩言志”這個命題上。白居易認為正是詩歌這種抒情言志的本質(zhì),決定了它可以普遍地感動人心,同時也決定了通過它可以見國風之盛衰,聞王政之得失,知人情之哀樂,從而受到補察時政,泄導人情,上下交和,內(nèi)外胥悅的社會效果。 白居易的詩學理論核心,顯然是以《毛詩序》為代表的儒家傳統(tǒng)觀點。但生活時代不同,加之魏晉南北朝以來詩學理論中新思想,新觀念的沖擊,使得他在論證詩歌“補察時政”“泄導人情”的政教作用時,和孔穎達一樣突出強調(diào)了詩歌抒情的特性。 到了宋代,盡管理學家從宣揚理學立場出發(fā),倡導重視理性的”言志”說,曾經(jīng)風行一時,但人有許多論者重視“情”“志”統(tǒng)一說。作為理學大師的朱熹,所提出的“感物道情”實際上是對“情志”并重思想的新發(fā)展。這一發(fā)展對后來中國詩學重“情”思潮的興起是有一定影響的。 “感物道情”之“情”有著極為豐富的內(nèi)涵,與“性”相對,統(tǒng)一于“心”即“心統(tǒng)性情”。同時“情”又與“意”、“志”、“愛”、“欲”等概念有一定關系。朱熹這里的“情”既具有審美本體的意蘊,又具有審美心理情感活動的性質(zhì)。我們先來看看朱熹對“詩言志”這個古老命題的闡述: 蓋所以蕩滌邪穢,斟酌飽滿,動蕩血脈,流通精神,養(yǎng)其中和之德而救其氣質(zhì)之偏者也。心之所之謂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詩言志。既形于言,則必有長短之皆,故曰歌永言。既有長短,則必有高下清濁之殊,故曰聲依永?!ト俗鳂芬责B(yǎng)情性,育人材,事神祗,和上下,其體用功效廣大深切如此。(《朱熹集·舜典》) 這里,朱熹對“志”的解釋是比較合理的,“心之所之”是指人的心理活動所向往(所追求)的目標。“現(xiàn)代心理學認為,目標(亦即目的)是意志活動的一個重要組成因素,沒有自覺的目的,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意志。由此看來,朱熹以‘心之所之’來釋‘志’,是抓住了意志心理的本質(zhì)的?!?/FONT> (燕國材.中國心理學史[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 )當然從美學的角度看,朱熹對“志”的詮釋并未超出前賢,真正超出前輩、富于創(chuàng)新的是對“志”在心理結構中的定位及其與“情”的比較。朱熹十分注重對基本概念的辨析和比較,這是他學術的基本特色。對于“情”與“志”的辨析,也是如此。 性者,即天理也,萬物稟而受之,無一理之不具。心者,一身之主宰;意者,心之所發(fā);情者,心之所動;志者,心之所之,比于情、意尤重;氣者,即吾之血氣而充乎體者也,比于他,則有形器而較粗者也。 舍心無以見性,舍性無以見心。志是心之所之,一直去底。意又是志之經(jīng)營往來底,是那志底腳。凡營為、謀度、往來,皆意也。所以橫渠云:‘志公而意私?!瘑?SPAN lang=EN-US style="WORD-WRAP: normal; WORD-BREAK: normal; LINE-HEIGHT: 28px" xml:lang="EN-US">:情比意如何?曰:情又是意底骨子。志與意都屬情,‘情’字較大,‘性、情’字皆從‘心’,所以說‘心統(tǒng)性情’。心兼體用而言。性是心之理,情是心之用。(《朱子語類》第5卷) 首先,根據(jù)朱熹的心理結構理論,“心”“性”“情”雖然三分,但都統(tǒng)一于“心”。朱熹認為“性”是“天理”,萬事萬物之存在的根本原因,但要借助于“情”來顯發(fā)?!靶摹笔恰耙簧碇髟住?SPAN lang=EN-US style="WORD-WRAP: normal; WORD-BREAK: normal; LINE-HEIGHT: 28px" xml:lang="EN-US">,“性”“情”存在的方所。“情”是“性”的運動狀態(tài)及表現(xiàn)方式。用“體用”關系來說,朱熹認為,“性”是“心之理”,“情”是“心之用”,而“心兼體用”,“心統(tǒng)性情”。但他又說,“舍心無以見性,舍性無以見心”,“心”與“性”、“情”與“性”不可分離,互生互助。 其次,朱熹認為,無論是“情”還是“意”“志”都屬于“心”,不是“性”?!靶浴敝皇恰靶闹怼薄ⅰ靶闹w”、“心之未發(fā)”,即是“心”的純邏輯結構,是真善美的本真狀態(tài)或者是一種原始未分的混沌狀態(tài)。真正顯示的“心”即“心之用”、“心之已發(fā)”狀態(tài)是“情”。無論是“性”還是“心”只有真正的“情”化,才具有其真正的現(xiàn)實價值。 第三,朱熹認為,“意”“志”都屬于“情”。他說:“志是心之所之,一直去底。意又是志之經(jīng)營往來底,是那志底腳?!边@就是說,“志”就像一個人一樣,心里想著去一個地方,但真正能夠成全這“志”的“腳”,則是“意”。就“意”與“情”而論,則“情又是意第骨子”。沒有情,就沒有意,并且,“志與意都屬于情詩”。 同時,朱子又指出:“意是心之所發(fā),與情相近。志也與情相近。”(《朱子語類》第98卷)“情志交孚”(《詩集傳·豳風·東山注》)這樣,在朱熹看來,“情” 也就包含”志”,即為情志交融。 正因為朱熹以“情”來統(tǒng)轄“志”,來包容“志”,因而大大地提高了“情”的地位,同時也賦予《詩經(jīng)》更多地審美價值和意蘊?!案形锏狼椤辈粌H包容而且發(fā)展了“詩言志”,因而成為中國古典詩學走向近代化的堅實基礎。 明清之交時,錢謙益把他的詩學推原到中國詩學最古老的命題——言志。他說; 《書》不云乎:“詩言志,歌永言?!痹姴槐居谘灾?,非詩也。歌不足以永言,非歌也。(《初學集》卷三十二,《徐元嘆詩序》) 錢氏主要是針對明代七子及清初云間派的倡導格調(diào)的弊端而確立其詩歌的本質(zhì)的。他認為七子派及云間派的倡導格調(diào)乃是迷失了詩歌的本原,他要建立其性情優(yōu)先的詩學,就必須從對詩歌本原問題的追問開始。他從“詩言志”的命題推論出“詩不本于言志,非詩也?!毖灾静攀窃?,不言志不是詩,詩歌的本質(zhì)就是言志。關于志的內(nèi)涵,他說: 夫詩者,言其志之所之。志之所之,盈于情,奮于氣,而擊發(fā)于境。風識浪奔昏交湊之時世,于是乎朝廟亦詩,房中亦詩,古人亦詩,棘人亦詩,燕好亦詩,窮苦亦詩,春哀亦詩,吳詠亦詩,越吟亦詩,勞歌亦詩,相舂亦詩。(《有學集》卷十五,《愛琴館評選詩慰序》) 又說: 詩者,志之所之也,陶冶性靈,流連景物,各言其所欲言者而已如人之有眉目焉,或清而揚,或深而秀,分寸之間而標致各異。(《牧齋有學集》) 其一,“志”不是一個孤立的觀念,而是掙脫了儒家思想束縛后顯示自由之態(tài)的“志” 。情志因人而異,詩亦如此。不論是表現(xiàn)政治、愛情、歡悅、悲痛,不論是士人之所歌詠還是民間的勞動號子,都是言志抒情;其次, “志”“情”“氣”并提,情、志、氣萌動而詩生?!爸居谇?,奮于氣”,“志足而情生”,三者作為創(chuàng)作主體的內(nèi)在精神,在創(chuàng)作過程中互相激發(fā)、互相作用而推動詩歌的產(chǎn)生。當然,在志、氣、情三者的整合中,他還以“志”為內(nèi)核的。他說: 古之為詩者有本焉?!秶L》之好色,《小雅》之怨誹,《離騷》之疾痛叫呼,結螭于君臣夫婦朋友之間,而發(fā)作于身世逼側(cè),時命連蹇之會,夢而噩,病而吟,舂歌而溺笑,皆是物也,故曰有本?!保ā队袑W卷》卷十七,《周元亮萊古堂刻序》) 什么是詩歌的根本,就是關于君臣夫婦友朋,與自己的身世遭遇、時代命運相關聯(lián)的性情。他一方面強調(diào)性情為詩之本。要求詩人要真實地宣露自己的感情,表現(xiàn)真實的心靈和面貌,詩人就是“詩其人”。另一方面,他又要求詩人所表現(xiàn)的感情應當符合傳統(tǒng)的善的道德規(guī)范,“好色不比于淫,怨誹不比于亂”,強調(diào)不越“義理”才是“真好色,真怨誹”(《季滄葦詩序》)這是對“發(fā)乎情,止乎禮儀義”傳統(tǒng)詩學自覺地回歸,同時也再一次標舉“情志說”,既給“性情”論披上了一件“言志”的外衣,又使“詩言志”說免于成為一種僵化的理念。 錢謙益之后,黃宗羲也強調(diào)性情,甚至有唯情論的傾向。 王夫之的“詩無達志”說值得注意。他說: “詩言志,歌永言”,非志即為詩,言即為歌也?;蚩梢耘d,或可以不興,其樞機在此。(《詩廣傳》) 也就是說,并非一切志都可以成為詩,入詩的“志”應該具有“可以興”的感人的審美特征,具有含蓄、寓情等特點,而不是教條地說教?!爸黄綌⑷?,可以廣通諸情,故曰:詩無達志?!保ㄍ希┻@實際上是對“詩言志”說在理論上的一個重大突破。他跳出傳統(tǒng)的言志、緣情的理論框架,站在他的理學系統(tǒng)中來談言志、緣情。在王夫之的詩學體系中,情是最高范疇,在他的理學體系中,性是最高范疇。站在詩學的審美立場上,他反對性直接進入詩歌的表現(xiàn)范圍,站在理學的倫理立場上,他認為情要受到性的嚴格規(guī)范。他一方面反對以言志代言情,以理性代感性;另一方面,又主張在性的約束限定之下,使情純之又純。他說: 詩言志也,非言意也。詩達情也,非達欲也。心之所為期者,志也;念之所覬得者,意也;發(fā)乎其不自已者,情也;動焉而不自持者,欲也。意有公,欲有大,大欲通乎志,公意準乎情。但言意,責私而已;但言欲,則小而已。(《詩廣傳·邶風》) 在這里意與志相對,情與欲相對。情志與意欲的區(qū)別就在于公私大小之不同。王夫之詩學中的“情”的含義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情是指符合天理的情感,在這個層面上,情與志相當,而與欲有區(qū)別。廣義的情包括欲,因而有貞淫的不同,貞者合天理,淫者是人欲。王夫之認為,欲經(jīng)過升華可以上升為符合天理的情,詩歌中所表現(xiàn)的應該就是這種情。情和志都屬于天理層面,意和欲都屬于私欲層面,情志與意欲之別實質(zhì)上乃是天理與私欲之別。這樣,他就將“情志”放在了同一層面上,并強調(diào)到了至高無上的程度。王夫之對“情志”分離而合的見解,體現(xiàn)出人的內(nèi)在自覺和對外的積極認識的統(tǒng)一。 紀昀主持了《四庫全書》的編纂,并纂定《四庫全書總目》。此前,詩文評著作或是附在總集之內(nèi),或是放在集部之末,沒有一個獨立的位置。而紀昀主編的《四庫總目》在集部中專立了“詩文評類”,標志著詩學理論已被作為一個獨立的領域來看待。 紀昀論詩,其理論的基點是“詩言志”的傳統(tǒng)命題。他說: 詩之名始見《虞書》,“詩言志”之旨亦即見《虞書》??鬃觿h詩,傳諸子夏,子夏之小序,誠不免漢儒之附益,其大序一篇,出自圣門之接受,反復申明,仍不出“言志”之意,則詩之本義可知矣。(《詩教堂詩集序》,《紀文達公遺集》卷九) 紀昀對“詩言志”之“志”是從情與理統(tǒng)一的角度來把握的,他以《詩大序》中的“發(fā)乎情,止乎禮義”來規(guī)定志的內(nèi)含。他說: 余謂西河卜子傳《詩》于尼山者也?!洞笮颉芬黄_有授受,不比諸篇小序,為經(jīng)師遞有加增,其中“發(fā)乎情,止乎禮義”二語,實探《風》、《雅》之大原。后人各明一義,漸失其宗。一則知“止乎禮義”而不必其“發(fā)乎情”,流而為金仁山《廉洛風雅》一派,使嚴滄浪輩激而為“不涉理路,不落言論”之論;一則知“發(fā)乎情”而不必其“止乎禮義”,自陸平原“緣情”一語引入歧途,其究乃至于繪畫橫陳,不誠已甚與!夫陶淵明詩時有莊論,然不至如明人道學詩之迂拙也。李、杜、韓、蘇諸集豈無艷體,然不至如晚唐人詩之纖且褻也。酌乎其中,知必有道焉。(《紀文達公遺集》卷九,《云林詩鈔序》) 《詩大序》稱詩歌“發(fā)乎情,止乎禮義”,發(fā)乎情是個體性、感性的一面,禮義是社會性的、理性的一面。詩歌要抒情,但又要用理性來規(guī)范,使情感具有道德意義。這樣個性與社會性、感性與理性達到統(tǒng)一。這二者的統(tǒng)一是儒家詩學的重要特征之一。 紀昀站在這種情、理統(tǒng)一的立場對后來的詩歌發(fā)展作了透視,認為陸機“詩緣情”說只強調(diào)“發(fā)乎情”、而忽略了“止乎禮義”,忽略了對情感的理性道德規(guī)范;而道學家論詩則只強調(diào)“止乎禮義”的一面,而忽略了“發(fā)乎情”,忽略了個體性和感情,這樣詩學流為道學。以上兩者各執(zhí)言志說的一端,都陷入偏頗之境。前者在詩歌創(chuàng)作上的體現(xiàn)是齊梁及晚唐詩,后者則是道學家的性氣說。他指出,齊梁及晚唐詩只知詩歌“發(fā)乎情”,而不知“止乎禮義”,結果流入艷情,背離了詩教;宋代道學家只知“止乎禮義”,而不知“發(fā)乎情”,結果陷入以道學為詩,兩派各陷入一偏。紀昀要求這二者應該統(tǒng)一。他認為陶淵明、李白、杜甫、韓愈、蘇軾等詩人體現(xiàn)了這兩者之間的統(tǒng)一。 強調(diào)情與理的統(tǒng)一,這在儒家詩學范圍內(nèi)不失為一個比較折中的觀點。這種觀點其實也體現(xiàn)了中國詩歌的基本品格,代表了傳統(tǒng)詩學的基本價值觀念。紀昀的詩學觀點應該是代表了官方立場的。也是對從漢代以來的言志、緣情論的一個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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