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命總法四十八篇 看命總法一 看命大法,不過生克扶抑而已。列下四柱,先看日干是何五行;隨看月支,或是生我克我,或是我生我克。如月支本氣透于天干,寅透甲,午透丁,即取為格,系正官、食神、偏財、偏印,則宜生之助之;系偏官、傷官,則宜制之化之。若本氣未透遭克,則寅不用甲,而用所藏之丙戊;午不用丁而用所藏之己。若所藏之神,又不通遭克則不用月支,而用別干之勢盛力旺者為格。其祿刃比劫,無論在干在支,均不以取格,但用為日干之助耳??傊匀崭膳c財官等較其強弱,強者抑之,弱者扶之,不能扶抑者,以運扶抑之,其必不可扶者則棄之,必不可抑者則順之。惟合化格、一氣兩神格、暗沖暗合格,不在此例。總之錢而易見者小,清而難測者大,清而有神者貴,濁而無氣者賤,純粹中和者貴而安,奇怪偏駁者貴而危。或謂太平之世取正,有事之秋取奇,余嘗閱古今之命數萬,承平安樂,盡多七煞傷官,開創(chuàng)經綸,不少正官正印,特奇正之命,世多世少,氣運偶然。非奇者生太平之世必無用,正者生有事之世必不貴也。 看命總法二 推命先看日干,或得時,或失時,或得勢,或失勢。下坐某支,緊貼某干,于日干生克扶抑何如。隨看余三干及四支,于日干生克扶抑何如,此恒法也。然不特日干而已,凡主中干支皆當如此研究,如看年干,先看得時得勢否?下坐扶抑何如?月干時干亦然。又看年支,先看得時得勢否?上載何干緊貼何支?于年支生克扶抑何如?隨看余三支四干,于年支生克扶抑何如?月支時支亦然。如此一一研究的確,然后用之為官煞,為財印,為食傷,其是強是弱,當用當舍,自然精當無差,洞徹不惑矣。此看命第一要訣也。 看格局法 格局有正有變,正者五行之常理也。曰正官,曰偏官,曰印,曰財,曰食神,曰傷官。變者五行之常理,而取用則異矣,曰從,曰化,曰一行得氣,曰兩神成象,曰暗沖,曰暗合。凡正格未有不相兼者,官煞必兼財印,印財必兼官煞,食傷必兼印財,推之須詳,取之須確,變格更宜精審。從化須極真,一行兩神須無雜,暗沖暗合須至當,俱勿依稀妄取,開列于左。 正官格--兼印曰官印格、兼財曰財官格。 偏官格--兼印曰煞印格、兼財曰財煞格。 印 格--兼官曰官印格、兼煞曰煞印格。 財 格--兼官曰財官格、兼煞曰財煞格。 食神格--用煞曰食神制煞格、用財曰食神生財格。 傷官格--取印曰傷官用印格、取財曰傷官生財格。 從 格--日主無根滿局皆官曰從官格 日主無根滿局皆財曰從財格 日主無根滿局皆傷曰從傷格 日主無根滿局皆煞曰從煞格 日主無根滿局皆煞曰從煞格 日主無根滿局皆食曰從食格 化 格--甲日合己曰或己時、己日合甲曰或甲日曰化土格 乙日合庚月或庚時、庚日合乙月或乙日曰化金格 丙日合辛月或辛時、辛日合丙月或丙日曰化水格 丁日合壬月或壬時、壬日合丁月或丁日曰化木格 戊日合癸曰或癸時、癸日合戊月或戊日曰化火格 一行得氣格--木日全寅卯辰木方、或亥卯未木局曰曲直格 火日全巳午未火方、或寅午戌火局曰炎上格 金日全申酉戌金方、或巳酉丑金局曰從革格 水日全亥子丑水方、或申子辰水局曰潤下格 土日全辰戌丑未局曰稼穡格 兩神成象格--水木各占兩干兩支曰水木相生格 木火各占兩干兩支曰木火相生格 火土各占兩干兩支曰火土相生格 土金各占兩干兩支曰土金相生格 金水各占兩干兩支曰金水相生格 木土各占兩干兩支曰木土相成格 水火各占兩干兩支曰水火相成格 火金各占兩干兩支曰火金相成格 金木各占兩干兩支曰金木相成格 暗沖格--丙午日午多沖子、丁巳日巳多沖亥曰沖官格 庚子壬子兩日子多沖午、辛亥癸亥兩日亥多沖巳曰沖官格 庚日申子辰全沖寅午戌曰曰暗沖格 暗合格--甲辰日辰多合酉、戊戌日戌多合卯、癸卯日卯多合戌、癸酉日酉多合辰皆曰合官格 以上正變諸格作用,或載于賦,或著于法,宜通閱之。 看格局法二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設名目,不便推詳,故古人立官煞、印財、食傷之名,而六格出焉。然所謂官者非誠官爵;所謂印者,非誠印章;所謂財者,非誠財寶;所謂傷者,非誠損傷。故得時得局,煞傷可以富貴;失時失局,官印可以貧賤。大抵成格則為上命,破格則為下命。然有初看甚吉,而競不吉,或吉兇相參者,初看甚兇,而競不兇或吉兇相參者此乃主中有暗神助格破格,而不易見也。又有細看仍吉而終不吉,或吉兇相參者,細看仍兇而終不兇,或吉兇相參者,此乃運中有暗神助格破格,而未及察也。且或即此一字,而助格破格亦在此,是以吉處藏兇,兇中隱昔賢諄諄言之,豈不精審乎。若人命更有令神無力,六神皆輕,不敢取某神為格者,故多下命,亦有上命,此亦隨柱斟酌,逐運消詳,不必膠執(zhí)取格也。至于諸變格,亦不外生克之理。從局化局,則欲生扶其所從所化。一行得氣,則欲生扶此一行,不欲損克此一行。兩神成象,則或相生、或相克、欲輕不欲混。暗沖暗合,暗取克我之神,欲虛不欲實。此其大略也。然變局有時似成矣,而競不成,有時似不成矣,而競有成,此亦吉藏兇,兇隱吉耳。寧求全毋姑取也。 看用神法 命以用神為緊要??从蒙裰ǎ贿^扶抑而已。凡若者宜扶,扶之者即用神也。扶之太過,抑其扶者為用神。扶之不及,扶其扶者為用神。凡強者亦抑,抑之者即用神也。抑之太過,抑其抑者為用神,抑之不及,扶其抑者為用神。如弱扶之以水,水扶太過,制水以土,水扶不及,生水以金。木強抑之以金,金抑太過,制金以火,金抑不及,生金以土。至通類之相助,財氣之相姿,亦扶也。生物泄其氣,克物煞其勢,亦抑也。是故有日主之用神也。有六神之用神焉。六神之互相扶抑者是也。六神之用神即為日主用也,有原局之用神焉。局中本俱之扶抑是也。更有行運之用神焉,運中補足之扶抑是也,行運之用神,即為原用局也。用神無破為吉,有助則更吉,用神有損為兇,無救則更兇。命譬之身,用神譬之身之精神,精神厚則身旺,精神薄則身衰,精神長存則身生,精神壞盡則身死,看命者,看用身而已矣。然取用神之法,雖當專一而不玄眩,宜變通而不拘。如正偏官格,有時制化互用,甚或生制參用,況行運數十年,無俱木俱金之理。嘗見大富貴之命不特一神為用,其專恃一神者,乃補偏救弊之命耳。抑更有說焉,有體而后有用,日主六神體也,扶抑日主六神者,用也。茍日主六神或強不可制,或衰不堪扶,或散漫無倫,或戰(zhàn)爭不定,是則體先不成,用于或有?其為下命決矣。 看生年法一 古時以生年干支論命,后來專主日干,然生年中為根本,年干重于月干,年支重于月支,若得時得勢,氣力較大,其干支力亦相等。術者多有重年干,輕年支者,蓋惑于流年重天干之說,謂柱中亦然耳,無論干支共司一歲之事。即如種種神煞,從年干起者少,從年支起者多,何容妄有軒輊乎。若舊書所載歲德扶官扶煞扶財等格,則又不然,夫五陽干為歲德,五陰干為歲德合,安可混以德稱?且官煞財可扶,印食何不可扶,況煞非吉神,方將制化之,奈何扶之?總之合四柱干支取斷,斯無弊之道耳。 看月令法一 格局先取當令,次要得勢(詳于賦中),若日主之為旺為弱,官煞、財印食傷之為旺為弱,亦先以月令推之。如木在春月為旺,在驚蟄以后,谷雨以前,為尤旺,在秋月為弱,在白露后,霜降以前為尤弱?;螯h多援眾,則秋木亦旺,勢孤克眾,則春木亦弱。余仿此。神峰張楠,謂生本月之氣,反不能任克,只可一二點克神,多克必倒。生受克之月,而有生扶者,反能任克,試之屢然。以為理外之見。余考舊命誠有之。此盛衰倚扶亦非理外也。若令支所藏,或二神或三神,其取用之法,如甲生寅月,先論甲木,次論丙火戊土,或寅字損壞無氣,則取丙戊,或寅字雖無損傷,而丙戊中有一字透干成像者,則亦取之否則無舍甲而用丙戊者。余支皆然。舊書謂行運必不可沖月令,沖必不利,夫人生六十歲左右,不論順逆,運無不沖令者,多有安富尊榮,豈皆不利乎?且格局有不恃令神者,又有令神強旺,不畏沖者,何可概論乎?惟原命止恃此令神而令神本來斷單弱,則誠不可沖耳。 看月令法二 舊書十二月支中所藏諸干,俱分日用事,相沿既久,遵若金科玉律,但實理不然,推本論之,寅卯只是甲乙木,巳午只是丙丁火,申酉只是庚辛金,亥子只是壬癸水,辰戌丑未只是戊己土。若亥有甲,寅有丙,巳有庚,申有壬,蓋木火金水生地之故。辰又有乙,未又有丁,戌又有辛,丑又有癸,蓋木火金水余氣之故。寅巳又有戊,午又有己,蓋土隨火母生旺之故。總之但有其氣,非能分諸支之位,而各得若干日也。惟有其氣,故論命者必兼取之,惟不能分其位,故論命者必以本支為主,而后及其所藏也。今列舊例于左,若果如其所分,則己有戊,猶可言也,亥有戊,寅申有巳,有是理乎?古今論命,曾有遇亥月而取戊,遇寅申月而取己者乎?且又牽于土生申之說,故于申中混列戊己共七日,夫諸支皆分某干若干日,申中何不分戊若干日己若干日乎?論命逢申將取戊乎,取己乎?舊書陰生于子午卯酉,則子午卯酉中,當亦分乙丁辛癸各若干日,何以止言長生,而不分日乎?陽之所墓,既能分日,陰之所墓,何不亦分日乎?四時只有三百六十五日,乃每支中諸干皆共三十一日,豈非四時共三百七十二日乎?種種難通,將何說以處此?則各干分日,萬不可拘矣。 舊例 子--壬十日三分半、癸二十日六分半、辛長生。 丑--癸九日三分、辛三日一分、己十八日六分。 寅--丙七日三分半、戊七日二分半、甲十六日五分。 卯--甲十日三分一錢、乙二十日六分半、癸長生。 辰--乙九日三分、癸三日一分、戊十八日六分 巳--庚七日二分半、戊七日二分半、丙十六日五分半。 午--丙十日三分半、丁十一日三分半、己九日三分。 未--丁九日三分、己十八日六分、乙三日一分。 申--戊己七日二分一錢、壬七日三分半、庚十六日三分。 酉--庚十日三分半、辛二十日六分半、丁長生。 戌--辛九日三分、丁三日一分、戌十八日六分。 亥--戊七日三分半、甲七日二分半、壬十六日五分。 在考歷法,木火金水,分旺四時,各七十二日,土旺四季,各十八日。立春日始,甲木用事三十六日,驚蟄后六日,乙木用事山十六日,清明后十二日,戊土用事十八日,余仿此。是則卯月前六日,當用甲木不用乙,辰月前十二日,當用乙木不用戊癸。然昔人論命,甲木生卯月前六日,取卯為刃,不以為本氣,生辰月前十二日,先論己土此取透干之乙癸,未有競取乙者,蓋既以分建,卯自當從乙,辰自當從戊,且命法不同歷法也。 看日主法 舊書論日主,或專主強旺,或反尚衰弱,蓋以太強則得抑有力,太弱則得扶立效,此即有病方為貴之說,皆偏見也。凡日主最貴中和,自然吉多兇少,日主太強太弱,自然吉少兇多。惟可抑之強,可扶之弱,則存乎作用耳。作用之法,如木日強,則用金克之,用火泄之,木日弱,則用水生之,用木助之,若得土而殺其勢,亦所以抑之,借土而培其根,亦所以扶之,其要歸中和而已。舊謂男命日主不嫌于強,然過強則亦取咎。女命日主不嫌于弱,然過弱則亦受虧。至于日主所坐之支,較為親切,但坐財官等吉神,亦須四柱透露扶助,坐傷劫等兇神,四柱亦能伐而去之,非坐下一支遂定休咎也。 看生時法一 自日干而外,三干四支,均各關系,而時尤要緊,蓋時乃全局之歸宿,必將日主引之時上,喜生旺,惡衰絕。凡局中喜神,引之時上,生旺則俞吉,衰絕則不吉,局中忌神,引之時上,生旺則俞兇,衰絕則不兇。又有喜神過旺,喜時上克之泄之,兇神無制,喜時上克之化之,較為得力。若日干茍非太過,未有不喜時上生旺者。即日主太過,亦喜時上克泄,然終非所宜耳?;蛟粫r既緊要如此,然以時取格或不可,不知歸宿特重生時,格局須合全柱,何可概論乎? 看生時法二 舊有時分上中下刻之說,謂四柱同而窮達不同,識此故也。其說似乎精晰,然昔賢論此者甚少,偶有及之者,不過時分刻用事,亦若月支分日用事耳。如寅時一二刻,則丙火用事,三四刻則戊土用事,后四刻則甲木用事。夫月支尚無分日用事之理,安有一時之間,某刻金水當權,某刻木火司柄者乎?若時支如是,則日支亦然,何不分味爽以前某神用事,日出之后,某神用事,日中之后,某神用事乎?不知生于某月,不拘何日,月支之氣俱備,生于某時,不拘何刻,時支之氣俱備。生于寅時,不俱何刻,甲丙戊之氣俱備,之看三者之中,何神得時得勢則用之,何神失時失勢則舍之。如是取斷,于理最當,勿信分刻虛談刻也。 看運法一 舊書謂一運上干下支,分管年數,率謂上下各五年,又有因運重地支之說,或謂上四下六,或謂上三下七,其實皆不然也,蓋行運從月見而起,順行者,行未來之月建,逆行者,行已往之月建,凡月建干支,共管一月之事,無干管上半月,支管下半月之理,乃因以行運,反分裂干支,各管幾年,有是理乎?故上干下支共管十年為是。上下比和,上下相生,則其力相同,上克下者,上之力勝于下,下克上者,下之力勝于上,合之命主,上下俱喜,則十年全吉,上下俱忌,則十年全兇,上下一喜一忌,則十年之間,吉兇參半,此理之最確當者。但看上干較易,看下支較難,蓋干神甲只是甲,乙只是乙,惟支則各有所藏,須一一研析。如行運寅字,原柱有或甲或丙或戊,當察此運,某干得氣,再看上干是甲,則此運純然是木,上干是丙,則此運大半是火,上干是戊,則此運一般是土,余支仿此。又上下與原柱干支,止論生克,理亦易見,下支則與原柱干支,生克之外,更有相沖、相合、相刑、相害種種道理,未易草率論斷也。 看運法二 初運管少年,中運管中年,未運管晚年,此看運法也。更有舊法可參用者,即以四柱推論,年管少年,月日管中年,時管晚年。若年為喜神,則少年發(fā)達,為忌神,則少年處困而不得志,月日為喜神,則中年亨通,為忌神則中年蹇滯,時為喜神,則晚年安榮,為忌神,則晚年零落,此法屢試有然,故附之。然但可約略少旺老之大概而已,若確分年限,詳斷吉兇,仍當看運為主耳。 看流年法 自少至老之歲,謂之流年。雖不若大運之重,然于原柱及大運,亦能抑扶,其法合上干下支,先看于原柱干支生克何如,此看與大運干支生克何如,參伍窮究之,柱運喜神相聚,能助吉乎,能損吉乎,柱運忌神交會,能增兇乎,能減兇乎,柱運或有不合和,為解斗乎,為佐斗乎,柱運或有偏勝,為左袒,為右袒乎,雖柱與運之所喜憎,大略相同,然柱運流年三項,干支輾轉生克,情理多端,亦有柱喜而運憎者,且一年之中,當令不齊,一支之中,藏神非一,其理甚紛甚細,既須窮精極微,又須從詳反約,推斷休咎之難,全在此處。果能了于心,則命理思過半矣。 看正官法 看官之法,先論日干強弱。日干強則當扶官,日干若,則當扶日,再看官星得時得勢與否,適當月令,又透天干為上。如甲生酉月,天干透辛,乙生申月,天干透庚是也。次則或當月令而不透干,或不當月令而干官通支,支官通干,又次。則干有支無,支有干無,皆需財以生之,則官之根茂。印以衛(wèi)之,則傷官之害遠,必須正財配偏印,偏財配正印,則財印不相戰(zhàn),或財在干,印在支,或印在干,財在支,雖皆正皆偏,各有理會,亦不相戰(zhàn)也。若官星太多,亦需食傷制之,然不作煞論。切忌有二:一曰沖破,一曰傷官。須忌有三:一曰食眾暗損,一曰印眾泄氣,一曰時歸死絕。大抵官之強旺者,遇次五忌,但減貴氣;官之衰弱者,遇次五忌,則壞矣。至于逢官看財,雖一定之理,然官衰依財,以多為貴,官旺亦不甚依財,略見已足。行運之法,俱與看官法相同??傊崭赡苋呜敼贋橐?,茍日干太衰太旺,運局中又無生克扶抑,即財官俱有,亦不免貧賤。古云小人命內,亦有正氣官星,蓋坐是耳。至于日主無氣,滿局皆官,當棄命從之,與從煞同法,然自是從官,非官多作煞也。若神峰張楠年時虛官可用,月令官星必無可用之理,此偏激之見,不足深信。又舊書有官不見官之說,謂甲日見丙辛,則甲得辛為官,辛又得丙為官此乃節(jié)外生枝,不足信也。 看偏官法 看煞之法,先論日干強弱,日干強,則一點煞星亦可不制,日干弱,則不問煞之多寡,必須制之。再看煞星得時得勢否,當令而又透干,為煞旺,次則或當令而不透干,或不當令而干煞通支,支煞通干,又次則干有支無,支有干無。制之用食傷,食較有力,合之用刃劫,刃較有勢,化之用印,偏正同功。煞太旺則制化兩用,但須食神配正印,則不相戰(zhàn)也?;蚴硞湔?,干支俱異,各有理會,不相戰(zhàn)也。若刃劫合煞,引日不如陽日,蓋甲用卯中之乙合庚,乃卯之本氣,乙用寅中之丙合辛,視本氣有間矣;甲用乙合庚,庚貪合則忘煞,乙用甲只能幫身,視合煞又有間矣,故陰日以制化為急。若煞星太弱,宜財神姿之,制神太過,宜印破之。至煞星太強而無制,日主太弱而無根,宜棄命從之,總之日干能任財煞為要。茍日干衰絕,又不能從煞,即有制有化,歲運財煞旺地,必成災禍。徜更有制無化,歲運財煞旺地,無不危亡。若身煞兩停,行運寧可扶身。古云:煞不離印,印不離煞。又云:印無煞不顯,煞無刃不威。蓋印所以生日主,刃所以護日主,雖不言扶身,而扶身在其中矣。又有煞強于主,行煞云反利者,此必日主本非衰絕,而原局印綬成像有力,煞生印,印生身也,惟忌行財運,壞印助煞,則必為禍矣。 看官煞去留法一 官煞去留,需審其輕重。官重煞輕,必當去煞,蓋官乃清純之氣,不可混也。煞重官輕,不必去官,乃煞乃雄剛之氣,不畏混也。若官煞兩停,則當分去留,主中傷官有力,則去官用煞,主中食神有力,則去煞用官。舊書云:陽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如甲日得丙,能克庚而去之,又能合辛而留之也;陰日傷官能去官,又能留煞,如丁日得戊,能克壬而去之,又能合癸而留之。陽日傷官能去官,不能留煞,如甲日得丁能克辛而去之,不能合庚而留之也,陰日食神能去煞,不能留官如丁日得己,能克癸而去之,不能合壬而留之。蓋克則去,去則不為我害,合則留,留則可為我用。然舊書又云:甲以乙妹妻庚,兇為吉兆,豈非合而去之乎?蓋庚見乙系我克,故去;辛見丙系受克,故留也。舊又有貪合忘官,貪合忘煞之說。如甲以辛為官,遇丙則辛貪合丙而忘官,乙以辛為煞,遇丙則辛貪合而忘煞,得毋忘則不留,留則不忘乎。蓋官煞獨見,則因合而忘,官煞并見,則得合而留也。然究竟留者存留也,去其一,則其一自留耳,豈必有某神挽之使住乎。若必舊書所云,陰日食神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則陽日傷官不能留煞,日主又不能留,遂將不留乎??傊偕废嗷欤チ魞舯M為上,雖不凈盡,而調劑合宜,勢歸于一者亦妙。煞不能歸一,寧以官混煞,勿使煞混官也??催\俱此同法。 千里按:官煞并見,正不必識其留,止需識其去,一者既去,一者自留矣。合者羈絆也,官煞之逢合,自應以去論,舊書以合為留之說,恐未妥耳。 看官煞去留法二 舊書所論官煞去留,大率言天干耳,雖言干而支藏之干在其中,干支互相去留,亦在其中,然使支有官煞,干無官煞,則支神相去留之法,不可不講也,今補之。:甲乙日見申酉,以巳去申,以午去酉;丙丁日見亥子,以辰戌去亥,以丑未去子;戊己日見寅卯,以申去寅,以酉去卯;庚辛日見巳午,以亥去巳,以子去午;壬癸日見辰戌丑未,以寅去辰戌,以卯去丑未。皆用食神去煞,用傷官去官,雖巳申子丑為六合,寅戌卯未為三合,然合自合,克自克,猶之合自合,刑自刑也,官煞去一,則其一自留,不必更求留之之神。此外有會成它俱而去之者,寅卯遇午戌,則寅合午戌成火,而卯獨當權;巳午遇酉丑,則巳會酉丑成金,而午獨當權;申酉遇子辰,則申會子辰成水,而酉獨當權;亥子遇卯未,則亥會卯未成木,而子獨當權;辰遇子申而成水,戌遇寅午而成火,則丑未當權;丑遇巳酉而成金,未遇亥卯而成木,則辰戌當權。又有隨合入庫而去者,子隨辰合如庫,則亥當權;午隨戌合如庫,則巳當權;卯隨未合如庫,則寅當權;酉隨丑合如庫,則申當權??傊?,去官去煞,必天干地支合力,乃能去之。如庚辛申酉,去一甲一乙一辛一卯,去其必矣。即如去甲寅乙卯,亦克去。若一庚一申一辛一酉,去甲寅乙卯,勢必不能。即一庚去一甲,一辛去一乙,申去一寅,一酉去一卯,亦有不可知也。故官煞相混,以去為主,留不待議。 看官煞去留法三 官煞有真相混,有似相混,而非相混者。如木為日主,庚辛并露,申酉兩見者,是為相混,若止露庚而見酉,止露辛而見申,乃干神成旺,非混也。亦或丙坐午,丁坐巳,壬坐子,癸坐亥,尤一氣乘旺,非混也。又或庚辛甲乙俱露于干,申酉寅卯俱見于支乃各子相克,非混也。又或四柱之中,食神制煞,自成一勢,官星生印,自成一勢,合之雙美,非混也。此等似混非混,不一而足,不去不留亦可。且有似去而反留,似留而反去者,如甲生申月,丙辛透干,丙或無根,或坐絕,則丙不能去當令之申,反以丙辛之合,去辛而用申矣。此等亦不一而足,不可誤認去留。且陰陽之理,至深至變,正惟似混非混,深厚難見,再三尋繹,乃悟其妙,斯為大貴。至于人命,又有官煞兩停,或俱有克合,,或俱無克合,不分去留,而亦富貴者,一則日主旺甚,官煞皆輕,正賴其合力琢削,一則日主官煞俱強,喜有旺神引化。若純官無煞,而發(fā)于煞年,純煞無官,而發(fā)于官年者,比比皆是。總之去留之法,只是大概當然,亦不必拘執(zhí)也。舊又謂官煞相連只論煞,官煞各分為混雜,相連者,謂年月也,各分者,一在年月上見,一在時上見也。誠如是,則只論連與分可矣,何必辯去留乎?又謂露官藏煞只論官,露煞藏官只論煞,是則露者必留,亦非通論也。 看正偏印法 舊書取印。喜正忌偏,此只論天干耳,若地支仿此推之,五陽干遇寅申巳亥為梟,遇子午卯酉為敗,五陰干遇子午卯酉為梟,遇寅申巳亥為死,則地支競無印可取矣,不之五陽干遇寅申巳亥是生印,非梟也,遇子午卯酉是正印,非敗也,五陰干遇寅申巳亥,亦正印,非死也,惟遇子午卯酉為偏印,然子為乙貴,午為己祿,何可以梟論乎?大抵印不論正偏,但當月令而取之為格,必不可傷,即不當月令而倚之為用,尤不可傷,在局在運皆然。術家往往重財官而輕印,不知印被傷,與官被克,財被劫相同。其有時而輕者,局偶不用印也,若局用印,而無顯印,則暗印宜可取?;蚰救杖∩曛兄桑匠笾兄?;或火日取亥中之甲,辰未中之乙,此需二三處有之,仿可取用。行運透出為吉,克壞為兇。僅止一點,亦不濟事??傊钟√p,須以官煞運生之,局印太多須以財運制之。若太多而強不可制,競為下命。蓋印乃生我之神,忌無棄命從印之法,又無比劫泄印之法。至于梟印克食,惟梟食兩透于干,禍并見于支,而無制無化則忌。茍制化得宜,或干支異處,則亦不忌。又舊忌印行死地,亦不盡然,蓋所貴乎印者,以扶其身耳,印之病死,即身之祿旺,何害之有?若但取印旺,則印之祿旺,即官之死絕,何利之有乎。 千里按:以理衡之,局中印綬太多,亦可從印,蓋七煞為克我之神,倘可從,則印為生我之神,如子投母,豈不可從。任鐵樵所注之《滴天髓闡微》一書載有從強之說,即此意也。印之病死,即身之祿旺,此指陰陽同生同死而言,若以陽生陰死,陰死陽生,則又穿鑿不附矣。 看偏正財法 看財之法,不論正偏,只取得時得勢,適當月令而有氣為得時,不當月令而成象為得勢。然看日干強弱為要,日干強,則當扶財,日干弱,則當扶日。舊云逢財看官者,不盡然,凡我克我生,一件入格得氣,皆可取貴,但恐只此一件,便是滯物,故財與食傷,又欲其輾轉生化,非必以生出克我為貴也。每見用財之命,或財輕而行生財之運,或財重而行制財之運,一生不行官煞,往往富貴,但局中運中見官煞,亦其所宜耳。茍財多身弱,又加以官煞,取禍必矣。舊謂正財乃分內之財,遇之非奇,偏財乃眾人之財,得之為美,夫不安己之分,而喜取人之物,此貪夫之見耳。特正財能傷正印,偏財能制梟神,然不可因此而貴偏賤正也。舊又有惡露喜藏之說,此亦謬認財為錢幣耳。即以錢幣論之,源遠流長,揮霍豈憂睥睨。力微勢弱,扃鑰何難劫奪乎?至于財神太旺,而用比劫,蓋愛其助主,非取其分財,財神太衰而用食傷,雖籍其生財,亦防其泄主。若財多而強不可制,當棄命從之,行助財運則吉,行奪財助助運則兇。他如時上偏財,時上財庫,日時專財,夾財拱財等格,皆多立名目,不若四柱通融取用,較為簡當也。 看食神法 看食神之法,如用于制煞,則以食煞相較,煞重食輕,當扶食抑煞,食重煞輕,當扶煞抑食。如無煞可制,只以食神取用,或當令有援,或成局有勢,皆妙。然須生出財神,或局中有財,或運行財地,方為有用。此神與正官相似,性情和順,多吉少兇。舊云只要一位,此系不然。假令甲日得丙,而又見巳,乙日得丁,而又見午,斯為更美。即甲日或遇兩丙兩巳,乙日或遇兩丁或遇兩午,亦有何礙。所慮者,日主衰弱,不能任之耳。故先看日主強弱為要。身食兩旺,可為貴格。然謂食神有氣勝于財官,亦一偏之論也。此神最忌梟印可之,得偏財亦不畏。若滿局食神日主無氣,亦可從之,此乃我生之神,較之從煞則更純,較從財則更美,勿泥舊勿從例也?;蛉罩魈种袩o一可倚,只有一二點食神,略成氣象,則需順行食神生旺之運為妙。如食傷相混,用食則宜去傷,用傷不比去食,蓋食純傷駁,猶之官不容煞混,煞不容官混也。至于用食見煞,雖與傷官見官不同,然克傷日主,則任食無力,抗敵食神,則養(yǎng)主少氣。惟主多比劫,最喜煞制,主用印綬,反喜煞生耳。否則官宜不宜多見,況煞乎? 看傷官法 看傷官之法,不當月令,而局成他格,些小傷官為害,則去之,不為害則置之。雖當月令,而用以敵煞,當從煞格推究。惟局中無足取用,而傷官或當令有援,或黨眾有勢,則用之。雖不得令得勢,而日主旺甚無倚,止一二點傷官略成氣象,則亦用之。用之者何?以其亦我所生,雖不如食神之純粹,亦我之精氣流通,英華發(fā)外,亦可取也。然比生出財神方為有用,否則頑而不靈,徒泄我氣耳。用傷官大法,日主強健則喜財,日主衰弱則喜印,財印俱正俱偏,則恐其相爭,財印一正一偏,則不嫌并露,然亦看全局理氣及財印情勢。有俱正俱偏而相安者,有一正一偏而相戾者,此在舒配之妙。若必如舊書所云,用財去印,用印去財,則太拘矣。舊又有以當令為真?zhèn)?,不當令為假傷官,夫以不當令而為之假,則不當令之官煞,為假官煞乎?不當令之財印食神為假財印食神乎?不知傷官無論真假,當論強弱,強則制之,傷官強而復行傷運,則日愈泄氣矣。弱則復之。傷官弱而復行破傷,則日主愈無倚矣。制傷之法,印運為上,幫身次之。扶上之法,傷食運為上,比劫次之。若傷官不喜見官,正如先有比劫而見財,先有梟神而見食,必為患害。舊書譬之毆傷官長而又見官,官必不恕,則鑒矣。又為傷官傷盡,反喜見官,將劫財劫盡,反喜見財,奪食奪盡,反喜見食矣。然官亦有可見者,身弱傷強而有印綬,可以見官,官生印綬,則身能任傷也。身強財弱而有比劫,可以見官,官制比劫,則財不受奪也。否則皆不可見官,見之非惟取傷之害,而日主受克,亦不能任傷為用。次必仍行傷運克之為妙,次則食運亦可。若傷官傷盡不見官,似乎如格,而乃貧賤者,必無財之故耳。舊分五行孰可見官,孰不可見官,支離無理,關于傷官賦中,至于見煞雖非見官之比,然無印無比而見煞,則亦克主而不能任傷,不可不去。若陽刃甚有益于傷官,以其助主生傷,又能合煞也。至于日主無氣,滿局皆傷,當棄命從之,反倚兇神為用,行運忌壞傷相主,又未可以傷多不宜為論矣。 看食神法 食神格中有優(yōu)秀者,曰木火通明,曰金白水清,曰土金育秀,今略舉取用之法。木火通明格,以以春三月木日遇火為妙,妙在木旺能任火相,方進也,四月亦取,蓋火當令而未燥,但木需得勢通根耳。金白水清格,以七八月金日遇水為合,亦妙在金旺水相。水木清奇格,以二月癸日遇乙,及卯木為上。土金育秀格,以八月己日遇辛,及酉金為上,蓋卯酉氣專而清,但癸與己需得氣通根耳。凡合此四格者,皆清貴上命。其喜忌之理,隨格詳審之。然不特此也,凡日主強旺,喜泄甚于喜克,局中官煞與食傷并見,勢均力敵,照常取斷。若官煞輕淺,其情恒向食傷,不必當時得令,但透干成象,即可取用,反以官煞為病神矣。術家如此等局面,只泥官煞為用,所以往往不驗。是亦所謂六神通變之端,不可不知也。 看比劫祿刃法 天干各有比劫,地支惟戊己遇辰戌丑未為比劫,甲乙遇寅卯,丙丁遇巳午,庚辛遇申酉,壬癸遇亥子,皆祿刃也。蓋本氣純粹為祿,本氣剛暴為刃,(本字原本作異,疑有誤,即如甲乙寅卯,并非異氣也)凡陰陽之祿刃,交互取之,乙丁己辛癸之刃,確在寅申巳亥,向來但知祿前一位為刃,而不知陽以前為前,陰以后為前,妄為辰戌丑未為陰刃,試以陰陽同生同死之法推之,四者皆衰地,何得有刃?即以陽生陰死之法推之,四者皆冠帶,何以成刃,又有為陽有刃,陰無刃者,既非通理,甚有訛陽謂羊,謂如以刃劊羊者,尤屬謬談。至于支有刃,而干見刃,謂之刃透,往往以支無劫,以干劫當之。然則支無祿,可以以干比當之耳?總之,比劫祿刃,異情而同類,皆助身之神,特比純而劫駁,祿和而刃暴耳。比與劫,主衰煞旺則用之,身弱財多則用之。刃則取以助干,尤妙于合煞。蓋刃煞皆剛暴之物,相合則如猛將悍卒,處置得宜,為我宣威奮武,人命值之,貴而有權。祿則能扶日主,亦能助貴神,舊謂建祿離租,專祿傷妻,間亦有驗。然印財得時得勢,此一端未便為害也。 看命總法四十八篇(下) 看拱夾法 舊書取日時二干相同,日時二支中間虛一位,或祿或貴,以二支拱夾之,祿者,日祿也,貴者,正官也,二支夾拱,則不走失,二干相同,則無怪異。然舍四柱干支,止取虛位一字為格,其理豈得為確哉?或局中需祿而無祿,需官而無官,適值有此虛神,則用之亦為巧合。然拱夾雖有二十余日,而合宜者不多,除拱煞傷劫刃,雖藏有財官印,而虛神原屬煞傷劫者,俱不用外。如甲寅日甲子時,拱夾貴丑字,癸亥日癸丑時,拱夾祿子字,癸酉日癸亥時,拱夾貴戌字,俱日干之旬空。甲子日甲戌時,乙亥日乙酉時,壬子日壬寅時,酉戌寅先落旬空,俱為無用。又甲戌日甲子時,僅拱亥字長生,亦無足取。甲申日甲戌時,拱夾酉字,乙未日乙酉時,拱夾申字,豈有舍顯露之日煞時煞,不行處置,而反用虛拱之官者。故夾拱只有八日可用:戊辰日戊午時,拱巳祿;癸丑日癸亥時,拱子祿;丁巳日丁未時,己未日己巳時,俱拱午祿;庚寅日庚辰時,拱卯財;丁酉日丁未時,拱申財兼壬官;癸丑日辛卯時,拱寅財兼丙官;辛巳日辛卯時,拱辰印兼乙財,無正拱官者。凡虛神忌填實,忌沖破,拱夾虛神之二支,亦忌沖,行運亦然。其他舊說諸忌,俱不必論,又當推廣其義,取日時拱夾,再加年月拱夾,如戊辰戊午戊辰戊午,四支中間,俱拱巳字,癸丑癸亥癸丑癸亥,四支中間,俱拱子字,可名之曰四拱,余日仿此。然凡遇拱夾,終需辯論財官諸神,勿因拱夾合法,而隧取為格局,斷其榮貴也。又舊書有夾邱拱財格,取癸酉日癸亥時,拱夾戌中丁火為財,夫戌乃癸酉旬中之空亡,何取空財,亥亦癸酉旬之空亡,何能拱夾。故附論如此而削之。 看雜氣墓庫法 舊書生辰戌丑未月為雜氣格,其說以填地不正之氣,蓄于四季庫墓之中,故謂之雜。夫十干之氣,分布于十二支,皆正氣也,何以布于辰戌丑未者,獨為不正?若所謂蓄者雜,則寅巳亦各藏三支,何獨不雜?況正氣必宜于人,雜而不正之氣,必損于人,何取此損人之氣為格耳?且動稱墓庫,取必刑沖,夫戊之在辰戌,己之在丑未,乃本氣用事,非墓也。乙辛之在辰戌,癸丁之在丑未乃本方分正,亦非墓也。特辰中之癸,戌中之丁,丑中之辛,未中之乙,乃誠墓耳。故生于四月,如用辰戌中之戊,丑未中之己,猶之用余八支中之本氣。如用辰戌中之乙辛,丑未中之癸丁,猶之用余八支中支所藏,皆不特刑沖而后得力也。惟用辰戌中之癸丁,丑未中之辛乙,慮其閉藏,當求其透出,天干茍得透出,亦不待刑沖而后得力也,不能透出,乃講刑沖,然墓神強旺,遇刑則動,遇沖則發(fā),是為開庫,墓神衰弱,遇刑則敗,遇沖則拔,是為克倒。又或日主,或六神屬水火,而生辰戌之月,屬金木,而生丑未之月,恐其入墓,亦宜刑沖,然需看木神強弱,強則欲脫墓而出,固利疏通,弱則須倚墓以存,深嫌破壞。是亦有開庫克倒之別歟,要皆未可皆取刑沖也。若土則本無庫墓,愈不待言矣。至于命理多變更,有日主六神,過于發(fā)揚震動,而用此季庫以斂之者,則翕辟亦隨其宜耳?;蛟?,向傳季支所藏,皆為庫中物,今者之論,勿乃強分為別否?余曰,信于舊說,是乙不特墓于未而又墓于辰,辛不特墓于丑而又墓于戌,癸不特墓于辰而又墓于丑,丁不特墓于戌而又墓于未,戊則墓于辰而又墓于戌,己則墓于丑而又墓于未。是則木火金水,各增一木,而土競有四墓矣,豈不大可怪乎?是故生月遇辰戌丑未,只照寅申巳亥等支,一例取用,先以土論,后及所藏,其或用所藏之墓神,或為日主六神之墓地,則斟酌宜否刑沖可也。 看從局法 凡看日主無根,滿柱皆官則當從官,滿柱皆煞則當從煞,滿柱皆財則當從財,滿柱皆食則當從食,滿柱皆傷則當從傷。若滿柱皆印綬,則無從理,蓋皆生助日主,旺甚無依決矣。凡從何神,只要此神生旺則吉。若從神受克,日主逢根則兇。其不同者,從官從煞,只喜生官生煞,及官煞運。從財從食,固喜生財食傷,及食傷運,即財再生官煞,食傷復生財皆可,此其定理也。然又須看日主情勢如何,所從之神,意向安在,而變通推測之,無不驗矣?;蛟慌f但取從煞從財,今復取從官從食從傷,其理何出?蓋不知命理惟取生克,克我之煞可從,則可我之官何不可從?我克之財可從,而我生之食傷何不可從?古今命如是者甚多,術家未之遍考耳。至于從局動云棄命,豈有命而可棄者乎?蓋從神強甚,譬之馬馳峻阪,舟飽疾風,非人力所及制,若強取收頓,必有顛墜覆溺之尤。不若從其所如,而駕役得宜,則馬與舟仍為我用耳。此棄乃不棄也?;蛟唬豢蓮娭菩乓?,行運生扶日主,何以不可,不知身在峻阪之上,疾風之中,棄馬與舟而自求全,豈不速敗乎? 看化局法 凡看命先看有無合化,若日干或與月干相合,或與時干相合,化作他神,則生可俱變矣?;疽阅菊撋耍鹨曰鹫撋?,雖己合甲仍是土,庚合乙仍是金,然單己之土,丁壬兩見,自以印財論,合甲之土,丁壬兩見,即以木論矣,獨庚之金,戊癸兩見,自以印傷論,合乙之庚,戊癸兩見,即以火論矣。凡化局之成否,化神之喜忌,皆詳合化賦中。若舊書所載,某局生某月則化,不生某月則不化,亦不盡然。如云甲己生辰月不化,中有木氣也,見戊字有損,亦為妒合也。乃又云,甲己得戊辰時化土方真,既取辰又取戊,不自相矛盾乎?若四柱中辰戌丑未全見,此反不能化,蓋四支雖皆土氣然互相沖掣,不成化局矣。要之化局看天干易,看地支難。不特化神貴生旺,忌死絕,更須字字理會,孰能助化,孰能破化,孰助化而反復破損,孰損化而仍可調停。至于行運,又須看日主情勢,化神意向,而變通推測之??偛豢纱中穆事砸?。更有柱中化局不真,而行運一路助化,亦能榮達,但此運過后,亦然不利耳。若世術于日干之外,余干見甲己二字,輒云化土,可作土用,見丁壬二字,輒云化木,可作木用,夫化局以日主為主,合月時乃化,即合年亦不在化例,若余干自相合,亦宜化氣取用,但四柱五行,俱無一定,不甚紛紜乎矣,此雖通根得時,必無化理,勿因柱卻某神,勉強借湊也。 看一行得氣法 命理率取五行,然一行得氣,自成局面,亦可取用。有占一方秀氣者,木日全寅卯辰,為曲直格;火日全巳午未,為炎上格;金日全申酉戌,為從革格;水日全亥子丑,為潤下格;土日全辰戌丑未為稼穡格,土合四方為方也。有占一局秀氣者,木日全亥卯未,亦為曲直格;火日全寅午戌,亦為炎上格;金日全巳酉丑,亦為從革格;水日全申子辰,亦為潤下格;土日從前。木火金水,成方成局,必三方具全方取,土得二三亦可用。凡人入格,一則須通月氣,得時令;二則須時上引之生旺,勿引至死絕;三則須柱中無克無破。但蠢然頑木、燥火、剛金、蕩水、濁土亦不足取。須帶食、帶財、帶印、有生動之機為妙,惟不喜見官煞耳,行運亦如之,然細推逆行順行,未有不遇克運者,則看原格,所帶何神,如有理會,有情致,克亦不畏。若分某格畏克,亦不盡然也。至于方局較論,得方為優(yōu),蓋方專一氣,格易成而難破耳。 看兩神成象法 兩神成象格,與雙飛蝴蝶,兩干不雜,俱不同。雙方二格等,所得五行,或三或四,無一定之理,故不足憑。兩神成象者,八字五行之二,而又均停,如相生則金水各半,不遇火土混之;木火各半,不遇金水混之。相克,則金木各半,不遇火混之;火金各半,不遇水混之。只是兩神清澈,所以可取。若一字不均停,即偏于一,而不入格。此等四柱不少,須詳審無偏無混方取,又須有情理,無刑沖,行運一路清澈為妙。勿見柱止兩神,隨稱上格也。 看暗沖法一 凡局中原無官星,有無他秀氣可取,始亦日支相同多者,暗沖對宮之官,其力與本局官星無異,倘止二支相同,則力薄而不能沖,必須三支或四支方妙。法取丙午日,午多沖子為官;丁巳日,巳多沖亥為官,生與夏月,其力尤大。又取庚子壬子兩日,子多沖午中丁己為官,辛亥癸亥二日,亥多沖巳中丙戊為官,生于冬月,其勢更雄。若沖子午而局有子午,或干透癸丁己,沖巳亥而局有巳亥,或干透丙戊壬,皆為破格。行運亦然。更須生助其官,勿置七煞相混,傷官相破,此為緊要。其舊說諸喜忌,不必太拘,若飛天倒沖之名,既無其義,且費解說,故不用之?;蛟环仓裢愓?,俱可沖官,何獨取此六日?不知六日所沖官星的確,內有兼沖財印者,絕無沖煞傷梟劫者,故足貴耳。且先以日支為主,故甲日卯多亦可沖酉,乙日寅多,亦可沖申,緣不是日支皆不取用也。 看暗沖法二 舊有井欄叉格。蓋取庚日逢申子辰全,柱中原無官星,用申子辰暗沖寅午戌,則財官引俱備,得三庚尤妙,此與暗沖格相似,不為無理。但命名不經,隧開鄙謬之論。孰為井田,孰為欄,孰為叉?種種取駁,故去其舊名,而附之暗沖。舊說生子月是傷官,生申時是歸祿,皆不取,然則生申月為建祿,亦不應取,夫以水沖火,利在寒肅之令,其沖有力,若水神無氣之月,何足貴乎?故此格生秋冬為美,不必拘定時月,但柱中無丙丁己,及寅午戌字,即為入格,有之即為破格。若干透戊己,則能損水局,透壬癸,則引作傷官,格亦不真。故舊取三庚,蓋以其純而不雜耳。行運亦不可拘其方,只以原局斟酌之,喜忌自見矣。 看暗合法 支神六合,其氣相關,局無官星,則以日支相同多者,暗邀合宮之官。其力稍遜于暗沖,然合之精當者,亦可取用。法取甲辰日,辰多暗合酉中辛金為官。戊戌日,戌多暗合卯中之乙木為官。癸卯日,卯多暗合戌中戊土為官。癸酉日,酉多暗合辰中戊土為官。必須三四支相同,其合力方真。甲辰癸卯日,喜生春令,戊戌癸酉日,喜生秋冬,其合有力。亦忌填實沖破。余日或入他格,或不合法,俱不取?;蛟?,凡舊格遙合、合祿、刑合皆不用,何以復立暗合之格?不知遙合諸格,皆迂回附會,理不自然。暗合則以此支合彼支,直接得當,豈可同論乎? 看六親法一 舊取正印生我為母,偏財克正印為父,我所克之財為妻,財所生之官煞為子。命家封為定法,實則悖戾多端,請一一論之。人由父母共生,止以正印屬母,豈母能獨生耳?其悖戾一也。偏財故正印之配,然財乃我之所克,安能生我?其悖戾二也。夫有制妻之道,子無制父之理,偏財系我所克,是為子制父,其悖戾三也。財為妻財,又可為父,是翁與婦共矣,其悖戾四也。子與夫妻共有,至取財生官煞,將妻能獨生焉,其悖戾五也。官煞克我之神,豈肯為我之子,其悖戾六也。為人子則制父為人父又受制于子,可謂聚逆矣,其悖逆七也。父之與母,既以克取,兒之于婦,亦應以克推,官煞克者即日主,是又婦與翁共矣,其悖逆八矣。為日之父者,則為日生者之祖,為日之子者,則為日生之孫,偏財實生官煞,是孫從祖生?其悖戾九也??计鋺{據,不過日有夫婦然后有父子,若依夫婦父子之例,輾轉推之,三黨男女,錯綜無極,其悖戾十也。今定男以印為父母,食神傷官為子,我克之財為妻,女以印為父母翁姑,食神傷官為子,克我之官煞為夫。印不論偏正,但不遭沖克,則父母俱全,扶抑合宜,則父母雙壽,更帶貴氣,則父母榮顯。食神傷官不遭沖克,則有子,扶抑合宜,則多子,更帶貴氣,則有貴子。財不遭劫奪,官煞不遭沖克,則夫妻皆老,扶抑合宜,則夫妻賢淑,更帶貴氣,則夫顯妻榮。反是則父母或不全或不貴,子或無或少或有而不肖,夫妻或克或不賢不顯,此宜得其大略耳。人命常有無印而父母貴壽者矣,無食神傷官而子息繁昌者矣,無財官煞而夫妻安榮者矣。但就日主及全局觀之,知其有無根氣,則知其父母,知其有無生氣則知其子息,知其有無和氣則知其夫妻。即顯露財印官煞食傷亦須以此意消息之。總之中和完好者,家門必多福慶,偏枯缺陷者,骨肉不免刑傷,此自然之理也,若兄弟但看同類干支氣勢如何,純美者多或貴,虧損者或寡或賤,和洽者得力,偏駁者相乖,如無同類干支,即看日主氣勢如何,或生扶有情,或孤干無輔,可以知其兄弟矣。 看六親法二 看六親之法,舊以年為祖上,月為父母,日支為妻,時為子息,同類為兄弟,此立法之有理者。如吉神居年則祖上榮顯,亦主受祖上之陰;兇神居年,則祖上寒薄,亦主不受祖上之陰。如吉神居月,則父母貴盛,主受父母之陰;兇神居月,則父母衰殘,亦主不受父母之陰。如吉神居日支,則妻室皆老,主受妻室之力,;兇神居日支,則妻室喪亡,主不得妻室之力。如吉神居時,則子息繁衍,主得子息之力;兇神居時,則子息凋零,主不得子息之力。若兄弟則無定位,但看同類為吉神,則兄弟繁昌,主得兄弟之力;同類為兇神,則兄弟衰寡,亦主不得兄弟之力。此法雖難盡拘,然大概不遠,與前法參看可也。若舊書更有以月為兄弟者,夫月尊于日,兄弟安能當之?柱無兄弟,猶之干無妻位,豈可強乎? 看貴賤法 陰陽有清氣有貴氣,人命兼得之,方享功名爵祿。凡日主高朗秀異,有拔俗出塵之相,所用格局純粹清澈,條例井然,此清氣也。日主尊嚴端重,有居高臨眾之相,所用格局,整肅宏遠,規(guī)模渙然,此貴氣也。得七八分清貴之氣,上則公候,次則宰相卿貳,得五六清貴之氣,內則京堂,外則方面,得三四分清貴之氣,內則郎官,外則郡邑,得一二分清貴之氣,亦一命之榮,儋石之祿。清氣勝者,多居翰苑;貴氣勝者,屢居要津;清而不貴,歷任只在閑曹;貴而不清,出身或非科目。清貴之氣,無混無破者,終身榮顯。清貴之氣,有上雜者,幾度升沉。次文命之大略也。武命亦兼清貴二氣,但清而剛,貴而威,為少異耳。爵位高下,亦以分數斷之,若武命中有一段秀雅處,必能橫槊賦詩。文中有一段英武處,定主擁旌開閫?;蛞晌洳蝗∏?,人命安有濁而貴者乎。至舊書論貴,每云任某官,司某事,夫任官者或文武換職,或中外改官,一歲之內,周歷錢谷兵刑,或數十年之間,回翔臺閣卿寺,安得一官一事定之。至于卑賤之命,必稟濁氣賤氣,滿柱混亂單寒,入眼易見。其有似清而實濁,似貴而實賤者,亦猶堪輿家假地,初視則美,細看則種種偽形畢露矣。其貴賤諸格,另詳于后。 看貧富法 陰陽之氣,有厚薄有聚散,人命稟之。凡日主及所同格局,氣體充足為厚,精神翕藏為聚,氣體單寒為薄,精神虛脫為。,得氣之厚而聚者,上富之命也。厚而不甚聚,聚而不甚厚者,中富之命也。厚中有薄,聚中有散者,下富之命也。薄中微厚,散中微聚者,亦云衣食足給,囊匣不空。若薄而無以培之,散而無以斂之,有一必貧,兼之必極貧。又須看行運何如,或始終厚而聚,或始終薄而散,或始厚終薄,或始聚終散,或始薄終厚,或始散終聚,貧富固萬有不齊耳。總之饒乏之理多端,勿專泥財神取斷,自無不驗矣。其貧富諸格,詳列于后。 看吉兇法 陰陽之氣,有善惡,有順逆,人命稟之。凡日主及所用格局,神理和平為善,情勢安靜為順,神理剛暴為惡,情勢戰(zhàn)克為逆。得氣之善而順者,一生無患,五福咸臻,吉無不利。善之中未盡善,順之中未盡順者,獲福則厚,遇咎則輕,吉多兇少。善惡互見,順逆不一者,吉兇參半。惡勝于善,逆勝于順者,兇多吉少。茍惡而且逆,大敗取禍不測,小則做事多乖。然又看行運何如,局善而運惡,局順而運逆,則化吉為兇。局惡而運善,局逆而運順,則轉兇為吉?;蛏苹蝽槪幸欢藙t兇中微吉?;驉夯蚰嬗幸欢?,則吉中微兇。至于應吉而兇,應兇而吉,則存互其人,不在命與運矣?;蛟?,善與順,惡與逆,有何分別,而兼論之?不知人命有大勢和平,而忌神相猶,不得安靜者;有大勢安靜,而主氣失中,不得和平者;有大勢剛暴,而局無沖激,不至戰(zhàn)克者;而主頗恒常,不至剛暴者,倘不兼論理安得而全乎。其吉兇諸格,另詳于后。 看壽夭法 陰陽之氣,有生死,有永促,人命稟之。凡日主及所用格局,神理常茂為生意象悠長為永,神理枯粹為死,意象短嗇為促。得氣之生與永者,必壽。而生與永之分數不齊,或至上壽,或至中壽,或至下壽。得氣之死與促者,必夭。而死與促之分數不齊,或弱而夭,或壯而夭,或強而夭。然又看行運和如,格本應壽,而運窮兇之地,則生者死,永者促。局本應夭,而運逢力救之神,則死者生,促者永。又或雖壽而一生蹭蹬,或逸夭而多病纏綿,皆運為之也。嘗考人命富貴貧賤,驗者頗多,惟壽夭驗者較少,蓋一念之善,可以延年,一事之惡,足以奪算。茍恃命之生與永,而多形惡事;知命之死與促,而廣集陰功,此則愛之不能使生,惡之不能使死,區(qū)區(qū)八字干支,何足道乎?其壽夭諸格,另詳于后。 看富貴吉壽貧賤兇夭總法 術家看命,必取何局為貴,何局為富,何局為吉,何局為壽,以及何局為貧賤兇夭,此未嘗悖理也。然往往有驗,有不驗,是有故也,局當貴而得富,局當富而得貴,富貴之美一也,足以相準矣。局當賤而得貧,局當貧而得賤,貧賤之不美一也,足以相準矣。不寧惟是,吉壽富貴,可相準也。兇夭貧賤,可相準也。富貴而兇夭,貧賤而吉壽,可相準也。故今統(tǒng)富貴吉壽,列上局六十,統(tǒng)貧賤列下局六十,人命合上局多者備美,少者次之。合下局多者窮兇,少者次之。雖然泛而無定如此,何取惟命乎?法當取上下諸局,融會貫通于胸中,而證以古人之命,學以今人之命,則相準之故徹,而有定之理出矣。即分孰富貴,孰吉壽,孰貧賤,孰兇夭,亦無不可耳。 富貴吉壽諸局 日主朗健,弱日逢生,正官佩印,正官得祿,正官馭刃,財官兩旺,純煞有制,獨煞乘權,煞印相生,煞刃相輔,身煞兩停,食煞相停,財滋權煞,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財印相濟,令印無傷,旺財成局,旺食生財,傷官用財,傷官用印,刃傷相輔,從官官旺,從煞煞旺,從財財旺,從食有財,從傷有相,合化無破,一行得氣,兩神無雜,暗沖得用,暗合得用,五行遞生,二德扶身,二德扶官,二德化煞,二德扶印,二德扶財,二德扶食,二德化傷,日主坐貴,官星遇貴,煞星遇貴,印綬遇貴,財星遇貴,食神遇貴,月將扶身,月將扶官,月將化煞,月將扶印,月將扶財,月將扶食,月將化傷,吉神遇馬,兇刃逢空,水木相涵,木火相輝,金水雙清,金木相成,水火既濟。 貧賤兇夭諸局 日主扶兇,主旺無倚,正官破損,官多無印,官弱無財,官輕印重,煞重身輕,煞多無制,煞輕制重,官煞混雜,印綬被傷,滿局印綬,滿局比劫,貪財壞印,梟神奪食,財多身弱,財扶惡煞,財遭沖劫,食多無財,傷多無財,傷多無印,傷官見官,刃星重疊,刃星逢沖,祿神沖破,從官不真,從煞不真,從財不真,從食不真,從傷不真,化局被破,一行被克,兩神被混,暗局破損,暗貴填實,滿局刑沖,多合羈絆,三刑破吉,三刑助兇,滿局驛馬,滿局空亡,滿局劫煞,劫煞破吉,劫煞助兇,官落空亡,印落空亡,財落空亡,食落空亡,貴落空亡,年月對沖,月日對沖,日時對沖,五行乖戾,五行偏枯,木火燥烈,火土混濁,水木浮沉,金水寒凝,水火交戰(zhàn),金水相戰(zhàn), 看富貴吉壽貧賤兇夭要法 看富貴吉壽貧賤兇夭諸局,相準之故即徹,有定之理既得矣。然以人命不盡然,是有己身之善惡焉,有家世之善惡焉,福善禍淫,必然之理。如為惡之人,命應一品之貴,而減至四五品。命應百萬之富,而減至六七十萬。命應百歲之壽,而減至六七十歲。命應五福全備,而減至一二。又如為善之人,命應極賤,而得一命之榮。命應極貧,而得中人之產。命應早世,而得數十歲之壽。命應諸兇必集,而免其二三。世俗之見,將為惡者,何嘗不福,為善者,何嘗不禍,豈知福之易損,禍之己減乎?知禍福者,非知命者也。知善惡之為禍福者,則誠知命耳。雖然,徒知之何益,是有轉移之道焉?昔袁了凡先生,,遇術士推命,止于貢士而無子,因詳列將來履歷,始則一一神驗。后遇高僧,導以造命之學,積以若干善求科第,積若干善求子息,善數既積,果登兩榜而舉子。術士所推,毫不驗矣。故凡欲求富貴吉壽,而免貧賤兇夭者,當以積善為要。每日自記功過,必期念念皆仁,事事皆善,久必如其所愿。若恃命之善,而敢于為惡,咎命之薄,而不思挽回,此為天下至愚之人,無志之士矣。諸命法皆末耳,是乃要法也。 看科第法 看科弟之法,不外清貴,但于清貴中尋其秀氣,是為科目,或秀之極,或秀而奇,則廷對及第,闈試論元。舊取木秀火輝,金白水清等格,往往有驗。然五行生克合法,皆可以擢巍科。舊又取最吉之運,方發(fā)科第,不知大貴之人,即及第掄元,不必遇最吉運始貴,次吉之運可以得之,最吉之運,乃其成大權躋極品時也。若科第必登于最吉之運,則其成就有限矣。至于人之博學能文,亦從清氣秀氣推之,然未嘗有確然之理。舊有取木火金水等,不足盡憑,若學堂逢驛馬等,則又誕妄矣。 看性情法 舊分五行掄人性情。此不可拘。如木主仁壽慈,然有成局入格之木而不仁者矣。金主肅殺,然又有得時乘勢之金而不殺者矣。須先看柱中神情氣勢,或正大,或光顯,或純厚,或英發(fā),皆賢人也。或偏駁,或晦昧,或剛戾,或卑瑣,皆不賢人也。又看取格取用,或中正顯白,無所貪戀包藏,或奇巧隱曲,多所牽合攘取,則性情大端可睹矣。然后以五行推之,深見其肺腑,淺則得其梗概。其又始正而終邪者,始駁而終粹者,則行運使然耳。至于二德多善,貴人多賢,空亡多虛,劫煞多暴,理之所有。然執(zhí)一端取斷,斷不驗也。 看疾病法 舊分五行,論人疾病,未嘗不合于理。但人身臟腑經絡,五行具全,人命柱中運中,五行未必全備,必以某行斷其病,亦不盡然。須看日主及所用格局,或朗健,或中和,或平順,皆無疾病之命?;蚧奕酰蝰g雜,或乖戾,皆有疾病之命也。又看其神理氣勢,或太過或不及,兼取柱中運中五行參合論之。即無木而就生木,克木,木生,木克之神,亦可推木之受病否。至于干支配頭目手足等項,皆當以意消息之,弱必取諸病而擬議之,則名醫(yī)所論。孰非五行,空須摘取醫(yī)書數十百種,列于命書矣。 看女命法一 凡看女命,喜柔不喜剛,喜靜不喜動,夫子喜旺不喜衰,喜生不喜絕,財印喜和不喜戾,貴合喜少不喜多,傷刃比劫,沖戰(zhàn)刑害,喜無不喜有,此大法也。然日主過弱,亦宜生之助之,夫子太旺,亦須損之泄之。有時用財制印,用梟制食,用傷制官,用煞制刃,用刃制財,用合邀吉神,用刑沖去忌神,用之且當,兇反為吉。又有局無夫星而夫貴者,局無子星而子多者,此比暗生暗會。有夫星透露而夫賤者,有子星顯明而子少者,此比暗損暗破。若夫多無夫,子多無子,則不克不化之故也。至于富貴貧賤吉兇壽夭,亦于諸格推之,但中有剛健威武之局,及暗沖暗合,用刃用馬之類,女命不宜耳。若分別或貞或邪,或順或戾,須看日主及所用格局,純凈者為貞,剛強者為戾。亦只就五行取斷,勿泥舊書妄造神煞也。至舊書論女命,止許一官,不宜重見,此始兩干兩支,重見非宜耳。若甲官帶寅而得祿。帶卯而有制,此乃吉而有力,即官煞兩遇去留得法,亦自無害,凡財印食傷皆然。 看女命法二 舊書女命,子辰巳年生,四月為大敗,八月為八敗。丑申酉年生,七月為大敗,五月為八敗。寅卯午年生,十月為大敗,十二月為八敗。未戌亥生,正月未大敗,三月未八敗。又巳午未年生三月,申酉戌年生六月,亥子丑年生舊月,寅卯辰年生十二月,具為寡宿。皆每年取一月,夫一月之中,生女幾千萬億,安有皆敗皆寡者。況不論四柱,而獨論一字,是有理乎?嘗考富貴偕老女命,犯敗與寡者甚多,其為謬說決矣。若不及辟之,或婚姻將諧而被破,或夫婦已配而相怨,或翁姑因此而憎棄,豈誤人豈少哉。世俗父母,往往托星家合婚,遂造種種謬說,如三元男女幾宮,雖載于歷,然理亦不確。乃以男幾宮,女幾宮配成生氣福德天醫(yī)為上,配成游魂歸魂絕體為中,配成五鬼絕命為下又有胞胎沖骨髓破,鐵掃帚,及益財,退財,守寡,相厄,相妨等兇。皆以生年月取之,尤為誕妄。即女命亦有值敗寡及諸兇而驗者,嘗取而推之,其四柱本自不美,安可借之以實謬說乎。總之男家擇女,女家擇夫,只照四柱常理,取其中和平順者而已?;楹蠹獌?,聽之于天可也。 看小兒命法 人命自一歲至百歲,遇吉則吉,遇兇則兇,少之所喜所畏,老亦喜之畏之,老之所喜所畏,少亦喜之畏之。術家有少怕死絕,老怕長生之說,不知長生收歲,時序則然,少壯老耄,年齡則然,自量年齒,而取法時序,為人之道則然,以之論命則不然。太旺而復遇長生,稚年可夭。太衰而復行死絕,晚歲亦亡。命之當抑者,孩提亦喜琢削。命之當扶者,黃考亦喜滋生。故古來談命家,小兒老人,未嘗別立法則,不知何人,妄造小兒關煞,傳世既久,狡獪之徒,借以恐人父母,增造日多,名目不啻數十,考其起例,大率生于某年某月,遇某字為關,其理毫無所出。夫合觀四柱,尚多難決,安有具一字而可斷生死者。乃偶合則曰果然某關某煞為害,不合則曰好命非關煞所能傷。又或以游關無煞,有煞無關為解,嘗考小兒命,有犯種種關煞,而成立者,有不犯關煞,而夭者??傊徽丈硕ɡ砣嗫梢??;蛞尚褐c成人,畢竟有不同處,此法殆不可廢。然則老人之與少壯,亦畢竟有不同處,何不立一老人命法耳。 女命四柱預測題總論秘訣 鐘吉銘編著: 詳觀女命,細究五行。格局乃八了之樞日干為一身之主宰。清濁辨乎決于榮枯。莫言身弱而為造化之哀,勿以殺多而斷壽年之夭。要在隨時變通,須知入眼分明陰為柔物,身遇刑克亦無妨。陽主剛權,原逢殺官而兩破。壬癸生巳午月,逆運當主榮華。丙丁值孟時,順行早當發(fā)達。壬水喜財官,惟八月逢財則破。戊已入北方之運,一生作事無成。庚金無火,非夭則貧。身旺無財,縱壽則否。建刃若行財官運,為人必白手成家庚金若行巳午方,定是中年損壽。月逢羊刃,運神喜制殺輕制重,為人到底送迢。殺重制輕,身旺終須發(fā)達。時帶傷官,男命決然損子。柱中印綬,女命決定無勹屯綬與傷官,為人吝偏淺,兼作事虛花。正財隱于地支,良賈深茂之土。官殺透于時月,浮潺淺露之人。金白水清,聰明特達。土多火少,晦性昏朦。月逢墓庫,官殺混雜亦無傷。格用財神,比劫重逢于不利。干支同而傷重,害子刑妻。財星旺而日主強,興家創(chuàng)業(yè)。二月丁火有效,榮貴非常。子提干火,無財飄蕩。冬土怕寒而喜暖,水嫌印而宜財。身強殺淺,不宜有制。印有制。印多身旺,最喜逢財。大抵日主是人之根基,財官為人之祿馬。財官旺而身性強,多主富貴。財官輕而日太旺,亦見貧寒。印綬多而宜見殺,傷官重而不忌官。一位食神,富貴賢良之女。滿盤金水,淫邪智慧之人。官殺混而財星我我,夫多重疊。印綬多而日主旺,子息難成。甲乙木生丑月,必主光亨。壬癸水值孟秋,終當富貴。四柱中有辰龍,方為得化。三無內無比劫,可作得從。從殺者必然富貴,從財者定主富豪。棄命無從,決然壽夭。 預測女命詩訣 財官印綬三般物,女命逢之必旺夫。 不犯殺多無混雜,身強制伏有稱呼。 女命傷官福不真,無財無印受孤貧。 局中若見傷官突,必作堂前使喚人。 有夫帶合須還正,有合無夫定是偏。 官殺犯重成下格,傷官重合不須言。 官帶桃花福壽昌,桃花帶殺少禎祥。 合中切忌桃花犯,劫比桃花大不良。 女命傷官格內嫌,破了傷官損壽元。 預測女命秘訣 凡觀女命要身弱,正氣官星要得祿。 有財無殺正官星,定配賢良富貴人。 無官便要看財星,財旺生官富貴真。 食神祿旺有財星,子貴夫榮理最明。 食神祿旺財官衰,子貴夫遇無所在。 財官敗絕食神衰,夫榮子懦無所依。 財官得祿食神強,貴子強夫紫誥章。 食神入墓子必損,官星入墓夫先亡。 食神重見在中央,早年父母后先傷。 干支官食落空亡,后嗣良人命不長。 日時辰戌兩相沖,既取他夫獨守空。 雖然有子難登第,百歲光陰不善終。 金水傷官柱內逢,其人如玉理玲瓏。 有財帶印隨夫貴,淑善幽閑主饋中。 傷官太旺若無財,一對鴛鴦兩拆開。 干頭戊已土重重,心內玲瓏無發(fā)峰。 子午卯酉號桃花,官帶桃花福祿夸。 殺帶桃花貧且賤,為娼為妓走天涯。 柱中梟食并傷官,子死夫亡是兩端。 梟食傷官運見財,決然有子不須猜。 支內財官印綬多,非淫即賤損么兒。 癸日生人用戊官,少女定嫁白頭郎。 若還亥酉支中見,好飲花中約夜郎。 干支暗合貴人多,畫眉咬指笑呵呵。 支內暗藏官帶合,定然有寵在偏房。 擇婦沈靜要純和,察理詳明不用多。 謀得鐘吉如秘訣,萬卷千秋永是樂。 女命子評命理講解 詳觀女命,細究五行。格局乃八字之樞日干為一身之主宰。 清濁辨乎決于榮枯。莫言身弱而為造化之哀,勿以殺多而斷壽年之夭。要在隨時變通,須知入眼分明陰陽為柔物,身遇刑克亦無妨。陽主剛權,原逢殺官而兩破。 凡觀女人命,以日柱為主。 取官為夫星,傷食乃子女。 印綬是雙親,比肩作姊妹。 官死怕刑夫,傷食死克子。 印死損椿萱,比死喪兄弟。 有財乃有夫,有夫方有子。 財旺自生官,夫榮并子貴。 子亡夫絕死,必是賤孤貧。 子秀丈夫榮,定榮華富貴。 有子有夫貧,因身在衰鄉(xiāng)。 無子無夫昌,乃是身居旺。 克子歌 五行四柱有傷官,子息初年必不安。 官鬼運臨身旺地,可存一二老來看。 嗣中沖旺見刑沖,月令休囚子息空。 官鬼敗亡重見克,如元庶出必螟蛉。 印綬重疊克子斷,子息難存養(yǎng)欄桿。 若還留得在身邊,帶破執(zhí)拗難使喚。 時逢七殺本無兒,此理人間他細推。 干上食神支又合,兒孫定是貴而奇。 女人印綬月時逢,官食遭傷子息空。 當主過房兼別立,孤辰重犯兩無功。 局中官殺兩難溥 ,羊刃生重或助之。 八字純陽偏印重,妨夫疊疊理妨兒。 無官便要看財星,財旺生官富貴真。 食神祿旺有財星,子貴夫榮理最明。 食神祿旺財官衰,子貴夫遇無所托。 財官敗絕食神衰,夫榮子懦無所依。 財官得祿食神強,因子因夫紫誥章。 食神入墓子必損,官星入墓夫先亡。 食神重見在中央,早年父母后先傷。 縱然蟄蟄螽斯羽,瓜瓞綿綿也難當。 干支官食落空亡,后嗣良人命不長。 日時辰戌兩相沖,既取偏房獨守空。 雖然有子難登第,百歲光陰不善終。 金水傷官柱內逢,其人如玉理玲瓏。 有財帶印隨夫貴,淑善幽閑主饋中。 傷官太旺若無財,一對鴛鴦兩拆開。 干頭戊已土重重,心內玲瓏無發(fā)達。 子午卯酉號桃花,官帶桃花福祿夸。 殺帶桃花貧且賤,為娼為妓走天涯。 柱中梟食并傷官,子死夫亡是兩端。 梟食傷官運見財,決然有子不須猜。 支內財官印綬多,非淫即賤損兒么。 癸日生人用戊官,少年定嫁白頭郎。 若還亥酉支中見,好飲花中約夜郎。 干支暗合貴人多,畫眉咬指笑呵呵。 支內暗藏官帶合,定然有寵在偏房。 擇婦沈靜要純和,察理詳明不用多。 識得崖泉如鏡賦,萬卷千秋永無憂。 首 頁 閱覽室 館友 我的圖書館 賬號 四柱先要觀察財官與神煞 收藏人:張衫李試 2010-07-12 | 閱:819 轉:55 | 來源 | 分享 四柱先要觀察財官與神煞 四柱八字先要觀摩的神煞 天乙貴人 甲戊兼牛羊,乙已鼠猴鄉(xiāng),丙丁豬雞位,壬癸蛇藏,庚辛逢馬虎,此是貴人方。 《車一覽賦》云:天乙文星,得之者聰明智慧。 《驚神賦》云:曰干坐貴,一世清高。 《通明賦》云:貴壓三刑終執(zhí)正。一作政。 《秘訣》云:貴人喜合。又云:為人正大者。天乙生旺。 《寶貴賦》云:顯貴者,身臨貴宿。 天德 解曰:正月月生見丁字,二月生見申字,三月生見壬字,四月生見辛字,五月生見亥字,六月生見甲字,七月生見癸字,八月生見寅字,九月生見丙字,十月生見乙字,十一月生見子字,十二月生見庚字,此為天德。 月德 解曰: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亥卯未月甲,已酉丑月在庚,此為月德。 《三車一覽賦》云:天月二德扶持,利官少病。又云:二德扶持,眾惡皆散。 《心鏡賦》云:天月二德為救解,百災不為害。 《相心賦》云:二德印生,作事施恩布德。 《幽微賦》云:慈祥敏慧,天月二德呈祥。 《奧旨賦》云:命虧殺旺,要天赦二德呈祥。 《秘訣》云:天月二德曰主,一生元險元虞。更遇將星名登相府。 學堂 解曰:甲曰生遇亥月,或亥時。乙曰生遇午月,或午時。丙曰生遇寅月,或寅時。丁曰生遇酉月,或酉時。庚曰生遇巳時?;蛩葧r。辛曰生遇子月,或子時。壬曰生遇月,或申時。癸曰生遇卯月,或卯時。 《三車一覽》云:學堂有氣,惟利師儒。 《富貴賦》云:聰明命坐學堂。 官貴學館 解曰:官貴學館者,以官貴長生之位學館。如甲乙以庚辛為官貴,金生于已,臨官于申,是甲乙曰生人,遇巳字申官,即為官學館。十干例此推之。 華蓋 解曰:寅午戌生見字,亥卯未生見未字,亥卯未生見未字,申子辰生見辰字,巳酉丑生見丑字,此為華蓋是也。 《三車賦》云:華蓋重勤心學藝。又云:華蓋聰明之士。古云:華蓋逢空,偏宜僧道。 《奧旨賦》云:柱若逢華蓋,犯二德,乃清貴之人。 《通明賦》云:華蓋臨身,定為方外之人,留心于蓮社蘭臺,容膝于薄團竹偈。 《造微賦》云:印綬逢華蓋,尊居翰苑。 古歌云:生逢華蓋主文章,藝術偏多智慮長。 將星 解曰:如寅午戌生見午字,申子辰生見子字,巳酉丑生見酉字,亥卯未生卯字,此為將星。 古歌云:將星文武兩相宜,祿重要權高足可知。 驛馬 解曰:寅午戌生見申字,申子辰生見寅字,巳酉丑生見亥字,亥卯未生見巳字,此為驛馬。 《三車賦》云:馬逢鞭策,身不安閑。 《造微論》云:馬頭帶劍,鎮(zhèn)壓邊疆。又云:壬申癸酉為真劍。 《身命賦》云:馬奔財鄉(xiāng),發(fā)如猛虎。 《集說》云:貴人馬多升擢,常人馬多奔。 又云:馬忌空亡。 古歌云:人命若還逢驛馬,人利求名利者。 天赦 解曰:春戊寅曰,夏甲午曰,秋戊申曰,冬甲子曰。《三車一覽》云:命中若逢天赦,處世百事無憂。《集說》云:天赦若于命中守,逢兇不兇甚嗜灑。 福德秀氣 解曰:要已丑曰主,生臨地支巳酉丑全者,為福德。要天干三個乙官,地支巳酉丑全者,為秀氣。 福星貴人 解曰:甲丙相邀入虎鄉(xiāng),更逢鼠穴最高強。戊申已未丁亥遇,乙癸逢牛福祿昌。庚趕馬頭辛帶巳,壬騎龍背喜非常。 《三車一覽賦》云:福星貴人眾所欽,命中最喜值此神。 鸞喜二德解神歌 解曰:卯起紅鸞逆數通,欲知天喜是相沖。 更有解神須逆數,戌申到酉是真宗。 欲求天德從西游,月德要依巳順逢。 有人命限逢斯到,喜中加喜又無兇。 六甲空亡 解曰:甲子旬中無戌亥,甲戌中無中酉,甲申旬無午未,甲午旬中無辰巳,甲寅旬中無子丑。 《造微賦》云:空亡更臨寡宿,孤獨龍鐘。 《集說》云:凡人命內帶空亡,一生主聰明。 喪門 解曰:子生人見寅字,丑生人見卯字,卯生人見巳字,辰生人見午字,巳生人見未字,午生人見申字,未生見酉字,申生人見戌字,酉生人見亥字,戌生人見子字,亥生人見丑字,此曰生年上推之。 吊客 解曰:子丑寅卯辰巳千未申酉戌亥,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照前門推云:為吊客。 《集說》云:命前三喪為喪門,命后三辰為吊客,本曰歲犯之,主喪服哭泣輕者主損遠親。 勾神 解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卯辰巳午未申酉戌寅,照前例推去,即為勾神。 絞神 解曰:子丑卯辰巳午未申,照前例推去,即為絞神。 《造微論》云:勾神疊于三刑,定是頻遭編配。 《集說》云:命前四辰為勾,命后四辰為絞。如午生人,酉為勾,卯為絞。若本曰與歲運逢之,主災滯傷身,或退財勾連之事。 孤神 解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寅寅巳巳巳申申申亥亥寅,照前例推支即為孤神。 寡宿 解曰:子丑寅卯辰巳午申酉戌亥,戌戌丑丑丑辰辰辰未未未戌,照前例推去即為寡宿。 《秘訣》云:雙辰合黨,鰥寡而孤。 《驚神賦》云:員神方,抱孤寡貴人同一位。又云:孤神華蓋,曰時相犯主伶仃,又云:孤華主為林下僧尼。 《通明賦》云:孤寡雙辰帶官印,,定作叢林領袖。 《身命賦》云:國孤神,他鄉(xiāng)之客。女寡宿,異省之婦。古歌云:孤神切忌男克婦,寡宿須都女害夫。 隔角 解曰:以曰起上起,曰起時隔一字,即為隔角。如丑曰卯時,辰曰午時,未曰酉時,戌曰子時之燈。 《心鏡賦》云:隔有相逢犯歲君,徒流定分蛤。 咸池 解曰:寅午戌生人見卯字,申子辰生人見酉字,巳酉丑生人見午字,亥卯未生人子字,即為咸池殺。此為生年上起,或又為曰上起,此殺有在曰時上者為緊。 《幽微賦》云:灑色狂猖,只為桃花帶殺。 《玉賦》云:天德與咸池同會,薜季有風月之情。 《秘訣》云:桃花驛馬,一生不免飄蓬。又云:桃花倒插,慷慨風流。又云:有人命內帶咸池,自是天然惹是非。男子逢之多慷慨,女人為此逞風情。 《通明賦》云:桃花帶合,必是浪之子。 《造策論》云:咸池更會曰官,緣妻致富。又云:桃花若臨帝座。因色亡身。 《驚神賦》云:風流破蕩,因奸干弱坐咸池。 返呤 解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對字推之,即為返呤。 伏吟 解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午未申戌亥子丑寅卯辰巳,沖宮推之,即為伏呤。 書云:“返吟伏吟,哭泣淋淋。不傷自己,也損他人?!?/div>
其法如子年生人,遇流年歲君是午,即為伏吟。余皆例推。 《古歌云》:伏吟之殺不堪聞,運限如逢一例論。又云:返吟不但寄存器妻兒,家活難成卓立遲。 元辰 解曰: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如子年生見未字,丑年生午字,寅年生酉字,卯年生見申字,辰的生亥字,巳年生見戌字,即是。 《秘訣》云:大耗懸針,非貧即夭。 《身命賦》云:禍莫禍于元辰。 動殺 解曰:子丑寅卯巳午未申酉戌亥,巳寅亥申巳寅亥申巳寅亥申。如申子辰年生巳字,寅午戌年生見申子,巳酉丑年見寅字,是也。 (10)梅霞道人五行精紀卷三十論九流 論九流 凡為術士命,有長生學堂,主本不帶刑戰(zhàn)傷斗,有小可福氣,歸于本主,但五行無根本耳。祿后二辰名祿九地,學堂、空亡、華蓋、印庫,亦主作九流,貴人無用亦然。無根本者,如水人無金,火人無木之類是也。不惟九流,但是貴賤人命犯之,主無祖業(yè)。 游逸之人命,五行無根本,四柱不相往來,脫前落后,無情無理,故作飄蓬尋幽之士。更五行無氣象者,破落道人也。更刑射破了主本,即是丐士?;蛭逍袩o根本,卻有福德,互相往來者,是客吏也。 天乙閑慢,多是九流。 古詩云: 貴人且看閑不閑,閑即九流 當便許。 假令甲戊庚,上半年以未為貴人,不閑。下半年以丑為貴人,不閑。與六壬中相反用。(并《廣信集》) 論吏卒 吏人命,沖刑多者為吏人,東西戰(zhàn)斗,南北沖爭,長生處破了,死敗處生起,五行錯雜者是也。若帶官鬼而有福氣,兼引死還生者,是因吏中有祿也。若帶刑殺者,多至徙配。 凡命帶重支重干,有刑戰(zhàn)者,是狡猾公人也。(并《廣信集》) 空亡無氣,貧薄夭奸,胥猾吏真不少。 空亡無氣,僧道,加之刑克乃奸吏也。(《理愚歌》) 兵卒命局中,殺重方為兵卒,五行不等破傷,主本尊卑無禮者,亦是也。若帶福氣,兇中有生成主本者,是由軍伍而有權祿人也。此等命,亦有食神,亦有權星,雖貴命,而殺在先也。(《廣信集》) 論形貌性情(1) 凡人稟五行之氣而生者也。形貌美惡,性之剛柔不同。由金、木、水、火、土,今敘五行形性。 金,主人骨肉相應,面上闊下狹,眉高眼深,額平印堂寬,鼻曲耳紅,音聲清響,剛毅有決,動為尚義,死絕則面有巖棱,眼深睛黑,克薄內毒,喜淫喜殺,自拙無志也。 木,主人形貌瘦長,骨細肉膩,口尖,人中長,美須發(fā),手足纖膩,柔語細聲,其色青,遇火而赤,逢金而白,生旺則仁勇氣節(jié),死絕則眉眼不正,慳吝鄙嗇,肌肉干燥,頸長喉結,行坐不隱,身多欹側也。 水,主人眉牻目大,鼻曲面圓,頂平聲細。生旺黑色,受制黃白,行走緊速,搖頭擺腰,為性大寬小急,坐旺莽蕩大器,死絕則陰狡內狠,帶殺則傾覆陰謀。 火,主人面上尖下闊,印堂窄,鼻露竅,精神閃爍,語言辯急,意速聲焦,其色或青或赤,更變不定,坐須搖膝,立不移時,臨事敏疾。如死絕則黃瘦,尖小性靈,妒毒有始無終,多妄作,有貴氣主之,則大聰明。 土,主人形貌肥厚,背圓腰闊,鼻大口方,眼長眉秀,面有墻壁,其色黃白,為性重厚,作事不輕,易容寬博,死絕則顏色似憂,鼻低 面褊,聲音重濁,樸質拗事,孤介吝梗,不容眾情,沉毒恨事也。 以上五行之情,參以吉兇神殺,所遇于命中日時上,納音所得五行,或生或旺,或死或絕,自可以義推之。 天干雖同為合也。而情各有辨焉。甲己為中正之合,甲陽木也。其性仁,處十干之首;己陰土也。鎮(zhèn)靜篤厚,有生物之德,故甲己為中正合也。主人崇重大器,寬厚平直,如帶殺而五行無氣,則多嗔好,性不可屈。 論形貌性情(2) [乙庚為仁義之合] 乙陰木也。其性仁而太柔,庚陽金也。剛以輔之,故仁柔而義剛,主人果敢有守,不惑柔佞,周旋進退。五行生旺則骨形清,若五行死絕帶殺,則主氣直勇決,卻自是自非,甲己乙庚之合,婦人尤宜得之。 [丙辛為威制之合] 丙陽火也。威明白盛。辛陰金也??巳邢矚?。主儀表威肅,人多畏懼,酷毒好賄,喜淫,若帶殺及五行死絕,則為寡恩少義無情之人也。婦人得之,與天中大耗咸池相并者,貌甚美,聲甚卑,是為妖冶而淫者也 [丁壬為淫慝之合] 壬者純陽之水,三光不照,丁者藏陰 之火,自昧而不明,故丁壬為陰慝之合,主人眼淫神矯,多情易動,習下無志,耽歡惑色,于我則吝,于彼則貪。若五行死絕或帶殺見咸池、大耗、天中、自敗,是淫巧人也。親小人,慢君子,貪婪妄作,必勝而后已。婦人淫邪奸慝,多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婿,或年艾而適老夫,或先賤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賤也。 [戊癸為無情之合] 戊陽土也。是老丑之夫。癸陰水也。是婆娑之婦。老陽而少陰,雖合而無情也。主人或好或丑,如戊得癸則矯,神色姿美得所。若癸得戊,則形貌古樸,老相塵俗。若戊合癸,則男子娶好婦,婦人嫁美夫。癸合戊,則 娶老妻,婦人當嫁老夫也。(并《燭神經》) (10)梅霞道人五行精紀卷三十論人身形 論人身形 大抵生旺者主長大,死絕者主矮小。若有殺臨之,則不在此限,又從殺上斷也。大木要瘦長,金方矮,土肥厚骨粗,水肥壯骨細,火長筋骨粗。木青,金白,土黃,水黑,火赤。若有克,則從所克之五行斷其形狀顏色。凡斷此,取日時上納音,看其有克無克,并神殺所臨,有氣無氣,斷其形狀情性,萬不失一也。 [推人性形] 命若人格而逢生旺者,主為性明白,遇物不逆,動必應機,言語聲高,豁達大度,臨事能斷,公正不疑,犯難不畏,平生不以財物為吝,好施與,不私己,奢泰歡樂,多惰尚義,平生無滯,常 防有不善終之患。若命人貴格,而逢死絕者,主為性寡合,機深意密。多疑足計,動拘禮節(jié),謹慎行止,修飾儀貌,常自檢約,不妄施設,常 防有陰謀之患,若小人之命,已入殘局,而逢生旺者,主性氣無常,不自尊檢,為事不顧危亡,好爭斗,恃強壓弱,親近惡黨,不事家業(yè),必竟不得善終也。死絕則為性淫邪,勤必巧為,畜縮執(zhí)拗,舉動修飾,事美言辭,好自矜衛(wèi),臨事無斷,少是多非,一生無立。以上如人至貴之局,其性行一皆如前。若常 貴之流,并或兼此。 (并林開《五命》) [五行得地] 智高量遠,蓋因水處深源。篤信守仁,蓋為土成山岳。仁慈敏厚,木乘 甲 乙之方。性速辨明,火應丙丁離位。譽高義重,因金歸合庚辛。處于中者,正性不移,或盛或衰,性情變易。 [五行失地] 水乘衰敗,性昏無賴;土力太微,蔽執(zhí)寡用。木歸 蹇地,太柔而治事無規(guī)。火數未興,小辨而大傷無決。金當淺薄,雖義而有始無終。不及太過,皆能為兇。(并《宰公要訣》) 文章明敏兮,定須火盛;威武剛烈兮,乃是金多。木盛則懷惻隱之心,水多則抱機巧之智。至土之性,最重為貴。(《指迷賦》) 凡命五行生旺者,主好事華飾,胸中無物,亦主好色,火命尤緊。死絕相克人墓者,多好禪道,歸根復本也。(《廣信集》) [自絕五位五般情] 凡五行有自死自絕,且如水遇 乙 卯自死,癸巳自絕;木遇庚申自絕,壬午自死。張白先生《五命》云:日時犯著一位,號曰奪印殺,作官須有一失。此意乃更說五性者,金主義,自絕則寡義;木主仁,自絕則不仁,水主智,遇絕則失智;火主禮,自絕則無禮;土主信,自絕則寡信。逐五行詳斷之,凡五行如先生旺、后死絕,即為多鄙。 陽止正而皆在丙,丙逢多者生重頂。更加沖破受克時,腦大侏儒壽何永。 凡十干至丙,乃 陽 止至正多丙。正則有雙頂而生,加沖破受克,必有雙頂。不成或不正,額闊頭大,不然矮小,兼亦無壽。 時居卯酉門日月,眼目斷之定親切。 卯酉是日月出入之門,犯卯酉時生,眼目必主圓大。 卯酉平生好徙移,或多道路或親離。若然帶殺加刑克,眼大難全信有之。 凡命犯卯酉者,性不定,好移徙,或多在道路。非依舊祖離骨肉,更帶殺兼有刑破,必損目。不然目中有翳,或目大。(并沈芝《源髓》) 言詞狡猾,誕時合值六虛。 六虛住處,曰謾語神。凡人得之,必好撰飾語詞。重并遇者,必狡猾。 (《壺中子》) 《三命鈐》云:六虛者,取空亡對沖之辰,謂如甲子旬中辰已是也。主平生妨克尊親,漂流他國。 李九萬云:六虛主好奢華,緣飾文辭,作事故多虛聲。 論僧道 凡推道德命者,夷門、孤角、空亡,同類福者,是也?;蛎匈F格,而五行死絕,或命無貴氣,而五行生旺帶天中,亦是。常以月為法眷,日為章服住持,時為衣缽、徒弟、法嗣。常須日上五行恬和有用,則徒弟數多,行果相輔。月上五行有用,福神相助,得善和法眷,同袍贊美。若月上刑沖帶殺,則同袍不和,法眷乖越。更帶大耗,他須連累。日上刑沖帶殺,則求化無緣,飄流不定。時上刑沖帶殺,則少徒弟,一生窮寂,衣缽不備也。 凡道德之命,亦有等降。命中見印,當權服眾。前喪后吊,則苦行傷身。有華蓋夾貴,三奇中帶五行恬和之氣,或帶自死自絕火木者,志性明白,清高脫灑人也。更帶干鬼、倒食、學堂、金水,則文章辨慧。生旺太過,則名利之心不可遏。更帶兇殺,終是還俗。死絕中見貴人、三奇、華蓋、五行相生,或夾貴,或金水火木兩字者,道行明遠,為性穎悟,不喜雜冗,道心精進,無礙人也。凡欲辨道德之命,則多四殺者為僧,四孟者為道人,多水者為道,多火者為僧。又五行生旺者道也。死絕者僧也。 《珞琭子》云:崇釋乃離宮修定,歸道乃水府求玄。 凡道德命見五行相克,六害、孤、寡、刑、沖、中帶元辰、羊刃、劫殺者,是為生謀利,庸愚之輩也。更希咸池,耽惑酒色,狡計謀,斗財利,是念在道門不久之人。 凡道德命,較之他人用事相反。歲運上見喪門、吊客、孤寡、伏返,常人哭泣持服喪禍處,乃為僧道披剃緣會,及賜服住持之時也。 凡道德命大忌見咸池,一生不利道行,多酒色陰私連累之撓。歲運逢之,多疾病,破財煩聒,更五行無氣,往往死矣。(并《燭神經》) [建命殺] 取生月支干,與太歲同也。如甲戌年 甲戌月是也。主破蕩祖業(yè),多妨害,定僧道。(《三命鈐》) 孤寡兩犯,圓頂方袍;亡劫并刑,羽衣道士。 孤寡重重犯者,為圓頂之流。亡辰劫殺并三刑者,為羽友之士。(《壺中子》) [平頭羊刃緇黃應] 平頭乃甲、乙、丙、丁、壬、己之類,若平頭羊刃,更犯六害、空亡、無氣、孤辰、寡宿之類,多是僧道命。(沈芝《源髓》) 長生貴人人孤寡,必定為僧也。祿馬三元人食神,章服有權聲。 若或刑沖人四墓,徒子下山去。休敗刑沖及空寡,終身作刑者。 不論陰 陽逆順行,男女亦同稱。若不害子及刑夫,斷定作師姑。(《直道歌》) 孤辰、寡宿、華蓋,遇空亡,或道或僧。(《隱迷賦》) 兩般父母見星孤,四孟天中祿也。無辰戌丑未加臨著,多是道士及僧徒。 四孟仲季同,如見三合六合,定為僧道。(《鬼谷要訣》) 凡命帶三六合,貴人破印相克,華蓋同空亡,有貴氣者,不可以貴人論之,多是九流僧道之命。故曰:僧有四沖,道有三合。古詩云:三合生人辰戌時,定為僧道不須疑。若還華蓋并臨墓,囊橐豐隆定紫衣。 梅霞道人五行精紀卷三十論子息位 論子息位(1) 子位者,以妻命所生者為之,謂如木命人以金為子。若遇子位在旺相有氣之鄉(xiāng),則主有聰明忠孝之子,光顯祖宗。假令甲子人以火為子,五月生火乘旺氣。余準此。若是陰命人,定子位,并以所生者為子,如木命人,火為子。他仿此,其吉兇休咎,皆如前法夫命推之。 欲知子之性情,各以五行推之。木命人以金為子,主其子性懷廉正,剛烈自用,火命人以水為子,主其子性謙和,守恬淡,扶高接下。土命人以木為子,主其子仁慈忠孝,柔順謙和,宜少不宜老。金命人以火為子,主其子性多貪婪,心中虛妄,逐利勝己,有始無終。水命人以土為子,主其子緩慢凝重,沉靜耿介,老而有福。并以五命各在有氣之鄉(xiāng),若在休墓之所,則反是也。(并《三命鈐》) 凡男命以生時為子,以克我者為子孫,若四柱內無鬼,名曰局中無子。卻看生時在何地,如木命人以金為子,若局中無子,而得申酉巳時者,必有子也,名日子乘旺氣。若金死于子,絕于寅,即無子也。 《天元變化書》云:以時取子,如丁巳土人,壬寅月,己亥日,己巳時,寅亥俱是木,又時中見木,必多子。如丁巳人,庚戌月,壬申日,已酉時,金多則無木,又時上無木,必少子。余仿此。 凡命以時之納音,推子之數,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有氣乘時,則倍數言之。無氣背時,則減數言之。有不依數者,在五十后,禍福方定也。 凡男命犯局中無子,又時不在鬼生旺之鄉(xiāng),卻支干與年合者,但只生女得成,子不育也?;蚣瓷矄收叨嘁?。古詩云:哭子帶刑死位傍,子多復是少年亡。忽若支干并德合,只宜養(yǎng)女得成雙。假如一員郎,癸未年,癸亥月,丙辰日,戊子時,得局中無子,又在官鬼死地,卻戊與癸合,故生女多,子皆不成。若見甲子則一生無子也。又有一玉牒,癸未年木,甲子月金,辛卯日木,癸巳時水,是局中有子在死地,時在官鬼長生之地,故生數子,而女少。又有一郎官,庚辰年金,壬午月木,戊寅日土,辛酉時木,白虎臨庭下,不慈,五十六不祿,兒女俱無。此格大妙,可詳推之。 論子息位(2) 《寸珠尺璧》云:凡命犯亥子多得兒,巳字多得女。 凡人命時帶年沖,克子。時帶年刑,克子。 時帶年破,克子。時帶年害,克子。 時帶年刃,克子。時帶年劫,克子。 時帶年破,克子。 時帶年元辰,克子。 時帶年空亡,克子。時帶自刃,克子。 時帶飛刃,克子。 時坐華蓋,克子。五十后愈見不牢。 時帶自刑,子多疾病。 時帶六厄,子多厄。 時帶浮沉殺,子死瀉痢。 時坐本音墓,主有壽。無子送老,但孫息耳。 時坐日破,空亡、刑沖、刃、食、劫,皆主克頭子。 納音帶絕氣,又時在絕鄉(xiāng),定主絕嗣。如癸巳、壬寅、庚申、乙亥、丁已是也。假令庚申年,得壬寅時,決然無子矣。 凡命見申日、亥時,巳日、寅時,互換見者,名曰狡害殺。主絕嗣,須庶出過房方住。 古詩云: 五行狡害不為良,夫婦孤單獨守房。 死去墳前無子哭,求他異姓卻相當。(并《廣信集》) 《太乙降誕經》云:假令甲子旬九月十日生,兼戌亥日時者,定主絕子。 子息則先明生氣,或用克以推之。 如丁巳土以木為子孫,遁至亥上得辛,若四柱見丁在無氣,更有刑害者,必少子孫也。祿馬不閑,子孫未必絕滅。 若人生時見祿馬,往來朝命,不犯寡孤,亦有子孫。(并《鬼谷遺文》) 時克亦應男不順。 時千克年干,及倒食干,主生男不順。(沈芝《源髓》) [定婦人孕生男女訣] 乾坎艮震為男兒,巽離坤兌皆為女。 父母歲數兩頭安,受胎之月中心取。 凡以父母年幾雙、只及受胎月裝成一卦。父母年幾雙為拆,受胎只為單,成坎卦定是男兒。父母年幾皆只為單,受胎月日雙為拆,成離卦,定是女。父年上,母年下。余皆準此例。(穿珠指掌) 凡大小二運,與歲命三六合者,主有孕,生男女之慶。陽多生男,陰多生女。若純陽則極而反陰,生女。純陰則極而反陽,生男也。謂如甲子命,屬陽,而大小二運臨辰位,或申位,外夾辛巳,太歲屬陰,則是陽多生男也。(《五行要論》) 梅霞道人五行精紀卷二十九釋男命例(1) 釋男命例(1) (1)凡推男命,以年為父,胎為母,月為兄弟,日為己身、妻妾,時為子孫。凡是子午卯酉日生,主娶子午卯 酉命妻,或日支三六合,或干合,俱不得偕老。假令甲 子日生,合娶子午卯酉妻,或有娶申子辰生,或有丑生或有甲己生者,皆不永。若克過頭,妻再醮,不在此限。亦有屢克,直到娶生日支干不同者,方不克。寅申巳亥,辰戌丑未生,亦同上說。 (2)凡命以生日論妻人,須定四柱內有我克者為妻。無我克者,名曰局中無妻。卻看所生日在何地,如在財旺之鄉(xiāng),當有得力之妻,或美妾。更帶貴神祿馬歸年,主妻帶宮嫁夫。若在本命財死墓絕敗處,定主克陷?;蛴幸簧娋又?,如簽判江,癸亥年水,辛酉月木,丁丑日水,壬寅時金,四柱皆無火,日又在無氣之地,雖有官至老,但攜匪人而已。 《玉門關集》云:假令土為妻,居寅卯甲乙鄉(xiāng),坐克。余仿此。 (3)凡命日祿在時上,遁見名譽殺者,不惟主富,亦主因妻有官。假令六丙日得癸巳時,六壬日得辛亥時之類是也。 (4)日帶年之官,或年之印,主妻奪夫權,或祿出妻蔭,或妻是權貴之家,駙馬郡馬之類。日坐命財,更在財生旺之鄉(xiāng),主得妻財,又主妻賢明。若在死墓絕處,得妻家死人財。日坐貴人,主妻有族望,不然賢淑美麗,及有美妾少仆也。 (5)凡命帶日刑,主克妻。 日帶年沖破,主克妻。 日帶年羊刃,主克妻。 日帶年劫殺,主克妻。 日帶年六厄,主克妻。 日帶年元辰,主克妻。 日帶年空亡主克妻,或三四娶或無妻。 日帶年墓主克妻,或重重克陷,或以娼妓為妻。 日帶正印主娶娼妓妾為妻,正室多克,五行順則吉。 日帶刑害沖破,又帶惡殺,多主妻生離。 日坐沉浮殺,主妻生離或惡死。 日帶自刃名曰日殺,或時羊刃歸日,皆主克妻。 日羊刃歸年者,名曰朝元羊刃,主克妻。 日在命財死墓絕處,主克妻,假令金命人,生日在午未申上是也。仍以納音論之。 古詩云: 納音金命木為妻,午未宮為死葬期。 更進一辰妻是絕,若無傾陷也先虧。 日坐華蓋,主頻頻克妻,圭聚娟妓尼妾為妻,大抵四季日多如此。 古詩云: 時逢華蓋主身孤,有子臨年必定殂。 日若值時妻屢克,不娶娟尼即奴婢。 《寸珠尺璧》云:日坐華蓋,主妻不廉不孝。 日坐驛馬,主妻多病、慵懶,或孤。五行相克,亦主陷。辛酉日生克妻,癸巳日主夫婦有疾,或酒色,荒淫。年日同一位,名主本同宮,主克妻,娶同年妻方免。俗謂之鳳凰池。沈芝云:兄弟同宮鳳凰池,但使人心懷不佳。日時相沖、相破、相刑、六害,皆主難婚、難嗣,男 女通用。申日辰時,末日亥時,寅日戌時,丑日巳時,互換皆為井欄斜沖,主難妻。更帶食神,名絕房殺,主多女少男。如甲辰壬申,帶倒食者,尤緊?!豆刨x》“井欄對敵,莊子鼓盆而歌”,謂此也。日是自刑,主妻多病。日坐沐浴殺,主得美妻,多不廉。 (6)凡命以日之納音,論妻之數目,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甚者倍之。(《廣信》) (7)凡人妻位沖辰,為娶妻之年。罕有與日三六合而見妻者,更以巧拙言之。 (《寸珠尺璧》) 日凌親,老婦無恭。 日為妻妾,如乙丑人見辛日,乃傷年干,癸日乃吞乙 干,遇 甲日是乙 之長,多不伏夫。蓋年為父母,更支神刑沖帶殺,故無恭順。或助生別干,則不然。乃 乙見辛有壬宇,辛金生壬水,壬水生乙木也。 日支忽在歲支前,眾笑怕妻聲丑惡。 日為妻妾之神,在太歲支神前主怕妻,或妻性氣。(并沈芝《源髓》) (8)凡是殺臨妻位者,妻和不克外家傷??藫p妻家零落后,方得妻年壽命長。(《紫虛局》) 鼓盆歌處是鰥夫。鼓盆殺,一名望門寡。 歌曰: 水人逢亥望門寡,火燒寅位婦相疏。 土木遇蛇妻必喪,金猴長是怨鰥夫。(《理愚歌》) 釋女命例(1) (1)凡女命以年為翁父,胎為婆母,月為妯娌,日為夫、己身,時為子孫。 (2)凡女命是子午卯酉日生,合嫁子午卯 酉命夫,四孟四季者亦同。若嫁日干合或支神三合六合者,俱不偕老。 (3)凡女命胎年為福,主生在富貴之家,父母榮顯。生月為福,主兄弟榮顯。生日為福,主夫位榮顯。生時為福,主子孫榮顯。日時俱為福,受夫與子之蔭也。 (4)凡女命大宜納音上生下,主人有殊福。不宜下克上,主欺詐僭越。若年之納音克時之納音,不宜子。又云:若年克戰(zhàn)刑破生時納音,少子多女。 (5)凡女命絕中有生,旺中有死,空亡中有破,五行無情,乃吉婦人也。若生中有絕,死中有旺而帶殺者,賤婦也。 (6)凡女命日坐年祿榮神者,郡國之封。春甲乙,夏丙丁,秋庚申,冬壬癸,榮神也。 (7)凡女命刑沖無情者為上,只無情次之。日帶夫祿,仍有實庫,又次之。皆命婦格也。 (8)凡女命貴人帶天月德,日上有官,乃賢婦也。 (9)凡女命印要虛,庫要實,五行淡靜,無情有福,不相帶惹,為上等,清廉之格。 (10)凡女命要庫虛而貴實。貴實者,是貴人不落空亡位也。命賤者,是貴虛而庫實,更犯孤寡、元辰,皆為不良之婦也。 釋女命例(2) (1)凡女命印有氣則奪夫權,庫有氣則蓄夫財,不戰(zhàn)爭,無情理,則無妒忌。奴婢宮有浮沉殺,主打死奴婢。 (2)凡女命以克我者為夫,四柱無克我者,名曰局中無夫。更日落空亡,帶旺氣刑殺者克夫,下賤之甚也。 《寸珠尺璧》云:納音金命火為夫,重重臨寡又臨孤。戌亥二宮夫葬絕,徒然出嫁是場虛。 (3)凡女命生年生日同一位者,主克夫,嫁同音同年者庶幾。 (4)凡女命不可帶六 甲日,犯者名曰帶甲夫,月共日俱帶者亦然,主克夫守寡。如甲午生婦人,十有九克夫。甲午日可知也。謂之金神帶甲。此例尤緊。 (5)凡女命主日不宜帶旺氣,帶者名曰承旺夫,若不下賤,則多主克夫。若帶十分福德,則是內人五六分則貴官,左右三五分則近貴,娼婦上游也。次則尼妾,甚者克夫淫蕩,見丙子、庚子、戊午、癸酉、辛卯日是也。戊午多貴,癸酉、辛卯次之,丙子、庚子下賤也。又云:戊午、癸酉、辛卯,大美小疵。又云:凡女命大忌祿衰身旺。日為身,凡女命大忌日在冠帶、臨官、帝旺,主淫惡或屢嫁夫。若男命生日上見之,主妻美麗不廉。 (6)凡女命生日在官鬼死墓絕上,主克夫。若官鬼落空亡,或日落空亡,又生日無氣者,主無夫,縱有如無也。 古詩云: 五行夫位落空亡,更值身低豈有郎。 不是風塵須婢妾,縱有卑夫身亦娼。 (7)凡女命日時犯華蓋、正印,主無夫無子,有亦臨終年克盡。凡女命日時犯刑害、空亡、沖破、飛刃、羊(刃、劫亡、破碎、大敗等殺,主克夫害子,更以輕重言之,仍以日時納音定夫子之數。 (8)凡女命犯空亡、元辰、咸池、華蓋,攀鞍,乃惡婦人也。主克夫少子,多病妒忌。 (9)凡女命帶六個自刃日時,主無夫無子,便是十分惡命也。須主有克。 (10)凡女命在羊刃上,多主產厄,及月經過多之疾,中年后主冷病,犯卯酉多主脅痛血刺。 釋女命例(3) (1)凡女命四柱俱陽不生男,俱陰不生女,時是陽干頭胎多生男,時是陰干頭胎多生女。帶寅申巳亥多者,多主雙生。亥字多者雙生男,,巳字多者雙生女。 《寸珠尺璧》云:四柱皆陽干不生男,皆陰干不生女。時是仲主生仲子,孟季同。 (2)凡女命有三年一胎,二年一胎,一年一胎者,皆以時之納音,取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之數驗之。 (3)凡土命女犯火氣多者,主一世不生長,五行燥氣同。 凡女命日時犯空亡、羊刃、劫亡,有一生不產兒女,或多損胎產厄者,以五行加減詳之。亦有有不嫁者,縱有兒女,多不和孝。 (4)凡女命犯伏返吟時,不利子,中年縱有,晚年必退。伏吟日主克夫,惟同歲者方可免。月是伏吟,不宜妯娌、姊妹。胎是伏吟,不利骨肉。返吟同此論。 (5)凡女命壬癸生人見丙子、癸亥,申 子辰人重重見壬癸,名曰流水殺,主下賤,不貞潔之事。女命多水而無土,主濫;多火而無水,主淫。大抵五行無克制,主克夫害子,不然賤薄也。 (6)凡女命犯八專日時,胎月亦然,主淫亂及虛勞之疾。犯九丑多者,亦主淫蕩及產厄、惡死。沐浴、咸池,乃酒色神,亦主淫亂。犯十惡大敗,主淫惡破家。 (7)凡女命生日無氣,若坐貴人,卻四柱帶天月德,或時祿者,主賤中生貴子,是官員左右也。亦有受子封者。 (8)凡女命帶合多者,不尼妓即婢妾也。三六合,天地合,亦同論。若更帶貴人多,是上游官妓,不然 貴人左右也?;蛴幸蚨芊庹?,福在日時上也。 (9)凡女命犯桃花劫者,主少人娼門,老為貧丐。寅午戌生人,在冬三月,亥時。巳酉丑生人,在春三月,寅時。申子辰生人,在夏三月,巳時。亥卯未生人,在秋三月,申時。古詩云:桃花與韌兩相侵,不為盜賊犯奸淫。忽然女子遭逢著,少入娼門老至貧。(《廣信》) (10)凡陰人命與男子稍異,常欲五行不傷太過不及,欲得恬和中有貫格也。曼常俅均頁人,自生自旺,六合者,主巧性賢德,資貌殊麗。不可傷于五行太盛,則恐乏柔順。 釋女命例(4) (1)凡婦人之命最喜者,是金輿、六合、自旺,則福厚而利骨肉,見印綬、祿鬼、水火兩字,或金水兩字,姿質美麗。自生自旺帶官符,或五行支干不相往來,無情,內政清白,嚴毅有守,不喜淫雜。若祿馬死絕,則儉素不華。印綬帶殺,則權能任重。六合相生,則骨肉盛茂。周旋和美,時上見貴人驛馬,多生賢孝之子,孕產無虞。日上見之,得賢美聰明之夫,一生快樂也。 (2)凡婦人之命下賤者,尤為易定,大忌咸池、自敗,大耗、天中。凌克、刑沖、氣散,自刑帶殺,為性粗賤淫蕩,縱有貴格,亦有風聲。更忌魁罡交沖,則多狠戾不順,或飄蕩。生旺太過,中見劫殺,往來相沖,為性多烈,不睦六親,卻清貞不淫,動招患禍。若咸池與大耗同宮,則淫媚讒毒。天中與暴敗相承,則情性多訛,招淫私玷辱。更有刑沖,必至淫私,官事發(fā)覺。但命見大耗、咸池、天中者,須有不美之事。 (3)凡婦人下格,多是日時上死絕,帶殺不貧則賤,五行生旺太過而帶殺,多貧困,作勞或自營于街市,或粗賤劣庸之婦。但五行生旺者,不至于娼淫之類也。 (4)凡婦人下格中,五行死絕不及者,更帶兇殺刑克,不娼則為賤婢也。命中見無禮刑,或天中印或合墓中大耗者,多是媒巫術藥之輩。中有建祿貴人者,或市廛牙敗,狼藉婦人也。 , (5)凡婦人生日帶大耗、咸池,夫妻外心相撓,又或見官符,多適兇暴俗惡之夫,棄逐凌辱,或即妨克于夫,一生因夫煩惱也。 (6)凡婦人生時帶劫殺、大耗、空亡者,生子少成,憂煎為撓,或生不孝悖逆之子,見咸池,多損孕也。 (7)凡婦人歲運見大耗為兇,夫子不祥 之撓,更或克身,往往死矣。所以大兇者,八數者陰之終也。(并《燭神經》) (8)凡若為女子忌向旺方,蓋顏狀亦不相堂,雖血氣也非相稱。 (9)負陰抱陽者為男,負陰抱陰者為女。是以男命生則利旺,不利衰,女命生則利衰,不利旺。男旺則福,衰則否。女衰則福,旺則否。是以登明足艷,太乙多淫。 (10)凡登明亥也。太乙巳也。亥為入夜之時,巳為迎日之時。故女命而得亥多者有姿質,巳多者為色欲。 木盛則妖妍,水澄則清潔。金多夭折,火致剛強。 梅霞道人五行精紀卷二十九釋女命例(5) 釋女命例(5) 女命得木多者,窈窕而妖妍,姿質瘦長。得水多者,寬量而清潔。蓋水形闊大,又為澄靜之物。金多則情意躁急而夭折,主性剛脆?;鸲鄤t志意決烈,蓋火性炎猛也。土多則足田園厚財谷,婦道輝輝,母儀汪洋,蓋土性厚德能載也。 負天月二德,則霞帔金冠。 天德陽之德,正月起自乾卦之前一辰,亥上順行。月德陰 之德,正月起自坤 卦之后一辰,未上順行。女子命中得之全者,有郡邑之封也。不全者富旺其家。 得祿命身三財,則夫榮兒貴。 歲干所克曰祿財,歲支所克曰命財,納音所克曰身財。其三財所屬之五行,在命中,一則不乏,而得之全者,夫必榮,兒必貴。 切嫌者陰刃,妨害尊親。最忌者純陰,不宜子息。 祿后一辰曰陰刃,男得之妨妻族親,女得之,妨夫族親。又女命年月日時支干八字俱屬陰,又生五月之后,十一月之前者,乃 陰極而陽不生,是為純陰多而無子息,蓋獨陰則不成,獨陽則不生。 骨髓破殃罹內外,薦枕星招涉是非。 骨髓破,亦名白衣殺,得之者,刑及內外二族。薦枕星,乃冠帶也。得之者,一生多涉是非。惟言女子,不斷男命。 鴛鴦憚于見水,傾國傾城。 凡三支三干,鳳凰、麟閣、風治三格,在女命,則變?yōu)轼x鴦殺,應其為人淫穢不廉。命中又見水多,則主風塵多艷質。 花釵與桃花相犯,朝雨暮云。貴人共天喜爭窠,穿垣驀牖。 命前一辰為花釵殺,后一辰曰桃花殺,本主上見之全而不偏,是為同犯,主為倡優(yōu)之人。如得地三奇者,不在此論。天乙住處曰貴人,旺氣住處曰喜神,本主上帶之,而又同宮,謂之爭窠,主為淫奔之妾。如得落空亡者,不在此論。(并《壺中子》) 官鬼旺于貴垣,鳳冠霞帔。 女人推命貴神一者為良神,若叢雜合多,不尼即妓。(《神白經》) 稍加卯酉二時生,若免墮胎當克子。 婦人若犯卯酉二時生者,多主墮胎克子。 日時勾絞亦難勝。 女命不宜日時犯勾絞,有系絆意,恐生產難,不然子多掛綆生。 桃花又遇雙鴛合,雜見貴人真妓才。 桃花殺者,即冠帶是也。命犯桃花殺,又雙鴛合,如兩己合一甲,一甲合兩已之類。又遇貴殺,是雜娼妓命也。(沈芝《源髓》) 孤驚舞時真寡婦。 孤驚殺歌: 水火逢蛇大不祥,金豬何必強猖狂。 土猴木虎夫何在,時對孤鸞舞一場。(《理愚歌》) 凡婦人犯逆食殺,絕子。貴人同空亡,主風聲。(《廣錄》) 梅霞道人五行精紀卷二十九并釋男女命例(6) [夫婦位] 妻位者,以己身納音所克者為之,若在有氣之鄉(xiāng),主得妻賢明婉淑,終身相保。假令甲子金人,以木為妻,二月生是。余準此。若在死墓無氣之鄉(xiāng),則主所娶狠戾惡妒,或即頻妨克。假令甲戌火命,以金為妻,十一月十二月生,值妻死墓之月。余準此。 夫位者,以克我者為夫,若夫在旺相有氣之鄉(xiāng),則主得賢夫有官爵,終身和睦。假令甲子金命人,以火為夫,五月生逢火旺。余準此。若夫位在無氣墓絕之鄉(xiāng),主得強暴兇悖之夫,或即其夫抱病,或有妨克。假令己巳木命,以金為夫,十二月生金入墓。余準此。妾位者,以妻命所克者為之,謂木命人以水為妾之類,若在旺相有氣之鄉(xiāng),主有好婢妾,存心忠良,不相克害。若在無氣絕木之鄉(xiāng),及落空亡者,主無婢妾,縱有,心懷異志,或抱疾患,或多逃亡之類。(《三命鈐》) 凡女及男命,本年克生日者,一嫁一娶。須是男生日不在妻財死墓絕處,女生日不在官鬼死墓絕處,各不帶劫亡羊刃者,方用此法。(《廣信》) 《寸珠尺璧》云:女命克日者,一嫁。有吉神者,命婦。 [妨夫婦] 木命逢牛鼠,金人忌馬羊。 水土逢雞狗,龍蛇火命當。 夫妻如幸免,頭男頭女亡。 [望鄉(xiāng)殺] 金命雞猴是,火人蛇馬鄉(xiāng)。 水土生豬鼠,木虎兔難當。 男人若值此,三度作新郎。 女人逢此者,三度作花娘。(《廣信》) [狼籍殺] 豬羊犬位春三月,蛇鼠龍人夏不中。 寅午卯生冬月是,申 酉丑人秋月窮。 假令戌亥未人正月狼藉,二月八敗,三月大敗。 《百忌歷》以正月為大敗,二月為狼藉,三月為八敗。 [絕房殺] 寅申巳亥七月生,子午卯酉十二神。 辰戌丑未仲春月,絕房男女不堪親。(《三命纂局》) 《百忌歷》云:絕房兇殺法難圖,十二支從月上呼。男害妻兒兼父母,女傷夫主及公姑。 面前見害,琴瑟不調。 見生已,見六害,而行年大小運又遇之,其年必夫妻不和。所以言面前見害,謂行年見為面前也。 陰惆陽悵,亥來子上妨夫。夾角夾維,寅向丑邊克婦。 辰戌丑未不為惆悵殺,惟陰 陽并處,然后有之,亥人得子,乃陰惆其陽,如妻號其夫。故曰“亥來子上妨夫”。子人得亥,乃陽悵其陰,如夫哭其妻。子來亥上妨妻,不待說而見也。子午卯酉無隔角殺,惟方隅曲處,然后有之。寅人得丑,乃隔角,寡宿則不利妻,故曰“寅向丑邊克婦”。丑人得寅,乃隔角,孤宿則不利夫,丑向寅上克夫,故不待說也。(《壺中子》) 臨官帝旺未為好,早嫁早婚傷亦早。若還相適作夫妻,頭女頭男須夭喪。 臨官帝旺二殺,雖五行壯,男多殺妻,女多傷夫。(沈芝《源髓》) 凡男子妻絕中生者,不宜生女,生女則喪妻,如甲子金以木為妻,七月生為妻絕也。女于夫絕中生者,不宜生男,生男則喪夫。如甲子金,女以火為夫,十月生為夫絕也。余準此。 梅霞道人五行精紀卷二十九論父母位(7) 論父母位(7) 父位者,以克母者為之。謂如木命,以土為父。若遇父在有氣之鄉(xiāng),其父必居華顯,或得父祖庥蔭,名望升達。假令戊辰木命人,以土為父,十一月生為旺鄉(xiāng),若居無氣之鄉(xiāng),則主其父不利,或幼失尊長,或父抱疾,終當 孤立。假令丁卯 火命人,以金為父,九月生為衰 鄉(xiāng)。他皆仿此。母位者,以生我者為之。謂如木命,以水為母。遇母位在有氣之鄉(xiāng),則主母有賢德性慈愛。假令庚午土命,以火為母,五月生為旺鄉(xiāng),若遇母位居墓絕之鄉(xiāng),則主幼失其母,多病患,或母性惡戾。假令壬申金命人,土為母,十二月生,為衰鄉(xiāng)。他皆仿此。(并《三命鈐》) 胎氣同柱,當有異母。月干相逢,須依二父。 受胎正在受氣之地,而與日時支干同者,當食二母之乳。月千年干相逢而同在父母生地,當依二父。(《鬼谷遺文》) 伯叔位者,以其父同類推之。謂如金命人,以木為父,則以甲為伯,乙為叔。若遇伯叔在有氣之鄉(xiāng),則主有足智略聰明伯叔。假令戊辰木命人,用土為父,以戊為伯,己為叔,五月六月生,戊在午,己在未,仲夏土乘旺氣。諸準此例。若遇伯叔在墓絕之鄉(xiāng),則主叔伯別異不親睦。假令己巳木命人,用土為父,以戊為伯,己為叔,三月四月生,戊在辰,己在巳,季春土人墓,孟夏土絕。他皆仿此。 兄弟位者,取己身同類推之。謂如木命人,以甲為兄,乙為弟,如推伯叔法也。若遇兄弟在有氣之鄉(xiāng),則主有孝友兄弟,終身和睦。假令丁酉火命人,以丙為兄,以丁為弟,五月六月生,丙在午,丁在未,夏火乘旺氣。余準此。若遇兄弟在衰病之鄉(xiāng),則主無兄弟,縱有多疾,或常隔越。假令丙寅火命人,丙為兄,丁為弟,七月八月生,丙在申,丁在酉,盂秋火病,仲秋火死。余仿此。(《三命鈐》) 《寸珠尺璧》云:凡月帶刑沖破殺者,主兄弟不和,并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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