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通過婚姻財產制和登記伴侶財產關系的國際私法條例 據歐盟理事會統計,在歐盟共有將近1600萬跨國夫妻。為了解決跨國婚姻財產的法律沖突問題,2011年3月16日,歐盟委員會提交了《關于婚姻財產制事項的管轄權、法律適用和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的條例(草案)》以及與之并行的《關于登記伴侶財產制事項的管轄權、法律適用和判決承認與執(zhí)行的條例(草案)》,供歐洲議會討論通過。[1]這兩個條例草案,前者針對的是婚姻關系,包括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后者針對的是登記伴侶關系,包括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目前歐盟成員國中已有14個國家承認了登記伴侶關系。[2]兩個條例在法律適用問題上有較大差別,對于夫妻財產制,夫妻雙方可以協議選擇準據法,若無選擇,則適用婚后最初的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若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則適用其共同國籍國法律。對于登記伴侶關系,則不允許雙方選擇法律,只能適用登記地法律。 由于同性伴侶關系在很多歐盟成員國不被承認,因此,上述條例的起草工作遇到障礙,幾年來沒有進展。2015年12月,歐盟成員國未能在全體成員國之間達成一項政治協議。最后,有17個成員國向歐盟委員會提出請求,首先在這些國家之間就該兩項條例所規(guī)定的事項范圍內進行更廣泛的合作。2016年3月2日,歐盟委員會終于通過了一項議案,授權這17個國家在該領域進行更廣泛合作[http://ec./justice/civil/files/property_enhanced_cooperation_en.pdf],并通過了兩個條例的正式草案。[3] 2016年6月23日,就在舉世矚目的英國脫歐公投進行的同時,歐盟議會終于表決通過了該兩項條例。前一個條例以498對58票通過,35票棄權;后一條例以490對68票通過,34票棄權。共有18個歐盟成員國(此前的17國加上塞浦路斯)首批參加該兩項條例。這18個成員國是:Belgium, Bulgaria, Cyprus, theCzech Republic, Germany, Greece, Spain, France, Croatia, Italia, Luxembourg,Malta, Netherlands, Austria, Portugal, Slovenia, Finland和Sweden。目前,兩項條例需要得到這18個成員國國內批準后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在公布后第20天生效,并且從其生效滿30個月后才開始適用。其他未參加該兩項條例的成員國仍然繼續(xù)適用其國內國際私法,并可以在該兩個條例生效后任何時間加入。 [1]Proposal for a Council Regulation on Jurisdiction, Applicable Law and the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Decisions in Matters of Matrimonial Property Regimes,Brussels, 16.03.2011, COM (2011) 126/2; Proposal for a Council Regulation on Jurisdiction,Applicable Law and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Decisions Regarding the Property Consequences of Registered Partnerships, Brussels, 16.03.2011 COM(2011) 127/2. [2]分別是比利時、丹麥、德國、芬蘭、法國、愛爾蘭、盧森堡、荷蘭、奧地利、瑞典、斯洛文尼亞、捷克、匈牙利和英國。 [3] http://ec./justice/civil/files/property_matrimonial_en.pdf; http://ec./justice/civil/files/property_registered_partnerships_en.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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