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接連發(fā)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其惡性程度令人震驚。為此,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于近日印發(fā)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fā)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懷遠縣第四實驗小學于12月8日下午,邀請了懷遠縣卞和律師事務所李慶林律師,他為同學們作了《做守法好學生,遠離校園欺凌》的講座。 李律師首先讓同學們認識什么是校園欺凌(打、罵、傳、嚇、毀),然后列舉了校園欺凌的典型案例和處置結果,最后結合個別同學身上出現(xiàn)的不良行為進行了剖析。 對學生進行法律規(guī)則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培養(yǎng)學生成為合格社會公民的基礎性教育。在建設平安校園的過程中,加強法律意識教育,讓學生學會對法律、生命、人格的尊重尤不可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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