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某侮辱鐵木真畫像一案存在很多法律問題。 第一,羅某踩踏鐵木真表達的是他對于鐵木真“個人”的不滿,這種不滿也許是“仇恨”,即使是仇恨也并非對“蒙古族”的仇恨。 首先,煽動民族仇恨罪要求的要件是主觀上必須是“具有煽動民族仇恨的故意”。羅某自認自己的動機是“博取關(guān)注“,目的是“提高視頻點擊率”。顯然,犯罪構(gòu)成要件不符合。 其次,構(gòu)成犯罪不僅僅要求形式上符合犯罪構(gòu)成要件,更重要的是罪質(zhì)上也必須達到了“犯罪的質(zhì)的規(guī)定性”。 煽動民族仇恨罪的要求“情節(jié)嚴重”才能構(gòu)成犯罪。所謂情節(jié)嚴重一般是指手段惡劣、多次煽動、引起民族公憤的;嚴重損害民族感情、尊嚴;致使民族成員大量逃往國外以及引起其他影響民族團結(jié)、平等后果等。 羅某的行為表達了自己對“鐵木真”個人的不滿(也許是仇恨),這種不滿可能傷害了某些蒙古族人的情感。但這種其個人對鐵木真的崇拜之情,一種粉絲對偶像的崇拜之情被傷害是否可以被稱之為“民族感情”?個別舉報羅某的人就能代表國內(nèi)的蒙古民族?這都是可疑的。 更可怕的是如果以“感情受傷害”這種不確定不可測的因素作為“定罪”的依據(jù),那么必然導(dǎo)致罪刑法定原則的被破壞。這種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個人情感”而通過公權(quán)力侵犯公民個人權(quán)利的公器私用方式最終傷害的是整個國家的法律體系,法制的權(quán)威性,傷害國本!
再來談?wù)勥@起事件背后的陰謀。 這本來只是一起公民個人表達意見不當?shù)闹伟补芾戆讣?,但卻被某些極端民族分子扭曲成民族仇恨事件。 第一,羅某表達的是自己對于“鐵木真?zhèn)€人”的意見,不是對整個“蒙古民族”的意見。 第二,對個人的意見為什么會被上升到對整個民族的意見?這說明有人在利用整個民族綁架公眾輿論,其心可誅。 第三,這些人稱鐵木真為“圣主”,神圣不可侵犯。所以羅某的行為才會觸怒這些人。請注意這個“圣”字。這種稱謂的背后隱含的意味是他們內(nèi)心深處的國族認同并非中華民族,他們懷念鐵木真時代的建立在各民族不平等基礎(chǔ)上的特權(quán)和優(yōu)越感,所以他們才神化鐵木真,將對于鐵木真的不滿意見扭曲成是對整個民族的仇恨。真正在煽動民族仇恨的恰恰是這些人! 是那些舉報的人在扭曲事件性質(zhì),綁架本族人民的輿論,煽動民族仇恨,釀成全國范圍內(nèi)的巨大爭議。 炒作羅某對歷史人物個人的意見表達是民族仇恨的人才是真正的民族極端分子,其用意在于破壞中華民族大團結(jié),人為拔高治安案件到犯罪的程度,把對個人的意見扭曲成對某個民族的意見,其用意是在各族人民之間制造心里隔閡。 如果這些人不是民族極端分子,為什么要把個人對歷史人物的意見扭曲成對“整個”民族的意見?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認清這種人所作所為的本質(zh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