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擇木《南川縣主墓志》 唐天寶十一年(752)立,志文二十一行,滿行二十三字,楷書。此志無蓋,志石方形,高、寬均六十一厘米。趙楚賓撰,韓擇木書。現(xiàn)藏西安碑林博物館。
志文稱南川縣主為“皇帝之孫,故律王之第五女也。”即玄宗之孫女,律王李珠的第五女,其母大妃韋氏?!吧牡[,幼而淑慎,長而明敏,成而淑慎。故威儀取諸禮,風(fēng)雅取諸詩,稽古取乎書,偽謙取平易?!安恍姨鞂毷荒辏?52)十一月三日早逝于長安興寧里十王院,終年十八歲。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葬于京兆府咸寧縣白鹿原。縣主不見于正史,其母韋氏為玄宗朝太子少師韋紹女。見新、舊《唐書李琰傳》。
此志書者為唐代著名書法家韓擇木,官至工部尚書、昌黎怕。善書,工隸法,筆法清勁可愛,而此志為其楷書作品,極少見,有歐、儲秀勁之風(fēng)格,是唐墓志之佳作。
《宣和書譜》稱:“隸書之妙,惟蔡邕一人,擇木乃能追其遺風(fēng),風(fēng)流閑媚,世謂蔡邕中興焉。”其楷書少見,秀勁多姿,類虞世南,為唐墓志佳作。
釋文:
大唐贈南川縣主墓志銘并序。太子侍讀兼侍文章朝請大夫、守國子司業(yè)臣趙楚賓奉勅撰。太子及諸王侍書、中散大夫守國子司業(yè)臣韓擇木奉勅書。維天寶十一載,歲次壬辰十一月甲辰朔三日景午,南川縣主終于興寧里之十王院,享春秋十有八。嗚呼哀哉,縣主皇帝之孫,故棣王之第五女也。生而的礫,幼而淑慎,長而明敏,成而淑慎。故威儀取諸禮,風(fēng)雅取諸詩,稽古取乎書,偽謙取平易。
局部欣賞
韓擇木《葉慧明碑》:
《唐上都薦福寺臨壇大戒德律師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