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梳理了近三年來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代理機構(gòu)、投標人等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其中不乏一些參與主體認為不觸犯法律條文或情有可原的理由,以下供廣大政采活動參與者防范與自?。?/span> 一、代理機構(gòu)
常見處罰:給予警告,罰款5萬元;禁止一年內(nèi)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 二、投標人 01 串通投標
常見處罰: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罰款,二年內(nèi)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02 提供虛假材料謀求中標
常見處罰: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在一至兩年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03 中標后拒絕簽訂或擅自變更采購合同
常見處罰: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在一年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04 采用不正當手段競爭 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 常見處罰:罰款;三年內(nèi)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來源:e招標學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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