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 “啟蒙的精神與精神的啟蒙”,原載《江蘇行政學院學報》2013年第1期;轉(zhuǎn)自乾元國學公眾號?!?/p> 文章導讀 康德的著作,在當時就被認為難懂,除了文字方面的原因外(據(jù)說他的德文過于拉丁化),也是由于他寫得過于精煉,并且“預設”了他的讀者對他的“批判哲學”的總體精神己經(jīng)有所把握了,而他這種“估計”,不僅現(xiàn)在不對,當時也是有距離的。 作者簡介 葉秀山(1935年6月4日~2016年9月7日),生于江蘇揚中縣,祖籍江蘇鎮(zhèn)江,于上海讀小學、中學。哲學家、首屆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研究員、第八、九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
康德寫《答復這個問題:“什么是啟蒙”》這篇短文時,他的《純粹理性批判》己在1781年發(fā)表(第一版)。按我的看法,康德在他發(fā)表第一《批判》時,他的三個《批判》的思想框架己經(jīng)有了,在《純粹理性批判》里己經(jīng)為《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留有了“余地”。在第一《批判》里,康德不僅劃清了“自由”與“自然”-“道德”與“知識”的界限,而且也為“目的論”打好了基礎,而似乎只有“審美”部分是改變初衷的“新”思想。 從康德以后所發(fā)表的大小零散的文章來看,他許多文章都離不開他的三大《批判》的主要思路。我感到康德這篇論“啟蒙”的短文,也需要從他的“批判哲學”的主要思想指引下來讀,而且讀了他的一些短論,還可以啟發(fā)和加深對他的“批判哲學”的精神的理解。 據(jù)我所知,??抡前堰@篇短文與康德的三個《批判》聯(lián)系起來讀的,他也有一篇《什么是啟蒙》的短文,我讀了也很受啟發(fā)。所以首先提出這一點,是因為包括??略趦?nèi),一些人認為康德這篇短文也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真是這樣的;但是目前被指出的不清楚之處,也許并不是問題所在。 二 讀康德這篇短文,要著重體會的正是他文章的第一段。順便說,康德的著作,在當時就被認為難懂,除了文字方面的原因外(據(jù)說他的德文過于拉丁化),也是由于他寫得過于精煉,并且“預設”了他的讀者對他的“批判哲學”的總體精神己經(jīng)有所把握了,而他這種“估計”,不僅現(xiàn)在不對,當時也是有距離的。 這開頭第一段第一句話是用特殊字體印的,中文譯文打上了重點號:“啟蒙運動就是人類脫離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狀態(tài)?!蔽疫^去很注意“不成熟狀態(tài)”這個意思,似乎也沒有什么錯誤,但更加要注意的是前面的意思:“人類”“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這個限定的意思。 “人類”“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就意味著并不是“自然”“加之于”我們的,因而也就不是“讀書識字”的意思,不是一般的提高“文化知識”的意思,而是另有更重要的意思在。 “自然”“加之于”我們的“無知”狀態(tài),要通過“學習”來克服和提高,中國古代“蒙童”需要念《三字經(jīng)》、《百家姓》,然后循序漸進,讀《大學》、《中庸》、《論語》、《孟子》,等等,從“初識之無”開始。現(xiàn)在的兒童教育,也有循序漸進的一套,甚至還有“胎教”。這里所謂“啟蒙”顯然不是這類的意思,也就是說“啟蒙”的意思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知識性”的。通常的“知識”上的“無知”,并不是“人類,“自己加之于自己”的。 或許,很有“知識”、很有“學問”的“科學家”、“學問家”,居然同樣“需要”“啟蒙”,因為他們也會“被”“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限制”所“蒙蔽”。 “自然”“所加之于”我們的“蒙蔽”需用“學習”來“開啟”;“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蒙蔽”則需用“勇氣”來“開啟”。 這段話最后,康德用拉丁詩人的話“Sapere aude!”來概括他的意思:“要有勇氣運用你自己的理智,這就是啟蒙運動(啟蒙時代)的口號。”
三 我在讀“Sapere aude!”時,常常重點放在“Sapere”,這似乎也并不錯,但是忽略“aude”這層意思就會不全面,更可能不準確。亦即,如果僅從“知識性”上理解這句話,那么康德后來說的至少不贊成醫(yī)生為我制訂食譜這個意思就會引起懷疑,甚至覺得康德老先生思想偏執(zhí)和混亂。如今很多人都很注意養(yǎng)生,對于營養(yǎng)學家制訂的各類食譜至少是應該注意遵守的,再說各行各業(yè)都有專門專業(yè)和技能,總要把許多事情“委托”出去,不可能“事必躬親”。 不過,我們?nèi)绻阎攸c放在了“aude”上,問題可能容易解決些。 康德這里批評的是那樣一種思想狀態(tài)-精神狀態(tài):“自己”“在”一種“外在”“環(huán)境限制”中感覺到很舒服,在“他人-他在”的“權(quán)威”的“監(jiān)護探護”中,感到很“安全”,“大樹底下好乘涼”;而如果“運用”“自己”的“理智”“獨立”“行事”,則感到“危險”,因“害怕”而失去“勇氣”。康德引用這個口號,是要“找回-召回”這樣一種“運用理性-理智”的“勇氣”,而不僅僅是“好好學習”的意思。 “勇氣”就不僅是“知識”問題,而且是“道德德性”的問題,至少在康德“批判哲學”的語境中,不僅是《純粹理性批判》所涉的“自然-必然”的問題,而且是《實踐理性批判》所涉的“道德-自由”的問題。 于是,康德就有理由有權(quán)利向社會呼吁:在“私人事務”上“遵守紀律”,而作為“思想者-學者”有權(quán)利、也要有“勇氣”對于“既定紀律”提出“異議”,這種“異議”雖不一定要得到“鼓勵”,但一定要受到“保護”,至少要“被允許”而不被“干涉”和“禁止”。 作為“思者”“自己”要有“勇氣”運用自己的“理智-理性”“思考”問題,作為“他者”不得“干涉”“思者”的“思考”,不得“干涉”“思者”將“思考”的成果向“公眾”進行“交流”,以使“思者”成為“言者”,而“言者無罪”成為一個普遍法則。這樣的“時代”,可以稱得上是“啟蒙的時代”。 四 “啟蒙”之所以不僅是“學習”的問題,而更是“勇氣”的問題,乃在于這個“蒙蔽-不成熟狀態(tài)”是“人類(們)”“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啟蒙”的問題是一個“思想”的“問題”,一個“精神”的問題,“啟蒙”作為一個“時代”和“運動”應是一個“擺脫解脫”“精神-思想枷鎖”的問題,而這個“枷鎖”是“思想-精神”“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因而,所謂“啟蒙”作為一種“時代”的“精神”,是“精神”“自己解放自己”的精神,也就是真正意義上的“思想解放”的精神。 五 如果將“啟蒙”的問題限于通常的“文化知識”、一般的“文化教養(yǎng)”問題,則黑格爾在《精神現(xiàn)象學》中所批評的“啟蒙”與“信仰”各自的片面性和空疏性,的確是很深刻的。因為各自都把自己的“理念”置于了一個脫離現(xiàn)實的“彼岸”,而把這個“彼岸”硬要“運用-拉回”到現(xiàn)實的“此岸”來,則出現(xiàn)康德業(yè)己揭示了的“二律背反”,適足以暴露各自的空疏性。 然則康德這里所理解的“啟蒙”,也同樣是精神性和思想性的問題,是精神思想的一個“自我”“超越”,“自我”“克服”,“自我”“解放”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康德“批判哲學”同時也“預示”了黑格爾(包括之前的費希特、謝林)哲學的出現(xiàn)。 黑格爾哲學,正是“精神-理性”“自己”經(jīng)過層層的“否定”的“發(fā)展”,把“(精神)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狀態(tài)”加以“克服”,而走向一個“成熟的狀態(tài)”。黑格爾把精神解放的最后狀態(tài)——也是最初的本原狀態(tài)叫做“絕對”,亦即“精神”的“歷史發(fā)展”使“理性”“認識”到“現(xiàn)實”的“世界”并不能夠“限制-埋葬”“精神”的“自由”。在這個世界中就有著這種“自由”,而事實上,一切的“枷鎖”和“限制”都是“精神”“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 在這個意義上,不僅康德的“批判哲學”被黑格爾稱作為“(只是)啟蒙哲學”,他自己的“絕對哲學”也正是一種“精神”“自我”“解放”的“啟蒙哲學”。 說到黑格爾哲學,我們居然又回到了康德那篇短文的開頭第一句:“啟蒙運動就是人類脫離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狀態(tài)?!焙诟駹柕摹毒瘳F(xiàn)象學》正是揭示“人類”“精神”如何一步一步地“走出”“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狀態(tài)”,“走向”“精神-思想”“解放”的大路上;對于這樣一條“解放之路”的“知識”,不是一般的“日常知識”,而是“哲學的知識”,是“精神”“認識”“自己解放自己”的“知識”。 在這個意義上“Sapereaude!” 的“sapere”有了哲學深層次的意義,“aude”也有了它自己的取向:“哲學”的“知識”,“真理”的“知識”,不僅需要“學習”,而且更需要“勇氣”。 六 為什么“哲學知識”需要“勇氣”?“哲學知識”具有何種特點竟然僅僅“勤奮好學”不夠,還需要“勇氣”?我們還要回到康德的“批判哲學”。 對于康德哲學,我們通常有一個印象,他的所謂“批判”的工作,主要是為“理性”所涉各個“領(lǐng)域”劃清“界限”的,“理性”在“(科學)知識”和“(意志)道德”擁有“先天的立法權(quán)”,而這兩個“領(lǐng)域”有自己的不同的“疆界”,如果混淆了二者的“疆界”,“理性”使用了含有不同“原則-原理”的“立法權(quán)”,就必然引起不可克服的“矛盾-二律背反”。因為在“知識領(lǐng)域”,“理性”為“自然”“立法”,而在“道德領(lǐng)域”,“理性”則為“自由”“立法”,而“自然”和“自由”是截然不同的,遵循著絕對不同的“原理-原則”,混淆了它們,就如同“侵犯”各自的“疆域-領(lǐng)土”那樣,“戰(zhàn)爭-爭斗”就成為“不可避免”。 對于這種“劃疆而治”的“原則”,人們需要的是“謹慎”,于是人們看到,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所做的工作,大量的是為了“防止”“理論理性即理性在理論上的運用”的“僭越”?!袄硇浴痹凇爸R領(lǐng)域”里的這種合法工作,康德叫做“知性”,“知性為自然立法”但不得“僭越”到“道德領(lǐng)域”里去行使“權(quán)力”。 七 應該說,康德的“批判哲學”的確有這一層意思,可能還是主要的意思,所謂“批判”,也就是要“厘定”“理性”在各個不同領(lǐng)域的“合法性”。 不過,人們在把康德這層意思仔細研究之后,逐漸地發(fā)現(xiàn)他這種“理性”“裂土分疆”的“批判精神”,似乎并非他的哲學的全部“精神”。以前人們批評康德哲學,把哲學的問題“割裂”開來“理性”好像一個個貼好標簽的小盒子,不同的“事情”“存入”相應的盒子里,各就各位,如同中藥鋪里的藥材柜子一樣。這樣,人們在做哲學的時候,主要是持一種“謹小慎微”的態(tài)度,這時候的“勇氣”和“決斷”似乎只是把哪些事情放到哪些盒子里去的問題。 康德這層“批判哲學”的“精神”,受到許多的批評,尼采說他是孔尼茨堡里的中國圣人。且不說尼采怎樣誤解了中國的圣人孔子,這個批評也只能刺痛康德哲學的一個方面的毛病。 八 不錯,康德的“批判哲學”的工作為“理性”“設定”了各種“界限”,諄諄“告誡”要恪守劃好了的“疆界”,不得魯莽行事,不得“越權(quán)”,但是就在《純粹理性批判》里,康德己經(jīng)指出,即使“批判哲學”己經(jīng)“設定”了“知性-理性在知識領(lǐng)域”的權(quán)利范圍,指出了“僭越”的“危險性”:必定產(chǎn)生“二律背反”,“理性”仍然常常會“越過”“界限”,陷于“矛盾”。這就是說“理性”有“僭越”的“傾向”。 實際上,《純粹理性批判》己經(jīng)為“理性”的“僭越”“留有了余地”,常常提示著在“科學知識-經(jīng)驗知識”之外,尚有一個“超越”的“領(lǐng)域”在,在“自然領(lǐng)域”外,尚有一個“自由”的“領(lǐng)域”在。 在某種意義上,“理性”有“僭越”的“傾向”,而就整體來說“理性”也有“僭越”的“合法權(quán)力”?!袄硇浴敝該碛羞@種“合法僭越”的“權(quán)力”,乃是因為:一切的“界限”都是“理性”“自己”“設定”的,用那篇論啟蒙的短文中的話來說,就是“人類(理性)”“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 既然“界限”是“理性”“自己”“設定”的,那么過去我們常說的“自己立法自己遵守”、“遵守自己的法”固然很有道理,而“自己”“廢棄”“原有之法”,“重新設定”“新法”也是“合理合法”的。 “理性”這種“合理合法”的“僭越精神”,上個世紀后半期法國人談得較多。前面提到的??抡搯⒚傻亩涛?,正是闡述這層道理,而且是“接著”康德意思說的;還有一位更系統(tǒng)的法國哲學家德羅茲,在他的《什么是哲學》這本書里甚至說,康德在《判斷力批判》里,把他以前精心設置的種種“界限”全都打亂了。 九 實際上,不僅在《純粹理性批判》里康德指明了“理性”的“僭越”“傾向”,也預留了“理性”“僭越”的權(quán)力,而且在《實踐理性批判》里“理性”己經(jīng)“跨出了”“僭越”的步伐,踏上了“僭越”的“征程”,把在“經(jīng)驗知識”領(lǐng)域里“斷”為“僭越”的“自由”推上了哲學的巔峰。 “自由”為“不受限制”,“自由”為“無限”。 人們對于康德的“自由”有許多討論和批評,指出它是“理性”的,而不是“感性欲望”的為所欲為,也指出它是“形式”的,缺少實際的“內(nèi)容”,等等,也都是很有道理的??档碌摹白杂伞备拍睿性S多不足之處,需要進一步推進,許多工作留待后人去做。 康德的“自由”作為“道德”的“根據(jù)”,與“義務”、“職責”緊密相聯(lián),因此行使“自由”的“權(quán)利”“如履薄冰”,是戰(zhàn)戰(zhàn)兢兢的,因而也是“謹慎”的,這個“謹慎”態(tài)度來自一個“僭越者”和“立(新)法者”應有的“責任”,即承擔“行使自由權(quán)利”的一切“經(jīng)驗-實際”的“后果”?!白匀弧钡摹耙蚬睕]有“責任”問題,而“自由”的“因果”必要“追究責任”。 于是,某種意義上說“自由”本就是一種“僭越”,在這個意義上,康德的“批判哲學”蘊含著“僭越哲學”,“批判精神”蘊含著“僭越精神”,“自由精神”意味著“僭越精神”。“理性”“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種種“限制”,“限制”不了“理性”的“自由”。 十 當“理性”“認識到”一切“界限”都是“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之時,“精神”和“思想”得到“解放”?!袄硇浴薄爸馈币磺小翱陀^”的“法規(guī)-條例”都是“人類”按照“理性”自己的“指示-指導”所“設定”的,“精神”在這些“客觀”的事物中“認出”了“自己”,因此“精神”就“有權(quán)”根據(jù)“理性”來“重新”“設定”種種“界限”。 于是“啟蒙”也就是“精神”的“啟蒙”,“理性”的“啟蒙”,亦即“自由”的“啟蒙’,“僭越”的“啟蒙”。 這個意義上的“啟蒙”,不是某些“先知先覺”來“啟蒙”“他人-群眾”,不僅是“開啟民智”,而且主要是“開啟自己”。 “開啟自己”亦即歐洲哲學之傳統(tǒng)任務:認識你自己,對“理性”的“自己”-“自己”的“理性”有足夠的“認識”,亦即對“自己”的“自由”-“自由”的“自己”有充分的“信心”,亦即對“自己”有“超越”“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限制-界限”的“權(quán)(力)能(力)”有堅實的“了解”?!皢⒚伞钡摹熬瘛笔埂叭藗儭薄傲私獾?認識到”“理性”有“權(quán)能”“設定”“界限”,也有“權(quán)能”“超越”“自己為自己設定”的“界限”,“理性”為“活潑潑”的“自由”“精神”。 十一 走出“人類”“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狀態(tài)”被有些人覺得是“危險”的,康德在那篇短文中對此做了相當生動的描寫,這在他的文章中不是很多的。他對那種在“他人”,“監(jiān)護-保護”下的“安閑自得-無憂無慮”也有尖刻的諷刺,他甚至把這種情形比作初學走路的兒童,難免要摔跤,而在這樣的代價后,得到的則是自己獨立的行走。 不僅如此,啟蒙精神的實現(xiàn),也不是一帆風順的,有時會有某種故有秩序(界限)的“紛亂”。“自由”的“現(xiàn)實化”,必伴隨有“矛盾”,這一個“結(jié)果”,在《純粹理性批判》己經(jīng)著重地揭示過:“知性”的“僭越”必定帶來“二律背反”。 在這個意義上,“啟蒙”所需要的“勇氣”,就不僅僅是“勇于”“否定”“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限制”,“勇于”“否定”“(原有的)自己”,同時要“勇于”“面對”“自己”在“啟蒙前進”的“道路上”“遇到”的“矛盾”,“認識”到一切“矛盾-紛爭”同樣也是“人類-理性”“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因而也是“自己”有“權(quán)能”克服的?!懊堋笔恰熬瘛薄皢⒚伞薄熬褡杂伞北囟ㄒ?jīng)過的“途徑-環(huán)節(jié)”。 黑格爾的《精神現(xiàn)象學》正是按他的理解“描述”了這一“精神”“啟蒙”的“矛盾發(fā)展”的“歷史過程”。 十二 于是在這個意義上,黑格爾哲學是“繼續(xù)推進”了康德哲學的工作。 “自由”“進入”“經(jīng)驗世界”,“矛盾”就是必然的。黑格爾批評康德,說他把“自由”推向脫離“經(jīng)驗世界”的“彼岸”,是一個只能“思想”不能“理解-認知”的“被思想體”,因而這個“彼岸”是沒有任何“內(nèi)容”的“純粹形式”。黑格爾說,康德這個態(tài)度,是一種“逃避”,只是消極的。康德以為,如果按照他的“批判哲學”的“原則”,“劃疆而治”,“各行其道”,就有“永久和平”的“可能性”;然則,康德也很清楚,這種“永久和平”只是一個“理想”,“理性”固然“先天”地“有權(quán)”確立這個“理想”,但并不能“保證”它的“現(xiàn)實性”,“現(xiàn)實性”“在”“時間”的“無限綿延”之外的“彼岸”?!氨税丁笔菍Α按税丁钡摹俺健?、“跳躍”,是一種“脫離”,一種“剝離”??档碌乃枷胍馕吨?,“自由”既然在“經(jīng)驗世界”“制造”了“矛盾”就應該“退出”這個世界,呆在它該呆的地方,所以說是一種消極的“逃避-回避”的態(tài)度;只是康德也知道,這個“矛盾”在實際上是“不可避免”的。 “矛盾”之所以是“不可避免”的,是因為“精神”通過“理性”“自己-自由”“設定”自己的“對立面”,并不是原本就有另一個事物和“精神”“對立著”。如果說真有“彼岸”世界的話,這個世界也是“此岸世界”自己“設定”出來的,一切“信仰”都是精神和理性的產(chǎn)物;而“自己”“設定”的“對立面”是不可能“逃避”的。 “彼岸”要通過“此岸”來取得“證明”,“此岸”“證實”著“彼岸”,“剝離”“此岸”的“彼岸”只能是無內(nèi)容的純形式。 于是“精神-理性”正是通過“矛盾”的“運動”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和“權(quán)能”,在這個基礎上,“精神”就有“勇氣”“克服”“自己”“制造”出來的“矛盾”,也有“智慧”“運用”這種“克服”來“推進”精神自身的“發(fā)展”。 “精神”“勇于”“面對矛盾”,也“善于”“處理矛盾”?!熬瘛钡摹皢⒚伞?,己經(jīng)做好了“科學地”“運用”“矛盾”來“推動”“經(jīng)驗世界”“歷史發(fā)展”的“準備”。 十三 “精神”經(jīng)過“啟蒙”的“成熟”意味著:“精神”認識到在“擺脫了”“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的“限制”后,“理性”必定具有的“僭越”傾向,也必定會“產(chǎn)生-制造”“矛盾”,“精神”在“克服”“矛盾”中又通過“理性”“建立”起“新”的“秩序”,這種“新秩序”也會成為“新”的“限制”,為使自己“更加”“成熟”,“精神”需要“另一次”的“啟蒙”,以“重新”“認識到”這些“限制”原是“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這樣“精神”不斷地要有“啟蒙”的“勇氣”,不斷地在“克服”種種“矛盾”中“推進”自己,使自己“更加成熟”。在這個意義上,“啟蒙”對于“精神”來說,是一個“永恒”的“任務”,是“(自由)精神”的“天職”。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也可以說,黑格爾把“人類”的歷史看成了一部“精神發(fā)展史”,就是“精神啟蒙史”,盡管他把“啟蒙”限定在精神歷史的某一個階段。因為“精神”的發(fā)展歷史,同時也就是“精神”有階段性地“僭越”“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限制”,重新由“理性”經(jīng)過“批判-厘定”自己的“界限”,“建立”一個“新”的“秩序”。在這個意義上,“歷史”成為“新舊交替”的“過程”。 于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理解,在黑格爾眼里“歷史”是“精神”“僭越”和“批判”的歷史,也就是“自由”在“經(jīng)驗世界”不斷“證明-顯現(xiàn)”自己的歷史。 十四 “精神”在“克服”種種“矛盾”中“證明”自己“精神”在“經(jīng)驗世界,“認出”了自己是“自由”的,種種“限制”都是“精神”“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精神”不僅在“彼岸”世界是“自由”的,在那個“設想”出來的世界,可以任“理性”“自由馳騁”,而且即使在“現(xiàn)實的”“此岸”世界,也是“自由”的?!熬瘛薄罢J識到”這種“此岸”的“自由”,是“啟蒙運動”的“深化”和“成熟”的“標識”,因為“精神”不僅“認識到”“無限制”的“彼岸”是“不受限制”的,而且即使在“有限制”的“此岸”同樣是“不受限制”的,“精神”不必“逃避”到一個“世外桃源”去“享受”“空洞”的“安逸”和“自由”,“精神”有“權(quán)能”就在“現(xiàn)實”的世界“擁有”自己的“自主權(quán)”?!熬瘛边@種“現(xiàn)實”的“自由”觀念,是黑格爾推進康德的地方,但“精神”與“經(jīng)驗世界”的“獨立自主”的“自由”觀念乃是康德己經(jīng)指出了的一個方向,他的《純粹理性批判》奠定了一個思想的基礎,他的《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以及那篇論“啟蒙”的短文,都己經(jīng)揭示了這個問題的存在。 十五 “自由”與“界限”的“對立-矛盾”,“僭越精神”與“批判精神”的“對立矛盾”是“二律背反”,即,是兩個“原理-原則”的“對立矛盾”,是“理性”“自身”“不同原理”的“矛盾”,而不僅僅是“感覺經(jīng)驗”上“區(qū)別”和“對立”,像“冷-熱’、“明-暗”等等。這種“原則”的區(qū)別,是康德奠定的,“自然”和“自由”是兩個遵循“不同原理-原則”的“領(lǐng)域”,這兩個“領(lǐng)域”,康德在《判斷力批判》里努力將它們“結(jié)合”了起來。黑格爾的工作,則比康德龐大得多,他“溝通”了“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使“理性”的“精神”或“自由”的“精神”“無所不在”。 “精神”不但在“自然”里“認出”了“自己-自由”,而且在“社會”里也“認出”了“自己”?!熬瘛蓖ㄟ^“理性”為“自然”和“社會”“立法”,“法-限制”是“理性”“立”的,而“理性”的本質(zhì)又是“自由-不受限制”的,“理性”要“確認”自己對“經(jīng)驗世界”的“自主的”“立法權(quán)”,在“受限制”的“經(jīng)驗世界”“保存”“自己”,“保存”自己的“獨立自由”?!白杂伞薄斑M入”這個“感覺經(jīng)驗”的世界,按照康德,“矛盾-二律背反”就成為不可避免,按照黑格爾,種“原理-原則”上的“矛盾”就充斥著經(jīng)驗的世界。 這就是說,“精神”要在“經(jīng)驗世界”“確認”自己的“自由”,“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無可“逃避”的。也就是說“矛盾”是“精神”在經(jīng)驗世界的歷史發(fā)展中“確認”“自己”的“自由”的“必然環(huán)節(jié)”。 十六 在某種意義上說“精神”是“矛盾”的“制造者”,但也是“矛盾”的“克服者”,因為“精神”是“僭越者”,也是“立法者”,“精神”的活力,概出于“理性”。 “理性”的“自由”“蘊含”了“必然”,“無限制”“蘊含”了“限制”,在這個意義上,“精神”“制造”出來的“矛盾”,“必然-必須”被“精神”自己加以“克服”,“自由”“必定”要在“經(jīng)驗世界”里“顯現(xiàn)”自己,亦即“證明-證實”“自己”,這是一種“自由”的“必然性-必須性”。 除非“瘋癲”,“僭越者”也“必須-必要-必定”是“立法者”?!百栽秸摺薄氨囟ā币敖?gòu)-建立”“自己”的“秩序”,建立自己的“界限”,這些“界限”要經(jīng)得住“批判精神”的“檢驗”。 這就是說“自由者”的“僭越”,“矛盾”的“克服”以及“新秩序”的“建立”等等也都是“理性”“擴展”“自己”的“權(quán)利”范圍,“開拓”“自己”的“疆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而不是“私欲”的“膨脹”。 十七 “僭越者”既是“自由者”,則他的“意志”也是“理性”的。按照康德的“批判精神”,“意志自由”是“道德”的道理上的根據(jù),就是說,“僭越者”作為“自由者”“承擔著”“無可推卸”的“責任”,“僭越者”在“為自由”“立法”的“行為”中,擔負著“責任”,無論“后果”“好壞”,“成敗利鈍”,都有一份“責任”。面對這種不可避免-逃脫不掉的“責任”,“僭越者”作為“自由者”在需要“謹慎”的同時,更需要“勇氣”?!皩徤鳌笨偸恰坝邢薜?受限制的”,因為它是“知識性”的,而“勇氣”則是“大無畏”的,是“德性”的。 “僭越”的“自由者”作為“始作俑者”在“因果”系列里是“第一因”,“第一因”的“自由者”,也是“第一責任者”,開的是“無限公司”,做的是“無限”的“事業(yè)”,在它的“后果”還未出現(xiàn)的時候“責任”就己經(jīng)“存在”。這種“預設”的“責任”,“迫使”“自由者”“謹慎”行事,但是“后果”既然必定要“進入”“經(jīng)驗世界”,則無論怎樣“機關(guān)算盡”,難免“受”“偶然性”“命運”的“作弄”。“知識”的“必然性”只是“理論”的,“僭越者”如果缺乏“責任”和“道德”的“信心”和“決斷”,沒有“承擔”一切“后果”的“勇氣”,那就不是“自由者”,或者不是“己啟蒙者”,而只能是“循規(guī)蹈矩”的“謙謙君子”。 十八 “僭越者”這種“后果”的“嚴重性”,“責任”之“重大”,還在于他的“立法”是對“自由”的“立法”,而不是對“自然”的“立法”,也就是說“理性”直接為“自己”“立法”,而不是為一個“異己”的“感性世界”“立法”。 “知性”為“自然”“立法”只是“現(xiàn)象”的,“形式”的,而“理性”為“自由”“立法”則是“本質(zhì)-本體”的,“實質(zhì)”的。 “自由者”為“另外”的“自由者”“立法”,所立之“法”對“他者”“適用”,也必定對“立法者”自己“適用”,“立法者”并不可能“置身”于“法外”?!白杂伞睘椤白杂伞彼⒅胺ā?,是最為“普遍”之“法”,沒有“法外施恩”。 “自由者”不是“神”,“自由者”不在“彼岸”,“自由者”“在”“此岸”?!吧瘛弊鳛椤傲⒎ㄕ摺薄霸诜ㄖ狻?,“神”在“施展”他的“一擊”之后,“遁逸”至“彼岸”,不在“自己”所立之“法”的“管轄范圍”,因而他也有“理由”對于“人世間”“法外施恩”,“寬恕”“懺悔者”的“罪惡”;人世間的立法者,則無此種“特權(quán)”,因為只要“立法者”“承認”他的“立法”“對象”也是“自由者”,則“立法者”及其“對象”都處于“平等”的地位,因而“為自由者立法”也就是“為自己立法”?!白约毫⒎ㄗ约鹤袷亍痹谶@個原則的意義上,“立法者”、“執(zhí)法者”并不“高于”其他的“自由者”。 “人世間”“自由”是“最普遍、最全面”、“不受限制-無限”的“概念”,用黑格爾的話來說“自由”是“絕對的概念”,“限制”是“理性自由-精神自由”“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亦即,“限制”原本是“無限制”“產(chǎn)生”出來的,“無限”“蘊含著-孕育著”“有限”即,“有限”“證實著”“無限”。 康德說,“道德法則”是說所立之“法”是否對每個人都有效,人人應該“遵守”,如果設想人人都遵守而“法”仍然屹立,才是真正的道德法則。換句話說,如果哪怕只有一個人可以“被允許”“不遵守”這條“法”,則這條“法”就不成其為“法”。 人世間的具體的“法”固然必定會受種種“限制”,但“法”的“精神”,“本質(zhì)-本體”之“法”乃是“自由”之“法”。這種“法”的“精神”,即“自由”的“精神”,按康德的“批判哲學”的意思,“范導”著“經(jīng)驗世界”的“實際運行”。這個“運行”的“歷史發(fā)展”過程,黑格爾曾做過許多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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