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以天下為己任,勵志變革現(xiàn)實政治,最終在慶歷年間獲得時機,略展身手。“慶歷新政”很快夭折,給后代仁人志士留下無限遺憾。南宋呂中甚至將其與王安石變法比較總結說:“使慶歷之法盡行,則熙豐元祐之法不變;使仲淹之言得用,則安石之口可塞。今仲淹之志不盡行于慶歷,安石之學乃盡用于熙豐?!保ā端未笫轮v義》卷一)南宋人士普遍認定王安石變法為導致北宋覆亡的根本原因之一。依呂中之意,“慶歷新政”得以實施,就不會有后來的“靖康之難”。范仲淹“慶歷新政”之內(nèi)容,歷來羅列敘述較多,比較辨析不夠。如果將其與王安石變法比較論析,確實更容易理清宋人的施政理念以及北宋政治的演進變革之過程。 一,“慶歷新政”前范仲淹政治變革思想之演變 范仲淹“慨然有益天下之心”,初入仕途,即以革新現(xiàn)實政治為己任。范仲淹27歲進士及第,出仕為官,一直到慶歷三年(1043)55歲主持朝政變革,其間經(jīng)歷了二十八年時間。在這漫長的官宦生涯中,范仲淹矢志不移,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推動新政實施。然而,范仲淹的變革思想,有一個從朦朧到清晰、從大概到具體的發(fā)展歷程。 最能體現(xiàn)“慶歷新政”前范仲淹政治變革思想演變過程的是《奏上時務書》和《上執(zhí)政書》二文。 1、《奏上時務書》 《奏上時務書》作于天圣三年(1025)四月二十日,時范仲淹37歲,任大理寺丞、監(jiān)泰州西溪鹽倉,入仕已經(jīng)10年。范仲淹此時遠離京城,官職低微,朝政變革與他沒有任何干系。然而,范仲淹卻抑制不住自己的政治熱情,上書皇太后、皇帝兩宮,陳述自己的政治變革思想。 在這篇文章中,范仲淹提出變革文風、講求武備、注重人才、勉勵諫官、抑制恩蔭等五個方面主張。首先,范仲淹認為“國之文章,應于風化”,文風關系到世風的厚薄。朝廷應該“敦諭詞臣,興復古道”,追求文質(zhì)相宜的文風。且以臺閣文風感化各個階層,最后達到“厚人倫、移風俗”的教化作用。其次,范仲淹認為治理天下,“文經(jīng)武緯”,文武兩道并重。北宋重文輕武,范仲淹于是專門提出武備問題。要求朝廷“居安慮危”,“大臣論武于朝”。推舉“忠義有謀之人”委以邊防重任,選拔“壯勇出群之士”用于軍隊,以保證國家的安全。再次,范仲淹認為朝廷任命職官,必須“以賢俊授任,不以爵祿為恩”。具體地說,應該重視館殿人才儲備,重視科第出身,為國家選拔棟梁之材。第四,范仲淹認為諫官、御史,是朝廷的“耳目之司”。朝廷應該廣開言路,勉勵諫官“進藥石”之言,對忠言讜論的諫官“宜有賞勸”。第五,范仲淹認為時下恩蔭過濫,權貴之家,“簪紱盈門,冠蓋塞路”。而且,考評官員,只注重資歷,不考核政績,以至“貪忍之徒”,“仕路紛紜”。朝廷應該“澄清此源”,“以治亂為意”。 論述了自己變革現(xiàn)實政治五個方面主張之后,范仲淹特地對兩宮提出仁慈、節(jié)儉、勤勉、公正四點要求。帝王應該“敦好生之志,推不忍之心”,“示天下之慈也”;“恥珠玉之玩”,“少度僧尼,不興土木,示天下之儉也”;“孜孜聽政”,“訪問艱難,此皇王之勤也”;“貴賤親疏,賞罰惟一”,“示天下之公也”。以下,范仲淹還要求帝王用人“好正直以杜奸邪”;不要輕出“巡幸”;應該“納遠大之謀”,如“言政教之源流,議風俗之厚薄,陳圣賢之事業(yè),論文武之得失”等,不要為刑法、錢谷等“淺末之議”所迷惑;應該兼采“群議”,不可偏聽獨斷;慎重對待密奏,警惕“親近小臣”。 這篇奏疏,可以分為兩個角度評價。從一個角度來說,范仲淹“慶歷新政”的部分內(nèi)容萌芽于此,如明黜陟、抑僥幸、擇官長、修武備等等。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范仲淹此時的政治變革思想更多地表現(xiàn)為籠統(tǒng)模糊、不成體系。這從以下三個方面可以看出:其一,核心思想不突出。范仲淹這次討論中,多次提到人才或任官的問題,“慶歷新政”也以此為核心,可見這個問題是范仲淹政治變革的核心問題。不過,關于這個問題,散落在這篇奏疏的各個段落中,沒有得到集中論述。奏疏首論文風變革,讓人們有輕重不分、主次顛倒之感覺。范仲淹以后關于現(xiàn)實政治變革的論述中,再也沒有給予文風變革以如此重要的地位,可見這次論述之不成熟。其二,具體討論不深入。對現(xiàn)實存在的問題,略有分析,卻失之簡單。如討論注重人才、勉勵諫官兩個問題時,都是匆匆一言帶過。對朝廷的建議,多數(shù)大而化之,提不出具體落實之措施。如關于“慈、儉、勤、公”,只有比較籠統(tǒng)的概括和要求。奏疏中往往提出問題,沒有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其三,文章思路不清晰。闡述自己的政治主張,沒有一個完整的思路。前面簡單地討論變革思想的五個方面,后面又針對兩宮再發(fā)一通議論,前后層次較亂,多有重復。如,關于納諫,在前文“諫官、御史,耳目之司”段落中已經(jīng)討論完畢,后文討論不可“偏聽”時話題重提。在討論抑制恩蔭冒濫時,話題又轉向官員的好逸惡勞、再轉向官員的平庸貪婪,中間又提到“師道既廢,文風益澆”等等,既與前面文風討論重復,邏輯層次也不清楚。 范仲淹入仕十年,都是在京城以外任職,官職低微,這就限制了范仲淹的政治視野。況且,從青年走向中年的范仲淹,現(xiàn)實政治經(jīng)驗積累也不夠豐厚。范仲淹此時政治變革思想當然顯得不夠成熟。 2、《上執(zhí)政書》 《上執(zhí)政書》作于天圣五年(1027),時范仲淹39歲,丁母憂居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丁憂閑居,范仲淹有了比較充裕的時間整理自己的從政經(jīng)驗和政治變革思想。范仲淹不愿“以一心之戚,而忘天下之憂”,遂將自己的政見寫成長篇《上執(zhí)政書》,提交給朝廷執(zhí)政大臣。 這篇文章有了明確的現(xiàn)實問題意識。范仲淹認為現(xiàn)實存在六個方面問題:“朝廷久無憂”,“苦言難入”,“國聽不聰”;“天下久太平”,“倚伏可畏”,“奸雄或伺其時”;“兵久弗用”,“武備不堅”,“戎狄或乘其隙”;“士曾未教”,“賢材不充”,“名器或假于人”;“中外方奢侈”,“國用無度”,“民力已竭”;“百姓困窮”,“天下無恩”,“邦本不固”。針對這一系列問題,范仲淹提出六點具體變革應對措施:“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備戎狄,杜奸雄,明國聽”。 對于這六點應變措施和如何具體落實,范仲淹有了相對詳盡的剖析。第一,固邦本,落實為“舉縣令,擇郡長,以救民之弊”。地方長官用人不當,便有“簿書不精、胥吏不畏、徭役不均、刑罰不中、民利不作、民害不去、鰥寡不恤、游墮不禁、播藝不增、孝悌不勸”等諸多弊病產(chǎn)生。換言之,地方行政弊病的總根源在于地方長官。范仲淹推測朝廷以往不愿改變這種現(xiàn)狀的原因是擔心引起中下層官員階層的騷動。針對此種顧慮,范仲淹建議:朝廷可以通過加恩升官的“善退”方式,讓縣令中“昏邁常?!闭唠x開親民的職位。對于州郡長官,朝廷還可以派出使者出巡,無政績者“奏降”。而后“精選”行政業(yè)績出眾者加以特別委任。“如此行之,三五年中,天下縣政可澄清矣?!钡诙昂衩窳Α?,落實為“復游散,去冗僭,以阜時之財”。具體措施為:限制“釋道”、淘汰“老弱之兵”、不用珠玉“奇貨”、鼓勵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第三,“重名器”,落實為“慎選舉,敦教育”,以達到“政無虛授”、“代不乏人”的目的。具體做法是:改革科舉制度,“先策論、次詩賦”,以科舉制度促動士人刻苦讀書。興辦地方學校,“得天下英材而教育之”?;謴汀爸瓶啤笨荚?,選拔特殊人才。第四,“備戎狄”,落實為“育將材,實邊郡,使夷不亂華”。具體做法是:“搜智勇之器堪將材者,密授兵略,歷試邊任?!痹O立武舉考試,選拔專門人才?!爸帽就林?,勤營田之利”。再命“沿邊知同”,“專謀耕?!?,充實軍庫儲備。第五,“杜奸雄”,“以絕亂之階”。具體做法是:約束“國家戚近之人”、戒土木興建工程、均官僚俸祿、抑制恩蔭、修復綱紀。第六,“明國聽”,落實為“保直臣,斥佞人,以致君于有道”。 范仲淹這次上書闡述自己的變革思想,重點突出,思路成熟,措施具體,層次分明,自成體系,“慶歷新政”的大致構思在這里已經(jīng)形成。范仲淹把官僚隊伍的變革放在首位討論,核心問題得以明確,從而確立了范仲淹變革思想體系,“慶歷新政”就是圍繞著這一核心展開。朝廷的一切政策措施,都要通過地方州郡長官和縣令們得以貫徹實施。范仲淹此前的任職都在地方基層,對地方中下層官員的現(xiàn)狀比較了解。這一方面,這篇文章的討論非常詳盡,應變措施也非常具體。文章的第三點“重名器”和最后兩點“杜奸雄”、“明國聽”,依然涉及干部隊伍變革的核心問題。換言之,全文討論六個方面問題,有四個方面都是圍繞干部隊伍建設問題展開。文章討論的第二個重點問題是“厚民力”,也就是提升國家經(jīng)濟實力、改善百姓生存、生活水平問題。這應該是體現(xiàn)中央或地方政府政績最主要的一個方面。這個問題在兩年前的《奏上時務書》中基本沒有涉及。朝政變革,不涉及國計民生重大問題,表明范仲淹從政經(jīng)驗的缺乏和思考問題的不成熟。這一方面缺陷,在這次上書中得以糾正。當然,范仲淹認為:“縣令長既得其才,然后復游散、去冗僭,以阜時之財”,經(jīng)濟發(fā)展或變革的前提是干部隊伍的變革。北宋仁宗年間外患嚴重,北宋“積貧積弱”,無以應對。所以,范仲淹每次上書倡言變革,都要涉及軍隊建設問題。兩年前要求朝廷文武二道相經(jīng)緯,這次具體化為“備戎狄”,“慶歷新政”時推出“修武備”變革條文,這在范仲淹的變革思想中是一以貫之的。范仲淹這時比較切實具體的變革措施,在后來他主持西北前線軍政大局時許多得以貫徹落實。在抵御西夏入侵的過程中,發(fā)揮了重大作用。 這次上書,依然在多個方面表現(xiàn)出范仲淹政治上的稚嫩。例如,認為通過整頓清理,三五年之間,官員隊伍可以得到徹底改變,地方行政可以得到“澄清”。這個問題在后來的“慶歷新政”中無法解決,在整個北宋時期無法解決,在整個封建專制社會階段無法解決,范仲淹在這里卻會有這樣輕易的認識。文章討論的最后兩個方面“杜奸雄”和“明國聽”,仍舊是相當簡略籠統(tǒng),表現(xiàn)出地方下層官員對中央朝政的陌生。 二,“慶歷新政”之內(nèi)容 “慶歷新政”的內(nèi)容在范仲淹《答手詔條陳十事》一文中有完整體現(xiàn)。 《答手詔條陳十事》作于慶歷三年(1043)九月,時范仲淹55歲,任參知政事,入仕已經(jīng)28年。范仲淹丁母憂閑居結束之后,歷任地方和中央要職。如,在地方曾知睦州、蘇州、饒州、潤州、越州等,且在西北前線握軍政大權三年有余;在中央曾任右司諫、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等,且一度權知開封府。范仲淹因此對民政和軍政都有了更加深入透徹的了解,積累了豐富的從政經(jīng)驗。慶歷三年四月,范仲淹從西北前線被詔回朝廷,仁宗準備最大程度地發(fā)揮范仲淹的政治作用。八月,范仲淹出任參知政事。九月,仁宗開天章閣,詔范仲淹等人條陳朝政變革構想。范仲淹由此作《答手詔條陳十事》。 這次條陳的十事為:明黜陟、抑僥幸、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nóng)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變革核心圍繞兩個方面展開:官僚隊伍建設和經(jīng)濟生產(chǎn)。這次上書的方式與以往不同,以往是向朝廷提供自己的變革思路,這次是直接回答皇帝應該如何變革。提供思路,某些部分可以模糊籠統(tǒng)一些,采納者可以進一步完善;回答皇帝的詔問,必須具體落實,在現(xiàn)實中可以直接操作。與《上執(zhí)政書》比較,范仲淹這次的大致變革思路不變,只是更易于操作實施。具體內(nèi)容如下: 第一,明黜陟。北宋官員升遷實行“磨堪”制,“文資三年一遷,武資五年一遷”,升官晉級憑資歷而不問能力政績,“愚暗鄙猥”者“坐致卿、監(jiān)、丞、郎”。范仲淹建議:依據(jù)政績升官晉級,有特殊才能或政績者“特恩改遷”,不在“磨堪”之列;對在中央政府任職的官員采取更為嚴格的“磨堪”制度,逼迫“權勢子弟肯就外任”,“知艱難”后或許成為好的行政官員;“老疾愚昧”等“不堪理民”者,另外單獨處理。第二,抑僥幸。北宋恩蔭太濫,“積成冗官”,“政事不舉”。范仲淹建議:減少恩蔭人數(shù),限制恩蔭范圍。又,北宋設館閣儲備人才,而后進補館閣之職過于容易。范仲淹建議:進士前三名及第者,一任回京可以參加考評,分成五等,第一、第二等再由帝王“召試”,優(yōu)等者“補館閣職事”。權勢子弟不可以進入館閣,館閣缺員則由大臣聯(lián)名薦舉。第三,精貢舉。北宋沿襲唐代“辭賦取進士”的科舉制度,一直為倡言變革者所詬病。范仲淹建議:各地設立學校培養(yǎng)人才;考試則“進士先策論而后詩賦,諸科墨義之外更通經(jīng)旨”;逐步實行“逐場去留”的淘汰方式。外郡考核發(fā)解的考生,“更不封彌試卷”,重點考察考生“履行無惡、藝業(yè)及等”;禮部考試則“封彌試卷,精考藝業(yè),定奪等第”。進士、諸科優(yōu)等及第者,“放選注官”;“次等及第者,守本科選限”。第四,擇官長。地方長官關系到“百姓休戚”。范仲淹建議:委任中央重臣推薦轉運使、提點刑獄、大郡知州,轉運使、提點刑獄推薦知州、知縣、縣令,知州和通判同舉知縣、縣令,獲得更多人推薦者先得到任命。第五,均公田。宋真宗復職田制度,以求厚祿養(yǎng)廉。職田不均,基層官員的日常生活問題就得不到很好的解決。范仲淹建議:重新議定外官職田,“有不均者均之,有未給者給之”?!叭缓罂梢载熎淞?jié),督其善政”。第六,厚農(nóng)桑。北宋“不務農(nóng)政,粟帛常貴”。范仲淹建議:每年秋天農(nóng)閑時間,政府主持興修水利工程?!叭绱瞬唤^,數(shù)年之間,農(nóng)利大興”。第七,修武備。范仲淹在西北前線主持軍政大局多年,有諸多變革舉措,這方面非常熟悉。范仲淹建議:“召募強壯之人”,充實京師六軍。軍隊“三時務農(nóng)”,減少國家軍政開支;“一時教戰(zhàn)”,可以防御外敵。京師禁軍召募完畢,各地方軍隊的整頓仿照京師做法。第八,減徭役。這是節(jié)省民力、解民窮困的重要方法之一。范仲淹建議:合并行政區(qū)域,減少官府“公人”人數(shù),讓他們回歸務農(nóng)。如此,“但少徭役,人自耕作,可期富庶”。第九,覃恩信。朝廷時而大赦天下,免除百姓賦稅、徭役等,然地方官吏往往不予執(zhí)行。范仲淹建議:嚴厲處罰不執(zhí)行中央大赦命令的官員,不再追究百姓天禧年以前的“欠負”。朝廷精選官員派往各地,“察官吏能否,求百姓疾苦”,監(jiān)督朝廷政令“一一施行”。第十,重命令。國家令出則行,否則便“煩而無信”。范仲淹建議:今后朝廷頒布政令,必須經(jīng)兩府詳議,“必可經(jīng)久,方得施行”。官吏故意違背朝廷詔令,嚴懲不怠。 范仲淹答仁宗詔問的前五點都旨在建設一支高效廉潔的官僚隊伍,從教育培養(yǎng)到科舉選拔,從考核升遷到抑制庸濫,從推薦才能突出者到均公田養(yǎng)廉,范仲淹的變革措施相對詳盡。早期的“厚民力”到此時具體化為“厚農(nóng)?!保已a充了“減徭役”內(nèi)容。最后,增加“覃恩信”和“重命令”兩項,以保證朝廷的政策得到貫徹落實。全篇沒有泛泛議論,文字簡潔凝練,重在實用。至此,范仲淹完成了從“怎么想”到“怎么做”的轉變?!皯c歷革新”便在范仲淹等人的主持下,全面開展。 三,范仲淹與王安石變革之比較 范仲淹主持的“慶歷新政”與王安石主持的“熙寧變法”比較,時間相對較短,收效相對較少。關于范、王二人主持的朝政變革之異同,李存山先生有扼要的概括:“慶歷新政與熙寧變法的根本不同就在于:慶歷新政是以整飭吏治為首要,以砥礪士風、改革科舉、興辦學校、認明經(jīng)旨、培養(yǎng)人才為本源,兼及軍事、經(jīng)濟等領域,而熙寧變法則轉向為‘以理財為方今先急’?!狈?、王二人政治革新之成敗和功過,在這里可以找到答案。 宋代文人士大夫與皇室共憂患,以天下為己任,對國計民生關切的熱情,超過了以往任何時代。如早在太宗端拱二年(989),即范仲淹出生那一年,右拾遺王禹偁針對內(nèi)政就提出五點變革主張:并省官吏、艱難選舉、信用大臣、不貴虛名、禁止游墮,變革的目的之一就是“厚民力”。真宗即位后,王禹偁應詔言事,又增加了“減冗兵并冗吏”、“沙汰僧尼”、“親大臣遠小人”等內(nèi)容。翻檢北宋文人士大夫文集,上書朝廷或執(zhí)政、要求變革朝政者,數(shù)不盡數(shù)。如歐陽修在范仲淹答仁宗詔問的前四個月,也曾上書朝廷,認為:救民疾苦,“擇吏為先”,朝廷應該“立按察之法”,考察官吏政績,明“黜陟”。范仲淹“慶歷新政”的方方面面內(nèi)容,在以往的士大夫上書言事中都被不同程度地提及過。 縱覽宋人種種關于政治革新的言論或作為,可以概括為“擇吏為先”四字。范仲淹的變革思想沿著這條線索演變。從《奏上時務書》的籠統(tǒng)模糊認識,到《上執(zhí)政書》的中心突出明確,到《答手詔條陳十事》的具體落實操作,范仲淹變革思想的發(fā)展軌跡非常清晰。蘇軾嘉祐年間總結說:“天下有二患,有立法之弊,有任人之失。”“當今之患,雖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大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碧K軾這段議論,表達了北宋文人士大夫對現(xiàn)實政治的一種共識?!皯c歷新政”將主要精力放在“任人之失”問題上。即使革新理念與范仲淹、歐陽修、蘇軾等士大夫群體發(fā)生激烈沖突的王安石,熙寧以前也認為:“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逼渌枷胗^念合乎士大夫主流傾向。神宗即位,認為“理財最為急務”,王安石是“逐漸俯從于這個旨意的”。 中國古代社會,是封建專制社會,皇帝獨裁專斷,遵行的是“人治”原則。整個官僚機構同樣是按照“人治”原則設置的,缺乏必要的監(jiān)督機制。在這種體制中,各級官員之惟上是從、瞞上欺下、貪污腐敗、平庸無能是極其常見的。北宋士大夫階層普遍認識到朝廷的“任人之失”,要求政治變革“擇吏為先”,就出現(xiàn)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之下。這種認識和要求可以說是切中要害、一針見血的。人治社會中,只要官吏任用不當,一切利民的變革措施可能都會產(chǎn)生相反的社會效果,貪官污吏都可以借變更之際再度盤剝百姓、中飽私囊。以北宋為例,王安石推出系列變法措施,其宗旨當然是為了利國利民。然而,在執(zhí)行過程中,許多變法條文卻演變?yōu)楹γ竦呐e措。被時人和后人指責最多的“青苗法”,其旨意是政府低息貸款給百姓,幫助他們度過青黃不接的時期,扶持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抑制兼并?;鶎庸賳T或強行借貸,或借貸時以次充好、克扣分量,使得該法規(guī)精神完全走樣。新政當以“擇吏為先”是針對這種痼疾提出的。范仲淹等士大夫所見所論,皆極為精當。 “慶歷新政”失敗的原因,論者有諸多分析,大致說:仁宗立場不堅定、保守勢力過于強大、觸犯官僚集團利益、變革派自身缺陷,等等。諸家分析,都有相當?shù)臍v史依據(jù),能夠說明部分史實。但是,都沒有切中要害,沒有一語道破新政流產(chǎn)的核心問題究竟是什么。在以“人治”為特征的封建專制社會,要變革官僚階層,建設一支高效廉潔的干部隊伍,無疑是要拔著自己的頭發(fā)離開地球。變革的要求,與社會根本性制度相矛盾沖突,失敗是必然的。所以,多數(shù)有識之士都能認識到問題之所在,范仲淹等見解也極精當,就是沒有辦法改變現(xiàn)狀,就是沒有辦法落實變革措施。封建專制社會,瞞上欺下、腐敗無能的官僚源源不絕地產(chǎn)生,這是“人治”社會無法治愈的“癌癥”。社會發(fā)展到“法治”時代,回頭看歷史上的問題,就比較容易理解宋人的政治熱情是如何地浪費掉的。但是,生活在那個時代,士大夫根本不可能意識到這是制度問題,今人也不可以苛求古人。 王安石逐步調(diào)整變革思路,最終與神宗合拍,將理財作為變法的首要任務。宋代士大夫,不僅僅翱翔于純思辨領域,他們是現(xiàn)實社會的管理者,必須每日面對諸多的現(xiàn)實問題。國家的富強、百姓的衣食住行,無不與“利”字息息相關。所以,宋代士大夫就不能離開現(xiàn)實,回避“逐利”。對待“利”字,宋人有著較新的觀念。歐陽修說:“衣被群生,贍足萬類,此上之利下及于物,圣人達之以和于義也。利之為道,豈不大哉?”范仲淹同樣認為:“利者何也?道之用也。于天為膏雨,于地為百川,于人為兼濟,于國為惠民、為日中市,于家為豐財、為富其鄰?!y(tǒng)而言之,義之和也?!蓖醢彩凇洞鹪分?,更是理直氣壯地說:“理財乃所謂義也。一部《周禮》,理財居其半,周公豈為利哉?”熙寧以前,士大夫倡言變革,“厚民力”、“厚農(nóng)?!钡雀幻駨妵膬?nèi)容就是他們的第二大關注點。王安石的“熙寧變法”,具有這樣廣泛的思想基礎,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夠被北宋士大夫接受的。更重要的是,王安石變法重點在變更朝令法規(guī),并不去觸動體制根本性的問題,具有相當?shù)目尚行?。王安石變法,與范仲淹新政比較,觸及的是專制社會的皮毛,所以,能夠在相當?shù)囊欢螘r間內(nèi)得以持續(xù),且獲得一定的成效。觸及體制根本性問題,最終會導致體制的崩潰,在當時社會歷史背景下必然失??;觸及皮毛枝節(jié)問題,一定的修正變更有利于維護現(xiàn)行體制,反而能夠得以實施。北宋的諸多政治或經(jīng)濟變革如此,中國封建時代其他的政治或經(jīng)濟變革亦如此。 本文經(jīng)作者授權發(f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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