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平時觀看電視或觀看書籍時,對于一些官職總是分不清楚,下面就常見的幾個官職給大家做個介紹: 總督、巡撫屬于地方上的文官,而將軍、都統(tǒng)、提督和總兵屬于武職。 要比較它們之間的權力,我們就要搞清楚關于這六種官職各各自的職能是什么,管轄范圍。 1、總督 總督,通常指的是一個國家的某片相對自主的區(qū)域內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不僅我們國家,許多國家都有或曾經有設置總督職位。 總督,中國明清地方軍政大員。又稱總制。清朝時對統(tǒng)轄一省或數(shù)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臺”、“制軍”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可以兼管數(shù)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可以兼掌軍務與經濟。是名符其實的封疆大吏。按明清的分法,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云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陜甘總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 2、巡撫 巡撫出現(xiàn)比總督要早,早在南北朝時期,巡撫就已經初步具備了軍事與民事這兩項職能,時有派遣巡撫出巡邊鎮(zhèn)及賑災撫民的情況。巡撫的品級比總督低一級,從二品,在地方上,他們是上下級的關系,巡撫主要掌管宣布德意,撫安黎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覈群吏,會總督以詔廢置。 3、將軍 將軍,這個職位在清朝是非常特殊的,我們很難給這個職位權力的大小下個定義,因為它分三種情況: 一、負責鎮(zhèn)守各方的八旗將領稱將軍; 二、皇室宗親獲得的榮譽頭銜,有些也稱將軍,比如鎮(zhèn)國將軍、輔國將軍等; 三、戰(zhàn)時負責指揮行動的軍事將領稱將軍,這也就是我們常規(guī)意義上帶兵打仗的將軍,不過他們的任其只限于戰(zhàn)爭期間,戰(zhàn)事結束后通常會被免除職權。 4、都統(tǒng) 清代的八旗都統(tǒng)屬于從一品的官職,主要負責八旗中某一旗擁有的戶口、生產、教養(yǎng)和訓練等職能。 同時,清代駐守地方的稱之為專城副都統(tǒng)、專城副都統(tǒng)鎮(zhèn)守總兵屬于二品官,主要負責地方的軍事駐防。 5、提督 提督在清代屬于從一品,是武職,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他們又分為陸路提督和水路提督,主要負責一省或幾省的水軍、陸軍。提督通常為清代各省綠營最高主管官,稱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職能分,提督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掌管區(qū)域達一至兩省,數(shù)萬平方公里,甚至數(shù)十萬平方千米。 清朝的提督中,還有一種特殊的“九門提督”,這種官職又被稱為提督九門巡捕五營步軍統(tǒng)領,主要負責北京正陽門、崇文門、宣武門、安定門、德勝門、東直門、西直門、朝陽門、阜成門九門內的防守和維持治安的職能,也屬于從一品。 6、總兵 總兵在清朝極為特殊,剛開始都是由總督和巡撫兼任,品級在從一品到正二品之間。 乾隆十八年的時候,坐冷板凳的總兵一職終于得到重視。在此之后,清朝設總兵定員83名,分別管轄全國的水軍和陸軍。 綜上所述,權力最大的應該要屬總督了。當然,將軍或者都統(tǒng)當中某些出身高貴的宗室,并不受這套秩序束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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