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1月,國民政府逮捕救國會領導人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沙千里、王造時、史良等人,后在各黨派和國際友人援助下,他們終于被釋放出獄,這就是著名的“七君子事件”。 如果有人有心注意的話,七人中只有一人是女性,此人建國后成就很高,不但是新中國第一位司法部長,后來還成為副國級的領導干部,她就是史良。 在那個時代,女性能夠有此成就非常了不起,而史良能夠成就這一切,首先要感謝的就是他的父親。 1900年史良生于江蘇常州,在“女子無才就是德”的年代,很少有女孩進入私塾讀書,其父就在家中教她讀書,見識多廣,思想開明的父親還給她講了很多大道理,讓她從小萌生民族意識和愛國情懷,民國建立后,已經(jīng)14歲的史良以優(yōu)異的成績考入了當?shù)氐呐訋煼丁?/p> 1922年,是她人生道路中重要的一個年份,因為這一年她考入上海政法大學,多年以后的輝煌成就將從這一步開始。 而幾年后她的從學之路發(fā)生一些轉折。 當年五四愛國運動中,史良就是當?shù)貙W聯(lián)的副會長,帶領學生上街游行演講,非常有領袖風范。而在上海政大讀書期間,其校長只重金錢卻不管教學質量,同學們與校長理論,卻以四個同學被開除而告終,此時史良拿出當年的風范,一番措辭將校長駁得理屈詞窮,后來她領導100多位學生組成護校團。 這時上海法科大學剛剛成立,史良帶著護校團全體成員,全部加入法科大學,而校長董康可是民國時期司法界名人,而幸運的史良得到董康的傾心傳授,成為他的得意門生。 雖然史良學業(yè)優(yōu)秀,但由于上海法科大學是私立大學,無法榮獲律師證書,所以剛畢業(yè)的史良被安排到總政部工作,為人正直的她與上級格格不入,后來還遭到誣陷關進監(jiān)獄,在獄中她見識到種種黑暗行徑,更多的是見到慷慨不已、視死如歸的我黨人士,出獄后,史良開始與我黨接觸。 后來她當上律師后,就參與很多營救我黨地下黨員的案件,幫助很多同志榮獲自由。 1936年,救國會成立,史良就是重要組織成員,不久她作為代表來到南京請愿,進行抗日救國的宣傳,沒想到她與救國會幾位領導人被捕入獄,作為其中唯一的女性,她堅持自己的原則,從不向敵人低頭,在各黨派人士,和國際友人愛因斯坦、杜威的援助下,他們終于被營救出獄。 此后,史良更相信與我黨的合作是正確的。 新中國成立后,她受邀參加開國大典,這是她一生最值得驕傲的時刻,建國后,她擔任首任司法部部長,參與制定《婚姻法》,幾年后司法部被撤銷,她調任人大工作,幾年后成為副委員長,副國級的干部。 為了表達祖國對她的信任和重用,她多次將自己的財產捐出,1985年9月6日史良在北京去世,此時她的房產和財物已經(jīng)全部捐獻給國家,沒有給親人留下任何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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