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連圣亞的股東爭奪控制權(quán),副董事長都被打傷進醫(yī)院了… 公司董事會共有9人,含1個職工董事;監(jiān)事會6人,含2個職工董事。 在2020年6月的股東大會之后,持股4%的小股東占5個董事會席位,持股24%的大股東只占2個席位。 在2020年9月7日的股東大會之后,小股東的持股增加到5%,董事會席位也增加到6個;而持股24%大股東的董事席位為0了。 經(jīng)常有朋友問,持股多少才能控制公司?持股多少才有董事會席位? 人家持股4%就能控制董事會了,持股24%的大股東董事席位還是0呢,小股東是怎么做到的呢?下面來具體分析。 一、大連亞圣的股權(quán)結(jié)構(gòu) A股關于持股情況的披露,在申請上市時要披露所有股東的持股情況。 在上市之后,如果持股達到5%以上則要披露持股和變動情況;在年報、季報、半年報中,不管持股多少都披露前10大股東和高管的持股;除此之外,其他股東的持股情況是不需要披露的。 根據(jù)2020年上半年報披露,到2020年6月30日的股權(quán)結(jié)構(gòu)如下: 第一大股東,大連星海灣金融商務區(qū)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4.03%,國資,近2年持股不變。 第二大股東,磐京基金,三家機構(gòu)共持股17.5%(后來增持到18.71%)。 第三大股東,高建渭持股4.09%,早期個人股東,近2年有少量減持。 第四大股東,楊子平持股4%(后來增持到5%),2018年開始出現(xiàn)在前10大股東之列,是本次控制權(quán)爭奪的關鍵人物。 第五大股東,新西蘭海底世界N.Z. UNDERWATER WORLD…….持股3.53%,早期股東,近2年在減持。 第六大股東,遼寧邁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16%,早期股東,近2年在減持。 第七大股東,大連神洲游藝城,持股2.67%,早期股東,近2年持股不變。 第八大股東,肖峰,持股1.91%,職工董事,2020年有少量減持。 前10大股東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早期股東,包括大連星海灣、高建渭、新西蘭海底世界、遼寧邁克集團、大連神洲游藝城、肖峰,加起來共持股39.39%。 二類是新股東,包括磐京基金、楊子平,加起來共持股21.5%。 二、董事會換血前奏 2020年4月24日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在2020 年 5 月 15 日召開股東大會。 公司章程規(guī)定董事會共為9人,但當時只有8人,缺1位董事。 2.1 減持股東推薦董事成導火索 遼寧邁克集團提名崔惠玉為獨立董事候選人,8位董事中有6人同意,兩人投棄權(quán)票。 大股東推薦的董事吳健說,大連星海灣作為持股24.03%的第一大股東,在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席位中只占有一個席位(還有另一位獨立董事),無法發(fā)揮國有第一大股東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 四股東楊子平說,遼寧邁克集團已經(jīng)在減持還繼續(xù)提名獨立董事,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發(fā)展,也不符合常理。 遼寧邁克集團的說法是,自己提名的獨立董事任期滿不能再繼任,所以提名另一人取代。 2.2 四股東推薦4位董事 董事會3天后(2020年4月27日),當時持股3.78%的楊子平提交議案。 (1)罷免兩位董事:王雙宏當時任董事和董事長,是遼寧邁克集團推薦的人;劉德義當時任董事和副董事長,大連神洲游藝城推薦的人。 (2)推薦四位董事:楊奇、陳琛、孫艷三位為非獨立董事候選人,鄭磊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四股東一下子提議罷免兩位董事,還是時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一次得罪兩家股東哦。 遼寧邁克集團說: 王雙宏在大連圣亞任董事職務長達27年,先后任董事、副董事長和董事長,且不在上市公司領薪,為大連圣亞的籌建、上市和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大連神洲游藝說: 劉德義在大連圣亞成立之初就擔任董事已有二十余年,現(xiàn)擔副董事長,且不在大連圣亞領薪,為大連圣亞的籌建、上市和穩(wěn)定發(fā)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2.3 二股東推薦2位董事 又過了一天(2020 年 4 月 28 日),二股東磐京基金也提交議案。 推薦兩位董事:毛崴為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王班獨立董事候選人。 二股東說,黨偉因任期屆滿已向提出辭呈,吳遠明因工作原因已提出辭呈,而王雙宏、劉德義已被其他股東提請罷免,遼寧邁克集團在減持不適合再推薦獨立董事人選,自己作為二大股東目前沒有推薦董事,無法起到應有的股東作用。 2.4 股東大會兩度延期 在兩位股東提交更換董事的議案后,公司在2020 年 5 月 5 日開董事會會議,要求將股東大會時間從5月15日推遲到2020 年 5 月 30 日,延期的理由是股東增加提案需要進行充分溝通。 七位董事同意延期,楊子平棄權(quán),認為離股東大會還有10天,有足夠時間進行溝通。 2020 年 5 月 23 日再次開董事會會議要求推遲股東大會時間,開會時間從5月30日延期到2020年6月29日,理由是: 大股東反對小股東大規(guī)模更迭董事會,擬增加董事候選人提案,因大股東是國企需要報審批,至少需要20個工作日,所以延期開股東大會。 楊子平反對股東大會再延期: (1)大股東僅因內(nèi)部流程無法完成就要求上市公司延期開會,是否是對大股東權(quán)利的濫用? (2)如果延期20 個工作日內(nèi)仍然無法走完程序,大股東是想要求上市公司再一次延期么?這種做法適合再擔任董事職務嗎? (3)兩名董事早已提出辭職,如大股東有意提名董事,為何不早開始準備?一再要求股東大會延期,是把上市公司規(guī)則當作兒戲么? (4)董事會對大股東提出延期開股東大會的要求一再縱容,是否偏偏袒某些股東?把中小股東利益置于何地呢?遼寧邁克集團推薦董事王雙宏、神洲游藝推薦股東董事劉德義、肖峰董事是否是一致行動人?大股東與上述股東之間是否為一致行動人? (5)要求獨立董事梁爽、屈哲鋒履行獨立董事職責,對大股東要求延期股東大會以及董事會一再縱容該等的合法合規(guī)性進行獨立核查和評價。 注:楊子平這下把三家早期大股東都得罪了,屈哲鋒是楊子平提名的獨立董事。 大股東大連星海灣說: 我司充分尊重各股東意見和利益訴求,希望與各股東能充分協(xié)商。 (1)公司副總經(jīng)理楊美鑫(上市公司監(jiān)事)希望與楊子平見面溝通或微信交流,但均未獲得楊子平的回復。 (2)楊美鑫副總四次致電磐京基金董事長毛崴,微信或短信聯(lián)絡,但毛崴不接聽電話、不回復微信和短信。 (3)持股4%的楊子平已擁有 2 個董事會席位,又提出罷免上市公司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再提名增加 4 個董事席位,其信心和底氣來自何處?背后是否有其他利益安排? (4)我司做為國資股東,歡迎所有投資機構(gòu)和個人到大連開展業(yè)務,但所有的業(yè)務合作都應以依法合規(guī)為前提,我司將積極采取各種必要手段保護包括國資股東在內(nèi)的全體股東共同的合法權(quán)益。 注:小股東的提案都是合法合規(guī)的哦。 2.5 大股東推薦2位董事 2020 年 6月 18 日,大股東提交議案推薦兩位董事: 朱琨為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任健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三、董事會大換血 延期兩次之后,股東大會終于在2020年6月29日召開了,除了選董事的議案以外,《關于哈爾濱二期項目增加投資金額的議案》的議案不通過。 罷免董事長王雙宏和副董事長劉德義的議案獲得通過。 四股東楊子平提名的三位董事當選,分別是楊奇、陳琛、鄭磊,提名的另一位孫艷落選。 二股東磐京基金提名的毛崴當選,王班落選。 大股東大連星海灣提名的兩位董事候選人朱琨、任健都落選。 遼寧邁克集團提名的崔惠玉也落選。 董事會共有9人,楊子平方的董事占5人,大股東提名的董事2人(吳健、梁爽),二股東提名的董事1人,另有1位職工董事(肖峰)。 開完股東大會選出新董事后,接著開董事會會議選董事長和副董事長,楊子平當選董事長,毛崴當選副董事長,兩位都是6票通過。 雖然大股東和管理層都對楊子平占5個董事席位表示不滿,但在選改選之前大股東也一直都是占2個董事席位,前后數(shù)量并沒有變化,失去董事會席位的是兩家減持的股東。 四、再換總經(jīng)理 改組完董事會之后,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換人了。 2020 年 6 月 30 日再開董事會會議,解聘肖峰的總經(jīng)理職務,結(jié)果是6:3,楊子平和磐京基金方的董事贊成,大股東的2位董事+肖峰自己反對。 換副董事長和總經(jīng)理的董事會會議都在6月30日召開,但換副董事長的公告在7月2日才披露,而換總經(jīng)理的公告直到7月8日才披露。 前面股東大會否決了《關于哈爾濱二期項目增加投資金額的議案》,7月15日董事會會議要求對在建工程進行審計,結(jié)果是7:2,前總經(jīng)理肖峰和大股東方的獨立董事梁爽投反對票。 五、換董事會秘書 2020年7月29日,董事會解聘丁霞董事會秘書、副總經(jīng)理職務,這次會議票數(shù)是6:3,梁爽、肖峰拒絕參加會議,吳健說通知時間太緊無法參加會議,兩方意見嚴重沖突。 而解聘董秘受到上交所問詢,兩邊都請律師但提供了相反的法律意見。 摘錄部分解聘理由: (1)2020 年 6 月 30 日董事會通過罷免肖峰總經(jīng)理職務的決議,但經(jīng)董事長和董事會多次催促原董秘仍不予公告,直到2020 年 7 月 8 日才得以披露。會議內(nèi)容被人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大連圣亞公眾號上公布,并于此后幾天在其他媒體上進行連篇累牘的不實報道,二級市場股價在此期間連續(xù)下跌。 注:經(jīng)核對上市公司公告,確實如此。 (2)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新董事會上任以來,多次向原董秘要求提供公司內(nèi)部制度(包括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專門委員會規(guī)則等)、員工及高管名冊,但直至董秘被解聘也未提供。 (3)公司成為被告后,董事會于 2020 年 7 月 8 日要求原董秘提供訴訟相關文件,但至其被解聘也未提供起訴狀等相關文件,導致公司無法準備答辯文件。 (4)解聘董秘職務后其還拒絕交接 Ekey 等公司財產(chǎn),導致董事會無法正常履職。 六、爭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 楊子平雖然控制了董事會,但公章、營業(yè)執(zhí)照等仍由他人掌控,處處受限。 為此,2020年8月18日又開董事會會議,要求公章、營業(yè)執(zhí)照持有人在 2020 年8 月 18 日前向董事會返還,由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jīng)理楊子平負責接收和保管。 董事會確認,在重新取得公司印章證照之前,法定代表人楊子平的簽字具有代替公司印章的對外效力。 七、董事會再繼續(xù)換人 7.1 大股東提議換2位董事 才換董事過了10天,2020 年 7 月 9 日大股東又提交議案,要求罷免楊子平推薦的兩位董事陳琛和鄭磊,并再次提名朱琨、任健兩位董事候選人。 這大股東是怎么想的?6月29日才開會選出董事,過10天就提出罷免;而大股東推薦的2位董事在10天前就落選了,繼續(xù)提名這兩位重新投票就能改變么? 收到大股東的議案,董事會同意在2020 年 9 月 7 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7.2楊子平也要求換董事 在大股東提出議案后10天,7月19日楊子平也提案罷免吳健、梁爽兩位董事,兩位都是大股東推薦的人選,理由是獨立董事梁爽在公司在建工程存在長期拖延無法完工的情況下卻遲遲未能提出項目審計。 在8月26日又提議增加李雙燕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7. 3 二股東也要求換3位監(jiān)事 反正都要開股東大會了,二股東磐京基金也來湊熱鬧,8月28日提交議案,要求罷免王利俠、楊美鑫、張洪超三位監(jiān)事,推薦王玉蓉、孟靈新、周穎三位監(jiān)事候選人,并提議修改公司章程。 7.4 最新的董事會結(jié)構(gòu) 2020 年 9 月 7 日股東大會投票結(jié)果是,大股東的議案全部都沒獲得通過,而楊子平和磐京基金的議案獲得通過了。 董事會現(xiàn)在剩下8人,楊子平推薦了6人,磐京基金推薦1人,職工董事1人,還缺1人。 監(jiān)事會也換人了,6位監(jiān)事有3位是磐京基金推薦的人選,2位是職工監(jiān)事,并選一位舊監(jiān)事做監(jiān)事會主席。 在開完股東大會選出新董事的當天,接著開董事會會議,然后發(fā)生暴力沖突,副董事長毛崴和一位股東代表被打傷。 至此形成兩大對立陣營: 大股東+原管理層(大連神洲游藝城)+員工一邊,而兩位新股東楊子平和磐京基金的投票多數(shù)相同。 另二位機構(gòu)股東,遼寧邁克集團和新西蘭海底世界在減持,都被楊子平得罪過,不知道站哪邊。 八、主要爭議分析 大連圣亞控制權(quán)爭奪事件受到證監(jiān)會、交易所、地方證監(jiān)局等的關注,上市公司披露的董事會決議、監(jiān)事會決議、律師的法律等,多份文件意見相反,甚至有監(jiān)事會決議1 票同意5 票棄權(quán),有監(jiān)事說股東大會選出來的監(jiān)事非法。 這些意見相佐的公告,讓大眾看得有點混亂哦。 8.1 大股東和原管理層對楊子平占6個董事席位不滿 換董事的流程是:提案—開會—投票,從披露的信息看,楊子平占6個董事席位的程序是合法的,其實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去法院起訴哦。 楊子平持股5%能有6/8的董事席位,因為他積極提交議案,而且還獲得了股東投票通過。 大股東持股24%董事會席位暫時為0,目前還有機會補1個董事。 如楊子平所說的,早就通知要開股東大會,且董事會已空缺2人,自己為什么不提前準備?股東大會延期一次還不準備,為了大股東的內(nèi)部審批流程讓股東大會再延期一次? 剛選出新董事才過10天又要求開會罷免新董事,自己推薦的董事在10天前落選了,還要繼續(xù)推薦那兩人,就不能換別的人選嗎?當開股東大會是過家家么? 8.2 關于法定代表人和公章 已選出楊子平做董事長,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成為法定代表人,但沒辦工商登記,因公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被前管理層掌控,誰才是公司真正的法定代表人? 這個問題我們“股權(quán)道”分析過多次了,股東會或董事會選出來的才是真的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是公示性,不是設權(quán)性,就是告訴大家法定代表人換人了。 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如去民政局辦結(jié)婚登記,去民政局辦登記才是法律上承認的婚姻;而工商登記如辦婚禮,就是告訴大家自己結(jié)婚了,就是公示的作用。 被打的副董事長毛崴說: 反對吳健、肖峰、梁爽三位董事說法定代表人還是舊的王雙宏,根據(jù)公司章程規(guī)定,新任董事長楊子平當然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工商登記未變更是有人非法控制公章、營業(yè)執(zhí)照所致,工商登記只是對外公示的一種途徑,上市公司公告也是對外公示,上市公司已經(jīng)完成公示。 三位董事又不是司法裁判機關,無權(quán)隨意否定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決議,建議三位董事好好按照大連證監(jiān)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監(jiān)管要求學習法律法規(guī),忠實勤勉履職。 法定代表人和公章問題,公司在2020年9月8日回復交易所問詢: 董事會及新任高管在履職過程中頻頻遭受阻礙,公司印章和證照的保管不為董事會所知悉,出現(xiàn)過相關人員未經(jīng)授權(quán)使用公章的情形。董事會確認在重新取得公司印章證照之前,法定代表人楊子平的簽字具有代替公司印章的對外效力。 關于法定代表人和公章的問題“股權(quán)道”已分析過,法定代表人簽字就能代表公司,而公章不一定都能代表公司,道理和前面說的辦結(jié)婚證與辦婚禮的道理類似。 有法定代表人可以換公章,但有公章卻換不了法定代表人。 8.3 職工董事或監(jiān)事人數(shù) 公司章程規(guī)定,職工董事不少于1人,職工監(jiān)事不低于1/3。 職工代表方認為,公司章程規(guī)定職工董事不少于1人,所以職工可以選2個甚至更多董事,可以選3個甚至更多監(jiān)事,所以他們認為股東大會選出來的三位監(jiān)事沒有法律效力,他們職工選出來的3位監(jiān)事才有法律效力。 這公司的部分董事和監(jiān)事居然如此理解,讓我說什么好呢? 股東才是公司的所有權(quán)人,公司章程是股東制定的,能不能給職工增加更多董事或監(jiān)事人數(shù),當然是由股東大會決定,而不是由職工決定的。 職工居然可以說股東大會選出來的董事和監(jiān)事不合法,這是哪國的法律? 職工董事和前總經(jīng)理肖峰說: 全體員工對楊子平、磐京基金等一致行動人的一系列非正常行為堅決反對和抗拒,向多個相關部門實名舉報,同時向公安機關遞交了游行示威請愿書。公司已經(jīng)緊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成立公司應急工作組,以穩(wěn)定員工情緒,盡力使公司能夠維持安全正常經(jīng)營,竭力避免發(fā)生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 8.4 楊子平、磐京基金是不是一致行動人? 2017年,楊子平投資入伙了由磐京基金設立的股權(quán)投資合伙企業(yè),律師說無法判斷他們是否存在一致行動關系,還說他們在股東大會的投票除了一項不同以外,其他投票相同。 可投票相同就能算一致行動人嗎?那和大股東投票相同的不就是一致行動人了? 曾經(jīng)合作過就是一致行動人嗎?比如2017年7月大連圣亞與磐京基金成立合伙企業(yè), 大連圣亞董事和前總經(jīng)理肖峰和部分高管購買過磐京基金的產(chǎn)品,那不是上市公司和磐京基金成一致行動人了? 8.5 關于解聘總經(jīng)理和董秘的會議 這兩個會議從通知到開會時間較短,都是以情況緊急為由組織開會的。 遼寧邁克集團、大連神洲游藝城、肖峰訴三方已去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撤銷解聘肖峰總經(jīng)理的董事會決議。 主要理由是:董事會提前通知的時間不足,罷免總經(jīng)理不屬于緊急事項,以“情況緊急"為由召集董事會理由不成立。 這單官司在2020 年 9 月 1 日開庭,不知道法院會如何判決? 竹子在《公司控制權(quán)》書里寫過,開會是掌握公司控制權(quán)的三大工具之一,如果開會操作不當也是控制不了公司的。 其實晚幾天再開會又如何?何必差這幾天引來N多麻煩呢? 九、小股東控制董事會的分析 楊子平,2014 年創(chuàng)辦浙江紫佰諾衛(wèi)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任總經(jīng)理/法定代表人,這家公司一成立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奔A股上市去的嗎? 他首次出現(xiàn)在大連圣亞2018年一季度報的前十名股東名單中,當時持股1.49%位列第八,在2018年和2019年增持都不多, 2020年才增持到2%-5%。 2018年4月18日的股東大會,楊子平自己和他提名的劉志良當選為董事,從那時候開始,楊子平就占兩個董事會席位了。 2019年3月劉志良辭職,楊子平再提名屈哲鋒當選獨董。 9.1 持股1%占2個董事席位是大股東開路? 在楊子平還沒成為董事的2018年1月18日,大連圣亞開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規(guī)定:公司董事會及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發(fā)行股份3%以上的股東,可提出董事候選人。 公司章程修改為:公司董事會及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發(fā)行股份 3%以上的股東,可提出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但單個提名人所提名的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人數(shù)不得多于該次擬選非獨立董事的人數(shù);公司董事會、監(jiān)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發(fā)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但單個提名人所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人數(shù)不得多于該次擬選獨立董事的人數(shù)。 竹子解讀: (1)如果公司章程沒有修改,楊子平當時只持股1%多,不滿足3%的要求,而且持股可能不夠180天,他無權(quán)提名董事候選人。 (2)公司章程修改后,持股1%的股東就可以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楊子平持股超過1%,正好滿足提名的條件。 自己以股東身份被選為董事,再提名一位獨立董事,就是兩個董事席位了。 9.2 持股4%占5個董事席位也是大股東讓路? 2020年6月股東大會之后,楊子平持股4%占5個董事席位,就是超過半數(shù)。 2020年9月股東大會之后,持股5%占6個董事席位,這都是有股東們鋪路才可以的。 2018年1月18日那次股東大會,把公司章程里下面的條款刪除了: 原公司章程規(guī)定:每屆董事會任職期間,改選(包括免職、增補、更換等情形)的董事人數(shù)不得超過章程規(guī)定的董事會人數(shù)的四分之一。但在此期間,因董事辭職、依法不能再擔任公司董事的人數(shù)之和超過前述比例的情形除外。 董事會換屆、改選董事(包括免職、增補、更換等情形)時,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發(fā)行股份3%以上至 10%以下有提名權(quán)的股東只能提名一名董事候選人;單獨或合并持有公司發(fā)行股份 10%以上有提名權(quán)的股東提名的董事候選人不得超過董事會人數(shù)的五分之一。 竹子解讀: 如果沒有刪除上面條款的話,楊子平持股4%,只能提名1個董事,根本不能提名4-5人。 2018年的公司章程為何做那樣的修改,竹子就無法知道了。 如果當時是楊子平提出的修改,說明他可真深謀遠慮,提前2年多做準備去修改規(guī)則。 就算是楊子平提出修改公司章程,也需要其他股東同意才行哦,因為修改公司章程需要2/3以上的票數(shù)通過。 是否包括現(xiàn)在反對楊子平的股東當時也同意修改公司章程?那就是他們自己挖坑往里跳,還能怪誰呢?只能怪自己水平不如人吧。 換了我是股東也會投票支持楊子平,人家持股4%能控制董事會是用文明合法的手段實現(xiàn)的,是智取和水平,不支持他支持誰呢?難道支持靠暴力解決的人嗎? 在發(fā)生暴力事件后,副董事長和一個股東代表被打傷,楊子平說:真想不到,來這里投資非常失望。 大股東表示: 歡迎產(chǎn)業(yè)資本方通過投資實體經(jīng)濟的形式促進大連圣亞的健康發(fā)展,堅決反對資本市場中的“野蠻人”采用惡意收購方式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quán),更加反對既無主業(yè)又無資源的社會投機機構(gòu)以短期獲利為目標,造成上市公司股價大幅波動,透支上市公司未來發(fā)展空間。 若因磐京基金的進一步增持行為導致股價大幅波動,大股東將向上級主管部門大連國資委匯報,適時采取行動維護國有股權(quán)的合法利益。 注:到底打人野蠻還是智取野蠻?真是看不懂了。 大連證監(jiān)局: 8 月 18 日,你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通過相關議案,….你公司董事會應針對不符合相關規(guī)則、章程和公司內(nèi)部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內(nèi)容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盡快報送我局。 你公司董事長及全體董事應加強法律法規(guī)學習、提高規(guī)范運作意識、理性行使權(quán)利。 想起小朋友找媽媽,老母雞護小雞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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