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投稿:info@askmylawyer.cn 從相識到相知,從相戀到結婚,兩人跨過山河大海,卻在風平浪靜的水面,婚姻的小船說翻就翻。 好不容易花光所有運氣遇見他, 又難得跨過山海嫁給愛情, 結果…… 還沒看完世間荒蕪與繁華,就想離婚了。 那么,離婚案件中,無過錯方如何尋求救濟呢? 基本案情 王某(男方)和張某(女方)于2011年登記結婚,雙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生活瑣事逐漸產(chǎn)生矛盾。2017年5月,雙方開始分居。王某起訴,主張雙方婚后爭吵不斷,沒有夫妻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經(jīng)破裂,要求判決雙方離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張某則認為男方多次出軌、嫖娼并與他人同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并造成女方輕度抑郁,要求認定男方存在過錯并在分割夫妻財產(chǎn)時對此予以考量。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判決雙方離婚并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予以平均分割。 張某不服,上訴至北京二中院,主張男方與案外女子系同居關系,而非一次性婚內(nèi)出軌行為,并要求認定男方為過錯方,少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北京二中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根據(jù)女方出示的照片及視頻,可以認定男方存在婚內(nèi)出軌行為,違背夫妻忠實義務,符合本案實際情況。但女方提供的現(xiàn)有證據(jù),不足以證明男方與案外女子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生活,故男方不構成與他人同居之情形。同時,考慮到男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存在出軌行為,對雙方感情破裂存在嚴重過錯,女方在本次婚姻中屬于無過錯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時,應將對此情節(jié)予以適當考慮。綜合考慮雙方夫妻共同財產(chǎn)情況并考慮男方的過錯程度,酌定女方適當多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 法官提示 一|夫妻之間有相互忠實義務 《婚姻法》第四條規(guī)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在此基礎上,增加規(guī)定了“家庭應當樹立優(yōu)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以及夫妻之間“互相關愛”的內(nèi)容。上述規(guī)定體現(xiàn)了我國婚姻家庭法倫理性,也是婚姻家庭法的倫理價值與目標。本案中男方的出軌行為便是違背了夫妻忠實義務。 二|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法院在審理處理離婚案件時會充分考慮婚姻家庭關系的人身倫理性?!痘橐龇ā返谌艞l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chǎn)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薄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咴诖嘶A上,新增了“照顧無過錯方權益原則”,將其作為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chǎn)處理的基本原則。即當夫妻其中一方對離婚存在過錯行為,在分割財產(chǎn)時給予無過錯方適當照顧,從而充分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 三|離婚時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該規(guī)定將離婚損害賠償?shù)倪m用情形限制在以上四種情形,其他過錯情形不能適用,導致離婚案件中的無過錯方對此條款多有異議。為解決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僵化問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在《婚姻法》基礎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概括式規(guī)定,將其作為兜底條款,在具體案件中當事人可就過錯情節(jié)、傷害后果等進行充分舉證,以證明是否屬于“其他重大過錯”并進而主張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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