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換證范圍 凡注冊地在廣東已持有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均應按要求辦理復審換證,換發(fā)《測繪資質證書》。 二、換證申請 ?。ㄒ唬y繪資質單位應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過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tǒng)(網址:http://zz.ch.mnr.gov.cn)選擇復審換證模塊在線提交換證申請。在11月30日前未提交復審換證申請的,或者提交復審換證申請后因測繪單位原因造成在12月31日前未完成復審換證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復審換證的權利。 (二)持有原甲級(導航電子地圖制作除外)測繪資質證書的單位向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提出申請,換發(fā)甲級測繪資質證書。持有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證書單位向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換發(fā)乙級測繪資質證書。持有原導航電子地圖制作甲級的測繪資質單位向自然資源部提出申請。持有原甲級(導航電子地圖制作除外)和原乙級雙證證書的單位應分別向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屬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ㄈy繪資質單位應對提交的法人證書、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社保、技術裝備發(fā)票等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應充分落實單位主體責任,通過核對原件、查閱檔案和登錄政府部門公開查詢渠道等方式認真核實,確保本單位上述材料的真實可靠。根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八條的規(guī)定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三、分級負責 ?。ㄒ唬V東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全省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并具體負責下列工作: 1.對申請換發(fā)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的復審換證材料按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規(guī)定統(tǒng)籌進行受理、審查、決定。 2.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21〕46號)的要求,按照《申請測繪資質主要信息公開表(試行)》的格式將申請單位主要申請信息在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公開。 3.結合實際,組織對申請換發(fā)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提交的法人證書、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社保、技術裝備發(fā)票等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驗。 4.按國家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格式,換發(fā)《甲級測繪資質證書》。 5.歸檔甲級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材料。 6.2021年12月31日前公布甲級測繪資質證書復審換證結果。 7.2022年元月底前向自然資源部報送工作總結。 ?。ǘ└鞯丶壱陨鲜凶匀毁Y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市范圍內的乙級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并具體負責下列工作: 1.對申請換發(fā)乙級測繪資質的單位的復審換證的材料按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規(guī)定統(tǒng)籌進行受理、審查、決定。 2.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測繪資質復審換證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21〕46號)的要求,按照《申請測繪資質主要信息公開表(試行)》的格式將申請單位主要申請信息在本機關網站公開。 3.結合實際,組織對申請換發(fā)乙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提交的法人證書、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社保、技術裝備發(fā)票等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驗。 4.按國家規(guī)定的統(tǒng)一格式,換發(fā)《乙級測繪資質證書》。 5.歸檔乙級測繪資質復審換證材料。 6.2021年12月31日前公布乙級測繪資質復審換證結果。 7.2022年1月10前向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報送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1.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通知本轄區(qū)內各有關單位辦理測繪資質換證,并細致做好宣傳、溝通、解釋,確保復審換證工作有序開展。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職,嚴密組織,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給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同時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確保復審換證工作廉潔高效。 2.復審換證期間,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對初次申請甲級測繪資質或者晉升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予以正常受理、核準;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新增專業(yè)類別、變更資質信息,可以與復審換證一并提出申請。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次申請乙級測繪資質或者新增專業(yè)類別、變更資質信息的應予以正常受理、核準。 3.自然資源部高度重視復審換證材料的真實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將對各地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核查,請各地務必扎實組織做好復審換證材料核驗工作,確保有關材料真實可靠,并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行為要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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