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刑罰真實情況是什么樣的?考古人員在漢文帝霸陵西南角外藏坑里,發(fā)現(xiàn)了戴有刑具的陶俑。這是我國第一次考古出土刑徒俑。 △刑徒傭(從左到右依次為“鉗”“釱”“宮”) 以鐵束項曰“鉗”,鉗刑就是脖子上戴著鐵箍,鐵箍旁邊有一個翹起來的東西,表明犯人的身份;腳腕上戴鐵箍叫“釱”,并不是鐵鐐,只是一個腳腕上戴鐵箍,方便刑徒干活;剃發(fā)曰“髡”,是古代精神刑罰,女俑頭發(fā)全部被剃掉。 △髡刑 正背面 肉刑是中國奴隸社會刑罰體系的主體。廣義的肉刑是指括黥(刺面并著墨)、劓(割鼻)、刖(斬足)、宮(割勢)、大辟(死刑)等“五刑”。公元前167年,漢文帝下詔廢除肉刑,進行刑制改革,但宮刑并沒有廢除。這是中國古代刑制從野蠻到文明的轉(zhuǎn)折點。南北朝時,肉刑逐漸被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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