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克夫命理舉例; 例1,坤造:己丑、甲戌、辛卯、戊戌;命主4歲開始交運,大運為: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命主生于立冬前一天,霜降后戊土得令,有土重埋金之患;喜水用木,可惜月干甲木為己土所合,日支卯木為兩戌爭合; 命中又乏有力之壬水洗滌辛金,用神被合羈,命中沒有喜神之相生,唯賴歲運。 忌火生土埋金,兩戌合一卯,地支帶雙鴛合桃花,且是爭合夫?qū)m,丈夫風(fēng)流成性在所難免,常為丈夫與其他女人爭風(fēng)吃醋。 四十二歲庚午流年春夏之交與丈夫離婚,八個多月后,丈夫卻發(fā)生車禍意外死亡。 在命理上如何看出離婚呢?若以四十一歲的己卯大運來說,卯夫?qū)m伏吟重現(xiàn),伏吟又可解釋為另一個分裂,等于再出現(xiàn)一個丈夫。 而她的原局沒有半點官星,只有以七殺來論夫,歲支午合入戌,等于夫星七殺合入墓庫。 要是她的原局有丙或丁火透出,很可能她離婚不久的丈夫不會死于非命;歲支午火妒合原局之戌,午戌火局不但桃花在夫?qū)m卯,運支卯也是桃花。 火局用官殺,七殺桃花,歲干庚金又為劫財,導(dǎo)致現(xiàn)在婚姻感情錯節(jié)盤根般的復(fù)雜。 她為了丈夫有外遇而離婚,離婚后與一個年齡相差懸殊的老人發(fā)生孽緣,原先的丈夫也把外面的女人帶回家中,這些都是原局大運桃花流年妒合所致。 不過有一點不可否認(rèn)的事實,就是她已經(jīng)與丈夫離婚八個月了為何她的丈夫會死于非命? 是離婚這段期間與丈夫還藕斷絲連,或者是丈夫帶回來同居的女人尚未辦理結(jié)婚手續(xù),磁場尚與她有夫妻的感應(yīng)?還是丈夫本身命理所致? 其實,我們知道,這個八字是一個克夫的命造,這種克倒不是本人對丈夫主觀上有何故意,也不是他這種命一定會導(dǎo)致丈夫夭亡。 而是,命主會遇到一個非正常夭亡的配偶,具有這段婚姻孽緣。你看這個八字,第一個夫星,入墓逢丑刑開墓庫,就好像死了沒有埋的人;、 第二個丈夫,應(yīng)該不會有這樣的問題,因為,第二個入墓的夫星有卯拱。如果,真的是女命不利丈夫,會克死丈夫,就不會發(fā)生在已經(jīng)離婚了階段。 另外,就是何以丈夫的夭亡,會發(fā)生在庚午年,這年大運與流年不是合成了官殺局嗎?原因就是太弱怕變旺,突然生生就變旺起來,就容易有意外。 例2,坤造:己丑、甲戌、辛丑、戊戌;命主1歲開始交運,大運分別為: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壬午、癸未。 這是個我身太旺,而官太弱的命,四柱兩兩遇到丑刑戌,戌中之火原神太弱有被刑滅的危險。且這種夫?qū)m刑沖夫星的情形是十分不利于婚姻的。 在戊寅運因寅戌拱火,夫星受到生拱,夫?qū)m丑受制尚可維持婚姻;到己卯運則不再生拱,反甲己合絆住了火的原神; 原指望卯木能生火,卻逢卯戌六合,卯木被絆也無法生火,自然官星無生是一定會離異的。 逢庚午年只是應(yīng)期到了,午火官星出現(xiàn)被夫?qū)m丑穿倒,即主丈夫在此年離開她的夫位。 至于同一年前夫又車禍死亡,從此造中看也是合命理的,因為,夫星失去原神被穿也可能導(dǎo)致死亡; 但更大的可能則是她前夫自己命運的原因,因為既已離異如不再共同生活是構(gòu)不成“相克”的。 能否從此命中看出她丈夫有婚外情?我的看法是因戌中含丁辛人元,那表明她的夫星與另一個比肩在一塊,很顯然是丈夫婚外情的重要標(biāo)志; 而兩戌土伏吟則表示她丈夫要離家外出;時上戌土被戊土蓋頭,說明一旦出去便不再有原神甲木的生助,可能也是他死亡的一個原因。 三、女命克夫的化解; 我們知道,女命克夫,大體有三種不同程度的情形,故可以根據(jù)這三種不同形態(tài)采取對應(yīng)解決的辦法; 第一、命中具有輕微克夫信息的; 比如,傷官輕的,官星弱而無力的;或者傷官為忌神,而官殺為忌神的,大多數(shù)屬于這種類型。 這種調(diào)整方法相對簡單,可以改變個性,相互遷就,合理的引導(dǎo),制定家庭目標(biāo),安分守己,踏踏實實地一步一步往前走。 在婚姻人生中,可以把婚姻期望目標(biāo)放低,人生放簡單,可以減緩這種不合產(chǎn)生的矛盾。 另外,選擇具備調(diào)解作用的子女。孩子能整體提升家庭運勢,化解家庭矛盾;當(dāng)然,得要選擇好利于夫妻雙方婚姻的子女。 比如,子女的八字,最好父母都能中和,不能一個過旺,一個又過于弱,父母雙方關(guān)系較為和諧;父母年命納音出現(xiàn)沖克的,最好能協(xié)調(diào)。 第二,就是命中具有中度克夫信息的; 這種情況,可以選擇不對稱婚姻形式。不對稱婚姻形式是指著門不當(dāng)戶不對,或者叫“不般配”。 比如說,大姑娘找了個老頭了;未婚的找了個帶孩子的了。條件不錯的找了個身體殘疾的了。反正是各種不對稱,看起來多數(shù)是配瞎了的那種。 這大多數(shù)原因出在八字七殺為夫,七殺為忌神,大運不能助旺命主,或者是協(xié)調(diào)七殺的影響,甚至有的走食神和傷官大運,遇到這種不對稱的婚姻。 這種情況,大多屬于提前應(yīng)災(zāi)。自己對婚姻具有某種提前的選擇權(quán),以后婚姻在低起點中慢慢走高。 第三、就是命中具有較為嚴(yán)重克夫信息的; 這種確實沒有更好化解的辦法。因為宿命當(dāng)中,大概就是來應(yīng)劫數(shù)的。因為有些男命天生就是夭折相,短命相;故必要有“克夫”信息的女命來對應(yīng)。 而丈夫的死只是他命中注定,只不過自己不經(jīng)意當(dāng)中成了這種因果的導(dǎo)體。如果說有化解的辦法,那就是在應(yīng)災(zāi)年份提前分居,或者離異。 —————————————————————————————————— 本博所有文章均屬本人原創(chuàng),轉(zhuǎn)載請注明作者和文章來源,否則視為侵權(quá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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