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勇 論正官格 官者,管理也,以其能制我而為我所用;如甲見辛,乙見庚之類。 取正官之法,先看月令,再看其他干支,只取一位,多取不宜;因月令為當(dāng)令氣勢最旺,如能以月令取格者,則再不可它??;如甲日生酉月,乙日生申月,丙日生子月之類,為正氣官星;再見天干透出官星,如甲日生申月,天干透庚;乙日生酉月,天干透辛;辛日生巳月,天干透丙,為干透支蕆,其他干支不宜再見。 如果月令無官,天干有官星透出,只要通根有氣,也可以取為官星。 正官格喜身旺,印綬、以財為引;忌身弱,偏官、傷官、刑沖、泄氣、貪合、入墓。 明干有氣明干取,明干無氣暗中??;如果雖然天干無氣,引歸到地支,卻為祿旺之地,或者有生扶,或運(yùn)行得地,也不減月中官星的作用。 官星通根得令,日主健旺,財印兩得相扶,四柱中不見傷官、七煞,大運(yùn)再引至官鄉(xiāng),就是大富大貴的命;如見刑沖破害,傷官七煞,貪合忘官,劫財分福,均為破格;比如甲木生酉月為正官,見卯為沖,見酉為刑,見午為破,見戌為害,見丙為合,見乙為劫,見丁為傷,見庚為七煞混雜,均為不純。 四柱官星純一,五行平和清粹,方能以正官論;如果四柱中有所忌之物,用克合去之,也不會純粹。 命局中見正官,又有財星滋扶,大運(yùn)非行身旺之地才會發(fā)達(dá);命局中有一兩個官星,無財有印,身弱亦無妨。如果四柱喜用皆不得用,就需要看流年大運(yùn)的向背,財官的旺地如何。 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棲惶;官煞混雜,不貧則夭;旺煞投墓,住壽難延。所以取官為用者,最忌傷官見官,七煞混雜;生旺之官,再臨七煞旺鄉(xiāng),日主力不勝任,官變成鬼,官臨旺處必傾,多至災(zāi)夭,需有制或有合,方能吉。如日主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若再有寅卯生助,官星雖重,也不為害。 古書言,用之官星不可傷,凡取之為用者,不可見刑沖破害,以見為忌,亦忌傷官損官,比劫分奪;喜生、喜扶、喜護(hù),存其喜而去其忌。 身旺官弱,喜財生官; 身弱官旺,喜印綬生身; 官星見食傷,喜印綬護(hù)。 同為用官格,格局高低貴賤,卻有天壤之別;如以財印并透為例,以官為用,以財生官,又見印透,財印本不能相見,因財能傷??;但如若干支配置適宜,財能生官,官能生印,印來生身,財印兩不相礙,為大富大貴之格。 在取用中,財印不能并用,因財傷?。回斢∫嗄懿⒂?,因財轉(zhuǎn)而生官不傷印。正官格用財用印,單用財好,還是單用印好,不是絕對的,要看四柱干支的配合。以印綬為用者,定是身弱;以財為用者,必要身旺。如若身旺,用財自然比用印強(qiáng),受他人之蔭庇,自然不如自己之顯赫。如若身弱,用財就不如用印;身弱不勝財官,自然不如用印化官而生身,受人蔭庇,終生安逸。 若能化官為印,天干透財,財不傷印,用清格純,為大富大貴之格。正官格最忌見傷官,亦忌混煞,如果四柱干支配置適宜,可轉(zhuǎn)敗為成。如官星見傷官,官星可以化印,然后成傷官佩印之格;或官星亦可以化傷,亦可成傷官佩印,輾轉(zhuǎn)有情,格局愈顯奇特,成大富大貴之造。 正官格如見七煞混雜,亦要看原局配置,或去官留煞,或去煞留官,如甲木日主,見辛為官,見庚為煞,若原局有丙,或歲運(yùn)見丙,丙與辛合,此為去官留煞;或者原局有乙,或者歲運(yùn)逢乙,乙與庚合,此為去煞留官,干頭取清,用神得用,由敗而成者,為上等格局。遇傷官在于佩印,混七煞貴乎取清。 傷官見官,其禍百端,正官要純和,四柱無傷,可見官星最怕傷官傷克,如若見印,印綬可以制傷護(hù)官,成官格透傷佩印。傷官若重,再喜印滋身輕;忌傷官強(qiáng),偏愛印綬生制;以印綬為喜神,則不能再見財星,因財能傷印,亦能生官,而用印綬護(hù)官制傷者,若見財星,反成為財來護(hù)傷制印,傷喜神而護(hù)忌神,格局則因成得敗。 印綬財星重見,百事難通。 生氣印綬利官運(yùn),畏入財鄉(xiāng)。但如果四柱有救應(yīng)之神,能去財以護(hù)印而不傷官星,官印得用,則逢財反而能成大貴之格;地支見刑沖會合,既可成格,亦可破格,造化之妙,變幻無窮。 五行正官,忌沖刑克破之宮。 官星不可被刑沖,官煞同來吉變兇,化煞為官,吉,化官為煞,禍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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