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原文 臣愚不肖,蒙恩備使一路,今又蒙恩召還闕廷,有所任屬,而當(dāng)以使事歸報陛下。不自知其無以稱職,而敢緣使事之所及,冒言天下之事,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幸甚。臣竊觀陛下有恭儉之德,有聰明睿智之才,夙興夜寐,無一日之懈,聲色狗馬、觀游玩好之事,無纖介之蔽,而仁民愛物之意,孚于天下;而又公選天下之所愿以為輔相者屬之以事,而不貳于讒邪傾巧之臣。此雖二帝三王之用心,不過如此而已,宜其家給人足,天下大治。而效不至于此,顧內(nèi)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于夷狄,天下之財力日以困窮,而風(fēng)俗日以衰壞,四方有志之士,讠思讠思然??痔煜轮貌话?。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今朝廷法嚴(yán)令具,無所不有,而臣以謂無法度者,何哉?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孟子曰:“有仁心仁聞而澤不加于百姓者,為政不法于先王之道故也?!币悦献又f,觀方今之失,正在于此而已。夫以今之世去先王之世遠(yuǎn),所遭之變、所遇之勢不一,而欲一二修先王之政,雖甚愚者猶知其難也。然臣以謂今之失患在不法先王之政者,以謂當(dāng)法其意而已。夫二帝三王,相去蓋千有馀載,一治一亂,其盛衰之時具矣。其所遭之變、所遇之勢,亦各不同,其施設(shè)之方亦皆殊。而其為天下國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嘗不同也。臣故曰當(dāng)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則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傾駭天下之耳目,囂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雖然,以方今之勢揆之,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勢必不能也。陛下有恭儉之德,有聰明睿智之才,有仁民愛物之意,誠加之意,則何為而不成,何欲而不得?然而臣顧以謂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其勢必不能者,何也?以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故也。臣嘗試竊觀天下在位之人,未有乏于此時者也。夫人才乏于上,則有沉廢伏匿在下,而不為當(dāng)時所知者矣。臣又求之于閭巷草野之間,而亦未見其多焉。豈非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而然乎?臣以謂方今在位之人才不足者,以臣使事之所及則可知矣。今以一路數(shù)千里之間,能推行朝廷之法令,知其所緩急,而一切能使民以修其職事者甚少,而不才茍簡貪鄙之人,至不可勝數(shù)。其能講先王之意,以合當(dāng)時之變者,蓋闔郡之間往往而絕也。朝廷每一令下,其意雖善,在位者猶不能推行,使膏澤加于民,而吏輒緣之為奸,以擾百姓。臣故曰:在位之人才不足,而草野閭巷之間亦未見其多也。夫人才不足,則陛下雖欲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以合先王之意,大臣雖有能當(dāng)陛下之意而欲領(lǐng)此者,九州之大,四海之遠(yuǎn),孰能稱陛下之指,以一二推行此,而人人蒙其施者乎?臣故曰其勢必未能也。孟子曰“徒法不能以自行”,非此之謂乎?然則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誠能使天下之才眾多,然后在位之才可以擇其人而取足焉。在位者得其才矣,然后稍視時勢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變更天下之弊法,以趨先王之意,甚易也。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時,人才嘗眾矣,何至于今而獨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 商之時,天下嘗大亂矣。在位貪毒禍敗,皆非其人。及文王之起,而天下之才嘗少矣。當(dāng)是時,文王能陶冶天下之士,而使之皆有士君子之才,然后隨其才之所有而官使之?!对姟吩唬骸柏M弟君子,遐不作人?!贝酥^也。及其成也,微賤兔?之人,猶莫不好德,《兔?》之詩是也。又況于在位之人乎?夫文王惟能如此,故以征則服,以守則治。《詩》曰:“奉璋峨峨,髦士攸宜?!庇衷唬骸爸芡跤谶~,六師及之?!毖晕耐跛?,文武各得其才,而無廢事也。及至夷、厲之亂,天下之才又嘗少矣。至宣王之起,所與圖天下之事者,仲山甫而已。故詩人嘆之曰:“德?如毛,維仲山甫舉之,愛莫助之。”蓋閔人士之少,而山甫之無助也。宣王能用仲山甫,推其類以新美天下之士,而后人才復(fù)眾。于是內(nèi)修政事,外討不庭,而復(fù)有文、武之境土。故詩人美之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畝?!毖孕跄苄旅捞煜轮浚怪锌捎弥?,如農(nóng)夫新美其田而使之有可采之芑也。由此觀之,人之才,未嘗不自人主陶冶而成之者也。所謂陶冶而成之者,何也?亦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有其道而已。所謂教之之道,何也?古者天子諸侯,自國至于鄉(xiāng)黨皆有學(xué),博置教導(dǎo)之官而嚴(yán)其選。朝廷禮樂刑政之事皆在于學(xué),士所觀而習(xí)者,皆先王之法言德行治天下之意,其材亦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茍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則不教也,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則無不在于學(xué)。此教之之道也。所謂養(yǎng)之之道,何也?饒之以財,約之以禮,裁之以法也。何謂饒之以財?人之情,不足于財,則貪鄙茍得,無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其制祿,自庶人之在官者,其祿已足以代其耕矣。由此等而上之,每有加焉,使其足以養(yǎng)廉恥而離于貪鄙之行。猶以為未也,又推其祿以及其子孫,謂之世祿。使其生也,既于父子、兄弟、妻子之養(yǎng),婚姻、朋友之接,皆無憾矣;其死也,又于子孫無不足之憂焉。何謂約之以禮?人情足于財而無禮以節(jié)之,則又放僻邪侈,無所不至。先王知其如此,故為之制度?;閱?、祭養(yǎng)、燕享之事,服食、器用之物,皆以命數(shù)為之節(jié),而齊之以律度量衡之法。其命可以為之而財不足以具,則弗具也;其財可以具而命不得為之者,不使有銖兩分寸之加焉。何謂裁之以法?先王于天下之士,教之以道藝矣,不帥教則待之以屏棄遠(yuǎn)方、終身不齒之法。約之以禮矣,不循禮則待之以流、殺之法?!锻踔啤吩唬骸白円路?,其君流”,《酒誥》曰:“厥或誥曰:'群飲,汝勿佚。盡執(zhí)拘以歸于周,予其殺?!狈蛉猴嫛⒆円路∽镆玻涣鳌?,大刑也。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夫約之以禮,裁之以法,天下所以服從無抵冒者,又非獨其禁嚴(yán)而治察之所能致也。蓋亦以吾至誠懇惻之心,力行而為之倡。凡在左右通貴之人,皆順上之欲而服行之,有一不帥者,法之加必自此始。夫上以至誠行之,而貴者知避上之所惡矣,則天下之不罰而止者眾矣。故曰:此養(yǎng)之之道也。所謂取之之道者,何也?先王之取人也,必于鄉(xiāng)黨,必于庠序,使眾人推其所謂賢能,書之以告于上而察之。誠賢能也,然后隨其德之大小、才之高下而官使之。所謂察之者,非專用耳目之聰明而聽私于一人之口也。欲審知其德問以行,欲審知其才問以言,得其言行,則試之以事。所謂察之者,試之以事是也。雖堯之用舜,亦不過如此而已,又況其下乎?若夫九州之大,四海之遠(yuǎn),萬官億丑之賤,所須士大夫之才則眾矣,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二自察之也,又不可以偏屬于一人,而使之于一日二日之間,考試其行能而進退之也。蓋吾已能察其才行之大者以為大官矣,因使之取其類以持久試之,而考其能者以告于上,而后以爵命、祿秩予之而已。此取之之道也。所謂任之之道者,何也?人之才德高下厚薄不同,其所任有宜有不宜。先王知其如此,故知農(nóng)者以為后稷,知工者以為共工。其德厚而才高者以為之長,德薄而才下者以為之佐屬。又以久于其職,則上狃習(xí)而知其事,下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可以至于成,不肖者則其罪可以至于著,故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績之法。夫如此,故智能才力之士,則得盡其智以赴功,而不患其事之不終、其功之不就也。偷惰茍且之人,雖欲取容于一時,而顧?辱在其后,安敢不勉乎?若夫無能之人,固知辭避而去矣,居職任事之日久,不勝任之罪,不可以幸而免故也。彼且不敢冒而知辭避矣,尚何有比周、讒諂、爭進之人乎?取之既已詳,使之既已當(dāng),處之既已久,至其任之也又專焉,而不一二以法束縛之,而使之得行其意,堯、舜之所以理百官而熙眾工者,以此而已。《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此之謂也。然堯、舜之時,其所黜者則聞之矣,蓋四兇是也。其所陟者,則皋陶、稷、契,皆終身一官而不徙,蓋其所謂陟者,特加之爵命祿賜而已耳。此任之之道也。夫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之道如此,而當(dāng)時人君又能與其大臣,悉其耳目心力,至誠惻怛,思念而行之。此其人臣之所以無疑,而于天下國家之事,無所欲為而不得也。 方今州縣雖有學(xué),取墻壁具而已,非有教導(dǎo)之官,長育人才之事也。唯太學(xué)有教導(dǎo)之官,而亦未嘗嚴(yán)其選。朝廷禮樂刑政之事,未嘗在于學(xué)。學(xué)者亦漠然自以禮樂刑政為有司之事,而非己所當(dāng)知也。學(xué)者之所教,講說章句而已。講說章句,固非古者教人之道也。近歲乃始教之以課試之文章。夫課試之文章,非博誦強學(xué)、窮日之力則不能及。其能工也,大則不足以用天下國家,小則不足以為天下國家之用。故雖白首于庠序,窮日之力,以帥上之教,及使之從政,則茫然不知其方者,皆是也。蓋今之教者,非特不能成人之才而已,又從而困苦毀壞之,使不得成才者,何也?夫人之才,成于專而毀于雜。故先王之處民才,處工于官府,處農(nóng)于畎畝,處商賈于肆,而處士于庠序,使各專其業(yè),而不見異物,懼異物之足以害其業(yè)也。所謂士者,又非特使之不得見異物而已,一示之以先王之道,而百家諸子之異說,皆屏之而莫敢習(xí)者焉。今士之所宜學(xué)者,天下國家之用也。今悉使置之不教,而教之以課試之文章,使其耗精疲神、窮日之力以從事于此。及其任之以官也,則又悉使置之而責(zé)之以天下國家之事。夫古之人以朝夕專其業(yè)于天下國家之事,而猶才有能有不能,今乃移其精神,奪其日力,以朝夕從事于無補之學(xué),及其任之以事,然后卒然責(zé)之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宜其才之足以有為者少矣。臣故曰:非特不能成人之才,又從而困苦毀壞之,使不得成才也。又有甚害者。先王之時,士之所學(xué)者,文武之道也。士之才,有可以為公卿大夫,有可以為士,其才之大小、宜不宜則有矣,至于武事,則隨其才之大小,未有不學(xué)者也。故其大者,居則為六官之卿,出則為六軍之將也,其次,則比閭、族黨之師,亦皆卒兩、師旅之帥也。故邊疆宿衛(wèi),皆得士大夫為之,而小人不得奸其任。今之學(xué)者,以為文武異事,吾知治文事而已,至于邊疆宿衛(wèi)之任,則推而屬之于卒伍,往往天下奸悍無賴之人。茍其才行足自托于鄉(xiāng)里者,亦未有肯去親戚而從召募者也。邊疆宿衛(wèi),此乃天下之重任,而人主之所當(dāng)慎重者也。故古者教士以射御為急,其他技能則視其人才之所宜而后教之,其才之所不能,則不強也。至于射,則為男子之事。人之生有疾則已,茍無疾,未有去射而不學(xué)者也。在庠序之間,固當(dāng)從事于射也。有賓客之事則以射,有祭祀之事則以射,別士之行同能偶則以射,于禮樂之事,未嘗不寓以射,而射亦未嘗不在于禮樂祭祀之間也。《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先王豈以射為可以習(xí)揖讓之儀而已乎?固以為射者武事之尤大,而威天下、守國家之具也。居則以是習(xí)禮樂,出則以是從戰(zhàn)伐,士既朝夕從事于此而能者眾,則邊疆宿衛(wèi)之任皆可以擇而取也。夫士嘗學(xué)先王之道,其行義嘗見推于鄉(xiāng)黨矣,然后因其才而托之以邊疆宿衛(wèi)之事,此古之人君所以推干戈以屬之人,而無內(nèi)外之虞也。今乃以夫天下之重任、人主所當(dāng)至慎之選,推而屬之奸悍無賴、才行不足以托于鄉(xiāng)里之人,此方今所以讠思讠思然常抱邊疆之憂,而虞宿衛(wèi)之不足恃以為安也。今孰不知邊疆宿衛(wèi)之士不足恃以為安哉?顧以為天下學(xué)士以執(zhí)兵為恥,而亦未有能騎射行陣之事者,則非召募之卒伍,孰能任其事者乎?夫不嚴(yán)其教、高其選,則士之以執(zhí)兵為恥,而未嘗有能騎射行陣之事,固其理也。凡此皆教之非其道故也。方今制祿,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從之列,食口稍眾,未有不兼農(nóng)商之利而能充其養(yǎng)者也。其下州縣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錢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選、待除、守闕通之,蓋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祿,計一月所得乃實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實不能及三四千而已。雖廝養(yǎng)之給,亦窘于此矣,而其養(yǎng)生、喪死、婚姻、葬送之事,皆當(dāng)于此。夫出中人之上者,雖窮而不失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雖泰而不失為小人。唯中人不然,窮則為小人,泰則為君子。計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無十一,窮而為小人、泰而為君子者,則天下皆是也。先王以為眾不可以力勝也,故制行不以己,而以中人為制,所以因其欲而利道之,以為中人之所能守,則其志可以行乎天下而推之后世。以今之制祿而欲士之無毀廉恥,蓋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賂遺、營貲產(chǎn),以負(fù)貪污之毀;官小者,販鬻乞丐,無所不為。夫士已嘗毀廉恥、以負(fù)累于世矣,則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奮自強之心息,則職業(yè)安得而不弛,治道何從而興乎?又況委法受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此所謂不能饒之以財也?;閱省⒎铕B(yǎng)、服食、器用之物,皆無制度以為之節(jié),而天下以奢為榮,以儉為恥。茍其財之可以具,則無所為而不得,有司既不禁,而人又以此為榮;茍其財不足而不能自稱于流俗,則其婚喪之際,往往得罪于族人親姻,而人以為恥矣。故富者貪而不知止,貧者則強勉其不足以追之,此士之所以重困,而廉恥之心毀也。凡此所謂不能約之以禮也。方今陛下躬行儉約以率天下,此左右通貴之臣所親見。然而其閨門之內(nèi),奢靡無節(jié),犯上之所惡,以傷天下之教者,有已甚者矣,未聞朝廷有所放絀,以示天下。昔周之人,拘群飲而被之以殺刑者,以為酒之末流生害,有至于死者眾矣,故重禁其禍之所自生。重禁禍之所自生,故其施刑極省,而人之抵于禍敗者少矣。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獨貪吏耳,重禁貪吏而輕奢靡之法,此所謂禁其末而弛其本。然而世之識者,以為方今官冗,而縣官財用已不足以供之,其亦蔽于理矣。今之入官誠冗矣,然而前世置員蓋甚少,而賦祿又如此之薄,則財用之所不足,蓋亦有說矣。吏祿豈足計哉?臣于財利固未嘗學(xué),然竊觀前世治財之大略矣。蓋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自古治世未嘗以不足為天下之公患也?;荚谥呜敓o其道耳。今天下不見兵革之具,而元元安土樂業(yè),人致己力,以生天下之財,然而公私常以困窮為患者,殆以理財未得其道,而有司不能度世之宜而通其變耳。誠能理財以其道而通其變,臣雖愚,固知增吏祿不足以傷經(jīng)費也。方今法嚴(yán)令具,所以羅天下之士,可謂密矣,然而亦嘗教之以道藝,而有不帥教之刑以待之乎?亦嘗約之以制度,而有不循理之刑以待之乎?亦嘗任之以職事,而有不任事之刑以待之乎?夫不先教之以道藝,誠不可以誅其不帥教;不先約之以制度,誠不可以誅其不循理;不先任之以職事,誠不可以誅其不任事。此三者,先王之法所尤急也,今皆不可得誅,而薄物細(xì)故、非害治之急者,為之法禁。月異而歲不同,為吏者至于不可勝記,又況能一二避之而無犯者乎?此法令所以玩而不行,小人有幸而免者,君子有不幸而及者焉。此所謂不能裁之以刑也。凡此皆治之非其道也。方今取士,強記博誦而略通于文辭,謂之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茂才異等、賢良方正者,公卿之選也。記不必強,誦不必博,略通于文辭,而又嘗學(xué)詩賦,則謂之進士。進士之高者,亦公卿之選也。夫此二科所得之技能不足以為公卿,不待論而后可知。而世之議者,乃以為吾常以此取天下之士,而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常出于此,不必法古之取人而后得士也。其亦蔽于理矣。先王之時,盡所以取人之道,猶懼賢者之難進,而不肖者之雜于其間也。今悉廢先王所以取士之道,而驅(qū)天下之才士,悉使為賢良、進士,則士之才可以為公卿者,固宜為賢良、進士,而賢良、進士亦固宜有時而得才之可以為公卿者也。然而不肖者茍能雕蟲篆刻之學(xué),以此進至乎公卿,才之可以為公卿者,困于無補之學(xué),而以此絀死于巖野,蓋十八九矣。夫古之人有天下者,其所以慎擇者,公卿而已。公卿既得其人,因使推其類以聚于朝廷,則百司庶物,無不得其人也。今使不肖之人幸而至乎公卿,因得推其類聚之朝廷,此朝廷所以多不肖之人,而雖有賢智,往往困于無助,不得行其意也。且公卿之不肖,既推其類以聚于朝廷;朝廷之不肖,又推其類以備四方之任使;四方之任使者,又各推其不肖以布于州郡,則雖有同罪舉官之科,豈足恃哉?適足以為不肖者之資而已。其次九經(jīng)、五經(jīng)、學(xué)究、明法之科,朝廷固已嘗患其無用于世,而稍責(zé)之以大義矣,然大義之所得,未有以賢于故也。今朝廷又開明經(jīng)之選,以進經(jīng)術(shù)之士,然明經(jīng)之所取,亦記誦而略通于文辭者,則得之矣。彼通先王之意而可以施于天下國家之用者,顧未必得與于此選也。其次則恩澤子弟,庠序不教之以道藝,官司不考問其才能,父兄不保任其行義,而朝廷輒以官予之,而任之以事。武王數(shù)紂之罪,則曰“官人以世”。夫官人以世而不計其才行,此乃紂之所以亂亡之道,而治世之所無也。又其次曰流外。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而限其進取之路矣。顧屬之以州縣之事,使之臨士民之上,豈所謂以賢治不肖者乎?以臣使事之所及,一路數(shù)千里之間,州縣之吏,出于流外者往往而有,可屬任以事者,殆無二三,而當(dāng)防閑其奸者,皆是也。蓋古者有賢不肖之分,而無流品之別,故孔子之圣而嘗為季氏吏,蓋雖為吏而亦不害其為公卿。及后世有流品之別,則凡在流外者,其所成立,固嘗自置于廉恥之外,而無高人之意矣。夫以近世風(fēng)俗之流靡,自雖士大夫之才,勢足以進取,而朝廷嘗獎之以禮義者,晚節(jié)末路,往往怵而為奸,況又其素所成立,無高人之意,而朝廷固已擠之于廉恥之外,限其進取者乎?其臨人親職,放僻邪侈,固其理也。至于邊疆宿衛(wèi)之選,則臣固已言其失矣。凡此皆取之非其道也。方今取之既不以其道,至于任之又不問其德之所宜,而問其出身之后先,不論其才之稱否,而論其歷任之多少。以文學(xué)進者,且使之治財,已使之治財矣,又轉(zhuǎn)而使之典獄,已使之典獄矣,又轉(zhuǎn)而使之治禮。是則一人之身而責(zé)之以百官之所能備,宜其人才之難為也。夫責(zé)人以其所難為,則人之能為者少矣。人之能為者少,則相率而不為。故使之典禮,未嘗以不知禮為憂,以今之典禮者未嘗學(xué)禮故也。使之典獄,未嘗以不知獄為恥,以今之典獄者未嘗學(xué)獄故也。天下之人,亦已漸漬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見朝廷有所任使,非其資序,則相議而訕之,至于任使之不當(dāng)其才,未嘗有非之者也。且在位者數(shù)徙,則不得久于其官,故上不能狃習(xí)而知其事,下不肯服馴而安其教,賢者則其功不可以及于成,不肖者則其罪不可以至于著。若夫迎新將故之勞,緣絕簿書之弊,固其害之小者,不足悉數(shù)也。設(shè)官大抵皆當(dāng)久于其任,而至于所部者遠(yuǎn),所任者重,則尤宜久于其官,而后可以責(zé)其有為。而方今尤不得久于其官,往往數(shù)日輒遷之矣。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dāng),處之既已不久,至于任之則又不專,而又一二以法束縛之,不得行其意,臣故知當(dāng)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quán)而不一二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雖然,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即使在位皆得其人矣,而一二之以法束縛之,不使之得行其意,亦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夫取之既已不詳,使之既已不當(dāng),處之既已不久,任之又不專,而一二之以法束縛之,故雖賢者在位,能者在職,與不肖而無能者殆無以異。夫如此,故朝廷明知其賢能足以任事,茍非其資序則不以任事而輒進之,雖進之,士猶不服也。明知其無能而不肖,茍非有罪,為在事者所劾,不敢以其不勝任而輒退之,雖退之,士猶不服也。彼誠不肖無能,然而士不服者何也?以所謂賢能者任其事,與不肖而無能者,亦無以異故也。臣前以謂不能任人以職事而無不任事之刑以待之者,蓋謂此也。夫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有一非其道,則足以敗天下之人才,又況兼此四者而有之,則在位不才、茍簡、貪鄙之人,至于不可勝數(shù),而草野閭巷之間,亦少可任之才,固不足怪?!对姟吩唬骸皣m靡止,或圣或否。民雖靡?無,或哲或謀,或肅或艾。如彼泉流,無淪胥以敗?!贝酥^也。 夫在位之人才不足矣,而閭巷草野之間,亦少可用之才,則豈特行先王之政而不得也,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為常而無一旦之憂乎?蓋漢之張角,三十六方同日而起,所在郡國莫能發(fā)其謀;唐之黃巢,橫行天下,而所至將吏無敢與之抗者。漢、唐之所以亡,禍自此始。唐既亡矣,陵夷以至五代,而武夫用事,賢者伏匿消沮而不見,在位無復(fù)有知君臣之義、上下之禮者也。當(dāng)是之時,變置社稷,蓋甚于弈棋之易,而元元肝腦涂地,幸而不轉(zhuǎn)死于溝壑者無幾耳。夫人才不足,其患蓋如此。而方今公卿大夫,莫肯為陛下長慮后顧,為宗廟萬世計,臣竊惑之。昔晉武帝趣過目前,而不為子孫長遠(yuǎn)之謀,當(dāng)時在位亦皆偷合茍容,而風(fēng)俗蕩然,棄禮義,捐法制,上下同失,莫以為非。有識固知其將必亂矣,而其后果海內(nèi)大擾,中國列于夷狄者二百馀年。伏惟三廟祖宗神靈所以付屬陛下,固將為萬世血食,而大庇元元于無窮也。臣愿陛下鑒漢、唐、五代之所以亂亡,懲晉武茍且因循之禍,明詔大臣,思所以陶成天下之才,慮之以謀,計之以數(shù),為之以漸,期為合于當(dāng)世之變,而無負(fù)于先王之意,則天下之人才不勝用矣。人才不勝用,則陛下何求而不得,何欲而不成哉?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shù),為之以漸,則成天下之才甚易也。臣始讀《孟子》,見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則以為誠然。及見與慎子論齊魯之地,以為先王之制國,大抵不過百里者,以為今有王者起,則凡諸侯之地,或千里,或五百里,皆將損之至于數(shù)十百里而后止。于是疑孟子雖賢,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數(shù)百千里之強國,一旦肯損其地之十八九,比于先王之諸侯?至其后觀漢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令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而漢親臨定其號名,輒別屬漢。于是諸侯王之子弟,各有分土,而勢強地大者,卒以分析弱小,然后知慮之以謀、計之以數(shù)、為之以漸,則大者固可使小,強者固可使弱,而不至乎傾駭變亂敗傷之釁。孟子之言不為過,又況今欲改易更革,其勢非若孟子所為之難也。臣故曰:慮之以謀,計之以數(shù),為之以漸,則其為甚易也。然先王之為天下,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何謂不患人之不為而患人之不能?人之情所愿得者,善行、美名、尊爵、厚利也,而先王能操之以臨天下之士。天下之士有能遵之以治者,則悉以其所愿得者以與之。士不能則已矣,茍能則孰肯舍其所愿得,而不自勉以為才?故曰不患人之不為,患人之不能。何謂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先王之法,所以待人者盡矣,自非下愚不可移之才,未有不能赴者也。然而不謀之以至誠惻怛之心,力行而先之,未有能以至誠惻怛之心力行而應(yīng)之者也。故曰不患人之不能而患己之不勉。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愿陛下勉之而已。臣又觀朝廷異時欲有所施為變革,其始計利害未嘗熟也,顧有一流俗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則遂止而不敢為。夫法度立則人無獨蒙其幸者,故先王之政雖足以利天下,而當(dāng)其承弊壞之后,僥幸之時,其創(chuàng)法立制,未嘗不艱難也。以其創(chuàng)法立制而天下僥幸之人亦順說以趨之,無有齟齬,則先王之法至今存而不廢矣。惟其創(chuàng)法立制之艱難,而僥幸之人不肯順悅而趨之,故古之人欲有所為,未嘗不先之以征誅而后得其意?!对姟吩唬骸笆欠ナ撬粒墙^是忽,四方以無拂?!贝搜晕耐跸日髡D而后得意于天下也。夫先王欲立法度,以變衰壞之俗而成人之才,雖有征誅之難,猶忍而為之,以為不若是不可以有為也。及至孔子,以匹夫游諸侯,所至則使其君臣捐所習(xí),逆所順,強所劣,憧憧如也,卒困于排逐。然孔子亦終不為之變,以為不如是不可以有為,此其所守,蓋與文王同意。夫在上之圣人莫如文王,在下之圣人莫如孔子,而欲有所施為變革,則其事蓋如此矣。今有天下之勢,居先王之位,創(chuàng)立法制,非有征誅之難也;雖有僥幸之人不悅而非之,固不勝天下順悅之人眾也。然而一有流俗僥幸不悅之言,則遂止而不敢為者,惑也。陛下誠有意乎成天下之才,則臣又愿斷之而已。夫慮之以謀,計之以數(shù),為之以漸,而又勉之以成,斷之以果,然而猶不能成天下之才,則以臣所聞蓋未有也。然臣之所稱,流俗之所不講,而今之議者,以謂迂闊而熟爛者也。竊觀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補助朝廷者有矣。彼其意,非一切利害則以為當(dāng)世所不能行者。士大夫既以此希世,而朝廷所取于天下之士,亦不過如此。至于大倫大法,禮義之際,先王之所力學(xué)而守者,蓋不及也。一有及此,則群聚而笑之,以為迂闊。今朝廷悉心于一切之利害,有司法令于刀筆之間,非一日也,然其效可觀矣。則夫所謂迂闊而熟爛者,惟陛下亦可以少留神而察之矣。昔唐太宗貞觀之初,人人異論,如封德彝之徒,皆以為非雜用秦、漢之政,不足以為天下。能思先王之事、開太宗者,魏文正公一人爾。其所施設(shè),雖未能盡當(dāng)先王之意,抑其大略可謂合矣。故能以數(shù)年之間而天下幾致刑措,中國安寧,蠻夷順服,自三王以來,未有如此盛時也。唐太宗之初,天下之俗,猶今之世也,魏文正公之言,固當(dāng)時所謂迂闊而熟爛者也,然其效如此。賈誼曰:“今或言德教之不如法令,胡不引商、周、秦、漢以觀之?”然則唐太宗之事,亦足以觀矣。 臣幸以職事歸報陛下,不自知其駑下無以稱職,而敢及國家之大體者,以臣蒙陛下任使而當(dāng)歸報。竊謂在位之人才不足,而無以稱朝廷任使之意,而朝廷所以任使天下之士者,或非其理,而士不得盡其才,此亦臣使事之所及,而陛下之所宜先聞?wù)咭?。釋此一言而毛舉利害之一二,以污陛下之聰明,而終無補于世,則非臣所以事陛下之義也。伏惟陛下詳思而擇其中,天下幸甚。 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翻譯 、趨:遵循,趨求。 2、教:教育。養(yǎng):培養(yǎng)。?。哼x拔。任:任用。 3、鄉(xiāng)黨:古代地方組織。周制,五百家為黨,一萬二千五百家為鄉(xiāng)。 4、法言:合乎法律和禮儀的言論。 5、饒之以財:指俸祿豐厚。饒,使豐厚。 6、世祿:世代享有的爵祿。 7、放僻邪侈:肆意為非作歹。 8、帥:遵循。 9、抵冒:抗拒和冒犯。治察:管理細(xì)密。官使之:任以官職。官,此處動詞,意味授予官職。萬官億丑之賤:指廣大的下層官吏。丑,類。后稷:堯時農(nóng)官,此泛指農(nóng)業(yè)。狃習(xí):習(xí)以為常、熟悉。?(lù路)辱:侮辱。比周:結(jié)黨營私。黜陟幽明:罷免糊涂無知的官吏,提升明智有才的官吏。皋陶:舜時管刑法的官,后世用以泛指。契:舜時司徒,掌文化教育。 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賞析 《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是北宋著名的詩人、思想家、政治家、文學(xué)家、改革家王安石的詩詞作品,此文作于宋仁宗嘉?三年(058),是王安石任提點江東刑獄任滿返京述職時,寫給仁宗皇帝趙禎的上書。本書節(jié)選了其中一部分,也是文中正面論述人才的教育、培養(yǎng)、選拔、任用之道的核心部分??梢哉f,這封上書,實際上不僅是王安石要求革新變法的具有綱領(lǐng)性的政治論文,而且也是他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shè)想。 文章開頭先明確提出“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這個論斷,尖銳地揭示北宋王朝內(nèi)外交困、財匱俗衰的深重危機,指出其原因在不知法度,從而提出根據(jù)“所遭之變,所遇之勢……改易更革天下之事”的因時改革綱領(lǐng)。接著又強調(diào)指出,當(dāng)前要進行變法,其勢必不能,關(guān)鍵原因在于人才的嚴(yán)重缺乏。而人才的缺乏,又由于“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 然后逐一論述人才與變法的關(guān)系,指出如果人才眾多,在位的官吏就有充足的選擇余地;在位者得其才,方能因時勢、人情而變更“天下之弊法”。最后指出,人才不足是由于“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點明了這部分的中心觀點。以下便從正面分別論述教之、養(yǎng)之、取之、任之之道。 先論“教之之道”。作者首先指出“朝廷禮樂刑政之事,皆在于學(xué)”,即古代各級均有學(xué),學(xué)校教育的內(nèi)容和朝廷的政事是密切結(jié)合、完全一致的。“茍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則不教也;茍可以為天下國家之用者,則無不在于學(xué)”,從正反兩個方面明確提出學(xué)校教育的內(nèi)容必須緊密結(jié)合朝廷禮樂刑政的建設(shè),為其服務(wù)。實際上提出了改革單純講說章句、教以課試之文章、與天下國家之事相脫離的教學(xué)內(nèi)容和教育制度的主張。 再說“養(yǎng)之之道”?!梆B(yǎng)”是針對物質(zhì)待遇和管理而言的。在嚴(yán)格管理的條件下,保障必要的物質(zhì)生活待遇,是人才得以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和順利成長的前提條件。因此,必須抓好這一環(huán)節(jié)。王安石對人才的待遇和管理,提出了三條具體措施。一是“饒之以財”,即“制祿養(yǎng)廉”,使知識分子出身的人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其沒有身前身后之憂。二是“約之以禮”。王安石認(rèn)為,當(dāng)人有了生活保障之后,如果不加以嚴(yán)格的制約,“則又放僻邪侈,無所不至”,成為腐敗的禍根,人就會“以奢為榮、以儉為恥。”因此,必須按照人的不同的社會地位和經(jīng)濟條件,對其生活、社會交往、禮儀等方面,加以嚴(yán)格的限制和管理。三是“裁之以法”即“加小罪以大刑,先王所以忍而不疑者,以為不如是不足以一天下之俗而成吾治”。 接下來說“取之之道”,即人才的選拔。無論是由學(xué)校培養(yǎng)出來的人才,還是從實際工作中成長起來的人才,都需要有一個認(rèn)定的過程,即合理的選拔;否則,真假難辨、優(yōu)劣不分,人才的培養(yǎng)、管理和使用都會失去根據(jù)。 最后論“任之之道”,主要是針對人才的使用而言。在王安石的思想中,人才的使用是人才陶冶的最后一步。使用得當(dāng),就能發(fā)揮人才的作用,人才的價值才算實現(xiàn);使用不當(dāng),人才就難以發(fā)揮作用,甚而會對人才的培養(yǎng)、教育起反作用。為此,他提出了人才使用的三個著名原則:“宜”“久”“?!?。此外,還要做到“黜陟幽明”,才能形成完整合理的任職制度。 總之,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針砭時弊,論述了人才陶冶對于政治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針對當(dāng)時有關(guān)人才培養(yǎng)、使用等的一系列問題全面、系統(tǒng)地闡述了他的人才思想,提出了教、養(yǎng)、取、任的一系列具體原則和措施,成為他后來執(zhí)政時進行教育和科舉改革的基本藍圖和方案。 王安石的詩詞全集 本文來自:全腦學(xué)習(xí)網(wǎng) https://www./shiju/jianshang/5693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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