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湘潤大師治學與貢獻:第四章第一節(jié) 傳承、發(fā)掘、研究 發(fā)布于 2021-11-21 20:50 ? 第四章 薪火相傳
中國傳統(tǒng)祿命文化,與所有的傳統(tǒng)文化一樣,歷經(jīng)千年,在漫長歷史過程中,幾經(jīng)建構(gòu)、淘汰、完善,逐步創(chuàng)造發(fā)展起來。從理論高度看,其核心理論是中國古代樸素的唯物論和自發(fā)的辯證法思想——陰陽五行學說;從社會學角度看,因命理學客觀上具有「解讀人生」的主觀意識和實際功能,歷經(jīng)千年已經(jīng)成為一種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傳統(tǒng)習俗,可謂「通天接地」。 這種功能,是通過陰陽五行、十干、十二地支、六十甲子的「公式」,用四柱、大運、流年等干支組合,相互之間的關(guān)系而表達出來的。而「公式」的組合,及解讀方式,就形成了各種「技法」。 對「技法」運用的判斷,老百姓的感覺在于「準確性」,從業(yè)人員的感覺在「可操作性」。 通過第三章的分析,我們已經(jīng)明白,「后子平法」陷入的窘境在于,一是把歷代形成的多種技法,「窄化」到祇剩下「用神法」、「格局法」、「強弱法」,原來的豐富多彩的「十八般武藝」絕大部分「被廢」,祇剩下枯燥的「三板斧」;第二,即便是這「三大技法」的運用,也陷入一種「不確定性」,即沒有標準。之前介紹過的,中央電視臺焦點訪節(jié)目訪某地「算命一條街」的多位「大師」,各家對同一命局的「用神」,到底是用火,還是用金,還是用木,說法隨意不一。 這樣的直接后果是:業(yè)界人士感覺難以操作,到底如何來斷;來求解的客戶感覺聽不懂,云里霧里,得不到確切的答案。命理學面臨信任危機。 自上個世紀七十年代開始的四十年間,梁湘潤老師以強烈的使命感,研究祿命文化歷史,傳承其精華;發(fā)掘未被重視但有價值的古籍,進行注釋研究;訪問江湖人士,收集散落在民間的私房秘抄、「巾箱本」;注意命理學最新出版成果和研究海外資料,結(jié)合自己實踐,寫出三十多本命理學著作,不僅大大拓展了人們的視野,而且在實務(wù)上大大提升了「可操作性」,在「后子平法」盛行近三百年的瓶頸困惑中,幾乎是以一己之力,力挽狂瀾,為傳統(tǒng)命理學開拓了繼續(xù)前行的信道。更難能可貴的是,他把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無私公開,通過開班教學,薪火相傳,為中國傳統(tǒng)命理學后繼有人奠定了廣大、堅實的基礎(chǔ)。 這一章定名為「薪火相傳」,旨在介紹梁湘潤老師在中國祿命文化領(lǐng)域所作出重大的,無可替代的貢獻。內(nèi)容由兩大板塊構(gòu)成: 第一個板塊:「薪火」。即寶貴的傳薪之火,梁湘潤老師是如何傳承古法,并將其保存下來的,這就是本章第一節(jié)的內(nèi)容; 第二個板塊:「相傳」。即梁湘潤老師給中國祿命文化留下了什么,給后來者傳授了什么,這就是本章第二節(jié)起的內(nèi)容。 梁師一生五術(shù)類著作50余本,其中命理學著作30余本,「薪火相傳」的內(nèi)容都在于此,領(lǐng)域廣泛,內(nèi)容豐富,以本書區(qū)區(qū)一章的篇幅,根本不可能完全概括、包容,祇能作提綱挈領(lǐng)式的介紹。因此這一章的內(nèi)容,也可視為梁師命理學著作的「導讀」,為面對梁師的浩瀚文章,而覺得無從下手的朋友們提供一些幫助。 第二板塊重點介紹的內(nèi)容分為四節(jié):三大技法(用神、格局、強弱)實務(wù)處理、十神定位法、大運法、流年法,實際是六個領(lǐng)域的內(nèi)容。作者經(jīng)多年學習研究,認為這六個方面的內(nèi)容, 完全有別于歷代命理學典籍,理論準確,脈絡(luò)清晰,實務(wù)性強,雖屬「青出于藍」,但已經(jīng)遠勝于藍,應(yīng)是「薪火相傳」最重要、最成系統(tǒng)的部分。 「訣法」的內(nèi)容為歷代命理學著作中所僅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應(yīng)列入第二板塊。但由于「訣法」的兩部著作《宰公要訣》和《訣法今論》出版時間較晚(2013年),作者年事漸高,將主要精力放在寫作和教學,對「訣法」還未能深入學習和及時研究,不敢貿(mào)然作實務(wù)介紹。
第一節(jié) 傳承、發(fā)掘、研究 追溯發(fā)掘明代以前的技法。 通過之前的介紹可以明了,三百年來「后子平法」禁錮思想,限制視野,讓命理學的路越走越窄,最后幾乎到了無路可走,棄之可惜,食之無味的地步。面對如此窘境,梁師認為,我們不妨將目光前移,越過「老五篇」,看看明代之前(如元、宋、唐)的著作,前人的是怎樣論命的,前人還有些什么好的方法,在歷史的長河中遺失了或被拋棄了,我們可以重新發(fā)現(xiàn),學習繼承,古為今用。 一、刑沖合會法 現(xiàn)存的歷代命理學典籍,梁師都閱讀過。但能讓梁師逐字逐句進行注釋的典籍寥寥,《三命指迷賦》和《鬼谷子遺文》(《李虛中命書》)就是其中的兩部。梁師從中看到了古法中的刑沖合會法,在命理學實務(wù)運用中有廣闊天地。 第一,引入拱夾、暗帶 《三命指迷賦》(注一)雖然祇有短短的一卷,清代紀曉嵐在將其收入《四庫全書》時認為,該書雖然體承于徐子平,但對于夾馬、夾祿、拱庫、拱貴等格局的辯論,又為其他祿命家所未發(fā)。也就是說,在歷代典籍中,祇有該書提出了「拱、夾」的理論,被梁師發(fā)現(xiàn)并引起高度的重視。如甲寅年,甲辰月,可以「拱」出「卯」字,形成寅卯辰三合;甲子年,甲寅月,可以「夾」出「丑」字。梁師又在古籍《壺中子》中,找到了「暗帶」的理論。(注二)如甲子年,丙寅月,可以暗帶出一柱「乙丑」。 梁師將古籍中的拱夾、暗帶理論,引入到現(xiàn)代命理學中,不僅可以用于四柱,而且可以運用于大運、流年、流月。拱夾暗帶一旦成立,四柱、大運、流年的形態(tài)就會發(fā)生重大的改變,甚至是根本性的改變,原來看上去很一般的命局,會因拱夾暗帶的出現(xiàn),而變得十分佳良。反之也有可能。 刑沖合會,再加上拱夾暗帶,即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刑沖合會法」,梁師認為這是命理學理論和實務(wù)的基礎(chǔ)體系,也是實務(wù)論命第一步要做的工作?!负笞悠椒ā馆p視刑沖合會,不明「拱夾、暗帶」,上手就看強弱、格局、用神,實務(wù)時很可能會出現(xiàn)差錯。因為「拱夾、暗帶」一旦成立,強弱、格局、用神都會發(fā)生變化。作者在2012年時寫過一篇博客「實務(wù)論命第一步看什么」,通過一個實際案例來說明不懂「拱夾、暗帶」而造成的重大失誤。 第二、「刑沖合會」實務(wù) 命理實務(wù)中,雙合,雙沖出現(xiàn)的概率相當之高,以流年而論,與四柱發(fā)生雙合雙沖的流年,就可能出現(xiàn)8個。但「雙合」會發(fā)生什么、「雙沖」又會發(fā)生什么,歷代諸家命學著作均語焉不詳,沒有明確的答案,令后學者實務(wù)中不知所云。祇有唐代的《李虛中命書》深入涉獵了這個領(lǐng)域。梁師說,在《李虛中命書》之中,對干支雙六合的吉兇,有著很清楚的答案。梁師研究李虛中論雙合吉兇的原理,依次開演出「精簡干合甲子表」(干合帶支神煞的組合),共360組,可以看作是梁師自己的「抄本」「秘籍」,無私公開(注三),在批流年時如遇有這種組合,就可以得到明顯的答案。 六十甲子的每一個干支,都會發(fā)生與一個干支雙合,兩個干支雙沖的狀況,共有180組。 如乙酉,與庚辰雙合,與辛卯、己卯雙沖,其吉兇如何來論,梁師將研究成果制成全流表式公開(注四);天干不合,地支六合,如何來論?梁師將研究成果列成全流表式(注五),共150組,完全公開。 更為難能可貴的是,六十甲子的每一個干支,對六十甲子,彼此互見,可能發(fā)生3600種 全流組合,內(nèi)容包括刑沖合會拱夾等,還會加入神煞,情況更為繁復。梁師居然不厭其煩進行疏理,整理出「二元刑沖合會」全流表(注六)。 這些表式的建立,命理學從神秘的「掐指一算」,引入排列組合數(shù)理統(tǒng)計方法,為命理學推演走向標準化、規(guī)范化、實現(xiàn)可重復性、可教學性,乃至實現(xiàn)未來計算器「大數(shù)據(jù)」統(tǒng)計,走向為現(xiàn)代社會服務(wù),開辟出全新的途徑。 二、納音法 梁師逐字逐句注釋過的、為數(shù)不多的典籍之中,《玉照神應(yīng)經(jīng)》(即《玉照定真經(jīng)》) 和《蘭臺妙選》即在其中。其原因就是這兩本典籍,保存了自晉代至明代正德年一千多年間盛行的納音五行論命法,堪稱歷史悠久之「古法」,當下流行的子平法的歷史不過500年左右。萬民英在注釋出版《蘭臺妙選》后,編纂完成代表子平法的《三命通會》。《三命通會》雖然被視為子平法的開山巨著,但其作者萬民英還是對被他「截斷」的納音法情有獨鐘。他在該刻本「凡例」部分的第一條明確說:「蘭臺之法與子平不同,蘭臺以年,子平以日。古法用年,從蘭臺為正」,他清楚地知道子平法的不足,如對有些格局的論法,「子平不能盡」,須與納音法「二者相參」才不會有差失(注七)。 梁湘潤老師則進一步認識到,「子平法祇是一則簡易之法,尤以『用神』,為一模糊之概念。不可自以為子平法可為天下式。除非自己學養(yǎng)稍差,無法深造。否則,必須兼通納音五行,方可有進一步之認識」。他特別指出:「子平法在不抵觸納音之下,可有局部效驗,若與納音五行抵觸時,子平法無效?!?注八) 納音法能夠在子平法之前盛行一千多年,當有其長處,可惜存留下來的典籍實在太少。梁師注釋了《玉照神應(yīng)經(jīng)》和《蘭臺妙選》,并以「原典流通系列」名義,將收錄于《永樂大典》的另外一本著作《男女命前定數(shù)》(俗稱「兩頭箝」)(注九)原文出版,對這三本當時碩果僅存的作品,梁師進行過仔細的研究。2010年南宋時期的典籍《五行精紀》在大陸出版,梁師敏銳發(fā)現(xiàn)其中保留有不少納音法的資料,并立即將相關(guān)內(nèi)容向作者和學生們傳授。2013年底大陸莊圓先生整理出版了宋代命理典籍《應(yīng)天歌》,其中也有納音法的資料,可惜梁師已經(jīng)圓寂未能看到。目前能夠看到的納音法典籍大概就是這五本,但從中已經(jīng)能夠看出一些子平法「不能盡」之處。 納音五行干支特色,是以六十甲子中,每兩個甲子為一組(如甲子、乙丑),用「太玄數(shù)」進行一定程序的運算后,得出的一種納音五行,如甲子、乙丑海中金,比較復雜。這里祇介紹梁師從納音五行古法中發(fā)掘、搶救出來技法,主要有: 第一、納音法判斷命局的獨到之處 看好命技法,如「上下相生」、「一旬三位四位」、「四柱納音五行同」、「脫體化神」、「拔茅連茹」、「三奇暗合」、「天干連珠、地支連茹」等。有些命局從子平法的調(diào)候、格局、強弱角度分析可能一無是處,但就是不錯的命,可能就是忽視了「納音法」。作者有一位學生是北京大學研究生,對命理學也相當愛好,但他從子平法角度看,就是看不明自己如此「差」的命,為何能夠考入北大?實際他的命局符合納音法「下如生上進前程」的規(guī)則,正應(yīng)了梁師所說,子平法若與納音法相抵觸時,子平法無效。 看差命如心血肝風、殘傷跛腳;訴訟牢獄、家破人亡、匪盜橫禍、虛詐小人等技法,都是子平法所沒有的,可惜不為人所重視,也不知道如何來運用。 如《玉照定真經(jīng)》中,「戊己朝仁田宅,而瘡腫獄訟。」 原注:六戊到寅或見甲,六己到卯或見乙,主田宅,瘡痍、刑獄、仿此。 現(xiàn)代出版的《玉照定真經(jīng)》(四庫全書白話圖解)對此的「白話提要」是(注十):戊己屬土,主田宅。戊到寅(戊寅),或見甲,甲與寅屬木,木克土,為田宅被克。己到卯(己卯),或見乙,乙與卯屬木,木克土,亦為田宅被克。故二者均主因田宅而生口舌是非,甚至引起訴訟。一人四柱為:戊寅,甲寅,己卯,乙丑,該命例年柱天干為戊,戊屬土,年支為寅,屬戊到寅;月柱天干又為甲,屬戊見甲;日柱天干為己,日支為卯,屬己到卯;時柱天干為乙,屬己見乙。主有田宅之事引起口舌,甚至可能因此而有刑獄之災(zāi)。 梁師的注釋祇有一句話:日柱戊寅、己卯日,而入甲寅、乙卯大運、流年,主身有病或財物有訴訟。(注十一) 前者所說「會有事」,梁師所說「什么時候有事」,差別細微之處,讀者自明。 第二,年、時結(jié)構(gòu)——納音五行表解 《三命通會》中有日、時結(jié)構(gòu)論吉兇,坊間有月、時結(jié)構(gòu)論吉兇,而年、時結(jié)構(gòu)論吉兇,正是納音法的長處。祇要排出四柱八字,以年、時二柱干支的對照,就可以取出吉兇之主流,根本不需要用到格局、用神喜忌。梁師解釋說,所謂年柱與時柱,就是1至15歲,以及50歲以后至死。若是一個人,自幼年有15年的良好家庭環(huán)境,以及50歲以后,有一個安祥的晚年、善終的生涯,不論中年遇有什么大風大浪,的確是可以論之為好命了,實在不必去較今年財運如何,明年會不會破財?shù)冗^眼煙云。 經(jīng)研究后,梁師制訂出兩張納音法「年時對照吉祥表」(注十二),雖因納音書籍大部分失傳,造成其中有殘缺,但可以看出梁師已經(jīng)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這里要著重介紹其中的第二張表,即通過年、時對照,有十二種納音五行干支吉祥的組合,即大衍虛一、二十四給、天地中分、六位先后、七日來復、五星拱揖、四位包藏、二儀顯貴、居三隔三、八位官星、三十六貴、十三位炳,共計720組組合。 這十二種組合出自《蘭臺妙選》,為子平法所忽視。至「后子平法」時代,更遭到某些人不負責任的嘲諷,如臺灣命理界有一位頗有名氣的「XX居士」,可能是受了「后子平法」著作《滴天髓》的影響——「至于《蘭臺妙選》,所定一切奇格異局,納音諸法,尤屬不經(jīng),不待辯而知其荒唐也」(注十三)的影響,寫過一本《蘭臺妙選XX居士現(xiàn)代評注》,依仗有任鐵樵前輩撐腰,對納音法妄加指責。在這種誤導下,致使愛好者對納音法的這個重要規(guī)則或一無所知,或看見到了也不去研究,棄如敝履。這里僅以十二種組合之一的「三十六貴」作介紹,看看這位居士是如何來誤導的(注十四)。 《蘭臺妙選》:「三十六大貴,值之者黃甲標名?!?/p> 原注:自本生年至時,順數(shù)三十六位是也。蓋三十六者,乃陰陽至貴之數(shù),人命獲之,豈不貴哉。 (作者注:該原注為《三命通會》編纂者萬民英所注,原文是:「六六乃陰陽至貴之數(shù)。故邵子曰,天根月窟閑來往,三十六宮都是春。人命自本年至生時,順數(shù)三十六位,與易數(shù)八卦合是也。就子平論,乃天干合化,地支連珠,中間包括二柱,更有情為妙,人命獲之,豈不貴哉」。萬民英此后舉了十多位符合「三十六貴」年時結(jié)構(gòu)的貴命,此略。)(注十五) XX居士語譯:從生年算到生時,其間相隔第三十六位,必然大貴;因為三十六這個數(shù)屬于陰陽貴極之數(shù),任何人獲此,沒有不榮耀顯達的。 徐樂吾注:如甲子年,順數(shù)至三十六,或得何辰,均以此為大貴也。 XX居士評注:三十六這個數(shù)字空間蘊藏了什么天地玄機,坦白說,我們一無所知,相信也沒有一個人知曉,祇有賦文與原注者了解,他們果然天縱英明。三十六為什么就是陰陽至貴,原注提示出來,卻未說明緣故,好象我們都該相信他的話。任何一個八字排出后,照例都要數(shù)一數(shù)干支的排列,見不是辛苦萬分?從幾個干支算到幾個干支,然后如何如何的主張,畢竟祇是尋人開心而已。 梁湘潤老師說,三十六貴,即是以年與時二柱之干支,相差在三十六位之序位。他真的認真去數(shù)了,然后把六十甲子的年柱與六十甲子時柱相差36位的60組組合全流排列出來后,明確地說,三十六貴,在四柱八字本身是主貴命,在大運流年是主吉。好格局主得功名官祿,普通命造亦主得貴人提攜,意外進財。凡八字本身帶三十六貴之時柱者,大忌運歲會合沖刑時柱,遇之者,可主退官剝職,諸事不利之論。(注十六)他把這張表式排列出來后,我們就不必象XX居士所說的那樣「辛苦萬分」地去數(shù)干支,可以通過循查表格,輕松地知道是否「三十六貴」,大大方便了后人。至于納音法這項規(guī)則的重要性,作者祇能說,用過自知。 第三,納音法刑沖 子平法對遇有刑沖,一般都以兇論。但梁師發(fā)現(xiàn),納音法對刑沖有著更細微的論法。《五行精紀》自韓國延世圖書館回流大陸并于2010年出版后,他閱讀后對作者說,要注意納音法論刑沖有獨到之處,不是刑沖一定論兇,如納音是相生還是相克、相比。如遇納音相生之刑沖反論吉。如甲子刑辛卯,是水木相生之刑,為「五行激揚之氣」,反主「聰明脫俗,聲望榮立」,如刑沖到祿,更佳,可論「特達」,越?jīng)_越發(fā)(注十七)。 如果刑沖以兇論,納音法也有論一般的兇和大兇的方法。這就是梁師早就發(fā)現(xiàn)的「納音相克」,他將其歸入「六法沖克」之中。如己亥日,見甲子流年,可作大兇論。他說,六法沖克,要比一般性的刑沖合會精密得多。按照子平常法,甲子年怎么也看不出兇兆,實際上這一年卻發(fā)生巨大災(zāi)變。其中原因,十之八九就是忽略了六法沖克。(注十八)經(jīng)過深入研究和相當復雜的推演,梁師制作出「六法沖克表」,方便后人使用。 三、神煞法 但「后子平法」時代不重視,甚至敵視神煞,如《滴天髓》任鐵樵寫道:「更有吉兇神煞,不知起自何人,作此險語,往往全無應(yīng)驗」;「惟恐后人學命,不究順悖之機,妄談人命,貽誤不淺?;炜雌娓癞惥?,一切神殺,荒唐取用,桃花咸池,專論女命邪淫,受責鬼神;金鎖鐵蛇,謬指小兒關(guān)煞,憂人父母?!埂钢劣谄娓癞惥郑裆芳{音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關(guān)命理休咎,若據(jù)此論命,必至以正為謬,以是為非,訛以傳訛,遂使吉兇之理,昏昧難明矣」。(注二十)是以《滴天髓》全書,無一字談神煞。也導致了近三百年來的「后子平法」人士對神煞取一種鄙棄的態(tài)度。 此處較多地談及《滴天髓》,作者的一家之言是,《滴天髓》一書就命理學的哲學層面而言,確實已登峰造極,其他著作確無法與之比擬。但就實務(wù)層面而言,愛好者實在難以從中學到什么實戰(zhàn)技法。 梁師認為,「神煞之事不可以全信,格局喜忌之事,又未必亦皆是為真」,宜以很客觀的心態(tài)、很謙虛的立場來謹慎細心地研究前人留下的著述。不能因為神煞「俚俗」,而否定其是論命的一個角度。他發(fā)現(xiàn)在實踐中常能見到,有一些命局的吉兇禍福之運程,幾乎與格局、用神、喜忌,完全解釋不通的情況發(fā)生,「這可能就是受了神煞的影響」;還有一些關(guān)系人生健康乃至夭折殘廢的重大事項,更是要優(yōu)先于格局、用神來考慮——命都保不住了,還遑論什么富貴。(注二十一)梁師在研究神煞后,專門著述了《神煞探原》一書。以神煞為專題的著作,從古至今,僅此一本。梁師在神煞法傳承上的貢獻,作者認為除了將神煞(含關(guān)煞) 的歷史弄清楚,把一些重要神煞的含意、用法講述清楚外,還必須重點介紹以下三項: 第一,認同徐樂吾的神煞起例法。 梁師仔細研究過民國三大家之一的徐樂吾先生的著作,他發(fā)現(xiàn)徐樂對神煞起例,與目前坊間流行的常法有很大的不同: ——十二宮之生旺休囚,以及天乙貴人,四柱的天干都可以論及。作者注:坊間常法祇以日干論生旺休囚;祇以年、日干取天乙貴人; ——驛馬、咸池、亡神、劫煞等,則可從當生太歲(年柱)與流年太歲而論(大運、流年地支對照四柱);作者注:坊間常法沒有從流年論神煞的; ——咸池、桃花也可以從日干而取。作者注:坊間常法從年、日支??; ——文昌貴人、空亡等,可以依日、時二柱同時取。作者注:坊間常法沒有從時柱取神煞之法。 梁師認為,徐氏的觀點堪稱「卓越」,權(quán)威性、傳統(tǒng)性、學術(shù)性兼具。至于為什么現(xiàn)在命理界人士與徐氏的觀點,會有如此大的差別,是因為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一些編纂命書的人,曲解、漏述和徐氏的觀點,全面以中和、調(diào)候、用神,強加于徐氏。(注二十二)為方便后學者理解、運用徐樂吾的神煞起例,梁師還制作了專門的表式。 第二,神煞,以其五行與日主五行生克關(guān)系而論吉兇。 坊間常法,以神煞本身的吉兇來論吉兇,如遇貴人定論吉,劫煞亡神定論兇。梁師從古籍中發(fā)現(xiàn),神煞與四柱如有沖克時,即便是吉神,也可論不吉,兇神當然更兇。如驛馬,本身并無吉兇可論,但如果驛馬沖克時柱,就不吉了。(注二十三)他經(jīng)過研究,認為應(yīng)以神煞的五行,與日主的五行的關(guān)系來論吉兇。這一觀點出于古籍,而更具實務(wù)性。他以「桃花」為例,「桃花」自身含意,祇是代表私人生活,比較多些男女關(guān)系關(guān)聯(lián)之事,并不是一定有什么吉兇上的答案?!柑一ā怪獌?,在于「桃花」之五行,與日主之間的生克關(guān)系,如: 甲戌日,見卯桃花,是自旺桃花(甲旺在卯),不論男女,皆會享怡于感情; 丙戌日,見卯桃花,是生我桃花(卯木生丙火),對象是對方自動遷就于我; 庚戌日,見卯桃花,是我克桃花(金克木),有夫妻之實質(zhì),難分手; 壬戌日,見卯桃花,是我生桃花(水生木),乃是自己去招惹來的; 戊戌日,見卯桃花,是克我桃花(木克土),即使不是人財兩得,也可以隨時椅以擺脫的那一種; 故此,劫煞亡神,祇要是為日主所克,也能漂黑成白,由禍轉(zhuǎn)福;反之,即使是貴人神煞,克日主之五行,就算是有貴人相助之事實,事后會有答謝不完的人情債,終至于后悔當初不該去領(lǐng)別人的人情…… 以驛馬為例,如甲戌日柱,驛馬在申,大運在酉,流年在申,該流年申酉戌三合金,克日主甲木,可論命主是年外出會發(fā)生重大的兇災(zāi);反之,如果流年有申子辰三合水,則水生日主甲木,就可論外出吉祥有利了。(注二十四) 第四,神煞吉兇規(guī)則 在梁師著作《神煞探原》第132頁總結(jié)了論神煞吉兇的五項規(guī)則,可以認為是對神煞古法的傳承和發(fā)展。 ——神煞坐死絕又帶合者,不沖克年日,乃為謹守正直之人; ——神煞在生、旺帶官貴者,例主吉祥; ——日主生神煞者,不另帶兇神,亦以吉論; ——神煞與命不沖克者,無官貴亦為藝術(shù)之人; ——神煞強,日主弱,而反克命主者,主兇。 四、十二生旺庫法 十二生旺庫法也屬古法,原自漢代的五行四時用事——旺相休囚死,到隋代發(fā)展為「五行寄生十二宮」,即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yǎng)。整個演化過程,在隋代蕭吉的著作《五行大義》中均有記錄。(注二十五)可惜《五行大義》被唐代國師呂才否定,向東流向日、韓,這是中國祿命文化典籍重大失傳之一。雖然《五行大義》于宋代回流中土,但知之者已經(jīng)不多。明代以后子平法取代納音法,更沒有人去研究十二生旺庫古法,于是該古法祇是成為一種擺設(shè)或標記。 《三命通會》認為該法為「天之常道」,造物大體與人相似,循環(huán)十二宮,亦若人世輪回也,評價很高。但《三命通會》卷二,以「論五行旺相休囚并寄生十二宮」來論之,內(nèi)容祇有區(qū)區(qū)一頁,少得可憐;明清二代子平法,都是祇論日可的強弱,沒有長生、沐浴等各級別具體差異的研究;任鐵樵在《滴天髓》中,更以模糊不清的強弱、衰旺、中和,來取代有著潛在豐富內(nèi)容的十二生旺庫法。 梁師很坦率地說,他過去對十二生旺庫也并沒有重視,因為典籍提供的內(nèi)容實在有限,不知道在實務(wù)中如何運用。大約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他看到一本日本的命書(漢譯本),以及當時由日本忍者系統(tǒng)流傳至臺灣宜蘭的一種「九宮數(shù)」論命法,方才認識到《五行大義》中介紹的十二生旺庫法,在日、韓流行的三百年中,得到研究和發(fā)展,并能運用到實務(wù)論命中(注二十六)。其方法是以長生、沐浴等十二宮,論廣義上的處世、臨事、及柱限上的性格,形象而貼切,應(yīng)驗率頗高,是先賢智慧的結(jié)晶(注二十七)。他分析了日韓命理學者們的成果,發(fā)現(xiàn)源于中國,在日韓發(fā)展成熟的十二生旺庫法,很值得中國命理學界借鑒。 第一,十二地支之生旺庫,直接算為「十神」之祿位。如甲日主長生在亥,亥(壬)即是甲日主的偏?。?/p> 第二,四柱地支,各有甲日主的生旺庫,等于一個命局有四個「格』,各管十五年,分別有不同的表述。如: 甲日主年支為亥,為壬偏印,自幼性格堅忍; 甲日主月支為子,為癸正印,青年時期自力更生; 甲日主日支為寅,為甲比肩,中年時期夫妻不和; 甲日主時支為辰,為戊偏財,晚年可造就之材。 若十神透出天干,則這種判斷的時效可以延伸至所透之干。 第三,十二生旺庫,并不視為對日、格強弱之唯一指標,而是指性格上、事業(yè)上的過程; 第四,特殊組合法 長生、沐浴、臨官、帝旺、病、死、絕、胎,在寅申巳亥———子午卯酉; 養(yǎng)、墓、衰、冠帶,在辰戌巳亥。(注二十八) 梁師指出,十二生旺庫之「配位」,優(yōu)先于十神定位。(注二十九) 為方便大陸同道理解及實際還用,他制作了三個(套)表式,均用十天干對十二生旺庫,各120組全流列出。祇須查表,對號入座即可以輕松得到答案。 一是「第三類式」十神定位法(注三十); 二是十二生旺庫動——態(tài)能量表(注三十一); 三是上述「特殊組合法」整套表格(注三十二)。 因篇幅關(guān)系,本書不作詳述。 五、訣法 訣法在命理學諸法中,屬傳承面最廣的古法,比徐子平要早500年以上,距今有千年以上的歷史,形成并盛行于南宋,式微于明清?!缎瞧綍!穼υE法推崇有加:「設(shè)經(jīng)說盡天機事,算盡虛言總是空;妙訣祇須兩三句,閑文千卷祇為風?!?/p> 訣法論命的主流,與以榮華富貴為指向的科舉命學:用神、格局、喜忌諸法不同,注重「家計小談」,人倫常情。因此在明代以后,尤其是「后子平法」時代,為大部分書房派人士所輕視,因此這個時代的典籍中,鮮有介紹訣法的內(nèi)容。以致后學者誤認為訣法祇是一種民間的俚俗技法,登不得大雅之堂。 梁師指出:「明清兩代子平學者,除了萬育吾以外,大抵都已對訣法無從認知,祇知有訣之事,而不知訣之實」;(注三十三)「明代以后,清代所有子平法之著作,在文人書生社群,皆卷入『格局、用神、中和』,三百年來完全沒有提到任何一種訣法。非但不提訣法,無意中反認為訣法是一種江湖標簽,包括沈孝瞻《子平真詮》,任鐵樵《滴天髓》等名士,對『訣』之一字,絕口不提,唯恐沾邊?!?注三十四)也就是說,明清之后的命理界「名士」, 完全誤以為「訣法」祇是一種「民俗論命」,為盲師、江湖術(shù)士所用。這種「偏見」一直延續(xù)至今。 梁師認為,訣法是屬于不必談什么用神喜忌的「高層次理論」;最完美的訣法,歷代都是傳承在江湖人士,從業(yè)世家,及「盲師」一系。(注三十五)雖然典籍中鮮有介紹,但梁師還是找到一些殘章斷篇,在自己的著作中予以介紹,如《子平母法總則》的「經(jīng)疏分則」中,有「口訣提要」等;《子平秘要女命詳解》中有女命訣法「蘭臺訣提要」等等,但祇是列出原文,基本沒有作注釋、學理源流分析,及實務(wù)運用介紹。 《子平教材講義(第二級次)》的最后部分,有對「天元巫咸經(jīng)」主要內(nèi)容的注釋。該經(jīng)作者為《三命消息賦》的作者珞琭子,早于徐子平。該經(jīng)由《古今圖書集成?星命部》所收錄。 直至2013年,梁師在生命的最后時刻,奮力完成了兩本有關(guān)訣法的專著《宰公要訣》和《訣法今論》,方才使我們得以一窺訣法真容,包括訣法的歷史、流派、五大訣法的實際內(nèi)容等等。 第一,訣法是子平法的重要源頭 明清之子平法,一是源自「宰公要訣」,該訣重十神,祿庫、合沖、透干;二是源自「林開五訣」,該訣重三合、夾拱、換祿、祿馬」通根,「兩者合并即是明清之子平法」(注三十六)。具體來看,《三命通會》將「宰公要訣」,改編為六十日時吉兇;將「林開五訣」,改為四字訣,如自生旺相沖,壬子、丙午,改為互換祿旺。(注三十七) 第二、訣法的流派 訣法三大派,指流傳至今的訣法,來自三個方面: ——世家訣法,從業(yè)世家祖?zhèn)髦爻?巾箱本); ——盲人訣法,實際是明眼人為體恤盲人,而為他們編纂的訣法,其主要內(nèi)容來自「宰公要訣」和「碎金訣」; ——日時十神訣,業(yè)余文人在實戰(zhàn)中的經(jīng)驗統(tǒng)計,相互交流所得(注三十八)。 唐宋三大要訣,指宰公要訣、林開五訣、鬼谷子要訣,是南宋主要論命法則,但三本秘訣的原文俱已失傳(注三十九)。據(jù)韓國延世大學圖書館記載,宰公要訣是于宋代傳入新羅、百濟(今天韓國和朝鮮的東南部)(注四十)。 唐宋三大要訣,加上元代碎金訣,及日時十神訣,合稱為「五大訣法」。 第三,五大訣法 梁師有關(guān)訣法的兩本專著出版于2013年,作者還未及深入學習消化,偶有在實務(wù)中運用,發(fā)現(xiàn)有相當?shù)幕蛉宦?。訣法的運用相對簡單,梁師均作了表格式或詞典式的介紹。在此祇作提綱式簡介,大部分內(nèi)容均在這兩本訣法專著之中,恕不一一注出。 ——日、時十神訣 是一種日柱和時柱的統(tǒng)計,從十神和刑沖合會的角度作出判斷。該訣分為時柱格局、時支財官印、時支坐庫、全局貴人、刑沖合化、財沖合、拱夾換祿、財合刑、官印比劫通根、天生地沖合比共10個部分。 ——宰公要訣 始于北宋,并成為南宋時代論命主流之一。介于納音五行與河圖五行交替的年代。重點在干支,以「柱」為主。分為三個系統(tǒng):日時吉兇系統(tǒng);月日時三柱吉兇系統(tǒng);「兩局」系統(tǒng)(金 水、水木等)。 吉兇的結(jié)論雖然簡短,一般為1至4個字,偶有一短句,分為吉、吉中兇、兇中有吉等,但十分明確。如論吉:吉、貴、高、發(fā)、高貴、清福、四十后大富、中年橫發(fā)等;如論兇:夭、大兇、自縊、壽不到三十、晚年孤死等。 梁師認為,《三命通會》六十日時斷,即是轉(zhuǎn)載或引用《宰公要訣》,但并未注明出處。梁師分析,萬育吾可能并沒有真正見過《宰公要訣》,可能是轉(zhuǎn)輾節(jié)抄一些其他抄本,才有六十日時斷吉兇之行文。(注四十一) ——林開五訣(五命秘訣) 始于北宋,南宋時代論命主流之一,重點在地支三合三會。 林開五訣內(nèi)容,分為「三合十神訣」,和「拱夾流年訣」,后者屬細節(jié)性的刑沖合會,稱為密訣。梁師均作了比較詳細的介紹。之所以稱「五」,是指五行俱有三合三會之基本組合。 梁師認為,《造化元鑰》抄本(非徐樂吾注釋的《窮通寶鑒》),就是依林開五訣所延伸。 ——鬼谷子要訣 二柱、三柱之間的刑沖合會,重點在流年。 由于《三命通會》不引用該訣,導致「流年法」成為子平法最弱項。該訣祇流傳于從業(yè)、職業(yè)人士。 梁師認為,《鬼谷遺文》,出于無名氏,《李虛中命書》節(jié)抄列入,并入《四庫全書》,得以保存單本《鬼谷遺文》,相信另有官印食等組合,均已經(jīng)遺失,祇剩下財訣(約五分之一) 他于2013年時說,自己已是八十四歲之高齡,雖有重新整理此心,但亦恐難有足夠時間來完成全部訣法。這是梁師一生留下的遺憾之一。 ——碎金訣 屬元代訣法,共125則,載于新近出版的《御定子平》。 梁師將碎金訣收入《訣法今論》中,內(nèi)容分為「提要」、「注釋」,共83則;「隨筆金句」42則,并通過「命例」對該訣進行介紹。 梁師認為,沈孝瞻《子平真詮》格局順逆用,并非其個人心得,也是來自南宋《碎金要訣》,《三命通會》作者萬育吾,依據(jù)南宋訣「五大訣法」,整編為三大訣法,要訣、秘法、烏臺秘訣,與十神分作二個平行系統(tǒng)。 第四,其他民間訣法 除了五大訣法外,坊間還存在不少「口頭訣」:《訣法今論》一書中介紹了十二宮、押宮神煞干支鐵口斷等。這些訣法,是梁師訪問民間前輩所得,他在《子平母法總則》巾箱本、《流年法典(秘抄教材)》的秘訣部分中,都分別有介紹。有關(guān)「三世因果訣」梁師在《正舊版三世相法》一書中有介紹。 梁師遺稿《實務(wù)論命》中還介紹了一些訣法,如《古今圖書集成》中的《通元妙論》、《闡奧歌》、《通元妙論》中所記載的「訣法」。 該書「訴訟官非」一節(jié)中,摘錄了《古今圖書集成》第546卷《闡奧歌》中的章節(jié),如「興訟先推身殺鬼,身強殺者應(yīng)有理,劫殺克身理不明」;「告人切要殺印扶,被訴卻憂刑沖日」;「身旺殺空訴者輸,比劫化殺事難休」…… 該書「驛馬(出行、財馬)」一節(jié)中,「食傷坐驛馬克身,前程決定獲珍寶」;「寅馬克身行必止,巳馬克身三二游。亥馬克身事有厄,申馬克身徒步游。」 梁師遺文《實務(wù)論命》表明,他所介紹的這些「訣法」不僅僅是民間收集來的,其中不少出自《古今圖書集成》。也可以這樣說,皇家巨著《古今圖書集成》中收集了民間高人的「訣法」,然后又經(jīng)種種渠道流傳到民間,但被文人書生所遺棄,乃至鄙視;反而盲師、江湖術(shù)士得到后如獲至寶,運用自如。 除了這兩本訣法之外,梁師還計劃寫一本《子平失傳訣法》,以明代之前盛行500多年的「納音五行」為內(nèi)容(注四十一一),可惜未能如愿,這些內(nèi)容的原始數(shù)據(jù)何在,也不得而知了。
注釋 注一:《三命指迷賦》作者珞琭子,南宋岳珂補注。元明以來,諸家命書多引其文。是書明初尚存,清代以后散佚?!队罉反蟮洹肥珍浭菚?,清代《四庫全書》亦收錄。 注二:見梁師著作《子平秘要》第150頁中,載有的古籍《壺中子》原文。 注三:見梁師著作《四角方陣刑沖合會透解》(1995年版)第111頁起。 注四:見梁師著作《八字實務(wù)精選》第26頁起。 注五:同注三,第171頁起。 注六:同注三,第200頁起。 注七:見明代隆慶刻本《蘭臺妙選》三卷,萬民莢撰,現(xiàn)藏吉林圖書館。 注八:見梁師著作《命學大辭淵》第384至385頁。 注九:《男女命前定數(shù)》收錄于《氷樂大典》卷一之18764諸家星命126。 注十:《玉照定真經(jīng)》(四庫全書白話圖解) 2009年5月,華齡出版社,第191頁。 注十一:同注八,第570頁。 注十二:見梁師著作《流年快典(秘抄教材)》第397頁起。 注十三:《滴天髓》第63頁,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注十四:《蘭臺妙選 XX居士現(xiàn)代評注》,第195至196頁,臺灣大冠出版社,2004年 4月版。 注十五:同注七,卷之二,六十二。 注十六:同注十二,409頁起。 注十七:《五行精紀》,華齡出版社2010年版,第194頁。 注十八:見梁師著作《細批終身詳解》第613頁起。 注十九:見梁師著作《神煞探原》第16頁。 注二十:同注十三,第63頁、第5頁。 注二十一:同注十九,第23至25貢。 注二十二:見梁師著作《四角方陣刑沖合會透解》第45至46頁。 注二十三:同注十七,第125頁。 注二十四:見梁師著作《子平母法大流年判例》第110至111頁。 注二十五:見陸致極先生著作《中國命理學史論》第103至112貢。 注二十六:見梁師著作《格局?生旺庫今論》第204頁。 注二十七:同注二十四,第92頁。 注二十八:同注二十六,第216頁。 注二十九:同注二十六,第255頁。 注三十:同注二十六,第217起。 注三十一 :見梁師著作《祿命五行密碼》第189至245頁。 注三十二:同注三十一,第255 至 270頁。 注三十三:見梁師著作《訣去今論》第262頁。 注三十四:見梁師著作《宰公要訣》序言。 注三十五:同注三十三,第23頁起「導讀」部分。 注三十六:同上,253 頁。 注三十七:同上,258 頁。 注三十八:同上,第28至29頁。 注三十九:同上,第251頁。 注四十:同注三十四,第57頁。 注四十一:同上。 注四十二:同注三十四,第2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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