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近照 博爾赫斯三題 節(jié)奏與語言 讀《博爾赫斯談詩論藝》(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月12月第一版)。這是博爾赫斯從1967年開始應(yīng)美國哈佛大學邀請進行的六次演講的內(nèi)容。 在第五講里,博爾赫斯引用一句別人說過的話:“所有的藝術(shù)都渴望達到音樂的境界。” 他認為:“因為在音樂中,形式與內(nèi)容是無法斷然一分為二的。旋律,或者任何一段音樂,是一種聲音與停頓的組合形式,是在一段時間內(nèi)展開的演奏,而我也不認為這種形式可以拆開來。” 這些話很好地說明了現(xiàn)代詩不追求押韻,卻可以作為詩存在。過去在“自由詩”階段,或早期“浪漫主義”詩歌階段,押韻是詩(自由詩)的最主要的特征。 也有人對現(xiàn)代詩發(fā)出疑問,結(jié)尾不押韻,怎么能是詩呢?這不是分行散文(甚至質(zhì)疑是回車鍵寫作)嗎?當然,“回車鍵”式寫詩是有的。 這根本的區(qū)別在于,真正的“現(xiàn)代詩”不是再追求押韻這種外在的音樂屬性了,這是初級的音樂本領(lǐng);而是在意音樂的內(nèi)部性——節(jié)奏,這一永恒的音樂規(guī)則。 所以,“所有的藝術(shù)都渴望達到音樂的境界”。在現(xiàn)代詩這里,它對音樂的認知回歸本質(zhì),是把節(jié)奏感當做形式外衣。 包括詩的內(nèi)容,也融合在節(jié)奏里,使之不可分割。《四個四重奏》和《芝加哥》中的音樂性與它們的內(nèi)容,在欣賞的時候,就感到不可分,并感嘆作者對節(jié)奏感的把握幾乎使讀者進入了交響樂之中。 所以“現(xiàn)代詩”最基本的一個特征就是“節(jié)奏”,掌握這個,比掌握“押韻”要有難度(直到現(xiàn)在也有人寫兩頓、三頓的押韻詩歌,也感到“落后”了卻找不到問題出在哪里)。 因此,沒有節(jié)奏的“現(xiàn)代詩”自然就被貶為“回車鍵”或“分行寫作”了。 由此博爾赫斯也認為,由于詩歌的語言部分比較好掌握,而詩的音樂部分“無法翻譯”,不好掌握,“所以我們也很容易陷入把詩歌當成是混種藝術(shù)的思維中,把詩歌當做一種大雜燴。” 這段話多么深刻,只要看看當下一些狀況,就明白許多詩歌繁榮下的認知膚淺。 不過他的話也不會使很多詩歌愛好者感到絕望。他也認為,正是這種情況,“詩歌反而比較接近凡夫俗子及市井小民。”這主要指詩歌語言上。他指出,“因為詩歌的題材就是文字,而這些文字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對話題材”;他肯定了史蒂文森的說法,認為詩人把這些文字變成了“魔術(shù)”。 這是我很欣賞博爾赫斯的地方,他明確界定了現(xiàn)代詩的大眾性和日常性,認為這才是語言的突破。這其中沒有高深的理論,他的結(jié)論是“詩歌把文字帶回了最初始的起源”。 而對語言,他認為:“語言不是從圖書館里頭產(chǎn)生的;而是從鄉(xiāng)野故里、汪汪大海、涓涓河流、漫漫長夜,從黎明破曉中演進出來的”,“是農(nóng)夫、漁民、獵人、騎士等人所演進出來的。” 生活中的鮮活語言是現(xiàn)代詩的來源,而節(jié)奏性是它的靈魂。 讀者與作者 在讀《博爾赫斯談詩論藝》時,時常感到,博爾赫斯總是在“讀者”和“作者”兩個角色之間進行轉(zhuǎn)換。他還偶爾談?wù)撨@個話題。 當然他是很有這個資本的,在二十世紀,他是少有的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博學的大師中的一位。他的閱讀量是很大的,這本書中,他在演講時就總是隨時隨地舉出別的著作的例子,大段引用原文。他常常忘不了自己的“讀者”身份。 讀者和作者兩種身份,必然有兩種體驗,哪一個體驗更好?寫出那么多精彩文學作品的博爾赫斯,選擇的是“讀者”。 他認為一個人,當他是讀者的時候,才是最喜悅、幸福的。他說:“我一開始時也只是一個讀者。不過我覺得身為讀者的喜悅是超乎作者之上的,因為讀者不需要體驗種種煩惱焦慮:讀者只要感受喜悅就好了。當你只是讀者的時候,這種喜悅是可以很容易就感受得到的。” 讀者的喜悅來自閱讀時只體驗書本身帶來的快樂,由寫書產(chǎn)生的焦慮和痛苦都由作者承擔了——作者忍受寫作勞動的煎熬和作品內(nèi)容的沖擊,有時也要摧殘心靈,甚至因作品付出生命,比如寫《南京大屠殺》的張純?nèi)纭_@樣看,讀者就幸福多了,當然讀者也會因有的作品內(nèi)容而泛起情感波瀾,但其程度要小的多,有的也根本就不值一提,等于放下書本就忘了。 我想絕大多數(shù)人在閱讀的欣慰時刻是想不到這一點的。 博爾赫斯還說:“基本上,我是把自己設(shè)定為讀者的角色的……我覺得我讀過的東西遠比我寫出來的東西要來得重要。我們都只閱讀我們喜歡的讀物——至于寫出來的東西就不一定是我們想要寫的,而是寫得出來的。” 他認為讀比寫重要,是因為讀能選擇,選擇自己喜歡的,而寫是不能選擇的。 這里,他說出了一個重要觀點,許多人寫的東西并不是這個人所真想寫的,而只是他只能寫出這個東西(例如他也很想寫別的,題材的,體裁的,可惜不能駕馭。說某人擅長寫什么就意味他不擅長的方面顯露了,而這大概更是他向往的)。這話說的很深刻,足以讓很多寫作的人清醒。 讀的重要,還因為讀者欣賞時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來確定重點,或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興趣點,這種“主觀”是作為讀者的精神自由。他以閱讀《唐吉訶德》為例,說了這種心態(tài):“我在閱讀《堂吉訶德》的時候,以為我會把書讀完是因為這本書的風格很復(fù)古,還有就是騎士跟他隨從的冒險都很好笑。不過我現(xiàn)在知道我閱讀的樂趣在哪里了——我閱讀的快感就在于騎士的角色刻畫。我現(xiàn)在也不確定我還相不相信這些故事,也不知道還信不信騎士跟隨從之間的對話;不過我卻相信騎士的角色刻畫,也相信這些故事都是塞萬提斯想出來的,為的就是要更能夠呈現(xiàn)出故事角色的性格。” 就是說,讀完《唐吉訶德》,他并不是完全被這個啼笑皆非的故事和人物所吸引;打動他的閱讀快感,是塞萬提斯為什么這么寫,他是怎樣刻畫騎士和隨從的角色的。 在這里,博爾赫斯所鮮明表達的他的“閱讀的樂趣”,是一個作者作為讀者的樂趣,包含一個同行的謙虛視角;但不管怎樣,首先是要讀,讀者的樂趣才是原始的,是不可缺少的起點。 能夠和喜愛讀書的人,珍惜自己的福氣吧! 詩歌與享受 要是讀博爾赫斯的傳記,都會介紹他是世界著名的阿根廷詩人、小說家、散文家兼翻譯家,可見他的文學起源,首先是來自對詩歌的愛好。他的第一部作品就是詩集。 但愛好詩歌的博爾赫斯也是一個有趣和任性的人。我記得我讀過的那本名為《博爾赫斯七席談》的書,采訪他的人讓他談?wù)剬C魍目捶?,他說我不說,我對海明威的作品很反感!回答的多么有趣,明明說他不想說,還說反感海明威的作品,這其實就等于說了,而且態(tài)度鮮明,其中的信息一目了然。說博爾赫斯是小說家,其實他只寫短篇小說,有人問他為什么不寫長篇小說,他說他不讀長篇小說,因而很難成為長篇小說作家。這個回答也是很任性的,因為絕對不會是這樣,在《博爾赫斯談詩論藝》里,他常常隨意舉出長篇小說的例子,就像上文提到的他評價過《唐吉訶德》,他主要是西班牙語作家,怎么可能不讀《唐吉訶德》呢?我想當詩歌、短篇小說和散文已足夠反映他的思想見解和靈感時,長篇小說對他確實也沒什么必要了。魯迅也不寫長篇小說。 這樣一個有趣的靈魂,性情中人,他對詩歌的看法如何?詩歌于他有怎樣的意義?我相信大家也看出來了,他的想法也必定不按套路出牌。 《博爾赫斯談詩論藝》有一段話:“我的大半輩子都花在閱讀、分析、寫作(或者是說試著讓自己寫作),以及享受上。我發(fā)現(xiàn)最后一項其實才是所有之中最重要的。至于享受人生方面,得到的最后結(jié)論是我要在詩中'小酌’一番。的確,每次面對空白紙張的時候,總會覺得我必須要為自己重新發(fā)掘文學。” 這段話有兩層意思:一,他一輩子的付出都在閱讀、分析、寫作和享受上,其中享受是最重要的;二,在享受人生方面,他“要在詩中'小酌’一番”,就是說在他寫作的領(lǐng)域里,只有詩歌讓他最傾心,寫詩像品嘗了美酒一樣。 享受詩歌寫作,這是他的結(jié)論。至于詩歌的創(chuàng)作目的,詩歌的社會意義,他都沒有去談,但這些于他不存在嗎?不是。他詩歌里的人生和社會性,所表現(xiàn)出來的歷史文化,以及鮮明和富有節(jié)奏的風格,都能看出他的詩歌的崇高和嚴肅,屬于巔峰的寶藏。 還是那句話,因為有趣和任性,他不是一個愛說大話和空話的人,不把自己擺在很高的位置,把思想罩上什么光環(huán)——盡管這些光環(huán)人們都在他的詩歌和其它文學作品里看到了。 把詩歌創(chuàng)作定位在享受,也表明他在這種氛圍里有喜悅之感,也許即使有寫作上的艱難甚至迷茫也不在他的考慮之列。他這樣批評一些干巴巴的理論書:“我只要翻閱到有關(guān)美學的書時,就會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我會覺得自己在閱讀一些從來都沒有觀察過星空的天文學家的著作。我的意思是說,他們談?wù)撛姷姆绞胶孟袷前言姰敵墒且患嗖钍聛砜创?,而不是詩?yīng)該要有的樣子:也就是熱情與喜悅。”他認為那些在文藝理論中凡把詩歌看得很沉重、是“苦差事”的人,根本就沒寫過詩,就像一個天文學家沒看過星星,能懂些什么呢?寫詩的幸福也只有作為寫詩的人才能體會。 享受詩歌創(chuàng)作,在博爾赫斯看來,正是源于一個人的自身。他說人是生活在詩中的:“詩并不是外來的——正如我們所見,詩就埋伏在街角那頭。他可是隨時都可能撲向我們的。”也許有的人要遲鈍一些,對撲來的詩視而不見。 “我們嘗試了詩;我們也嘗試了人生。而我也可以很肯定地說,生命就是由詩篇所組成的。”這就是博爾赫斯享受詩歌的無法拒絕的理由。把詩歌上升到人生,他的認知從來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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