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一書是專論格局的。在“論用神”一節(jié)開始,沈孝瞻說: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合月令,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 這一小段話,是沈孝瞻“格局論”的綱要。偏偏這個綱要,卻被此書迄今最權威的評注者徐樂吾所誤解了。關鍵在“用神”兩字。請看徐氏對這段話的注釋: 用神者,八字所用之神也。神者,財、官、食、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抑之神為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樞紐也。所取用神未真,命無準理。故評命以取用神為第一要義。 顯然,沈孝瞻此處所謂的“用神”正是“用事之神”,即月令中所具有的反映當時外部生態(tài)環(huán)境季候性質(zhì)的五行內(nèi)容;而徐樂吾所注釋的“用神”,正是他所說的“所用之神”,即目前命理學界通常用的“有用之神”。
由于將“用事之神”誤為“有用之神”,一字之差,全盤皆非。沈孝瞻在命理學上的殫精竭慮的創(chuàng)造,經(jīng)徐大師的注釋,都化為烏有了。這實在不是徐大師的初衷吧? 中國文化中一直有經(jīng)學傳統(tǒng)。自從漢武帝采納了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于是開始了“經(jīng)學時代”。一切以經(jīng)典為依歸,自己的思想見解,也都要以解釋經(jīng)典的面目出現(xiàn),力求從經(jīng)典中尋到立說的根據(jù)。這就常常發(fā)生從“我注六經(jīng)”到“六經(jīng)注我”的情形。這里,徐樂吾的評注也可以算上一例吧。由于徐樂吾的“評注”,沈孝瞻對格局的苦心探討便付之東流了。人們把全部的注意力都傾注到用神上去了,于是,格局便在人們的視線里漸漸消失了。 當然,傳統(tǒng)命理學一直在俗文化中成長,并沒有“權威”或權威性的“經(jīng)典”來規(guī)范它使用的術語,這就造成了命理學作者之間、以及作者和讀者之間在思想認識上的混亂。反過來,可能也正是因為它在俗文化中發(fā)展,沒有出現(xiàn)過由政治當局者或大儒認可的具有權威性的“標準”著作(如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成了后來歷代皇朝科舉取士的標準經(jīng)典),因此在近兩千年的歲月中,它能始終保持蓬蓬勃勃向前探索的生命力。 然而,確實也不能低估徐樂吾評注“誤解”的影響,這影響實際上一直延伸到今日。比如,二十世紀末出版的臺灣李鐵筆《子評真詮評注》中還說:“本文認為八字用神乃依月令來擇取,根本是該摒棄之訛謬之論?!薄坝炛囍摗?,言之甚重。這正是從徐樂吾的“用神”概念上來說的。沈孝瞻進士若地下有知,真不知有多大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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