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的論命思路通過不斷的閱讀經(jīng)典與賦文,時刻的再轉(zhuǎn)變,沒有定型,原因是一遍學(xué)習(xí),一遍吸收,一遍理解重鑄的過程,去年有草率的整理過幾遍精紀(jì)的章節(jié),但時間長,亦感到不少錯誤的地方,且理論上不能系統(tǒng)搭建起來,講解的并不清晰,很是遺憾,經(jīng)典知識太難讀,但是理清眉目后,又覺得是理當(dāng)如此,下面按照德清個人的理解,再重新梳理卷一的篇章,供同好參考。 【一】:卷一的賦文來源 在《五行精紀(jì)》第一卷中,廖中將六十甲子描述收入的賦文有以下: (1)《五行要論》,托名李虛中 (2)《閻東叟書》,應(yīng)是北宋或更早時人 (3)《玉霄寶鑒》,劉元賓,北宋時人 (4)《燭神經(jīng)》,東野公,不祥。 (5)《三歷會同》,南宋作者在《直齋書錄提解》十二卷中有介紹此書,云是集《百忌》,《總圣》,《集正》三書而成。 (6):《珞祿子》,不詳,北宋早期以前。 (7):《三命纂局》,不詳,應(yīng)北宋時期。 (8):《鬼谷遺文》,托名李虛中。 卷一總共是引用此8書中的部分賦文對六十甲子的特點進行描述而成。 根據(jù)周必大寫的序文,可知廖中成書在1196年之前,可見是南宋早中期的作品,而書中所收錄,故多數(shù)是南宋早期,北宋時期,甚至唐朝的文獻。 根據(jù)所引用賦文來看,這些作者和賦文應(yīng)該都是在北宋時期的人,或更早以前的作品,可見在北宋時期的術(shù)數(shù)狀況是非常興盛的,反而是南宋以來到末年,屬于承繼但并未誕生太多新的作品賦文流通,不過寥寥數(shù)本,由此判斷祿命學(xué)說在北宋時期應(yīng)曾有過高峰。 再細數(shù)條目,看卷一中主要引用的比例: (1)《三歷會同》介紹起法引用1次。 (2)《燭神經(jīng)》引用5次。 (3)《珞祿子》引用2次。 (4)《三命纂局》引用2次。 (5)《鬼谷遺文》引用3次。 (6)《閻東叟書》引用15次。 (7)《玉霄寶鑒》引用10次。 (8)《五行要論》引用27次。 還有一些賦文語錄則未說明出處,從中不難看出,主要是以《五行要論》,《玉霄寶鑒》,《閻東叟書》為主要述說,另外數(shù)家不過偶爾摘錄出來,所以比較三家賦文之異同,可勾畫出我們對六十甲子的大概認識。 【二】:六十甲子分納音從“遇鬼”看吉兇 六十甲子是按照五行十二宮嚴格劃分出來的,雖然書中未曾有這類名字,實則皆是一一物。 【1】——【納音金】 金死于子,故甲子自死之金,書中稱其為從革之金。 金庫于丑,故乙丑自庫之金,名同。 金絕于寅,故壬寅自絕之金,書中亦稱為自絕之金。 金胎于卯,故癸卯自胎之金,書中稱其為氣散之金。 金養(yǎng)于辰,故庚辰冠帶之金,書中稱其為氣聚之金。 金長生巳,故辛巳自生之金,名同。 金敗于午,故甲午自敗之金,名同, 金冠帶未,故乙未冠帶之金,書中稱其為偏庫之金。 金臨官申,故壬申臨官之金,名同。 金帝旺酉,故癸酉自旺之金,書中稱為堅成之金。 金衰于戌,故庚戌自衰之金,書中稱為堅成之金。 金病于亥,故辛亥自病之金,書中稱為堅成之金。 以上是納音金的12種狀態(tài),與名稱。 通過后文閱讀可知,凡是納音,皆不宜被克,故金皆畏懼火。 看書中12位介紹,是否對得上思路? 原文: 甲子金,忌丁卯,丁酉,戊午火。 乙丑金,忌己丑,戊午,己未之火。 壬寅金,若見眾火則喪氣。 癸卯金,若見眾火則喪氣。 庚辰金,病絕火無害,若甲辰乙巳火,惡不可言。 辛巳金,忌丙寅,乙巳,戊午之火,蓋金生于巳而不能生,敗于午,絕于寅而氣散,復(fù)見生旺之火,烏可當(dāng)之。 甲午金,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兇。 乙未金,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 壬申金,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為災(zāi)害。 癸酉金,惟忌丁酉火,就位克之。 庚戌金,不可見火,恐有所傷。 辛亥金,不可見火,恐有所傷。 通過其描述宜忌,不難看出,無論是所謂“成器之金”,還是“不成器之金”,還是“半成器之金”,其核心都有一個特點:忌鬼克身,即是火。 不忌火得情況只有火對金來說不為害,有情之故,或火被降伏,克不入,其余皆忌。 分析如下: 【甲子金見鬼】 甲見丁為破官,子卯為相刑,金胎于卯見鬼,乃三刑帶鬼,克身也。 甲子金見丁酉火,為旺處逢鬼。 甲子金見戊午火,為天地沖擊,敗處見旺鬼。 【乙丑金見鬼】 乙丑金見己丑火為巢鬼,戊午火害帶旺鬼,己未火為沖帶鬼。 【壬寅癸卯金見鬼】 無氣之金,本身金在木為身衰氣絕,見火來犯,皆焚。 【庚辰辛巳金見鬼】 庚辰金見甲辰火為巢鬼,乙巳隔壁鬼。 辛巳金見丙寅火,干合支害,絕處逢生鬼。 其余皆可仿此。 【2】——納音水 原文: 丙子水,不忌眾土,惟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 丁丑水,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 甲寅水,乙卯水,雖然死病,土不能克,蓋干支二木,可以制土。 壬辰水,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過,漢漫無歸。 癸巳水,若遇丙戌,丁亥,庚子壯厚之土,其涸可待? 丙午水,丁未水,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 甲申水,不忌眾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 乙酉水,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則夭折窮賤。 壬戌水,癸亥水,忌見眾水,不忌他土。 德清解讀: 本質(zhì)來說,還是“忌土來克”。 但是上面最特別的是“丙午丁未水”,是天上的銀河雨水,用法最特別,按常規(guī)理解,照樣忌土。 那么上面有幾種情況不忌土 1:生旺之水見土不為鬼。 2:干支帶子孫制鬼。 換句話說,如果命局土太重,身衰,依然忌土。 土之喜忌,看體之輕重,用官,還是用鬼,有情還是無情。 經(jīng)曰:體重見鬼亦官,體輕見官亦鬼。 即是此理也。 【3】納音木 原文: 壬子木,癸丑木,遇死絕則富貴,生旺則貧賤,水多則夭折,金多土盛為佳。 庚寅木,辛卯木,生于秋,則狂狷折挫,勁氣不伸。 戊辰木,眾金不能克。 己巳木,忌見生旺之火,更為生鬼所克,乃不材之木。 壬午木,忌見火多,金不能傷。 癸未木,忌庚戌乙未金。 庚申木,辛酉木,忌再見金,致毀其器。 戊戌木,金不能克,忌見重土。 己亥木,不忌眾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 德清解讀: 本質(zhì)亦怕鬼。 木得五行材質(zhì),較為特殊,所以宜忌的方式有所不同,只要構(gòu)成傷害,任何一種都可以毀滅。 壬子癸丑木,干支皆水,乃是寒木,木受寒無暖,則會凍死,故不能再見水多,水多則夭折,喜死絕是喜陽暖,名為“寒木向陽”,特指此類情況。 庚寅辛卯木,春天木旺,生旺之木見金為官,如果秋生木氣死絕,或金重伐木,無火救之,便是鬼。 戊辰木,是質(zhì)量各方面都好,但是如果金重,一樣可以伐木。 己巳木,木在病位,且風(fēng)吹草動,根在生金,故怕金伐之,又巳為火位,金重可以傷害它,火重亦可以焚毀它。 壬午木,木在旺火之鄉(xiāng),容易枯毀,故最好是滅火,但如果秋生水重火死,木無生機,反而喜火。 癸未木,火重則火鬼,金重則金鬼。 庚申辛酉木,本來金重木氣死絕,故最忌金鬼,喜火暖吐秀,故蘭臺云:石榴噴火。 戊戌己亥木,木在秋冬,剛發(fā)芽的時候,故最忌土重將其埋沒,如果春夏生,一樣忌金鬼。 木之鬼運用最特別,但是也合理。 如木被水寒凍可至其氣,木被金伐可至其死,木被焚燒可制其死。 除了看本來柱子特點,亦需要看四時五行,原局結(jié)構(gòu),本質(zhì)還是“有煞先論煞”。 【4】納音火 原文: 戊子火,己丑火,遇水方貴,又己丑火胎養(yǎng)之火,遇丙寅,戊午火助之,濟物之功。 丙寅火,無水濟之,則炎烈,水不可遇,獨來甲寅之水。 丁卯火,遇水則兇,乙卯,乙酉水最毒。 甲辰火,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 乙巳火,水不能克,蓋水絕于巳,得水濟之,則為純粹。 戊午,己未火,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 丙申,丁酉火,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 甲戌火,不忌眾水,惟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克,其患難逃。 乙亥火,癸巳,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 德清解讀: 火里頭亦有些特殊的情況: 1:戊子己丑為雷電之火,反而喜雨水。 2:戊午己未為天上的日月,反而忌烏云密布,丙午丁未為雨水故忌,亦巢鬼。 以上2位是圣火,火分凡圣,用忌不同。 剩下的4位火,見水皆忌,不可能不忌。 只有命局火重見水為既濟,或水多有土來制水,還是那句話: “體重見鬼亦官,體輕見官亦鬼”。 【5】納音土 原文: 庚子土,能克眾水,不忌他木,蓋木至子無氣。 辛丑土,眾木不能克,蓋丑為金庫,見木何傷。 戊寅土,忌己亥,庚寅,辛卯諸色木克之,主短夭之兇。 己卯土,抑之甚焉。 丙辰土,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 丁巳土,木不能克,火多益佳。 庚午辛未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 戊申土,木絕于申不能克。 己酉土,畏辛卯,辛酉木,災(zāi)蹇夭折。 丙戌土,木不能克,忌見生旺之金。 丁亥土,木不能克,嫌金多,忌己亥,辛卯之木。 德清解讀: 十二位土,遇木皆是官鬼。 但是到底是官,還是鬼,需要分別。 凡克分有情無情,克得入,克不入。 凡“鬼”,亦不純粹以克之形式體現(xiàn)。 就像一個人的死法,起碼有100種以上,遇到破壞害身,皆是其體驗,大多數(shù)情況下是以“克”的形式體現(xiàn),有時不以克體現(xiàn)。 簡單的說: 牛奶是個好東西,吃多了也難受。 克屬于鬼得一種,但克不可以代表鬼。 “有煞論煞”,找出其鬼,將其降伏而已。 土以木鬼,分克得入,克不入。 克得入則兇,克不入吉。 庚子土,雖木敗于子,若命局有午沖子傷,見木焉不為鬼?壬子木巢鬼豈能克不入? 如生于寅卯月鬼重水死,見木一樣克得入,其余諸言,不再陳述。 三:技法提煉總結(jié) 納音五行論命,由來以久,但好事者多泥于格局組合,或間見短語,妄議人命之吉兇禍福。 第一卷六十甲子性情所論,不過是提其綱要常法而已,不知其中變化甚多。 分體與用,喜與忌,旺與衰,往來較量。 四時五行,原局結(jié)構(gòu),皆不同。 善取之,抽絲剝繭;不善取之,萬古連綿。 一言蔽之:有煞先論煞。可也! 德清之所謂煞,并非專指十神之殺刃劫梟,地支之刑沖破害,亡神劫煞,二德將星華蓋之類,又非專指本命之鬼。 凡煞者,克害本命之物,便是煞; 古人理之以為局,以破局者為煞,有吉神順用,兇煞逆用,皆言一物也。 煞者,對本命造成傷害之物也。 財官印食亦可為煞,生扶印星亦可為煞,貴人祿馬亦可為煞。 關(guān)鍵是“吉兇順逆”之用也。 試以本篇析之: (1)本命制煞與不能制煞 凡是克本命納音身者為鬼,然亦有數(shù)種情況之不同。 如本命元有御煞之物,則見煞不防。 如: 癸酉金見納音火鬼,火死于酉,克不入。 庚寅木見納音金鬼,金絕于寅,克不入。 戊申土見納音木鬼,木絕于申,克不入。 乙巳火見納音水鬼,水絕于巳,克不入。 以上皆是遇鬼,但是又不為鬼。 如此,這些年生人就“百無禁忌”乎? 豈有此理。 以上所仗之物,支命而已。 若酉寅申巳被沖擊,被絕死克去,有帶鬼者,能不能克入? 當(dāng)然是可以的。 比如癸酉金生于夏天,日時見丙寅戊午火,能不能克入?一定焚毀。 如某兇死命: 癸戊戊戊 酉午寅午 金火土火 此造金命,金敗于午,絕于寅,祿干合起三重鬼,絕破本命,故兇也。 其余皆可仿此。 (2)體重遇鬼而不為鬼 凡克我者,未必皆兇。 三命以中和為貴,折于中道也。 如火命人夏生,炎燥無比,見水為官也; 如水命人冬生,陰寒無比,見火為財也; 如木命人春生木旺,見金來克,為官非鬼; 如金命人秋生體重,見火來克,為官非鬼。 如土命人四季生見木,亦以官論。 凡是命局陽多則用陰,陰多則用陽。 體重則用平衡,體輕鬼重則制鬼或用印比。 納音五行運用,與十神用法是根本相通的。 (3)遇鬼煞,降煞則為權(quán) 凡見本命之鬼,無論是帶三刑六害也好,元辰羊刃也好,孤辰寡宿也好,未可便言兇。 1:克身須分有情與無情,體重見克則謂之有情為官,體輕見克則謂之無情為鬼。 2:遇鬼煞,須看能不能克得入,命局有無救應(yīng)之物。 《應(yīng)天歌》所謂: 五行主客分輸贏,戰(zhàn)斗降伏有重輕。 見煞非煞煞有制,遇鬼御鬼人中奇。 煞重身輕鬼無制,更有助鬼來破身。 此人終身當(dāng)貧賤,否則英年早逝人。 論命之法,須分體用,分輕重,看三命與原局之情意,吉神與惡煞之往來,通變雖多,根本唯一。 小結(jié): 橫看豎看,皆是生克制化。 也許我們會明白,前賢之各種改良法則,根本都是相通的。 《蘭臺妙選》則講:祿馬往來不一定吉,兇煞交互不一定兇。 《應(yīng)天歌》則講,爭斗降伏分輸贏,吉神惡煞未必全部是善惡分明的。 子平家講格局,論吉兇順逆,論成敗救應(yīng),論病藥,論調(diào)候。 核心本質(zhì)上都是“吉神惡煞之逆用”。 總而言之: 本命之善神,須有力護衛(wèi),不犯刑沖破害; 本命之惡煞,須無力制伏,刑沖破害降伏。 卷一之納音論性情,舉其綱要,只其喜忌,但至于攻守有道,成敗救應(yīng),在四時五行原局結(jié)構(gòu)不同之時,變化亦須知。 命理之易知者,常法也; 命理之難言者,變法也。 唯有知常,才可應(yīng)變,由體而用,歸根復(fù)命,便知其機,其中端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最后一句話: 祿命法是三命法,不是納音法。 干祿支命納音身,三命之法。 有三命皆得,有只得二命,有只得一命,有三命皆不得,各種情況是不同的,本篇不過側(cè)重點是在納音身方面,實際論命,三命皆需要論,不要論了納音就不看支命。 《三命消息賦》中的尊卑,上中下,表達的都是三命得思維,須知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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