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全國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通過《關于一九七七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10月2日,教育部劉西堯部長呈請鄧小平副主席;10月3日,鄧小平請示華國鋒主席;10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10月12日,國務院批轉全國——從當年起,改變高?!白栽笀竺?,群眾推薦,領導批準,學校復審”的招生辦法,采取自愿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招生。10月21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刊發(fā)《高等學校招生進行重大改革》,宣布恢復高考,以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選拔人才上大學。 1977年,全國約有570多萬人參加考試,錄取學生27.3萬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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