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在夏朝以前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最早只有五種刑罰,包括黥(刺面并著墨)、劓(割鼻)、刖(斬足)、宮(割勢)、大辟(即死刑)。到了商朝和周朝刑罰開始增多,春秋戰(zhàn)國時期,刑罰的使用更為廣泛,晏子出使齊國,發(fā)現(xiàn)受刖刑(砍掉雙足)的人特別多,鞋子很便宜,假肢很貴。秦朝二世而亡,很大原因是刑罰太多太殘酷,漢高祖入關(guān)之后與百姓“約法三章”,廢除了很多秦朝的酷刑。 不過即使如此,漢朝的刑罰仍然過于嚴苛,比如保留了夷三族之令,后來因為一件事,漢文帝進行了刑制改革,廢除了很多酷刑。當時齊國的公犯罪要被處以肉刑,他只有五個女兒,小女兒陪同父親一起來到了長安,向文帝上書請求赦免父親,自己愿意去做官奴,文帝知道后很感動,下令丞相張蒼和御史大夫馮敬改革刑制,這也是從奴隸制刑罰轉(zhuǎn)向封建制刑罰的開始。 要說古代最殘酷的刑罰,那肯定就是朱元璋發(fā)明的這種叫“鐵裙”的刑罰,這種酷刑只用過一次,而且受刑者是他的妃子。根據(jù)《明太祖實錄》記載,“鐵裙”就是把鐵片做成裙子給女人穿著,然后放在火上燒烤,氣溫不斷加高,受刑者痛不欲生,可是想死又很困難。這個妃子是明成祖朱棣的生母,因為朱棣出生的時候還沒滿月,朱元璋懷疑妃子和別人私通,于是發(fā)明了這種刑罰。 懷疑終究是懷疑,在沒有確鑿的證據(jù)下,他也不能處死朱棣,只好送到馬皇后那里撫養(yǎng),所以后來朱棣一直宣稱自己的生母是皇后。朱元璋的性格很奇怪,對有些人好的不得了,有時候又對人很壞,在他死前還留下命令,讓自己的妃子們殉葬,一共38人。這種殘暴的習俗后來被明英宗廢除,后來清朝建立,又延續(xù)了殉葬制度,直到康熙時期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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