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 米芾 論書帖 米芾,與蘇軾、黃庭堅、蔡襄并稱為“宋四家”,以其獨特的書法風格和深厚的藝術(shù)造詣,贏得了后世無數(shù)書法愛好者的敬仰。 《論書帖》,則是米芾書法理論的重要體現(xiàn),也是其個人書法藝術(shù)風格的縮影。 《論書帖》又稱《張顛帖》、《草圣帖》,是米芾用草書寫成的一段手札書法作品。該作品紙本冊頁,規(guī)格為28.8x41.9厘米(另有說法為24.7x37厘米),現(xiàn)藏于臺北故宮博物院。 雖然作品沒有明確的屬款,但憑借其獨特的書法風格和米芾特有的筆跡,被公認為米芾的真跡。 釋文:“草書若不入晉人格,輒徒成下品。張顛俗” 在《論書帖》中,米芾表達了自己對草書藝術(shù)的深刻見解和獨到體會。他首先提出,寫草書如果不取法晉人的意境,就是下等品書法。這一觀點,無疑是對晉人書法的高度推崇,也是對當時一些草書家偏離晉人書法精神的一種批判。 米芾認為,晉人書法以高古、平淡天成為特點,這是草書藝術(shù)的最高境界。而唐代的一些草書家,如張旭和懷素,雖然各有千秋,但在米芾看來,他們都沒有完全契合晉人書法的精神。 釋文:子,變亂古法,驚諸凡夫,自有識者。懷素少加平淡,稍到天成,而時代壓之。 張旭的字被米芾稱為“俗子”,認為他變亂了古法,驚動了凡夫俗子,但無法騙過內(nèi)行。而懷素雖然稍微有些平淡,已經(jīng)接近天成了,但受限于時代,不能達到高古的境界。 米芾的這種“尊晉卑唐”的書學理念,不僅體現(xiàn)在對草書藝術(shù)的評價上,也貫穿在他的整個書法創(chuàng)作中。他追求的是一種天真自然、平淡天成的書風,反對過分強調(diào)法度和人為造作,這種理念,使得米芾的書法作品充滿了生機和活力。 釋文:不能高古。高閑而下,但可懸之酒肆,(辯)光尤可憎惡也?!?/p> 從書法風格上看,《論書帖》的草書雖然不如米芾的行書那樣氣勢開張,但也表現(xiàn)出非凡的才情和功力。米芾的草書取法晉人,但又有自己的獨特風格。他的筆畫流暢自然,結(jié)體嚴謹而不失靈動,章法錯落有致,給人以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藝術(shù)感染力。 從理論見解上看,《論書帖》不僅是對草書藝術(shù)的評價,更是對書法藝術(shù)的一種深刻思考。米芾在《論書帖》中提出的“尊晉卑唐”的書學理念,不僅是對當時書法界的一種批判和反思,也是對書法藝術(shù)發(fā)展方向的一種探索和追求。這種理念,不僅在當時具有指導(dǎo)意義,也對后世書法家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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