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林夕亭 如果兩個人只戀愛不結婚,可以不用考慮那么多現(xiàn)實問題。但是,如果戀愛是奔著結婚去的,還是多考慮下相應的現(xiàn)實問題比較好,比如賺錢,比如買房。 不要覺得談錢太俗,不要覺得不好意思開口,結婚前不早點溝通這方面的問題,事到臨頭硬著頭皮開頭開口談錢,結婚又迫在眉睫,非但沒有那么多時間溝通出一個合理的結果,而且很容易談崩。 雖然很多人口口聲聲要嫁給愛情,要通過戀愛結婚,但不得不說,很多愛情在現(xiàn)實面前,在房子面前,在金錢面前,一文不值。愛情想要順利發(fā)展為婚姻,勢必需要合理的物質基礎做保障,否則很難經得住風吹雨打。 下面這個讀者的愛情就毀在這種問題上,跟女朋友戀愛多年,最后臨結婚了,卻因為買房的問題一拍兩散,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怎么回事。 東林老師,您好:我怎么也沒想到,我的愛情,最后會因為買房的問題而走到盡頭。而且,分手還不是很平分手,分手前我被前任罵了三天,分手后依然在被她在朋友圈吐槽。 我以為我們一直以來感情那么好,我做任何決定她都會支持我,但最后事實證明,我們的感情還是不牢固,還是經不起現(xiàn)實的考驗。 這一切都源于我爸媽在我們訂婚之后做出的買房決定:因為是我爸媽出錢,沒有要求女方家出一分錢,而且說好了結婚了會在房子上加女方的名字,而且房貸不用她還,這有什么不可以? 可是,就因為我在結婚前買了房,她大罵我三天,第四天我果斷退婚了,因為在我看來,她太不懂事。 換做是我的話,如果對方家出錢買房,不讓我出錢,還加我的名字,不讓我還房貸,我求之不得,我甚至不需要在房子上加我的名字,只要兩個人有感情在,怕什么? 但我前女友的說法則是,“你們家在結婚前買房,分明就是別有用心?;榍百I了房,婚后加我的名字有何意義?到時候如果離婚了,我一分錢也分不到!說什么不讓我還房貸,騙鬼呢?到時候肯定會找各種借口讓我還房貸,這樣一來,我哪是結婚,分明就是扶貧!” 她不相信我,她一心想著離婚,沒有想過跟我白頭偕老,這讓我怎么忍?房子都已經買過了,她卻喋喋不休罵了我三天,這種情況下讓我怎么結婚?我總不至于重新買房吧?重新買房的話,她會出錢嗎?從她說話的那種語氣來看,她一分錢都不會出! 退婚之后,她發(fā)了一條這樣的朋友圈:“買房讓女方還房貸,真可笑!” 因為我們共同的朋友有很多,我看到她跟那些朋友你一言我一語在朋友圈互動,每句話都是吐槽我,讓我心如刀割。 隨便吧!她愛怎么吐槽怎么吐槽吧!我拉黑她就好,眼不見心不煩!退婚雖然讓我很痛苦,但同時也很開心。這件事對我們來說都是考驗,考驗出我們不合適,考驗出我們的觀念不一致,考驗出我們沒有白頭偕老的共同目標,考驗出她對我不信任。 這樣也好,分手之后,我可以重新去尋找合適的人,反正已經買了房子了,之后直接帶著房子去選擇婚姻,應該會更容易一些。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有些人看了上面那個案例之后,或許會想當然說男人及其父母的做法有問題,覺得婚前著急買房對女方不公平,對女方來說是扶貧。 如果男人及其父母的承諾無法兌現(xiàn),確實如女方所說,婚后肯定會讓她幫忙還房貸,對她來說確實不公平。但如果男方及其父母兌現(xiàn)諾言,關于買房的事不讓她操一點心,不讓她出一分錢,為什么不可以呢? 當然,可能依舊有人說是有問題的。既然如此,那就沒必要爭論對錯了,彼此達不成一致,不結婚就是了。 女方就是想讓男方送一套房子給自己,寧愿自己出錢承擔買房的費用,也不愿讓男方家獨自承擔,那你就去找這樣的人結婚,只要能找到,對你來說也算是得償所愿。但如果你找不到這樣的人,你就需要調整下你的觀念了。 對于男人來說也是一樣,如果女方跟你在買房的觀念上不一致,那你就去找跟你觀念一致的人,只要能找到,同樣是得償所愿。但如果你找不到,你同樣需要調整下自己的觀念。 婚姻觀念這種東西,真的還是早點溝通比較好,早點碰撞比較好。就拿案例中那種問題來說,兩個人難道不能提前溝通嗎?提前溝通好,能繼續(xù)就繼續(xù),不能繼續(xù)就早點分手,誰也不耽誤誰,豈不比最后一拍兩散要好?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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